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11月24日 星期天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男孩子的被提與撒但被摔在地上

啟示錄 第12章

本章並不是接在第十一章之後,也不是在第九章之後。講的詳細一點,本章的第9節,就是和第九章第1節所指的同一時間並同一件事。所以第9節以後就是世界末期後三年半,世界大災禍的開始,及在大災禍期間,教會其餘的信徒受撒但逼迫的情形。



壹 婦人的異象



這個婦人的大異象是顯出在天上,表明這個婦人有屬天的地位。在大災禍期間,撒但向婦人發怒,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啟十二17),所以這婦人顯然不是指耶穌肉身的母親瑪利亞。這兒女就是守神誡命,為耶穌作見證的(啟十二17),所以這婦人也不是表徵以色列國。因為以色列民至今仍然不承認耶穌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而且以色列民是亞伯拉罕屬地的子孫,不是屬天的子孫,不具屬天的地位,不可能有屬天的異象。這樣看來,具有屬天地位,屬天兒女的婦人,祇有基督的妻子教會纔能符合(弗五24~32)。聖經中第一個表徵教會的婦人是夏娃,她是從亞當肋旁所取下的一條肋骨所產生的(創二21~24),正如教會是從基督肋旁所流出的血(救贖)和水(生命)產生一樣(約十九34)。蛇的後裔和夏娃的後裔是彼此為仇(創三15),所以就會逼迫教會,逼迫基督徒。這個婦人身披日頭,表明教會披戴公義的日頭基督(瑪四2;加三27),是出現在恩典的時代。腳踏月亮,說出教會是超越律法,超越舊約時代。律法如同月亮,本身無光,是反照日光。因此日頭出現的時候,月亮的光是漸漸退去的。基督比舊約,比律法更美,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新約來了,律法職事的光就漸漸退去(林後三7~11)。頭戴十二星的冠冕;說出,教會的信徒是亞伯拉罕屬天的後裔,如同天上的星(創十五5);另一面教會也是和以色列十二支派有關係的。雖然外邦的信徒佔多數,但也有以色列人是基督徒,十二使徒都是以色列人;因此頭戴十二星的冠冕,也說出教會與以色列十二支派的關係。



貳 婦人所生的男孩子



「婦人生了一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他的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去了」(啟十二5)。因為這個男孩子,是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的,所以有些人就引用啟示錄第十九章11至15節的「鐵杖轄管」主張是指基督的。但據前項所說的理由,婦人既然不是指個人的婦人瑪利亞,而是指團體的信徒教會說的,所以這個男孩子,也不是指基督一個人說的,也是指團體的男孩子,教會中剛強有力的一班人,就是指得勝者說的。主應許得勝者必用鐵杖轄管列國(啟二26~27),所以也符合本章的記載。



一 男孩子的資格



「弟兄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他們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啟十二11)。

信徒要勝過撒但,不僅僅得著靈的救恩(指相信耶穌的救贖,重生,得永生),還要得著魂的救恩;惟有得著魂的救恩,纔能作得勝者,纔是剛強的男孩子。為此,第一,信徒要靠寶血,對付罪,洗淨一切的不義(約壹7~9),保持無虧的良心(提前一19)。第二,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主曾告訴門徒說,「若有人想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4~25)。必得著生命,就是必得著魂,得著魂的救恩。第三,自己所見證的道。這樣的見證,不是僅僅用口作見證,而是活出基督,用自己的生活,行為,彰顯所領受的道。



二 男孩子在神寶座前的見證



男孩子被提到神寶座那?去後,天上就有了戰爭(參啟十二5~9)。這些男孩子就是撒但犯罪的見證人。在見證人到齊之前,公義的神不審撒但的罪案。但見證人一到,見證撒但的罪證成立,他再也無藉口推諉,所以就從天上被摔下去。



參 撒但的異象



一 撒但第一次被摔在地上



「天上又現出異象來;有一條大紅龍,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他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啟十二3~4)。

約翰首先看到的,乃是撒但墮落的歷史。他原是神所創造的天使長之一。他因美麗心中高傲(參結二十八14~19),想要抬高自己與至上者同等,所以就背判了神,失去了天使長的身分(參賽十四12~14)。那時約有三分之一的天使跟著他背判了神;他們就是這?所說的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他們就是現今世界之空中掌權者(弗二2)。撒但第一次的摔在地上,主要是指著失去了天使長的地位。但是神還沒有判他的刑,他等於在緩刑(probation)狀態中,所以在地上走來走去,往返於天地之間,並且常到神面前控告人(參伯一6~12;二1~7;啟十二10)。



二 撒但第二次摔在地上(啟十二7~10)



男孩子被提到天上,作證人,證實撒但在緩刑期間的罪行,所以神就判撒但的罪。撒但因不服,於是在天上就有了爭戰。在天使長當中有一位叫作米迦勒(他名字的字義是,誰是像神的);他是負責保護神的選民,以及監視撒但行為的天使。在撒但尚未判刑之前,米迦勒對魔鬼不敢用毀謗的話罪責牠(猶9),但是一旦罪證確立,神判了刑,就不再對牠客氣了。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龍也同牠的使者去爭戰;並沒有得勝,天上再沒有牠們的地方。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這一次所說的,撒但被摔在地上,就是第九章1節的「第五位天使吹號,我就看見一個星從天落到地上」。牠因被摔在地上,老羞成怒,引發了世界末期,後三年半的大災禍。



三 逼迫教會其餘的信徒,及以色列民



我們在第壹項中曾經說過,婦人所表徵的,大部分是指著新約時代的教會,但也包含以色列民中那守神誡命的。主耶穌曾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律法)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十16)。將來在新耶路撒冷?,舊約中真正守神誡命的以色列民,和新約時代的教會,為耶穌作見證的,兩班神的選民都是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就是三一神自己)。因此,在三年半的大災禍期間,撒但所要逼迫的對像,就是這兩班神的選民。



(一) 大鷹的兩個翅膀(啟十二14)



婦人既是表徵,表號,這?的翅膀也是表號,是不被屬地的引誘纏累,能夠超越的能力。



(二) 一載,二載半載(啟十二14)



合起來是三載半,和第6節的一千二百六十天相同,指著後三年半的大災禍期間。



(三) 吐出水來像河一樣(啟十二15)



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19節說,「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參賽二十八18),耶利米也曾經形容巴比倫軍隊的戰車,戰馬是「有水從北方發起,成為漲溢的河」(參耶四十七2~3)。所以這?所說的,「要將婦人沖去」的水,一定是指追趕神選民的列國軍兵。



(四) 地卻幫助婦人,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啟十二16)



民數記第十六章30~33節記載,神曾使地開口,把可拉黨的人吞下去,叫他們滅亡。所以地開口吞了從龍口吐出來的水,可能就是指地開口,把撒但敵基督的軍隊吞在地?。他們正兇猛得意的時候,死亡忽然臨到他們,把他們活活的下入陰間(參詩五十五15)。地開口也可能是那兩個見證人所行的「各樣災殃」(啟十一6)之一。── 黃共明《啟示錄要義》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66Rev/66CT12.htm
新增日期: 2008/02/2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啟示錄第12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