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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OL註釋資料
申命記 第20章
(八)戰爭相關的律法 20:1-20
◎申命記中多次提到戰爭,除了本章以外 21:10-14 23:9-14
25:17-19 等。
1.戰爭時要仰賴上帝,不要懼怕敵軍。有顧忌的,膽怯的都可以
豁免戰爭。 20:1-9
◎摩西常常利用從埃及得拯救的事蹟來鼓勵以色列人勇敢上陣
( 申 4:20 5:15 6:12 8:14 10:19 11:2-3 24:18,22
申 26:5,8 )。
◎一般認為以色列人剛進迦南地的時候並沒有戰車,直到所羅
門王之後戰車才成為以色列軍隊的一部分 王上 4:26 10:26
。因此 20:1 就顯示這個命令是寫在所羅門王以前。
◎而以色列出埃及進入迦南時期所遭遇的敵人,常常都是有戰
車的 出 14:26-28 書 11:4 17:16 。
●「爭戰」:SH 4421,「戰役」、「戰爭」。
●「膽怯」:SH 7401+SH 3824,「心柔軟」、「心變脆弱
」。
●「懼怕」:SH 3372,「懼怕」、「害怕」。
●「戰兢」:SH 2648,「緊張」、「匆忙」、「驚懼」。
●「驚恐」:SH 6206,「顫抖」。
●「上陣」:原文是「戰役」、「戰爭」。
◎祭司的工作是宣告因為上帝同在,所以不可以有 20:3 所記
載的四種懼怕表現。祭司的宣告等於複述 20:1 的信息,要
求戰士(也就是成年男性)不可以恐懼。
●「官長」:SH 7860,「官員」、「官長」。原文是複數形
態。
●建造「房屋」:原文是「新房屋」。
●尚未「奉獻」:SH 2596,「訓練」、「奉獻」、「行奉獻
禮」。
●「他可以回家去」:原文的時態是「命令式」,意思是「讓
他回去」。 20:5-8 「他可以回家去」
原文時態都一樣,都是「命令其離開」
的意思。
●尚未「用」:SH 2490,「使其平凡」,意思是「使用」。
利 19:23-25 記載果樹第五年才可以吃。
●「聘定了」妻:SH 781,「許配」、「使訂婚」。
●「懼怕」:SH 3372,「懼怕」、「害怕」。
●「膽怯」:SH 7390+SH 3824,「心柔軟」、「心怯懦」。
SH 7390源自SH 7401。
●「消化」:SH 4549,「溶化」、「變膽怯」。
●「軍長」:SH 8269+SH 6635,「軍隊統帥」、「軍隊指
揮官」。原文是複數形態,指?各等級的軍隊領
袖。
●軍長「率領他們」:原文是「作百姓的頭」。
◎官長負責排除不應該參加戰爭的人,三種是人道考量,最後
一種則是要求膽怯的人不可以參戰,因為膽怯會感染。確認
部隊沒有膽怯的人之後,才正式設立指揮官。官長的職責不
是建立「最大的軍隊」,而是建立「最好的軍隊」。
◎此處應該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的戰爭條例,因為建房
子、種葡萄園應該都是定居之後的表現。
◎這一段是以「不膽怯」為參與戰爭的戰士所應該具備的主要
素質,排除那些不適合參戰的(即使軍隊因此變小),相信
上帝同在,成為真正的「上帝的軍隊」。我們面對各樣的事
工時,是否也會膽怯?我們是否不顧一切強拉剛結婚的、家
中有工程的、剛換新工作的(尚未享受過工作果實的)人來
參與自己覺得人力可能不足的事工?
2.對於一般的城邑,一定要先講和。如果城?的居民肯順服,就
不要殺戮。如果城中的居民不肯講和,就殺滅男丁,但保留婦
女、孩童與牲畜的性命 20:10-15
●「和睦」:SH 7965,「和平」、「友好」。
●「城裡所有人」:原文是「城裡所有能被找到的人」。
●要給你「效勞」:SH 4522,「一群被迫勞工的」、「勞工
隊」。
●「和城內一切的財物」:原文是「和城內一切所有的,一切
從它來的擄物」。
◎當時的習慣是不給軍人薪水,而從攻取村鎮的戰利品中分配
一部分給他們。
◎此處平衡了一般我們對出埃及以色列人的印象,事實上除了
迦南地人與亞瑪力人 25:17-19 之外,上帝並沒有吩咐以色
列人要「滅盡」其他民族。整個戰爭的律法,反而注重「護
生」,甚至要「保護植物的生命」。
◎或者有人覺得所謂的「和睦的話」,也是要對方城邑的人當
以色列人的奴隸。不過這在當時習慣殺戮的戰爭行動中,已
經是相當特殊了。 撒上 11:1-3 就說明亞捫人要求以色列
人要投降還得被挖出右眼。 士 1:7 也說明比色王怎樣對付
投降的君王。
3.對於迦南城邑,則要滅絕淨盡,以免學習其惡習得罪上帝。
20:16-18
◎「凡有氣息的」:包括一切生物( 書 10:40 ;
王上 15:29 ; 詩 150:6 )。
●「赫人」: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成的種族; 曾經居
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洲部分),
後來在黎巴嫩北邊。而七個民族中,赫人可能是
較強的一族。在迦南人的名單上,赫人常排在第
一或第二位( 出3:8,17 書 9:1 12:8 )。後來
以色列人並沒有將赫人消滅,反而接受他們的文
化和宗教,與他們通婚( 士 3:5-7 )。後來赫
人融入以色列民族之中:大衛的隨從亞希米勒是
赫人( 撒上 26:6 );烏利亞也是赫人(
撒下 11 );所羅門也曾娶赫人女子為妻(
王上 11:1-2 )。
●「亞摩利人」:字義是「山居者」,原居於幼發拉底河西部,
後來遷徙至迦南地。
●「迦南人」:指迦南地的原有居民,有時也特指「佔據山谷
和海岸平原的迦南地原有居民」。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
應該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居住於迦南北方靠近黑門山
之處。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 撒下 5:6 ,原居於迦南
山區。是迦南的第三個兒子的後代。
●「滅絕淨盡」:SH 2763+SH 2763,「完全地毀壞」、「被
奉獻以毀壞」、「滅絕」。連續兩個相同的字
,用以加強語氣。
●教導你們「學習」:SH 6213,「做」。
◎ 20:18 說明上帝要全面毀滅迦南人的原因是希望以色列人不
要學習迦南人的宗教活動。
4.戰爭時要保護植物,除非確定是不結可食用果子的樹,否則不能
任意砍伐 20:19-20
●「叫你糟蹋嗎」:SH 4692,「讓你去圍困」。
◎ 20:20 不但限制可以使用的樹木種類,還限制只能為了製作
攻打敵人的工事才能砍伐樹木,而非只要是「不結可食用果子
的樹木」就可以任意砍伐。
◎考古學家在迦南地發掘出許多城邑的遺跡。有些城牆甚至有九
公尺高,有堡壘、壕溝與瞭望樓。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必須
學習新戰略, 好攻取深溝高壘的城邑。
資料來源: http://bible.fhl.net/
新增日期: 2018/04/07
狀態: 尚未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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