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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石新約聖經註釋--羅馬書第十一章

羅馬書 第11章

羅馬書第十一章



三.以色列人的將來(一一)

  一一1 以色列人的將來會是怎樣的呢?是否像一些人說,神已經放棄了以色列人,教會就是現今屬神的以色列,所給以色列人的一切應許,教會都承受了43?在整本聖經中,羅馬書十一章對這樣的觀點作出最強而有力的反駁。

  保羅起首就發問說,神完全地棄絕了他的百姓麼?換句話說,是不是每個以色列人都被棄絕了?斷乎沒有!意思就是,雖然神廢棄了他的百姓,正如十一章15節清楚指出的;但並不表示衪已將他們全數棄絕了。保羅自己就是證據,證明神沒有全數棄絕以色列人。畢竟,他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他的猶太人身分,是毋庸置疑的。

  一一2 因此,我們要將本節的上半部理解為:神並沒有完全地棄絕他豫先所知道的百姓。保羅當時的情況,與以利亞的時代相似。那時大批國民離棄神 去敬拜偶像。情況這麼惡劣,以利亞要控告以色列人而不是為他們代求!

  一一3 向主訴說百姓殺害了先知,使他們不得再說話。他們拆了神的祭壇。似乎,他是唯一尚存,對主忠心的呼聲,但他的性命也危在旦夕。

  一一4 但事實並不像以利亞的恐懼般黑暗和絕望。神提醒這位先知,衪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堅定地拒絕隨從國人去拜巴力的。

  一一5 昔日的情況,如今復現:神從來都為自己預備見證人。一直以來,衪都揀選一批忠心的餘數,特別要成為衪施予恩典的對像。

  一一6 神揀選這些餘民,並不是根據他們的行為,而是出於衪權能揀選的恩典。恩典與行為這兩方面,是不能相容的。既是施予的,就不能賺取。既是白白的,就不可以用代價換來。既是不配得的,就不會是應有的善報。幸好,神的揀選是根據恩典而不是行為;不然,就根本沒有一個人可以被選上。

  一一7 故此,結論就是以色列人不能得?義,是因為他們要倚靠自己的努力,而不是倚靠基督所成就的工。蒙神揀選的餘民,因?相信主耶穌而得?義。以色列人卻受懲罰而變成盲目。他們既拒絕接受彌賽亞,結果就更沒有條件和意向去接受衪。

  一一8 這正是舊約聖經所預言的事(賽二九10;申二九4)。神棄絕他們,以致他們產生昏迷的心,對屬靈的真實毫不警覺。他們既拒絕接受主耶穌是彌賽亞和救主,結果是失去了看見的能力。他們既不聽神呼召的聲音,招致在屬靈上失聰的懲罰。這可怕的審判一直傳遞,直到今日。

  一一9 大?也預料神的審判臨到以色列人。他在詩篇六十九篇22至23節描述這位遭拒絕的救主,祈求神將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這?所說的筵席,是指由基督而來的一切權利和福氣。本來應是祝福,竟然成了咒詛。

  一一10 在這篇詩篇中,受苦的救主呼籲神使他們的眼睛昏矇,使他們向前彎腰,就像在操勞中或年老退化(或是使他們的腰不斷搖動)。

  一一11 保羅提出另一個問題,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麼?我們要加上終或永一字。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以致永不能再起來嗎?保羅斷然否定這種見解。神的目的是要把他們挽回,又因?他們跌倒,救恩便可以臨到外邦人,藉以刺激以色列人發憤。這發憤是要激發 以色列人最終歸向神。

  保羅沒有否認以色列人跌倒了。事實上,他在本節承認這事──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下一節也一樣──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但他強烈地否認,神已永遠棄絕以色列人。

  一一12 由於以色列人拒絕福音,他們就被擱置一旁,福音臨到外邦人。意思是說,猶太人的過失成為天下的富足;以色列人的損失也成為外邦人的得益了。

  如果這是真的,更何況以色列人被挽回,豈不為全世界帶來豐富的祝福!當以色列人在大災難末期歸向主時,就要成為使萬國得福的管子。

  一一13 保羅在這?向外邦人說話(一一13∼24)。有人認為他這段話是向在羅馬的外邦基督徒說的。但其實經文的對象另有其人,就是全體的外邦人。要掌握經文的要義,就必須知道保羅論以色列時是對整個民族說話,而論外邦人時也視其為一體。他不是在談論神的教會,否則我們便要面對一個情況,就是教會可能被砍下來(一一22)。但這是不合乎聖經的道理的。

  保羅既是外邦人的使徒,他對外邦人實話實說也是自然的事。他這樣做,是履行他的職分。

  一一14 他用盡各種方法,以激動他的同胞發憤,或可藉此救他們一些人。保羅和我們都知道,他自己不能救任何人。但賜救恩的神與衪的僕人緊密地同證,以致衪允許他們說出他們是在做只有神才能做的事。

  一一15 本節用不同的詞句,來重申第12節的論點。當神暫時停止以色列作為神在地上的選民時,外邦人就被領進神所賜這特權的地位。故此,象徵地說,這就是得與神和好。當以色列在基督的千禧年國度?被收納時,就好像是整個世界得以復甦或復生。

  約拿的經歷是一個例子。他象徵以色列民族。當約拿在暴風雨中被扔進海?的時候,全船的外邦人便得?解脫和拯救。當約拿重新被收納,並向尼尼微傳福音時,就使整個滿了外邦人的城市得到拯救。因此,以色列人暫時為神所摒棄,引使福音得以傳給一部分(比較上來說)外邦人。當以色列人被收納時,一群一群的外邦人就要被引進神的國去。

  一一16 保羅作了兩個比方。首先是新麵與全團麵,第二是樹根與樹枝。新麵與全團麵是關於生麵團的。民數記十五章19至21節提到用一麵團作舉祭獻給耶和華。這?的論據是這麵團既已分別出來歸耶和華,那麼,這團做出來的麵團,也都要歸耶和華。

  從寓意看,新麵指亞伯拉罕。他是聖潔的,因為他分別歸神。這對他是事實,而對他那蒙揀選的後裔也是事實。他們被分別出來,得?在神面前永蒙恩佑的地位。

  第二個比方是樹根與樹枝。樹根若是分別為聖的,樹枝也就是分別為聖的了。亞伯拉罕就是樹根,因為他首先由神分別出來,好組成一個有別於列國的新社會。如果亞伯拉罕是分別為聖的,那些蒙揀選作他後裔的人也就是分別為聖的了。

  一一17 保羅繼續說樹根和枝子的比方。

  那些被折下來的枝子,象徵十二支派中不信的以色列人。由於他們拒絕彌賽亞,於是失去了作神選民特權的身分。然而,被折下來的只有幾根枝子。這民中只有餘數,包括保羅在內,接受了主。

  野橄欖指外邦人,被視為一個整體。他們得接在橄欖樹上。

  外邦人一同從根部得?橄欖的肥汁。外邦人分得本來給以色列人的蒙恩身分,而信主的以色列餘民現在仍享有這身分。

  有一點必須留意,就是這比喻中的橄欖的主幹不是指以色列人,而是歷世歷代蒙神賜特權的一系人。如果以色列人是主幹,就會出現很奇怪的現象:以色列人從以色列人中被折下來,然後又給接在以色列人上。

  另一個必須留意的重點,就是野橄欖並不是教會,而是整體的外邦人。否則真信徒就有可能遭隔絕不得神的恩惠。保羅已經說明這是不可能的(羅八38,39)。

  當我們說樹幹指歷世歷代蒙神賜特權的一系人時,所謂「蒙神賜特權的一系人」是甚麼意思呢?神已經決定,將一群人分別出來,可以得?特殊的身分前來親近衪。他們會從世人中分別出來,蒙賜特別的權利。他們所享有的,就像今天的「最優惠國待遇」。在歷史的不同時代?,衪總有一群心腹密友。

  以色列人首先加入這賜特權的一系人。他們是神在古時揀選在地上屬衪的子民。由於他們拒絕彌賽亞,以致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使他們失落了作為蒙恩兒子的身分地位。外邦人得接在橄欖樹上,可以與信主的猶太人一同得?橄欖根的肥汁。橄欖根指亞伯拉罕,賜特權的一系人由他開始衍生。橄欖樹的肥汁指生產能力,即其豐盛的果實和所出的橄欖油。在這?,肥汁指?因與橄欖連合而得?的各種特權。

  一一18 然而,外邦人不可以為自己比猶太人更聖潔,或誇口自己有甚麼過人之處。如果誇口的話,就忽視了一個事實,就是他們並不是自己創設特權的。相反,他們是藉?所賜的特權得?現今的地位,就是特蒙的恩寵。

  一一19 保羅料到,所假設與他對話的外邦人會說,猶太人的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和其他外邦人的枝子接上。

  一一20 保羅承認這句話部分是對的。猶太人的枝子被折下來,外邦人被接上。但這只是因為以色列人不信,而不是因神對外邦人有甚麼特別的承諾。外邦人得接上,是因為整體上他們是因為信而站?。保羅說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一句,似是表明他在向真信徒說話。但這不一定就是保羅的意思。外邦人因為信而站?,唯一可取之處是,他們比猶太人表現得更有信心。所以,耶穌對百夫長說:「這麼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過。」保羅也曾對在羅馬的猶太人說:「所以你們當知道,神這救恩,如今傳給外邦人,他們也必聽受。」(徒二八28)留意:「他們也必聽受。」整體上說,現今外邦人比以色列人更願意接受福音。這?立得住,是相對於跌倒說的。以色列人已從蒙恩的地位跌下來了。外邦人卻得接在這位置上。

  然而,凡站立得住的要謹慎,以免跌倒。外邦人不應驕傲自大,反要懼怕。

  一一21 神既不猶豫地將原來的枝子從賜特權的系上折下來,我們就沒有理由相信這野橄欖枝在相同情況下會被愛惜。

  一一22 因此在橄欖樹的譬喻中,我們看見神兩種極相對的性情,就是衪的恩慈和衪的嚴厲。衪的嚴厲顯明在拿走以色列的最優惠國地位。衪的恩慈顯明在衪將福音賜給外邦人(參看徒一三46;一八6)。但我們卻不可將這恩慈看為理所當然的。當救主在地上時,外邦人比猶太人較願意接受福音(太八10;路七9)。但如果他們不保持這敞開的心,也一樣會被砍下來。

  我們必須謹記,保羅說的不是教會或個別信徒。他說的是整體的外邦人。沒有任何事物能夠使基督的身體與頭分開,也沒有任何事物可以使信徒與基督的愛隔絕,但神卻可以撤銷外邦人現在享有的這特權的身分。

  一一23 以色列人被折下來,不一定是長遠的事。他們若摒棄國家民族的不信,則神沒有理由不把他們接回原本蒙福的位上。對神來說,這並不是不可能的。

  一一24 事實上,神重新讓以色列人成為有特權的百姓,比起讓外邦人有這身分,手法會比較溫和。以色列人本來就是蒙神恩佑的樹枝,他們是本樹的枝子。外邦枝子卻是來自野橄欖樹的。將野橄欖枝接在好橄欖上,是不符合自然接枝的;用保羅的話說,是逆?性而行的。將本樹的枝子接在本來所屬的好橄欖上,卻十分自然。

  一一25 保羅揭示以色列將來要復興,這不但是可能的,更是必然的事。保羅揭示的是一個奧秘,即是在當時仍未為人所知的真理。這是人用自己的智慧所不能探知的真理,如今這真理卻顯示出來了。保羅揭露這奧祕,是為免外邦人自以為聰明,帶?種族主義的眼光藐視猶太人。這奧秘就是:

  以色列人有幾分是心硬的。這並沒有影響至整個民族,只是不信的一群如此而已。

  這心硬是暫時的,情況只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的時候。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是指當最後一位信徒加入教會時,和當基督的身體齊全了,被提到天上去時。我們必須分辨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與外邦人的日期滿了(路二一24)。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是教會被提的時候。「外邦人的日期」則指外邦人支配猶太人的整段時期,始於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代下三六1∼21),至基督回來地上作王為止。

  一一26 以色列人的硬心將在教會被提時除去,但並不表示全部以色列人將即時得救。在整個大災難時期都有猶太人歸信主,但要等到基督回來地上作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時,全部蒙揀選的餘民才得救。

  當保羅說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意思是以色列人中信主的全家。不信的以色列民將要在基督第二次降臨時遭消滅(亞一三8,9)。只有那些百姓高呼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才得以進入國度。

  這是以賽亞所指,救贖主來到錫安,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的時候(賽五九20)。請留意,基督並不是來到伯利恆,而是來到錫安。這是衪第二次來臨。

  一一27 這也是以賽亞書二十七章9節和耶利米書三十一章33至34節所指的時候。那時,神要按照所立的新約,除掉他們的罪。

  一一28 所以,我們可以將以色列人現在的身分先總結為就?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他們是仇敵的意思,是指他們遭棄絕、擱置,失落神的恩惠,以致福音能到外邦人那?去。

  不過,這只是事實的一面。就?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列祖就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

  一一29 他們仍然是蒙愛的,原因是神的恩賜與選召,是永不反悔的。神不會撤回衪所賜的恩。衪一旦作出了無條件的應許,就永不違背。衪將九章4至5節所載的獨特權利賜給以色列。衪稱以色列人為衪地上的子民(賽四八12),從其他各國各族中分別出來。沒有任何事物能改變衪的心意。

  一一30 外邦人從前是野性、不順服的百姓,但當以色列人蔑視、唾棄彌賽亞和救恩的福音時,神就轉向外邦人,施憐恤給他們。

  一一31 一連串相似的事件會在將來發生。以色列人因?施給外邦人的憐恤而被激動發憤,結果他們在不順服後,再會蒙憐恤。有人認為,因?外邦人才向猶太人施憐恤,以致他們得?恢復。但我們知道事實並非如此。以色列人得?恢復,是因主耶穌第二次降臨(參看一一26,27)。

  一一32 我們初次看本節經文,會有一個印象,就是神任意將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圈在不信之中,他們對此也無可奈何。然而事情的真相並非如此。不信的人是因一己之意而不信的。本節的意思是這樣:神既知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是不順服的,於是就讓他們受困於這種狀況下,使他們除了聽從神以外,就沒有別的出路。

  這樣的不順服,就讓神有餘地可以憐恤眾人,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這?沒有普世救恩的含意。神已向外邦人施憐恤,將來會向猶太人施憐恤,但這樣並不證明每個人都得救。這是對民族施憐恤而已。威廉斯說:

  神已試驗過希伯來人和外邦人,但他們全都在試驗中徹底失敗了。衪將他們圈在不信之中,以顯明他們毫無可取,證明他們毫無資格和權利得?神的恩寵。於是,衪就本?衪無比豐富的恩典,向他們所有人施憐恤44。

  一一33 保羅總結時作的榮耀頌,回顧整封信的內容,又複述所揭示的神的奇妙。保羅闡述了令人驚嘆的救恩計劃,就是公義的神能拯救不虔的罪人,而且不損其公義。他指出基督所作成的工,為神帶來榮耀和為人帶來祝福,超過亞當因犯罪而失去的。他又解釋恩典如何帶來聖潔的生活,這是律法永不能產生的功效。他追溯神由預知至得永遠榮耀的心意,是不能打斷的。他再說明神權能揀選的道理,和人的責任這相關的道理。他更闡釋神在不同時代處理以色列人與列國時的公義和諧協。最後的合適話,莫過於向神發出讚美和敬拜的頌歌。

  深哉!神豐富的智和知識。

  神的豐富!衪有豐富的憐憫、慈愛、恩典、信實、能力、美善。

  神的智慧!衪的智慧是無限的、莫測的、無可比擬的、戰無不勝的。

  神的知識!賓克評論說:「神是全知的。衪知道一切的事,一切可能的事:一切實在發生的事;所有的事,所有的物,過去的,現在的,將來的。45」

  衪的判斷何其難測,這麼的深奧,非凡人的心靈能完全領會。衪行事的蹤跡,即衪如何安排萬物的創造、歷史的發展、救贖和神能,都遠超過我們有限的理解。

  一一34 受造之物,沒有一個能知道主的心,頂多只能知道衪有意揭示的事物。縱有所知道,也不過是對?鏡子看,模糊不清(林前一三12)。沒有人有條件提醒神。衪不需要我們的意見,也不用藉聽取我們的意見以得益(參看賽四013)。

  一一35 神從來沒有欠人甚麼(參看伯四一11)。我們到底能給永恆者甚麼,使衪不得不償還呢?

  一一36 全能的神是獨立自足的。衪是一切美善的源頭,衪是維繫並控制宇宙的經理人,衪也是一切受造物創造的目的。一切的事物,都是為了要叫榮耀歸給衪。

  願這一切如此成就!願榮耀歸給衪,直到永遠。阿們。


資料來源: 查經資料大全
新增日期: 2013/01/1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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