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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的應許

耶利米書 第30章

第30及31章內容都是論及以色列和猶大兩國的復興。由於雅各的十二個兒子成了以色列人的十二支派,因此,先知就以雅各來代表整個以色列民族(7、10、18)。這裡清楚地描述雅各家的復興,由於神是公義的,祂不能不懲罰犯罪的以色列人,然而,祂卻又是滿有恩慈的神,因此祂在懲罰中仍會從寬發落,不將以色列人滅絕(11)。到了復興的日子,以色列人必能回國重建家園,回復過往美好平順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們終必會真的成為神的子民,耶和華也成為他們的神(22),這是神與祂的子民在恩約中最理想的關係和境界。
這段經文約寫於主前587年之前,即在耶路撒冷淪陷之前一年,這時耶利米是被囚禁起來的(參32:2),經文清楚說明神要求耶利米把其默示寫下來,可見被囚的耶利米一直是倚靠他的助手巴錄,把耶和華的默示記錄下來(參32:12),一直留存至今的。
1.復興是神作主動的,因此,我們必須仰望神,求祂賜下復興的火。
2.神不單止將默示給予聖經的作者,並且吩咐他們要寫下這些默示。雖然在極度困難中,神的僕人仍切實遵從祂的吩咐,排除萬難,寫下默示,以致才有今天的聖經,可見聖經得來委實不易,我們實應好好珍惜。
3.我們要常常地為神的子民求復興,並且努力地研讀祂的話語,這樣,便不會辜負神的一番美意了,你做得到嗎?

祈禱:主啊,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要常讚美你。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3/1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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