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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節--宇宙人生的定理
約伯記 第8章
約伯的另一位朋友比勒達向約伯提出了神的公平和公義,他認為有善必賞、有惡必罰就是宇宙和人生的定理。就他而論,約伯兒女的遭遇(3∼4)、古人的傳統經驗(8∼10),以及大自然植物的現象(11∼12)等等,正正顯明這定理的確實。
「或者你的兒女得罪了祂」(4),「或者」一詞在這?不是假設的語氣,而是確定的語氣。既然神是公平和公義的,約伯的兒女遭殺身之禍,就一定是他們「得罪了祂」,這是以果推因的方法。自然界的蒲草和蘆荻也說明這定理是真實的,蒲草沒有泥、蘆荻沒有水,一定不能生長,這是自然界具因果性的定理(11∼12)。對比勒達來說,這個因果定理在宇宙界和人生界一樣有效,人也一樣不能沒有神,否則就一定像沒有泥的蒲草及沒有水的蘆荻一樣,即或暫時發芽生長,但由於所倚靠的不是泥和水(14∼18),很快,就會枯槁、被人拔出的了。他的福樂就是如此像過眼雲煙一樣,很快就消失了(19)。
比勒達說出這個道理,自以為高明地提醒約伯要恢復與神的良好關係,不要重蹈兒女以及那些忘記神的人、並不虔敬人的覆轍(5∼7、20∼22),因為神是公平公義的(3、20),列祖從累積的經驗深知這個道理。
可是,比勒達不知道約伯就是因為「虔敬」和與神有良好的關係,才招致此次劫禍。比勒達認為福樂之因是敬畏神,在約伯的例子來說,敬畏神卻才是禍患之因。
比勒達的宇宙定理是合理的,他的人生也是合理性的。公平公義既包含在神?面,那神一定是合理的,合理的神是宇宙人生合理性的根據。比勒達和很多人一樣,沒有想到宇宙人生以及神本身其實有很多可能性,不能被人腦海中的合理性和邏輯推理所規範。同時,比勒達也沒有想到所謂合理性只是屬於人思想或理想的範疇,人憑自己有限的觀察和所知,怎可以成為神和宇宙人生的合理性呢!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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