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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聖約中的大愛(潘國華)

瑪拉基書 第1章


經文:瑪拉基書第一章1-5節

  究竟神是否真的愛護屬祂的兒女呢?你我曾經懷疑過神的愛嗎?

  有一個在美國居住的姊妹,她的家庭本來很幸福和快樂。但後來不知怎的,苦難接二連三地臨到她的家中。她有三個兒女,大女兒因一次發高燒,弄致理智失常,痴呆了。這是第一次臨到這家庭的打擊。過了三年,十四歲大的兒子因呼吸器官與肺之間患上腫瘤,又因注射麻醉藥,呼吸困難而死亡。當這個姊妹的教會牧師去探望他們時,她的丈夫劈頭就質問牧師:“神的愛在哪?呢?”若我們落在這種困境時,會否一樣懷疑神的愛呢?

  瑪拉基先知的時代,正值猶太人歷史中一次靈性消沉的時代。當時的猶太人正處身在極度困苦的環境中,同時又受着外邦人的統治。在他們的心目中,神似乎忘記了他們的苦情。無錯,他們能夠從被擄的外邦國家中歸回到自己本國來,這是神莫大的恩典。而且他們亦能在耶路撒冷重整家園,建造聖殿,修葺城牆,這些也是神的恩惠。同時,經過了七十年的被擄,猶太人深深體會拜偶像的可怕後果,故此他們把偶像完全拆除。可惜他們卻將另外一種更可怕的罪—自私(只顧自己家庭的需要,妄顧神家的需要)—取代了拜偶像,而且雖然他們只敬拜耶和華,但他們卻流於外表,形式上的敬拜。他們只有敬虔的外貌,卻沒有敬虔的實意。

  當代的猶太人對神有很多疑問,他們開始懷疑神的慈愛,公義,應許等。為甚麼?因為當這些猶太人回到耶路撒冷的初期,他們住的只是帳幕營,而且他們的農作物又因天旱失收,他們可謂陷於苦境中。因此他們對神有很多不滿,更懷疑神的愛。

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耶和華說:“我曾愛你們。你們卻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 耶和華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嶺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以東人說,我們現在雖被毀壞,卻要重建荒廢之處。”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任他們建造,我必拆毀。人必稱他們的地,為罪惡之境,稱他們的民,為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你們必親眼看見,也必說,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瑪一:1-5)

  瑪拉基書就是神針對當時猶太人靈性的境況,吩咐先知所傳的信息。事實上,瑪拉基書是一卷十分重要的書,因為它是舊約時代最後的一卷先知書,亦可說是神對舊約時代最後的預言。以後直到在新約四福音時,即耶穌基督降生的時代,神才再給與屬祂的人新約的信息。一般說來瑪拉基書的年代,距離新約的福音書有四百多年之久,史稱這相距時期為“兩約之間的斷代期”。在這四百多年中,神保持緘默,沒有賜下任何預言和說話。故此瑪拉基先知的信息,既嚴肅沉重,但又帶有安慰。到底這舊約時代最後的一位先知要傳遞一些甚麼重要的信息呢?

  先知瑪拉基的寫作特點,就是以一問一答的筆法去宣布神的信息。在全書四章的經文中,先知曾六次描述以色列人對神有很多不同的埋怨和責問,先知都一一地去解答他們的問題,而且更指出他們根本的罪惡。讓我們從瑪拉基書第一章的首五節經文,重新去瞭解和經歷聖約中的大愛,思想聖約中的大愛之兩方面:
一.神曾愛我們

  神深知當時的猶太人因環境困苦的緣故,對祂的愛起了疑問,但神始終如一地愛着他們。神吩咐先知將祂的心意向猶太人表白,故很鄭重地宣布:“我曾愛你們。”(瑪一:2上)

  雖然過去有歷史的見證,但神的愛並不只在過去賜下給祂的子民;祂的愛從以往就已賜下,只是這愛會繼續賜下,不會止息的。神宣告說:“我曾愛你們。”“曾愛”這動詞的時式在原文的意義上是完全的,整體的,也是恆久不變的。神的愛是事實,是可以經歷的,也是無可否認的,可惜以色列人竟不領會。弟兄姊妹,我們何嘗不是在許多事上,很多時候都不領會神的愛嗎?

  究竟神在過去的日子中怎樣愛護以色列人呢?事實上,以色列人無法否認神的愛。在以色列民族歷史?,神的揀選與救恩是很明顯的。神曾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神曾與他們建立聖約,將他們從萬民中選召出來,作為自己的子民(出一九:5-6)。神是信實的,祂在與以色列人所立的聖約上,完全表達祂的大愛。在整本舊約聖經中,神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以色列人申明祂的愛。有不少信徒錯以為舊約中的神是很嚴厲和兇惡的。

  事實上,舊約聖經有很多處描述神的恩愛。例如申命記第七章7至8節指出神揀選以色列人的恩典和慈愛:“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中是最少的。只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祂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神真是信實的主,祂必信守聖約而去愛顧祂的兒女。神又在另一處應許說:“我以永遠的愛愛你,因此我以慈愛吸引你。”(耶三一:3)故此,神的愛是無可推諉的,是不能否定的!

  同樣,今日信徒亦承受神在耶穌基督?所定立的救恩,不但身體,靈魂蒙赦免,得拯救;我們還能與耶穌基督一同成為神的後嗣,即承繼人。這都是出於神的大愛。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

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了。(約壹四:10)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弟兄姊妹,神曾愛我們,正如祂曾愛以色列人一樣,在千萬人中揀選他們。神愛我們並不是因我們有甚麼可愛之處,神愛我們是由於祂是愛的源頭,神始終如一地愛我們。祂以祂兒子耶穌的寶血與我們立了新約。神必履行祂的約去愛我們,而我們會否履行這約的要求去愛神呢?

  神向猶太人宣布祂的愛,但他們卻反問神說:“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瑪一:2下)弟兄姊妹,這句質問神的話豈不是很多時候也出於我們的口嗎?以色列人對神的責難,也是我們很多時候對神的愛所發出的疑問。多少時候,我們覺得神並不愛我們,因為我們的生活比別人艱苦;可能我們的身體又有疾病。我們心?可能會這樣想:“若果神真的愛我們,為甚麼會使我們的生活這麼艱苦,神為甚麼不使我們凡事順利,身體健康呢?”

  當時的猶太人向神責問祂的愛,完全表露他們沒有感恩與信服的態度。猶太人忘恩負義,使神歎息。神曾藉以賽亞先知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賽一:2-3)猶太人向神說的這番話,充分表達出他們沒有深切反省的心。他們一切的苦難,實在是自作自受的。因為當他們重歸故國的時候,他們只知重整家園,他們忽略了神的殿,他們也無心去理會神家的需要,故此神差遣先知哈該和撒迦利亞去責備他們。後來神的殿終於被建起來,他們恢復了聖殿的敬拜,可惜他們只有外表的,虛偽的敬拜。

  弟兄姊妹,我們因遭遇難處而懷疑神的慈愛,合理嗎?這些困難會否因我們缺乏對神存有感恩和順服的心而引致?又會否因我們只顧自己的需要,而忘記了教會—神家的需要呢?多少時候我們只會祈求神給予好處,而沒有向神付出半點。我們常常喜歡感謝神的恩典,歌頌祂的慈愛;但往往我們很容易忽略慈愛中公義的成分,我們更沒有注意神的恩典中有嚴厲的要求。求神打開我們屬靈的眼睛,叫我們真看到祂的大愛,以致我們不會重蹈猶太人的覆轍,去懷疑神的愛。
二.神必愛我們

  神向猶太人解釋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我卻愛雅各,惡以掃…。”(瑪一:2-3上)在這?神特別提出一個歷史例證,來說明祂的愛。神挑選以掃和雅各兩兄弟的事蹟來說明祂的愛,這是很有意義的。以掃和雅各不單是以撒的兒子,他們還是孿生兄弟。以人的推理來說,這對孿生兄弟應同樣得到神的愛,但神卻揀選了雅各而拒絕了以掃。

  雅各以一碗紅湯騙取了以掃長子的名分(創二五:27-34)。希伯來書對以掃有這番評語:“…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來一二:16-17)因以色列人對長子名分十分看重,只有長子才能承受父親的祝福。如今,以掃竟然因貪圖一碗紅湯解渴,將自己長子的名分也賣了,故此他不能得到父親的祝福,亦為神所厭棄,因為他不看重屬靈的福分。

  那麼雅各又如何呢?雅各因騙取了以掃長子的名分及父親的祝福,故此神也嚴厲地管教他。在雅各的一生中,他以欺騙的技倆去對待別人,而別人也以欺騙的手段對待他。最後,神在毗努伊勒得着雅各,而雅各的生命有了改變(創三二:27),神將雅各的名字改為以色列。從此雅各便成為以色列人的先祖之一,他也得到神的賜福。

  聖經這處說:“…愛雅各,惡以掃…”這是希伯來文的一種寫作技巧,帶有一種比較的含意。意即,在相比下,神比較愛雅各,多過愛以掃。神愛雅各惡以掃的原因,除了因他們對屬靈的福分採取不同的態度外,最主要是由於神的揀選。神的揀選是人無法完全解釋的,但揀選的條件卻必須明白,而且要符合。不能符合條件就得不着揀選的福分。這條件是甚麼呢?揀選是為事奉(Election for service),事奉不只是德行或工作,而是敬拜的心意,以虔恭的心來接受神的啟示,也傳遞這啟示,使別人也因此而信服神。

  保羅也曾解釋神為甚麼揀選雅各:“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九:15)這是神絕對的主權,也是祂的大愛。

  在基督徒的人生中,我們和未信主的人都是一樣得享神所賜的空氣,陽光和雨水,這是人類共享的“共同好處”(common good),是神對全人類同等的待遇。但是神對待屬祂的兒女,祂愛我們到底。神不單賜永生給予相信的人,祂更凡事保守,看顧我們。所以,凡屬於神的人,每日都經歷神的愛和保守。為甚麼?因為神必愛我們。

  神用以掃和雅各來代表兩種人,一種是不屬於神的人,另一種是屬於神的人。以掃的結局和神給他的審判記載在瑪拉基書第一章3至4節。從此可見,神必愛我們,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神對我們會負全責。但對於那些不屬神的人,好像以掃一樣,神不會負任何責任,甚至神會因他們的罪惡審判他們。當然神不會因為我們是祂的兒女,便不理會我們所犯的罪;神必會管教,但這也是出於神愛我們的心。

  故此,弟兄姊妹,讓我們重新去明白和經歷神的愛,因為神曾經以祂的愛去揀選我們成為祂的兒女,而且神必在我們的生活上表彰祂的愛。讓我們一起去享受神聖約中的大愛。神既與祂的兒女立了新約,祂是信實的主,祂必愛我們到底。讓我們投入神的愛中,也讓我們以行動去回應神的愛—更深的愛祂,更深的愛祂的教會,更深的愛祂的兒女。

  噢,弟兄姊妹,讓我們放棄那個懷疑神愛的心,因為若懷疑神的愛,就會使我們與神的關係受到致命傷。因為我們與神的關係是建立在愛的根基上。我們對神的愛若有懷疑,就會破壞這關係。神很清楚地宣告:“我曾愛你們。”弟兄姊妹,信靠神,享受祂的愛!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三八期 08.11
作者潘國華牧師為加州山景城主恩基督教會主任牧師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glb.php?GLID=13804
新增日期: 2008/12/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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