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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分配(26:52-27:11)

民數記 第27章

a.整體得地原則--顯出神的公平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按著人名的數目將地分給這些人為業。人多的,你要把產業多分給他們;人少的,你要把產業少分給他們;要照被數的人數,把產業分給各人。雖是這樣,還要拈鬮分地。他們要按著祖宗各支派的名字承受為業。要按著所拈的鬮,看人數多,人數少,把產業分給他們。」26:52-56

(1)人多?地多
(2)人少?地少
(3)拈鬮

〜地大小可能差不多,但地有分平原、近海、山地,怎樣分才能公平呢?用拈鬮的方式才是最公平了!

b.特殊例子個案--顯出神的公理

「屬約瑟的兒子瑪拿西的各族,有瑪拿西的玄孫,瑪吉的曾孫,基列的孫子,希弗的兒子西羅非哈的女兒,名叫瑪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他們前來,站在會幕門口,在摩西和祭司以利亞撒,並眾首領與全會眾面前,說:「我們的父親死在曠野。他不與可拉同黨聚集攻擊耶和華,是在自己罪中死的;他也沒有兒子。為什麼因我們的父親沒有兒子就把他的名從他族中除掉呢?求你們在我們父親的弟兄中分給我們產業。」於是,摩西將他們的案件呈到耶和華面前。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西羅非哈的女兒說得有理。你定要在他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他們為業;要將他們父親的產業歸給他們。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吩咐摩西的。」」27:1-11

〜之前是按男丁而分,但西羅非哈族的男丁已死在曠野,所以神也按情理的,沒兒子,產業歸於女兒。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9/3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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