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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的忍受-順服的學習(26:36-68)
馬太福音 第26章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7-9
∼主與父是同等的,是原為一,在之先,主根本不需要順服,但祂道成肉身後,受人肉身的限制,祂也甘願成為奴僕的樣式,祂要成為一個完全的人,所以祂要學習神創造人原先優美的特點--順服,主如何學習?
A.放下自己的意願
「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26:36
「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26:39
a.理性的意願
∼若沒有意願,學習順服較容易,但主卻有,有祂的意思,這意願按理性是合理,沒人想受苦受死,而且不是因為自己有罪而應有此報,主是無罪的,無罪的人求不想受罪的刑罰是合理的。
b.感性的意願
∼主要行上這條路,終要與父神分離,一對戀人若要被逼分離,是何等不願意的事,更何況主與父的感情比人間所有愛情更緊密,要分開,怎可以沒有感受。
c.極度的渴度
∼主有憂愁,有流淚,有流汗,證明祂是很重視這件事情,祂真是坦然的向神講出自己的心願,祂是懇求神的。
d.甘心的順服
∼但祂仍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的意思」,祂不是第三次祈禱後才說這話
,祂一開始就有此想法,當然祂仍沒否定自己內心渴求,所以祂認真求那位能免祂死的神三次,但無論幾多次求,祂仍深願神旨意的成就。
∼所以主的順服是超越祂內?渴求,祂內?的感受及意願的。
B.放下自己的權柄
「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26:47
「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26:51-54
「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26:56
∼主有權柄差遣十二營天使來保護祂,但當人捉拿時祂時,祂沒有運用此權柄,祂甘心願意順服神的意思,成就聖經的話而行上的。
C.放下自己的尊嚴
a.天國君王受審
「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彼得遠遠的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26:57-59
b.天國君王受辱
「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26:67-68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9/2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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