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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路得記註解》

路得記 第3章

【得三1】「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

﹝原文直譯﹞「...女兒阿,我不當為你尋找安息,如此對你才是合宜的嗎?」

﹝原文字義﹞「安身之處」平安(一9),安息之所,安全處;「福」好,滿意,至善。

﹝文意註解﹞拿俄米為路得謀劃,要使她藉婚姻解決作寡婦的困境,而得到安息。

「安身之處,」指女子的歸宿,即寡婦藉婚姻而得的一種安憩的狀況。

﹝靈意註解﹞拿俄米豫表聖靈。聖靈關心我們,要使我們得著真正的安息,而主就是我們的安息(太十一28;十二8;來四9)。

﹝話中之光﹞(一)拿俄米完全是為著路得著想,在她的話中滿了「為你....使你」的字句,她朝夕繫念的是路得的前途。身為教會中帶領的人,也應如此為別人的屬靈好處著想。

(二)「使你享福嗎?」主耶穌就是我們上好的福分,我們的好處不在祂以外(詩十六2)。凡在祂之外尋求福樂的,終必自尋煩惱。

(三)路得生命的長進,每一階段都和拿俄米的交通有關,每一次拿俄米給她的指示,就使她對波阿斯的經歷更深一層;我們若與聖靈有親密的關係,我們屬靈的光景必然改變,對主的經歷也必然更深一層。



【得三2】「『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

﹝原文直譯﹞「...看哪!他今夜在打禾場上簸大麥。」

﹝背景註解﹞根據當時的習俗,打禾場常是設在高丘上的一大片淨光磐石之地。簸麥子的程序大概如下:收割回來的一捆捆禾捆,先平鋪在打禾場上曬乾,再用連枷來打,或讓牛隻等動物來踹(參申廿五4)。有的在牛後邊拖個木橇,下面裝有鐵球或石球。木橇從禾捆上拖過,麥穗受壓而與麥稈脫離,麥稈同時也被切碎,而穀粒也脫去糠皮。巴勒斯坦地通常在下午和傍晚時分有西風從地中海吹來,故簸麥子的工作都在下午或傍晚進行。每當晚風輕揚的時候,麥農們會奮力的將混有碎稈、糠秕的穀粒,用禾叉迎風拋向空中,好讓較輕的碎禾稈和糠秕被風吹往一邊,較重的穀粒便掉回禾場上。簸過的麥穗,還要經過一道篩淨的手續,最後只留下麥子。入夜後,這些麥子要有人看守。

﹝文意註解﹞「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拿俄米這話的用意是要路得明白以色列『贖業至親』的古俗(參閱二20﹝背景註解﹞)。

﹝靈意註解﹞在聖經中提到打禾場,常常是指著十字架的工作說的。『簸麥』是指十字架煉淨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田?的工作雖然已經結束了,但路得的心可能還留在田間,也可能羨慕波阿斯的使女們,羨慕波阿斯所擁有的一切;當我們嚐過一點主恩的滋味,常會以主恩來代替主自己,貪求主的恩典過於追求主自己。

(二)「波阿斯的使女,」一面豫表主的眾僕人,一面也指我們日常所接觸的屬靈事物。我們的眼目應當從周遭的人、事、物轉向主自己。

(三)為要使路得的心不停留在田間,拿俄米就將波阿斯指給她看,叫她看見波阿斯的可愛和寶貴。唯有真正看見主的人,才能從一切人、事、物中脫離出來。

(四)「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我們的主雖然尊高,卻是可親可近;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且凡事與我們相同,為要搭救並體恤我們(來二11,17~18;四15)。

(五)「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我們的主是作工的主,我們是祂手中的工作(弗二10)。主在我們身上主要的工作就是煉盡我們的攙雜,使我們成為一個純潔合乎主用的器皿。



【得三3】「『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喫喝完了,』」

﹝背景註解﹞「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古時猶太新娘出嫁前的準備工作也是:用水洗身後抹油,再換穿新衣(結十六9~10)。

「下到場上,」打禾場雖是一處通風高地,但地勢仍較位於山上的伯利恆城為低,故用『下到』一詞。

﹝文意註解﹞「那人,」指波阿斯。

﹝靈意註解﹞「沐浴,」豫表對付罪,除去身上的污穢。

「抹膏,」『膏油』特別是聖靈的表號,『抹膏』豫表被聖靈分別為聖(彼前一2)。

「換上衣服,」『衣服』是指行為,『換上衣服』豫表脫去天然的老舊行為,而行走在生命的新樣中。

「下到場上,」『場』是簸大麥的場,指著主要分開我們天然生命和屬靈生命說的,『下到場上』豫表順服在主十字架的工作之下。

「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豫表隱藏自己,不憑自己掙扎努力。

﹝話中之光﹞(一)認罪、對付罪,藉著主的寶血得以洗淨,然後才能與主相交(約壹一7~9)。屬靈生命的起點,總是在於罪和天然污穢得著潔淨。

(二)凡事順從聖靈的引導,行事為人自然會散發出膏油的馨香之氣(歌四10;林後二14)。

(三)基督徒不是補舊衣(太九16),乃是換上新衣;但脫下舊衣需要我們自己脫,主不替我們脫,不要把改變行為的責任推給主。

(四)一個想要親近主的人,不能不注意他的生活行為。

(五)我們不是到天上去找主;我們乃是在日常的生活經歷中,特別是在主作工在我們身上的那一點上,最能碰見祂。



【得三4】「『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

﹝原文字義﹞「被」衣襟(9節),外袍。

﹝背景註解﹞通常僕人躺在主人的腳的對角位置。

﹝文意註解﹞拿俄米要路得去躺在波阿斯的腳下,意思是教她要降卑自己,只求被收作婢女,在他腳前伺候。

﹝靈意註解﹞「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是『看準他腳的地方』,祂的腳有十字架的釘痕,意即進入與基督同死的經歷。

「躺臥在那?,」意即與祂同死、同埋葬;此處也有『獻上自己』和『安息等候』的意味。

﹝話中之光﹞(一)我們必須把自己的欲好、名利、主張、愛情,都與主一同釘死,這樣,主才能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

(二)「躺臥在那?,」這表示路得從此以後,她的身體和一切都不再屬她自己,乃是波阿斯的了;我們的奉獻也當如此,一切都歸屬基督,讓基督佔有我們。

(三)「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我們禱告主、追求主,卻常忘了等候主的答覆與回應。

(四)「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當我們將自己和一切都獻上給神之後,神的啟示、亮光、引導,就隨之而來,使我們能被神使用。



【得三5】「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話中之光﹞(一)對聖靈的帶領信而順服,這是信徒蒙福的秘訣。人若講理由,就不能順服;因為順服和理性是不相通的。

(二)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林後八12);因為我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我們心?運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二13)。



【得三6】「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

﹝話中之光﹞前節是路得的「言」,本節是路得的「行」;言而有行(約壹三18),才能蒙主喜悅。



【得三7】「波阿斯喫喝完了,心?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的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

﹝文意註解﹞「心?歡暢,」不是指喝醉酒,而是指人吃飽喝足後的一種滿足暢快的感受。

「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按原文的意思,乃是悄悄地揭露出他的腳,然後就躺在他的腳旁;路得躺在波阿斯的腳旁,意即承認自己是他的奴僕。

﹝靈意註解﹞「睡在麥堆旁邊,」『麥堆』意指主工作的成果;故本句是說主因著在我們身上工作的成就,而得著安息(賽五十三11)。

「悄悄的來,」就是不張揚顯露自己。



【得三8】「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

﹝原文直譯﹞「半夜?,他因碰到甚麼而驚醒,一看,原來有個女人睡在他的腳邊。」

﹝原文字義﹞「夜半」下半夜;「驚醒」發抖,哆嗦,打顫;「翻過身來」抓緊,摸到。

﹝靈意註解﹞「醒,」字一面是指得著主明顯的同在,一面指經歷與主同活(腓三11;羅六5;林後四10)。

「躺在他的腳下,」指降卑自己,按著主耶穌的腳蹤,不顧一切的跟隨主。

﹝話中之光﹞(一)路得躺臥在那?,一動也不動,直到下半夜,這需要極大的忍耐和毅力。

(二)常常在我們最黑暗的時候,祂忽然間來了!祂向我們顯現,把我們帶到復活的境界?。



【得三9】「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

﹝原文字義﹞「婢女」女性奴隸;「至近的親屬」擁有贖業權的親屬(二20)。

﹝背景註解﹞在泰伯利(Tabari)的釋經書?驗證了以衣服遮蓋在一個寡婦身上是一個慣常的求婚記號。男子用「衣襟遮蓋」女子,是表示願意娶她為妻(申廿七20;結十六8),一生一世遮蔽她、保護她。

﹝文意註解﹞「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衣襟』在原文和二12的『翅膀』是同一個字根,故路得求波阿斯的衣襟遮蓋她,也就是『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靈意註解﹞「衣襟,」表明保護和聯合。

﹝話中之光﹞(一)「你是誰?」當主向我們顯現的時候,常常題醒我們,叫我們看見我們的本相,認識我們真實的光景。

(二)「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我們在主顯現的光照下,往往看見自己的不配。

(三)我們只有看見自己軟弱、無助的光景,才會真實的仰望主,求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四)這?是說到路得因信交託;要作一個在主手中有用的基督徒,必須向祂有澈底的交託。



【得三10】「波阿斯說:『女兒阿,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

﹝原文直譯﹞「...你末後所所顯示堅定的愛心比先前更大...」

﹝文意註解﹞「恩,」不光是指蒙恩;這段經文原文的意思乃是指恩待的恩,是指給出去的恩典。

「先前的恩,」指供養婆婆;「末後的恩,」指為婆家生子立後,使亡夫在產業上存名。

「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這是讚許路得向波阿斯求婚,並非憑個人的意願,而是按規矩行事。很可能路得已接到一些少年人的提親,但她一概拒絕,而一心要為亡夫的家實踐她『生子存名』的責任,因此波阿斯才說她末後所給的恩比先前更大。

﹝話中之光﹞(一)唯有一個蒙了恩典的人,才能夠把恩典給出去。我們如果要做一個「給恩」更多的人,便須「蒙恩」更多;我們給出去的恩典比從前更多的話,證明我們所蒙的恩典比從前更大。

(二)蒙恩而不給恩,就是「徒受恩典」(林後六1)。我們不只要能得著恩典,同時也要能把恩典傳遞出去。

(三)今天許多人揀選主之外的事物;有人追求名譽,有人追求財富,有人追求前途;但那些誠實愛主的人卻專一追求主的自己;除了主之外別無所愛。

(四)在宇宙中,神有一個需要,就是尋找能和祂恩愛相配的人們,要把祂的恩愛傾倒在他們身上。



【得三11】「『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

﹝原文直譯﹞「...所有在我城門口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慧的女人。」

﹝原文字義﹞「賢德」,富裕,大財主(二1),賢慧,行事有能力和效率,品格高尚。

﹝文意註解﹞「女兒阿,現在不要懼怕,」路得擅自躺在波阿斯的腳下,於禮有缺,難免心中忐忑,驚恐疑懼,勢所必然。

﹝話中之光﹞(一)路得所要求的,波阿斯答應必照著行。我們的主也應許我們,說祂要充充足足的為我們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和所想的。

(二)波阿斯對路得真是有求必應,是因為路得是一位賢德的女子;有些基督徒未能經歷到有求必應的喜樂,是因為我們沒有信心。

(三)波阿斯是個大財主,而路得是個賢德的女子;『大財主』和「賢德」在原文是同一個字。當我們與基督聯合,並在生命中成長,到了一個時候,人怎樣形容波阿斯,人也要以同樣的形容詞來形容路得。這就是模成神兒子的形像。



【得三12】「『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

﹝靈意註解﹞「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究竟這一個人是誰呢?早期的解經家多認為是指『律法』,因為:

1.兩個至近的親屬,分別代表新舊約:一是恩典,一是律法。

2.律法是在恩典(主耶穌)之先,我們眾人原是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引我們到基督那?(加三23~24),故律法比基督『更近』。

3. 律法只要贖『產業』不要贖『人』(四4~6);換句話說,律法只注重外面的規條和字句,卻對人沒有憐憫。

4.守律法的觀念若不解決,信徒就仍舊受奴僕的軛挾制(加五1),不可能得著完全的安息。

但晚近漸多有人認為應指『舊人』,其理由如下:

1.律法從來沒有成為血肉之子,也從來沒有和我們近到一個地步比主更近的。

2.舊人就是我們與生俱來的『老我』,也就是我們的天然肉體生命。我們是先和舊人發生關係,後才和主發生關係,故它比主『更近』。

3.利未記廿五章?的『自贖』,那個自己就是我們的舊人。

4.攔阻信徒與主聯合的,是?面的舊人,不是外面的律法;我們的舊人若不解決,就沒有與主完全聯合的可能。

5.信徒靈程中最難解決,也是最後解決的問題,並不是律法,而是舊人。



【得三13】「『你今夜在這?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罷;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文意註解﹞「盡親屬的本分,」意即盡買贖的責任。

「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意思是:『正如耶和華是活著的真神,你可以相信我所答應的』。

「你只管躺到天亮,」可能波阿斯是顧慮到弱女子不宜深夜獨行野外,以免遭遇危險。

﹝話中之光﹞(一)波阿斯本可娶路得,可是按猶太人的規矩,他必須等待那更近的親屬放棄了,才能有合法的婚姻。這說出婚姻是何等鄭重的一回事(來十三4)。

(二)即使我們有良好的動機和存心,凡事仍須按規矩而行(林前十四40)。

(三)「你只管躺到天亮,」我們有主的應許,只管安然等候,毋需焦急過慮。在屬靈追求的事上,不是我們的掙扎努力,乃是完全的歸依。



【得三14】「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

﹝文意註解﹞本節想必是為了防止別人的誤會,免受醜聞謠言的傷害。

﹝靈意註解﹞這?的睡(「躺」)意指享受與主同死的經歷,而與主同死也是我們最大的安息。

「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一面因天然還未改變,復活生命還未在我們身上顯露出來,主就把我們隱藏起來,直到主的工作在我們身上成為可讚美的。

﹝話中之光﹞(一)信徒行事固然須光明正大,但也要謹防莫須有的誤會。主教導我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十16)。

(二)主的恩典每早晨都是新的(哀三23);清晨是一天當中親近主、與主交通最好的時刻。

(三)「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我們在人前應該有隱藏的生活。一個人越喜歡顯露自己,就越失去主的同在與祝福。



【得三15】「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

﹝原文直譯﹞「他說,把你所披的斗篷張開抓緊。她照做了,他就量了六個單位的大麥,放在她的肩上,“他”便進城去了。」

﹝文意註解﹞「六簸箕大麥,」原文並無『簸箕』二字。有人說一簸箕約等於三分之一伊法,也有人說六簸箕大麥至少有一百磅重。還有人把六簸箕大麥解作文定的禮品。

﹝靈意註解﹞「六簸箕大麥,」『六』是人的數目(人是在第六日造的),大麥豫表復活的基督,故『六簸箕大麥』是人得以與主聯合的應許。

﹝話中之光﹞(一)路得因著這樣跟隨主,她所得的賞賜超過已往所得的,並且也超過了她所能擔當的。我們也是這樣;若單純愛主、專心追求主,主就「上尖下流,連搖帶按」地把祂的祝福傾倒在我們的懷中。

(二)路得忙碌了一整天,僅拾取一伊法大麥(二17);而她在波阿斯腳下躺了一夜,便得了六簸箕大麥。許多時候,信徒安息在主面前所得的,反而較終日勞苦為多(但請勿誤會以為我們不須殷勤追求)。



【得三16】「路得回到婆婆那?,婆婆說:『女兒阿,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

﹝原文直譯﹞「...婆婆說:『你是誰?是我女兒嗎?』...」

﹝文意註解﹞拿俄米對路得的問話的意思是:『你是在甚麼情形下回來的?』或『你有甚麼遭遇?』(創廿七18)。

﹝話中之光﹞路得生命的長進,每一階段都和拿俄米的交通有關;我們若與聖靈有親密的關係,我們屬靈的光景也必然日益進步。



【得三17】「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

﹝原文直譯﹞「她說,他給了我這六個單位的大麥,因為他說...」

﹝文意註解﹞「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路得滿懷的六簸箕大麥是為著拿俄米的,叫她不再『空空』(一21);這?暗示拿俄米將不再一無所有,大麥的供應只是她將來的滿足的影子和預嘗。

﹝話中之光﹞這?的「空手」,原文就是一21的「空空」。我們因著離開神的旨意,出去的時候是飽滿的,但回來的時候卻是空空的回來(一21)。然而我們若行在神的心意中,就要叫我們兩手不再空空。



【得三18】「婆婆說:『女兒阿,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原文直譯﹞「...你且等著看,直至你知道有甚麼事情發生...」

﹝靈意註解﹞拿俄米對路得解釋了波阿斯的心意。聖靈也常常把主耶穌的心意啟示在我們?面(約十六15),讓我們看見祂負我們一切的責任,因為祂如果不做成這事必不休息。

﹝話中之光﹞(一)「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我們遇見重大難決的事時,有一個最大的通病,就是不能安坐等候。其實我們不需要焦急不安,也不需要我們來作甚麼事,只要我們專心仰望主,就要看見祂為我們所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

(二)「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主的心比我們更加迫切!祂為著我們盡心竭力行作一切的事,為要叫這救恩成就在我們身上。祂要來為我們成就一切,若不作成,祂必不安息!

(三)認識我們的主是信實可靠的,乃是我們達到安息的途徑。安息不是努力進入的,如果你真正相信甚麼都不必做,主要為你做成一切,那麼自然就會有安息。

(四)路得必須把所有的事情都交託在波阿斯的手中,讓他去處理,這樣,她才有安息;我們若把事情握在自己的手中,就得不著安息;惟有把一切的一切都交託給主,才有安息。

(五)我們若憑信心交託主,祂必負我們一切的責任。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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