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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聖經註釋》

申命記 第16章

覲見神(十六1∼17)

思想 節期設立的原因是甚麼?與今日的信徒生活有何關係?

  以色列男丁受命一年三次朝見神(16),其原因可能是以男性作全民的代表,因為前面也提及男丁數目作為數點百姓的代表(參出十二37;民一章,二十六章);另一原因可能是男丁作家庭的代表,參與朝拜神的集會。我們嘗試從有關節期的律例中思想與我們信仰的關係:

 .紀念神的救恩(3)。出埃及的經歷與逾越節是不能分割的,因逾越節(或後面所稱的除酵節)是記念他們被救脫離埃及的事件,以色列人世世代代都要記念這事。我們在生活中是否也常記念個人得救的經歷呢?救贖有否使你生活更具意義呢?

 .紀念神的厚恩(10)。七七節或稱收割節,是以色列人收成的節期,紀念神在耕種以至成熟期間的保護。自然的雨水,陽光;人力的耕作,倘為神的恩賜,我們豈不也當將感謝歸予神嗎?

 .年終的感恩(15)。作為一年的結束,以色列人要搭棚居住七天,一方面記念神使他們豐收;另一方面是記念他們在曠野的旅居生活(參利二十三章)。作為回顧與前瞻,以色列人一起為神過去的恩典而感謝,並為神未來的保守獻上讚美。今日我們有沒有為神在生活上的豐富賜予而感謝祂呢?

  朝見神(16)的意思是站在神的面前,不單是一種個人的敬拜,且是一種集體的敬拜;而更重要的是透過外在的儀式,一方面表達自己念念不忘神恩;另方面是一種公開的見證,為神所賜的恩惠向周圍的人見證祂的恩典,有宣揚的作用。今日,我們也十分需要有這一種公開的見證生活呢!

祈禱 求主使我常見?的面,並在人前為?作見證。



秉公行義(十六18∼十七20)

思想 秉公行義絕非易事。你有遭遇不公平的事嗎?你可曾試過不公義斷事呢?

  神是絕對公義的,故此祂囑咐一切在地掌權的人也當公義。

 .掌權的審判官理當公義(十六18∼20)。不屈枉正直、不單看外貌、不受賄賂,是應有的條件。雖然我們並非作判斷的官員,但我們面對社會的不義,可有表示我們的立場而要求公義呢?

 .當嚴懲偶像敬拜(十六21∼十七7)。司法長官有重要的宗教責任,反映當時是一種政教合一的情況。司法者今日固然難以嚴懲拜偶像者,但在教會之內,有沒有存?偶像的崇拜呢?如果我說金錢也可算為偶像,大家必定同意;但原來個人過分的自我倚靠,或將信心建立在別人身上,也是一種偶像敬拜。而教會中的長者看到有此情況的弟兄姊妹之時,也當負起對付偶像敬拜的責任(十七6∼7)。

 .神親自的判斷(十七8∼13)。當人無法解決爭訟的時候,他們可尋求神的判斷,而這判斷乃透過祭司利未人及審判官施行的,可見神將祂的權柄賜給長官,而以色列人當學習的,是順從神僕人的判語。

 .秉公行義的高峰──君王(十七14∼20)。雖然立王的行動與神權統治好像互為衝突,但神在此設立君王,是一種秉行神律法者的高峰表現。因為君王有執行律法的重任(十七18∼20),並且君王的選立乃是神主動的揀選(十七15),而君王統治時代的以色列,他們有否遵行神的道直接影響他的國家能否得神的福氣。

  作掌權者有行公義的責任,並以神的律例為標準;作人民的,則有順服掌權者,及作公義見證的責任。相信若人人都以神公義的標準行事,社會就會變得更良善了。

祈禱 求主成為我判斷公義的幫助者。──《新舊約輔讀》



7 當守三大節期 十六1∼17

  耶穌時代,以色列人遵守的節期,除本段經文(十六1∼17)將要討論的逾越節,七七節和住棚節以外,尚有(一)修殿節(約十22),就是在基斯流月(即九月,約為陽曆的十一至十二月間)的廿五日,為紀念主前一六五年瑪喀比得勝安提阿哥四世後,重新獻殿的節日(參看次經瑪上四52∼59)。此節期前後八日,慶祝時要在住處和崇拜處點燃燭光或火把,故又稱為燭光節。(二)普珥節,就是在每年亞達月(即十二月,約為陽曆的二至三月間)的十四至十五日,互相送禮歡慶(參看斯九20∼28)。(三)獻柴節,與無酵餅節開始之日同,就是每年尼散月(迦南曆的亞筆月,即正月,約為陽曆的三至四月間)的十五日,百姓把聖殿獻祭需用的柴帶到聖殿來(見尼十34)。(四)安息日(利廿三3;民廿八9∼10)。(五)月朔,或稱新月,就是按聖曆(即陰曆)的每月初一日(民十10,廿八11∼15)。(六)吹角節,在每年提示流月(即七月,約為陽曆的九至十月間)的初一日(利廿三23∼25;民廿九1∼6)。(七)贖罪日,在每年提示流月(即七月)的初十日(參看利十六29∼34,廿三27∼32)。這節日又稱為禁食的節期(徒廿七9)。(八)禁食哀哭日,在每年阿布月(即五月,約為陽曆的七至八月)初九日,用以紀念耶路撒冷於主前五八七年被巴比倫人攻破和被焚的日子(參看耶卅九,五十二)。(九)以斯帖禁食日,在每年亞達月十三日,即普珥節的頭一日舉行。

  但在論到這一切節期的時候,基督徒當注意西二16∼17的教訓,就是作為預表基督將要來臨的影兒。

{Section:TopicID=487}A 逾越節 十六1∼8

{Section:TopicID=488}十六1

  亞筆月cs8 這是古迦南曆的月份名,「亞筆」的原義是「新穗」,是大麥初長新穗的季節,相當於現今陽曆的三至四月間,為以色列人宗教曆的正月。即大衛、所羅門改用國曆後的七月份。

  逾越節 這是記念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的前一夜,上主巡行埃及全地,見門上凡有羔羊之血的,就逾越過去;門上無血的,就進去擊殺戶內人家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出十二12∼14)。取羊羔是在亞筆月初十日,宰羊羔則在十四日。羊羔的血要塗在門框上和門楣上,然後烤了羊羔來喫(出十二2∼9)。這無殘疾的羔羊是預表基督,並他在十架的流血以拯救萬人,以及他將自己的寶血和身體,藉?餅和酒賜給門徒喫喝的聖餐禮(參看林前五7;約一29;路廿二14∼20等)。

{Section:TopicID=489}十六2∼4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立為他名的居所……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上帝 早期記述守逾越節的耶典(出卅四18∼20),神典(出廿三15),以及後期的祭典(利廿三4∼8;民廿八16∼25),都沒有規定到中央聖所去獻逾越節的祭。惟獨申典在此有這規定。這規定,與申命記的寫作目的是一致的(請參看本書緒論之「編寫的目的」)。

  七曰之內要喫無酵餅 逾越節又稱為無酵餅節,就是因為在這節日,從正月十四日晚上,直到廿一日晚上,以色列人都要喫無酵餅的緣故(出十二15∼20)。在以色列人的傳統?,酵表徵陰毒邪惡(參看林前五8),因此喫無酵餅就有除舊更新之意。

  就是困苦餅 這片語,若照現代中文譯本的繙法,用「就是苦難餅」似較能表達原意。因為用無酵餅的原因,固在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的匆忙,不能等候麵團發酵後才起程;另一方面,卻也用以紀念他們在埃及時受了許多的苦難的意思。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 為這緣故,這節期又叫除酵節(太廿六17;參看出十二15)。按習俗,以色列人在喫逾越節筵席之前,家主要藏一些麵酵在一些隱密處,讓兒童和家人一齊去尋覓,像基督徒在復活節時玩尋復活節蛋的遊戲一樣。等到所有的麵酵都找出來,消除掉以後,才開始喫逾越節的大餐。

  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這也是保存古代的傳統的(參看出十二10;卅四25),因為出埃及上路到西乃半島去,均是沙漠酷熱地帶,在古代無冷藏設備下,肉類留到第二天便必變壞。所以在傳統上,當晚喫不完的都要用火燒了。

{Section:TopicID=490}十六5∼6

  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由這規定,使我們可清楚看到律例是隨時代的變遷,為適應需要而有所改變的情景。按歷史上說,宰羊羔合家在晚上喫,原是沙漠曠野游牧生活之人的古風俗。游牧的人是逐水草而居,並且是有一定時序到先人所習慣在某一季節居住地去牧放的。春分後的月明夜,通常是他們祭神並喫喝後,乘夜涼而出發到新牧地去的節期。因為有出埃及的史實,摩西便將這風俗作為紀念出埃及的事跡。這種紀念,原先是任從各人在各城鎮鄉村,或是游牧所到之地而舉行的。現在為要集中國民意志,在事奉同一真神,於同一聖所敬拜的團結統一精神,共同振興民族,因此就規定不可在各城獻此逾越節之祭,乃要到中央聖所去舉行了。

  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事實上,出埃及是在子夜過後,埃及家家有死人死畜的事,法老才召摩西亞倫來,催逼他們帶以色列人離去(出十二29∼36)。這?卻用晚上日落……的時候,作獻祭的時間,一方面固然與歷史的事實相符(參看出十二6),另方面卻也和游牧人遷徙節期的生活背景相?合。

{Section:TopicID=491}十六7∼8

  當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把肉煮了喫 到中央聖所去獻逾越節的祭,並在那?煮此祭肉來喫的規定,再一次顯示這是在定居迦南後的生活背景。首先,出埃及時代,以色列人並不住在城中,因此就沒有「各城」的可能。其次,他們原來是在各居住地獻祭喫祭肉的,現在卻要到中央聖所去了。更要緊的,原來的游牧生活者,是「烤」這羊肉來喫的,現在卻是「煮」了喫了。

  你要喫無酵餅六日,第七日要向耶和華你的上帝守嚴肅會,不可作工 喫無酵餅,本是游牧人的生活習慣。因此,無酵餅節原本不是他們的節期,乃是以色列北部農耕生活之人的節期。這節期原本是在古迦南曆正月十五日起,一連七日舉行的。在定居迦南後,這游牧人之正月十四日的「逾越節」,和農耕生活者的「無酵餅節」,因為日期相連,便一併舉行。故此,較古老的文獻,就是耶典(出卅四18)和神典(出廿三15)的律例,都稱之為「除酵節」。但在申典(十六1∼8等)和祭典(利廿三5和民廿八16),卻稱之為逾越節。可是,祭典卻暗示了這原是兩個節期的併合,因此在利廿三6和民廿八17,都明白的說:這月十五日是無酵節,要喫無酵餅七日。嚴肅會是指崇拜上主的聚會,就是不要把這節期只作俗世的歡樂。因此就嚴格的規定不可作工。

{Section:TopicID=492}十六1∼8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前後,原本是游牧生活者。他們和原本定居在迦南地的農耕生活者,因共事上主而聯盟為一結合體。在大衛、所羅門的時代,於這上主的聯盟下組成合一的國家。在南北分裂後,國勢日衰,又受外邦的侵襲,特別是在主前第八世紀,亞述人屢屢犯境而亡了北國。申典為振興國族,想藉敬拜同一的上主,在同一的聖所中來團結民眾,因此把原有南方的逾越節和北方的無酵餅節,混合在一起,並規定要到中央聖所去獻這逾越節的祭。獻祭回各人家?後,還要喫無酵餅六日,第七日則不單是仍喫無酵餅,且不可作工,並要聚集敬拜上主。

B 七七節 十六9∼12

{Section:TopicID=494}十六9∼10

  你要計算七七日 這七七日又叫七七節。這節期是在收割初熟麥子的時候(出卅四22),所以又叫收割節(出廿三16)。這七七日的計算法,是在將初熟的莊稼一捆,帶給祭司,祭司在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到滿了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為這節期(利廿三9∼16)。所以,這節期又叫五旬節(徒二1)。到主前第六世紀末,第二聖殿建成以後,這節期又用來作為紀念上帝在西乃山頒布的律法,所以這原先為記念屬物質收成的感恩節,又成了領受屬靈恩賜的感恩節。

  你要照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福,手?拿?甘心祭,獻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 這是表明感恩的意思。所以這節期,實際亦成了以色列人的感恩節。

{Section:TopicID=495}十六11∼12

  你和你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的利未人,以及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與孤兒寡婦……,要在耶和華你的上帝面前歡樂 這種歡樂,正如十二18所提的,是要在中央聖所去舉行,並在那?歡度佳節。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作過奴僕…… 請參看五15,十五15等處的註釋。

{Section:TopicID=496}十六9∼12

  要到中央聖所去朝聖歡樂的第二個大節期,是在將初熟的禾捆帶給祭司,祭司在安息日的次日獻禾捆為搖祭的那日算起,共計第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即第五十天,為七七節,又叫五旬節或收割節。這個原本是以色列人為收割的麥子而感恩的節期,在第二聖殿期間,因為也用於記念在西乃山頒佈的律法的緣故,也成了屬靈的感恩節。但對新約的基督徒來說,因為門徒在這五旬節聚會,蒙聖靈的降臨,賜予口才和恩賜,使當日有三千人受洗歸主,新約教會由是誕生,故此便把這日子認為是教會的生日和激勵信徒為主作見證,並向外邦人傳道的一個重要節期。

C 住棚節 十六13∼17

{Section:TopicID=498}十六13

  你把禾場的穀,酒醡的酒,收藏以後,就要守住棚節七日 因為是五穀新酒都收藏了,才守這節期,所以這節期又叫做收藏節(參看出廿三16,卅四22)。這?只說守節七日,並沒有說明在那一個月的那一日開始。出廿三16和卅四22,都說是「年底」,而現代中文譯本卻在這兩處把「年底」繙成「秋季」。和合本是按字句直譯,現代中文譯本是依現有的季節而意譯。但在利廿三34和39,都說是七月十五日起,要守住棚節七日。

  按以色列人的國曆,這?的七月一日是新年的開端,所以在這日要吹角(利廿三24)。但按其宗教曆,這是提示流月,即七月,就是現今陽曆的九至十月間,所以是秋季。以國曆計,這宗教曆的七月十五日也是一年剛開始了半月的時間,所以不是年底。按原文,出廿三16的 betse{~th hashsha{na{h ,可直譯成英文的 in going out of the year 或 in coming in of the year。前者是「年底」,後者便是「年初」了。但在出卅四22的 tequ^phath hashsha{na{h 之英文直譯是 (at) the turn of the year (轉年的時候)。這話也可繙成「年底」或「年初」的。所不幸的是,和合本和另些譯本囿於秋收冬藏的觀念,就把這兩處經文都選用了「年底」,而其實卻是在以色列人自所羅門至約雅敬年間的國曆年的年初。

{Section:TopicID=499}十六14∼15

  守節的時候,你和……都要歡樂 守節的人,包含兒女、僕婢、利未人、寄居的,並孤兒寡婦等,都列入在內。這意思是一切的人,並特別提到那些孤苦和易受人忘記和被賤視的人。至於歡樂的方法,在利廿三39∼43有較詳細的規定。該處經文的末了(43節),特別指出守住棚節的意義,是因以色列人蒙上主引領出埃及的時候,曾經住在棚?的緣故。

  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守節七日 這是指明要到中央聖所去朝聖守節。

  因為耶和華你上帝在你一切的土產上……,要賜福與你…… 前面兩個節期均未提到一切的土產,故此在十二17和十四22起的十分之一的供物,諒必是在這個節期才帶到中央聖所去。這是很自然的,因為在這時候,以色列人的出產才得收藏而知道收成的分量的緣故。

  你就非常的歡樂 有東西可供獻給上主,是件大大的蒙福的喜樂事。因此,信徒乃認奉獻為樂事,是對上主賜福的感恩的歡樂(參看徒二十35)。

{Section:TopicID=500}十六16∼17

  你一切的男丁,要……一年三次,在耶和華你上帝所選擇的地方朝見他 以色列人以十三歲為成年。成年的男丁要在逾越節、七七節和住棚節,一年三次到中央聖所朝聖。這是在被擄回國於第二聖殿建成後,以色列的虔誠人極嚴謹地遵循的。在被擄期中,當然無法照?遵行。至於被擄期前,特別是約西亞王以前,根本就沒有在耶路撒冷的聖殿遵行過這樣的律例。王下廿三21∼23的記述,就是一個明證。

  卻不可空手朝見。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 往中央聖所朝聖的人,必須帶禮物去。住棚節帶所收入的十分之一,另兩節期是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然而,照十四24起的經文來看,甚至在住棚節,各人也是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的。

{Section:TopicID=501}十六13∼17

  以色列人原本以古迦南曆的亞筆月為一年之首。亞筆月在現今陽曆的三至四月間,所以是奉行春曆的。大概在大衛或所羅門的時代,改行秋曆。秋曆是以春曆的七月一日為一年之首。從那時起,秋曆是國曆,春曆便成了宗教曆。主前約六○四年,約雅敬王臣服於巴比倫,因此國曆便以巴比倫曆的尼散月為一年之首,尼散月和迦南曆的亞筆月相同。故此在主前六○四年之後,以色列人的國曆和宗教曆均同屬春曆。住棚節按祭典的記載,是七月十五日起一連守節七日。祭典寫成於被擄後期和回國之初,其時宗教曆和國曆均奉行春曆,所以能肯定在「七月十五日起」。出卅四22屬耶典(約主前八五○年的產品),出廿三16屬神典(約主前七五○年的文獻),因此按當時的國曆,住棚節是在「年初」(和合本誤譯為「年底」)。申典雖然是主前第八世紀末至第七世紀下半葉中期的產品,而申命記派編成全本申命記卻在主前第六世紀上半葉的被擄時代,因此是夾在這些曆法交替的期間,所以完全不將月份說出來,並且也不表達與新年的關係。另一方面,祭典是依據南方耶路撒冷聖殿的祭司所收藏的資料和傳統編寫成的。南方傳統特別注重出埃及的傳統,所以祭典(在利廿三43)說明這住棚節是記念上主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曾住在棚?的緣故。申典卻是由北國帶到南國的文獻。北國為種植區,住棚節乃原為他們在秋收冬藏後農閒期間的歡樂節期,所以完全沒有提到與出埃及的關聯。雖然如此,以色列人要在一年三個節期中,三次朝聖的規定,是所有文獻均有記載的(耶典在出卅四18∼24;神典在出廿三14∼17;申典在申十六1∼17;祭典則在利廿三和民廿八16∼廿九38)。可見這三大節期來源的古遠和應用的廣泛。然而,惟有在申典才規定要到中央聖所去朝見上主和奉獻禮物。

四 職分與功能 十六18∼十八22

  這一大段經文(十六18∼十八22)提到好些職分:不但是各城?的審判官和官長(十六18),也論及祭司利未人在其本職中一個賦有判斷的功能(十七8∼13)。此外,君王的本分(十七16∼20),先知的真假(十八15∼22),以及利未人可以和在中央聖所的祭司,有同等機會的事奉(十八6∼8)等,均有言簡意賅的規定。

{Section:TopicID=503}1 要各支派在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十六18∼20

{Section:TopicID=504}十六18

  各城?按?各支派 按以色列的傳統,雅各有十二個兒子。每個兒子,在日後就成為一個支派。這支派表面上是由血親而來,但在實質上卻是與宗教的認同相關。十二支派的同盟,也就是十二族人共同誓約在同一的真神上主名下的結合體。以色列人組成國家後,這支派的結構仍然有極穩固的根基。為這原因,這?指定要按各支派的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的事,一方面固然是古遠的社群結構所使然;另方面也是國家組織的衰弱中,申典編寫者要利用這古遠的組織系統,來強化民族的結構,使正義伸張,國族堅強。

  設立審判官和官長 按?支派的古風,以色列人各城的審判,並非由審判官或官長cs8來負責,乃是在城門口,由長老主持的(參看書二十4;得四1∼2、11等)。雖然在王國初期,王可以委派人代替他自己來聽審,而民眾卻仍然是到王城,在城門口求判斷,並仍渴望恢復士師時代那種士師的秉公判案的精神(參看撒下十五2∼4)。這?的審判官,原文和士師為同一個字詞。但士師是由上帝興起的,而不是由支派設立的。只有在約沙法王(ca. 873-849 B.C.)時代,曾由他出巡各城,並為各城設立了審判官(代下十九4∼7)。約沙法並在耶路撒冷設立了「高等法院」,使各城解決不了的爭端,可到京城來求得公正處理(代下十九8∼10)。可是,約沙法也把屬於宗教的爭論和民刑訴訟的爭端,分開由不同的職分的人處理(代下十九11)。這?的官長,其原文用字,明顯是由王室委派的,而其功能又與審判官相混,便有追遠到一15∼16,就是依據出十八13∼26而來的制度的涵義。不過,因為申典的編成,既然後於約沙法一百多年,學者多認此種制度是按約沙法所設立,並在各城行之成例了的,再次以支派(避過王室的干預)的名義,規定在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至於這兩職分的功能,明顯前者是為判案,後者卻為行政。但仍然囑咐他們無論是為審判或為行政,都要秉公行義。這就是本節末句之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的意思。

{Section:TopicID=505}十六19

  這節有三個明白無疑的為官必然要遵行的守則:

  不可屈枉正直 這是對約書規定的迴響:不可在作見證的事上,冤枉了正直的人(出廿三2);也不可偏袒富貴,而屈枉了窮人的爭訟(出廿三6)。

  不可看人的外貌 這外貌有多方面的含意:權貴人和卑賤人的外貌顯然不同;富有者和貧窮人的衣?顯然有別;狡猾者使人不易鑑別其神色,往往會把他當作有禮貌的誠實人。因此,不可按其肉身(約八15)的衣?或神色來判斷人的是非曲直。

  不可受賄賂 賄賂是指不正當的方法,以貨財給人,並想藉此獲得辦事的方便或爭訟的偏袒。受賄賂的人,為酬謝這貨財的實惠,便在公事或審判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作不公正的思維,這就是下句所說,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的含義。

{Section:TopicID=506}十六20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 這是指在行政上和審判上,都要以最公平最正直的態度和方法來執行律例的意思。這句話,明顯的使我們看到主前第八世紀的先知精神,如摩五24和彌六8所指陳的。事實上,申典受先知的影響至深。

  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 從表面看,這節話是正如猶太教的靠行為得救的道理。其實不然。這節話是指屬上主的人,要追求至公至義,以致能繼續生存,並在應許之地活得長久。這不是指得救之道──得救乃完全是上帝的恩典──而是得救後生活之道。

{Section:TopicID=507}十六18∼20

  這三節經文,是按編寫者當時的生活背景,即不是古代以長老在城門口審判是非曲直,而是有了審判官和官長的情況,且因君王不受人重視,而先知的呼籲要有公義正直之影響又極深遠的時代,所提出要按支派在各城設立審判官和官長,按公義審判百姓,藉使選民能在應許之地得以生根,活得長久。

2 三項附錄 十六21∼十七7

  這以下的三項附錄,都與宗教事務有關聯。因此我們可從此猜想到,申典的編寫者,必然與宗教事務有極大的瓜葛。這就是何以我們在本書緒論中,推斷本書的原典編寫人,是北國的利未人。迨北國被亞述滅亡後,他們攜此文獻到南方。南國的希西家王是虔敬上主者,因此對這文獻十分重視,並可能應用此文獻來培訓王家幹部,且使南國的智慧人加入了這申典編寫的行列。不論任何國家或任何民族,自古以來,知識均掌握在廟堂之中。這就是申典的律例,多數與宗教有關的原因。

{Section:TopicID=509}A 築壇不可栽樹或立柱像 十六21∼22

{Section:TopicID=510}十六21

  你為耶和華你的上帝築壇 有關耶和華,請看一3的註釋。至於合稱耶和華你的上帝,則請參看本書緒論中,在「歷史評述」的「觀念方面」之第2項,至於築壇,在較古的文獻中,是吩咐築土壇;若築石壇,就只能堆放自然的石塊,而不可用鑿成的石頭(出二十24∼25)。

  不可在壇旁栽甚麼樹木,作為木偶 這表明上主的壇,要異於迦南地眾多的神壇。迦南的神壇,多數在青翠樹下(參看十二2),原因是以樹代作木偶。有關木偶,請參看七5的註釋。

{Section:TopicID=511}十六22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 有關柱像,請參看七5的註釋。柱像既是迦南的神祇的偶像,所以不可設立於上主的壇旁。

  這是耶和華你上帝所恨惡的 有關恨惡,請參看十二31。上帝之所以恨惡這些,因為祂是忌邪的上帝(請參看四24)。

{Section:TopicID=512}十六21∼22

  為使國民敬拜獨一的真神,就不能容許他們沾染異邦人崇拜的習例。因此,若為上主築壇,就不能在壇邊栽樹木,免至類於迦南人在青翠樹下敬拜巴力和亞舍拉的形像。既然如此,那代表亞舍拉的木偶和柱像,就更不能設立在上主的壇前了。──《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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