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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未記 第27章



利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廿七1~7】這?是講還特許的願的估價,與出卅11~16的生命價銀不同。生命的價銀是指救恩。從救恩看來,神看我們都值半舍客勒,貧富老幼都是一樣的價值。還特許的願,是指奉獻。奉獻的意思,不是說我願奉獻多少,乃是說,因我們肯奉獻的緣故,神看我們值得多少。神看有的信徒比別的信徒更有價值。雖然他們是一樣的得救,一樣作神的兒女;但是,有的人因為他屬靈的用處比別人更多,並且他的奉獻也是比別人更完全,就叫神看他比別人更有價值。但徒有屬靈的用處而不奉獻,就在神面前。除了因基督而有的價值以外,並沒有別的價值了。如果肯奉獻,並且是誠心的奉獻,在神看,就是一月到五歲,也有所值的。最可怕的,就是信徒在神面前,一分錢也不值!── 倪柝聲



利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利廿七2~8】許願奉獻的人――一個真奉獻的人,是先把自己獻給神,再獻他所有的。

1.要經過神的估價,當日是摩西代表神來估價――每一個奉獻給神的人,在神面前的分量、身量、年齡,都要經過神的估價。

2.摩西估價時要按照聖所的平――一切不是人來評價,乃是神來估斷。

3.最有分量、最有價值的人,是二十歲至六十歲的人――在教會中靈性強壯、能爭戰、成熟老練的人,都是有分量、有價值的人。這不重在得救的年日和肉身的年齡。

4.從五歲到二十歲――指屬靈的少年人(參約壹二章)。

5.從一個月到五歲――指屬靈的小孩子(參約壹二章)。

6.六十歲以上――指屬靈的老年人(參約壹二章)。這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屬靈卻不該衰老。因為神曾應許:『你的日子如何,你的力量也必如何』(申卅三25)。

7.男女估價,各不相同――男的指剛強,女的指軟弱。剛強的估價高,軟弱的估價低。

8.人若貧窮,不能照所估的價奉獻,就要帶到祭司面前,按著他所能的來估――有人按屬靈的年日該出那麼多,但按他屬靈的實際,卻是貧窮出不起。所以要到祭司所豫表的基督面前,因為祂不但作了我們的中保,也作了我們的緩衝。

註:在神的救贖?沒有程度之分,但在奉獻?卻有程度之分。當你奉獻時,你的價值和身量就都顯出來。並且不管你的身量是多高或多幼稚,也不管你是怎樣的貧窮、軟弱、殘缺,只要你是心被恩感有所奉獻時,神都收納不拒,甚至你有心願而出不起時,神也給你一個緩衝的辦法。在此叫我們看見神是何等寬大有恩、將就我們的神。但這不是神要求我們奉獻,乃是人甘心情願奉獻。――《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利廿七3】「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這是說你值多少,就值多少,是再準不過的。人的平,出入不準的很多,但是,聖所的平是極其準的。神所估的,是不差毫釐的。── 倪柝聲

「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這是指壯老的時期,就是那些剛強老練有經歷的信徒。這時期所估的價,比任何的時期更多,並且神在這一段聖經?,特別先說到這一等人。這是因為二十歲以外的人,是能打仗的戰士(民一3)。那些肯為神的榮耀站起來的人,肯與神同心除滅罪惡的人,肯為神的權利與撒但爭戰的人,是比沒有這樣的信徒更有價值的。神的眼睛,是注重在戰士的身上。── 倪柝聲



【利廿七3~7】這?把人分作四個時期︰一月到五歲,是童年的時期;五歲到二十歲,是少年的時期;二十歲到六十歲,是壯年的時期;六十歲以上,是衰老的時期。論以色列人,是指著肉體實際的年齡說的;論信徒,就是指著靈性的強弱高低而言了。── 倪柝聲

男女的估價不同。這不是按肉體說的(以色列人是按肉體),乃是指靈性的剛強或軟弱而言(彼前三7)。也許信主只有一年的,比信主已經五年的還進步呢!── 倪柝聲



利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利 27: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利廿七5】「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從五歲到二十歲』的男子,可比方那些熱些有屬靈經歷的少年信徒。── 倪柝聲



利 27: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利廿七6】「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從一月到五歲』的男子,這是指剛得救的人,在神面前,總應當有所值的。得救,是一視同仁;奉獻,是因人而異。每一個得救的人,總應當有實在的價值。但這是從奉獻來的;沒有奉獻,神就不看我們是有價值的。人一得救之後,聖靈惟一的工作,就是引導他奉獻,要活著為神。── 倪柝聲



利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利廿七7】「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從六十歲以上』的男人,這是指衰老的時期,估價反而比少年人少。迦勒年紀雖老了,但他的精力仍與壯年時一樣(書十四11)。詩九十二14說︰『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可見老年的人,實在有頂好的。我們的靈性,實在是不必老的。那知竟有不然的,竟有後來退落了的!我們不要以為今天在神面前有多大的價值,就永遠也有多大的價值。靈性是有退落的可能的!── 倪柝聲



利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利廿七8】「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這是說按我們的屬靈年歲,本來當出多少了,但是,一經聖靈的光照,就知並沒有甚麼可出的,應出的竟然出不起!這時候,就只好再到我們的大祭司面前,承認我們的出不起,求祂另皋價值。我們只好再起頭而已。── 倪柝聲



利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利廿七9~13】牲畜的奉獻:

1.所有牲畜一獻上就成為聖――只要獻上就屬神了。

2.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一奉獻就得算數,永不能更改,永不能改換。

3.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這說出神是何等急切巴望得到人的奉獻。

4.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有時我們所獻的,正如利未記十一章所說有不潔的牲畜,但經過中保主耶穌確定的估價,所獻的雖不潔,我們的心願還是有價值。

5.許願的人獻上後,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所估的價值之外加上五分之一――這是教會處理奉獻財物的原則。

6.牲畜頭生的不能許願奉獻給神,因頭生的,都是神的――本為神的不可獻,不能慷他人之慨。――《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利未記 27:11-34

利 27: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利 27: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利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利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利廿七14~15】房屋的許願:

1.祭司先來估價――教會問題上的奉獻是需要人出代價的。但估價的不是拿著律法的摩西,乃是祭司(作我們中保的主耶穌),所以這代價是我們出得起的。

2.贖回房屋要在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你必須出相當的代價,才能在教會問題上蒙恩。否則你就是一個無房屋(教會)可居,無家(教會)可歸的人。――《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利 27:16 「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



【利廿七16~25】田地的許願――田地指基督作我們的享受,都得奉獻。正如以撒是神所給的,連以撒都得獻上。

1.按撒種多少估價――基督成分多的,估價就高;基督成分少的,估價就低。

2.照離禧年的遠近估價――還是基督成分多少的問題。

3.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要在所估的價值之外加上五分之一――必須要出代價。

4.若不贖回或賞給別人,就不能贖回了,要永遠歸神――在享受基督的事上,要有奉獻,出代價,否則你要永遠受虧損,不能補償。

5.祭司要將所估的價值推算到禧年,以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神,到禧年歸給賣主,價銀都要按聖所的平――有的人屬靈的經歷是從別的業主那?暫時借得來的(如慕安得烈、蓋恩夫人等)。他們屬靈的經歷可以一時賣給你,但產業永遠是他們的。只有你出了多少代價得的那一分,才算是你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17 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

利 27:18 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

利 27:19 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

利 27:20 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

利 27:21 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利 27:22 他若將所買的一塊地,不是承受為業的,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

利 27:23 祭司就要將你所估的價值給他推算到禧年。當日,他要以你所估的價銀為聖,歸給耶和華。

利 27:24 到了禧年,那地要歸賣主,就是那承受為業的原主。

利 27:25 凡你所估定的價銀都要按?聖所的平:二十季拉為一舍客勒。

利 27:26 「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

利 27:27 若是不潔淨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加上五分之一贖回;若不贖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價值賣了。



【利廿七28】永遠的奉獻――無論是人、牲畜或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這是剛強、絕對的奉獻,也是永不退役,永不賣,永不贖的。與前列四點奉獻是暫時的,性質不同。――《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28 「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

利 27:29 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被治死。」



【利廿七29】凡從人中當滅的,都不可贖,必須治死――雖是當滅的,神並沒有說不收納,但神卻不准拿回去,一定要毀滅。――《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30 「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



【利廿七30】十分之一不可獻――十分之一本是當納的,是神的不可獻,只有產權在你手中的才能奉獻。――《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 27:31 人若要贖這十分之一的甚麼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利 27:32 凡牛?羊?中,一切從杖下經過的,每第十隻要歸給耶和華為聖。

利 27:33 不可問是好是壞,也不可更換;若定要更換,所更換的與本來的牲畜都要成為聖,不可贖回。」

利 27:34 這就是耶和華在西奈山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利廿七綜】許願奉獻――本章開始於人如何親近神、享受神,結束於人如何許願奉獻給神、讓神享受。我們能在神豐富的產業?將有餘的拿來獻給神,可分四種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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