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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徒行事的原則(黃彼得)

哥林多前書 第10章

信徒行事的原則(黃彼得)
經文:林前10:23-33

引言:
  信主後還要在世上活着。活着就要行事。信主後當如何行事?雖然聖經並無將每件事都仔細寫明,但有一些原則可以依從。這段經文就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所提的一些行事的原則。

一.凡事當求益處(林前10:23)
  這件事對自己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
  這件事對別人的靈命品德有何益?有何損(林前10:24)?
  這件事對神的尊名有何益?有何損?

二.凡事當求造就人(林前10:23)
  這件事是否叫人得進益,能夠影響叫人更好?或是敗壞人,叫人墮落?

三.凡事當求良心的平安(林前10:25-27)
  “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問甚麼話”意即不受良心的責備。良心若責備,那就不對了。當常存無虧的良心(提前1:19; 約壹3:21)。

四.凡事當為別人的良心(林前10:28-29)
  即行事不叫那軟弱的人跌倒,不叫人因我們的行為而毀謗。

五.凡事要榮耀神(林前10:31)
  即這件事能夠奉主的名去作,並叫神得榮耀,不叫神的名受虧損。

六.凡事都不叫人跌倒(林前10:32)
  即是不叫別人跟你去作那些不應該作的事。

七.凡事都叫人歡喜,不求自己的益處(林前10:33)。
  凡事想到別人。

結論:
  參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59006
新增日期: 2008/08/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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