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黃迦勒《馬太福音註解》
馬太福音 第27章
【太廿七1】「到了早晨,眾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大家商議,要治死耶穌。」
﹝背景註解﹞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權力,除了對擅闖聖殿內院的外邦人之外,公會並無執行死刑的權柄(參約十八31)。
﹝文意註解﹞「到了早晨,」是指禮拜五的早上。公會不能在晚上舉行合法的會議,故在早晨特地聚集開會,以正式定耶穌死罪(參廿六66)。
「要治死耶穌,」表明他們定意要置耶穌於死地。
【太廿七2】「就把祂捆綁解去交給巡撫彼拉多。」
﹝背景註解﹞『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第五任巡撫,任期從主後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駐鎮在該撒利亞,但逾越節期間則暫移駐耶路撒冷,防備隨時可能發生的騷動或暴亂事件。根據猶太歷史家約瑟夫的描繪,彼拉多是一個個性倔強且冷酷無情的人。
﹝文意註解﹞「交給巡撫彼拉多,」『巡撫』指總督或省長;公會為了達到『治死耶穌』(參1節)的目的,只好將祂解交給巡撫彼拉多,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
【太廿七3】「這時候,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
﹝文意註解﹞『後悔』(regret)或譯『懊悔』(參廿一29),是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悔悟;它與新約所強調的『悔改』(repent)不同。
﹝話中之光﹞(一)導致人得救的『悔改』,並不單是對已往行為的「後悔」,最重要的,乃是把整個心思回轉歸向神(參三2)。
(二)世俗的「後悔」,是叫人死;但依著神的意思悔改,會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參林後七10)。
【太廿七4】「『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們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罷。』」
﹝文意註解﹞『無辜』意即『無罪』或『不知罪』(參林後五21)。表面看,是主耶穌被定了罪;實際上,是賣主的猶大和猶太人的首領們被神定罪,他們的良心一同見證,主耶穌乃是『無辜之人』,而他們自己是『有罪的』,卻又不願承當罪的後果,所以都不肯接受『那三十塊錢』(參3節),就是那出賣主的代價(參廿六15)。
【太廿七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出去弔死了。」
﹝話中之光﹞(一)『弔死』是弔在半空中,上搆不著天,下搆不著地,天和地兩頭皆空。我們千萬不要作一個弔在半空中的基督徒。
(二)凡在主之外另有追求的基督徒,結果不但是屬天的落空,連屬地的也是得不著。
【太廿七6】「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
﹝文意註解﹞「這是血價,」『血價』就是出賣耶穌,流『無辜之人的血』的代價。
「不可放在庫?,」『庫房』指聖殿?存放供獻給神的金錢和禮物的箱櫃或處所;祭司長心?明白這種錢不能討神的喜歡,所以不願收到殿的庫房?,供服事敬拜神之用。
【太廿七7】「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
﹝話中之光﹞(一)連主被賣的『血價』,也是為著恩待別人的──買塊田地作安葬那些流離孤苦的「外鄉人」;祂的一切都是為著我們。
(二)窯戶的田地原是為著供應陶土以製作有用的器皿,但若偏離正途,只好改作埋葬屍骨之用;猶大本該是主貴重器皿的材料,如今卻因貪愛錢財,竟遭致永遠的死亡。
(三)我們信徒乃是神所耕種的田地(參林前三9),應當讓神的生命能好好生長,切莫因一念之差,變成荒廢而滿了死亡。
【太廿七8】「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
﹝文意註解﹞『血田』的得名,因為是用出賣耶穌的『血價』(參6節)買來的;另有人認為是因猶大肚腹崩裂,血濺該處(參徒一18~19)而得名。
﹝靈意註解﹞『血田』的屬靈意義是說,主耶穌原是那無罪的,卻為我們罪人成為罪(林後五21),流血捨命,付出生命的代價,使我們這些外邦人(『外鄉人』原文的意思),得以與祂同死、同埋葬,並且一同復活成了那窯匠手中貴重的器皿(參羅九21)。
【太廿七9】「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文意註解﹞九至十節所引先知的話源出《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十三節,為何本書作者馬太認定它是出自先知耶利米,其理由有二:
1.古時猶太人將舊約分成三部,第三部係先知書,其編排次序以《耶利米書》為首,故往往以《耶利米書》作為先知書的代表。
2.先知耶利米本人也曾探訪過窯匠(參耶十八2~4),又曾買過一塊田地(參耶卅二6~15);馬太或有意要利用撒迦利亞書上的話,來解釋先知耶利米行動的屬靈意義(請參閱下面的﹝靈意註解﹞)。
﹝靈意註解﹞聖經是神感動人所寫的(提後三16),聖靈感動馬太提起先知耶利米,必有祂的用意。撒迦利亞所說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三十塊錢,丟給窯戶一事,與耶利米的豫言有關:
1.神的子民以色列人原在神的手中,如同泥在窯匠的手中一樣(參耶十八6),但因他們頑梗作惡,神要激動他們的仇敵來滅掉他們,正如人打碎窯匠的瓦器,以致無處葬埋屍首(參耶十九11)。
2.但因著神的憐憫,神將與他們另立新約(參耶卅一31~34),就吩咐耶利米去贖回他的堂兄弟原已落如仇敵迦勒底人手中的『那塊地』,藉此行動豫言被擄之人將要歸回,以色列國將要復興(參耶卅二6~15,36~44)。
3.今天以色列人雖有幾分硬心,但將來都要得救(參羅十一25~26)。
【太廿七10】「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
【太廿七11】「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祂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文意註解﹞「你是猶太人的王麼?」彼拉多是羅馬的巡撫,只要不牽涉到羅馬的政權,通常是不過問猶太人的宗教紛爭,因此公會並未以宗教的罪名(參廿六59~66)來向彼拉多控告耶穌,而以政治罪名誣陷祂。耶穌若自命為猶太人的王,即表示與羅馬政權對抗,故彼拉多有此一問。
「耶穌說,你說的是,」耶穌雖承認祂是王,但說明祂的國不屬這世界(參約十八33~38)。
【太廿七12】「祂被祭司長和長老控告的時候,甚麼都不回答。」
﹝文意註解﹞請參閱廿六62註解。
【太廿七13】「彼拉多就對祂說:『他們作見證,告你這麼多的事,你沒有聽見麼?』」
【太廿七14】「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
﹝文意註解﹞祂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參彼前二23),這是主所給我們的榜樣。
﹝話中之光﹞(一)認清神的旨意和帶領,而將自己交託給神,在任何為難的境遇中,都可以安息在神?面,不為自己表白。
(二)信徒也當勒住舌頭,不說無謂的話,方合聖徒的體統。
【太廿七15】「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文意註解﹞這是當時所特有的『特赦』慣例。
﹝話中之光﹞(一)我們既從父魔鬼承受了惡性,就作了罪的囚奴(參約八34),並且必要死在罪中(參約八21,24),但天父的兒子耶穌來「釋放」我們,叫我們得著真自由(參約八36)。
(二)我們得以被「釋放」,乃因主為我們被釘十字架。
【太廿七16】「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原文字義﹞「出名」引人注目的,有名望的;「巴拉巴」父親的兒子,拉巴的兒子。
﹝文意註解﹞『巴拉巴』是當時作亂的殺人犯(參可十五7)。
﹝靈意註解﹞『巴拉巴』豫表我們罪人原是出於父魔鬼,牠從起初是殺人的,是一切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
【太廿七17】「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
﹝文意註解﹞彼拉多明知耶穌沒有罪(參18節),還問這樣的問題,顯明他的不義。
【太廿七18】「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
﹝原文字義﹞「解來」交給,交出。
﹝文意註解﹞「因為嫉妒才把祂解了來,」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會的領袖們深感耶穌的言行威脅到他們權勢。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最大的特徵乃是『嫉妒』,因著嫉妒,就有了分爭(參林前三3),因此可以說嫉妒乃是分門結黨的根源(參林後十二20)。
(二)嫉妒也引起兇殺(參加五21;雅四2),該隱是宗教的創始者,他是因嫉妒而殺害弟兄的典型宗教徒(參創四3~8)。
【太廿七19】「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
﹝文意註解﹞「這義人的事,」『義人』指無辜的人。
﹝靈意註解﹞「在夢中,為祂受了許多的苦,」『在夢中』特與天使有關(參一20;二12,13,19);當地上的政權在審訊主耶穌時(「正坐堂的時候」),天上的使者就為祂作見證,見證祂乃是『義人』,祂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參彼前三18)。
【太廿七20】「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話中之光﹞(一)「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耶穌若不除滅,巴拉巴就不得釋放;感謝神,因著主耶穌為我們被除滅,我們這些罪人(巴拉巴)才得以被釋放。
(二)宗教徒寧願要殺人犯和強盜(參可十五7;約十八40),也不要主耶穌,這暴露了宗教黑暗的一面。今日許多為宗教狂熱的人(包括偏激的基督徒),往往不顧道德倫理,毫無生活見證。
【太廿七21】「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那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太廿七22】「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祂呢?』他們都說:『把祂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帝國處決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對強盜、殺人放火、叛國等罪大惡極的囚犯施此刑罰。又,羅馬的公民不受此刑。
﹝文意註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彼拉多一再的稱呼主是『那稱為基督的耶穌』(參17節),表明祂是為此而受死的。
「把祂釘十字架,」這正應驗了主自己早先說的豫言(參廿19;廿六2)。
【太廿七23】「巡撫說:『為甚麼呢?祂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祂釘十字架。』」
﹝文意註解﹞「祂作了甚麼惡事呢?」巡撫在審訊將近終結時提出這樣的問話,等於表明他無法審問出主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證明祂是『無辜之人』(參4節)。
【太廿七24】「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罷。』」
﹝文意註解﹞「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洗手』乃為表明他與流耶穌的血無關;以洗手表清白原屬猶太人的宗教儀式(參申廿一6~7;詩廿六6),而非羅馬人的習俗。
主耶穌受審的結果,不只地上的人說祂是『無辜之人』(參4節),天上的使者也見證祂是『義人』(參19節註解);不只宗教界找不出祂的瑕疵(參廿六59~60),連彼拉多所代表的屬世政權也宣判祂是『義人』。祂是義人,卻要被人流血,表明了人的不義;彼拉多『洗手』,只能欺瞞他自己的良心,卻不能洗清他不義的事實。主的義和人的不義,主的一言不答(參14節)和人的辯解推諉,在此顯出了強烈的對比。
【太廿七25】「眾人都回答說:『祂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文意註解﹞這一個自願承當咒詛的答話,為猶太人帶來世世代代慘痛的悲劇。由於他們自甘承當血債,從那時候起,他們的子子孫孫一直不斷的遭受異族的迫害和屠殺。
﹝話中之光﹞公義的神是輕慢不得的,神的兒子也是觸犯不得的!
【太廿七26】「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作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能令挨打的人皮開肉綻。
﹝文意註解﹞「交給人釘十字架,」彼拉多將主耶穌釘十字架,不但應驗了主自己所說祂要怎樣死的話,並且也應驗了舊約的豫言(參申廿一23;民廿一8~9;加三13)。
﹝話中之光﹞(一)彼拉多的作為,乃是世人(特別是政治人物)的典型代表──顛倒是非,罔顧公理,只求外表不『生亂』(參24節)就行了。
(二)感謝主,因著祂的被「交」,我們這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因祂受的「鞭」傷,我們也得醫治(參賽五十三5)。這是何等的救恩!
【太廿七27】「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
﹝文意註解﹞「把耶穌帶進衙門,」『衙門』是巡撫在耶路撒冷的官邸。
﹝靈意註解﹞「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祂那?,」這是象徵幽府軍兵的集結,要對主耶穌發動致命的攻擊。
【太廿七28】「他們給祂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文意註解﹞「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朱紅色袍子』本為羅馬士兵的外袍,因朱紅色接近皇室所穿的紫色,故權充皇袍。這是將祂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
﹝靈意註解﹞「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朱紅色』乃是罪的顏色(參賽一18),故這?象徵主為我們穿上罪的肉身(參羅八3)。
【太廿七29】「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跪在祂面前,戲弄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
﹝文意註解﹞以帶刺的冠冕替代王冠,以葦子替代國王的權杖,將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目的乃在戲弄祂。
﹝靈意註解﹞「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荊棘』是被神咒詛的表記(參創三17~18);荊冕戴在主的頭上,象徵祂在十字架上被神咒詛。
「拿一根葦子放在祂右手?,」『葦子』是脆弱的表記(參十二20);葦子作杖,象徵祂歷盡了脆弱人生的苦難。
﹝話中之光﹞(一)「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祂頭上,」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了咒詛(加三13)。
(二)紅袍(參28節)、冠冕和權杖均為王者的表記,但在此卻成了十字架羞辱的表號。因主所受的羞辱,我們竟得被高舉;哦,『十架於主雖是羞辱,在我卻是榮耀!』
【太廿七30】「又吐唾沫在祂臉上,拿葦子打祂的頭。」
﹝靈意註解﹞「又吐唾沫在祂臉上,」『臉』象徵人的尊嚴;『吐唾沫在祂臉上』表明羞辱至極。
「拿葦子打祂的頭,」『頭』象徵人的權能;『拿葦子打祂的頭』表明欺凌至極。
【太廿七31】「戲弄完了,就給祂脫了袍子,仍穿上祂自己的衣服,帶祂出去,要釘十字架。」
﹝背景註解﹞據說古時猶太人在宰殺逾越節的羊羔時,先將牠的四肢捆於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將主『釘十字架』,正應驗了祂作逾越節羊羔的豫表(參賽五十三7~8;林前五7;約一29)。釘十字架的酷刑,在羅馬帝國歷史上,僅採用於主耶穌在世前後一段不很長的時期,似乎是神專為應驗舊約的豫言和豫表而安排的(參民廿一8~9;申廿一23;徒十三29;加三13)。
【太廿七32】「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文意註解﹞「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古利奈』是北非的一個地方名;『西門』乃是猶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猶太人(參徒十一20;十三1),特地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
「就勉強他同去,」『勉強』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
「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通常十字架是由囚犯本人背負;可能因為耶穌此刻已經力不能支。
﹝靈意註解﹞『背著耶穌的十字架』就是交通於祂的苦難,在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參西一24)。
﹝話中之光﹞(一)古利奈人西門即魯孚的父親(參可十五21),全家人竟因他背主的十字架而蒙恩得救(參羅十六13)。信徒背十字架的經歷,乃是在神主宰的安排下被「勉強」的,但這個『勉強』卻是蒙福的道路。
(二)被「勉強」是指違反我們的喜好、興趣和天然的感覺等;但在許多不受我們歡迎的事物?頭,往往隱藏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太廿七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原文字義﹞「各各他」死人的頭骨;堆放死人頭骨之地。
﹝文意註解﹞『各各他』是希伯來名稱,意即『髑髏地』(參約十九17);英文名為『加略』(路廿三33欽訂本),它是從拉丁文轉來的,其字義和各各他相同。據說這一個山丘的形狀極像死人的頭顱,故有此名。主耶穌就在此處被釘受死。
﹝話中之光﹞我們天然的頭腦和老舊的觀念,乃是『死人的頭骨』,應該把它釘在『各各他』山上,不可讓它再下來惹事生非。
【太廿七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祂嘗了,就不肯喝。」
﹝文意註解﹞「苦膽調和的酒,」『酒』原文是『醋』,它類似麻醉劑,可幫助人減輕痛苦的感覺。
「祂嘗了,就不肯喝,」意即祂願意承當罪之刑罰的痛苦,一直到死(參詩六十九21)。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真正背負十字架的人,絕不要求神以外任何的幫助和安慰。
(二)凡是?面有苦的感覺的人,需要別人的安慰的人,就不是背十字架的人。
(三)主親自為我們嘗過了痛苦的滋味,所以祂能體恤我們(參來四15)。
【太廿七35】「他們既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祂的衣服;」
﹝文意註解﹞「拈鬮分祂的衣服,」這應驗了詩篇第廿二篇十八節的豫言。
﹝話中之光﹞(一)世人往往只敬重主耶穌的善行(「分祂的衣服」),卻不肯接受基督的生命(「將祂釘在十字架上」)。
(二)信徒也常常捨本逐末,熱心查考聖經,卻不肯到主這?來得生命(參約五39~40)。
【太廿七36】「又坐在那?看守祂。」
【太廿七37】「在祂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祂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文意註解﹞「寫著祂的罪狀,」依照約翰的記載,這個罪狀的牌子,是用希伯來、羅馬和希臘三種文字寫成的(參約十九20)。
「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在人看,這個罪狀名牌對主、並對猶太人,乃是一種的譏誚嘲弄(參約十九21),但也說出了祂正是為此而被釘十字架。
﹝話中之光﹞(一)惟有藉著十字架的死,才能顯出作王的生命。
(二)世人為王的途徑是攻城掠地,但信徒在生命中作王(參羅五17)的道路,乃是藉著十字架的受死。
【太廿七38】「當時,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文意註解﹞本節說出:(1)正應驗了『祂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賽五十三12)的豫言;(2)祂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掛在木頭上,因此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
﹝話中之光﹞(一)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人類和萬有的中心,祂要吸引萬民來歸(參約十二32)。
(二)人類的命運,乃繫於釘十字架的基督,接受祂就得救,得著永生;拒絕祂就滅亡,進入永火。
(三)祂在十字架上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魔鬼,使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就是強盜),能得著釋放(參來二14~15)。
【太廿七39】「從那?經過的人,譏誚祂,搖著頭說:」
﹝文意註解﹞「搖著頭,」是猶太人譏笑人的一種姿態。
【太廿七40】「『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罷;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
﹝文意註解﹞「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這話表明他們因為不明白主的話,轉而濫用主的話(參約二19~21)。
「你如果是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這話表明他們不明白神作事的原則,以為神的兒子就能隨意行事(參約八28),豈知主耶穌不從十字架上下來,正是神兒子的明證(參羅一4)。
【太廿七41】「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祂,說:」
【太廿七42】「『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祂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祂。」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乃是要藉著十字架的死,達成祂救贖的計劃。真正被神握在祂旨意中的人,常是「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的;也惟有不救自己的人,才能救別人。祂若救自己,就不能救我們。
(二)十字架的死,是引到復活的途徑──藉死供應生命──死若在我們身上發動,生才會在別人身上發動(參林後四11~12)。
(三)十字架就是捨己(參十六24),所以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救別人而不救自己;凡以『己』為中心的人,都須要接受十字架的對付。
【太廿七43】「祂倚靠神,神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因為祂曾說:“我是神的兒子。”』」
﹝文意註解﹞「神若喜悅祂,現在可以救祂,」這表明人天然的宗教觀念,以為神所喜悅的,祂就必解救使其免去外面的危害和苦難。
主在十字架上受到從那?經過的人(參39節),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參41節),以及那和祂同釘的強盜(參44節)等三班人的譏誚;他們譏誚的要點乃是,祂若真是神的兒子,祂應當有能力救祂自己,至少神不會坐視祂愛子被釘至死。
﹝話中之光﹞(一)我們信徒雖是神的兒女,但神不一定常時救我們脫離苦難;使徒保羅深得神的喜悅,但他所受的苦難比我們多得多。
(二)天然的人不認識屬靈的原則:屬靈的人最大的能力,乃在於節制或自我約束;真正屬靈的人,靠著那加給力量的,凡事都能作(參腓四13),但因著不求自己的益處,而求別人的益處,許多事就不作(參林前十23~24,33)。
(三)能『作』而『不作』,正是神兒子的表顯(參約五19,30;八28)。並且,真正信靠神的人,不只相信神會替他作事,而且也相信神也常不替他作事;最大的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神,神作不作事乃在於神,我們只管感謝祂的美意(參十一25~27;帖前五18)。
【太廿七44】「那和祂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的譏誚祂。」
【太廿七45】「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原文直譯﹞「從現在第六小時,全地都變成黑暗,直到第九小時。」
﹝原文字義﹞「午正」第六小時;「申初」第九小時。
﹝文意註解﹞「從午正到申初,」指從中午十二點到下午三點。
主耶穌是在巳初(上午九點)被釘(參可十五25),故到申初一共有六個鐘頭;前三個鐘頭是受人逼害、譏誚的苦,後三個鐘頭是受神審判、離棄的苦。
﹝靈意註解﹞「遍地都黑暗了,」『黑暗』象徵神轉臉不顧;主耶穌因替人擔罪,所以被神暫時棄絕,可見祂所擔當的罪是多麼的深重可怕。
﹝話中之光﹞(一)願我們信徒都能由此體認罪的可怕,以及神面光之同在的珍貴。
(二)「遍地都黑暗了,」表明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黑暗消極的事物,都與主一同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與對付。
【太廿七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著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文意註解﹞「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以利,以利』是希伯來話;『拉馬撒巴各大尼』是亞蘭話。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此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由於是站在罪人的地位上(參彼前三18),擔當我們的罪(參彼前二24;賽五十三6),並且替我們成為罪(參林後五21),故公義的神不能不離棄祂(參詩廿二19)。主耶穌一生時刻都與神同在,只有那三個鐘頭被神離棄,這是神兒子極度的痛苦,所以祂才如此大聲慘叫。
【太廿七47】「站在那?的人,有的聽見就說:『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
﹝文意註解﹞「這個人呼叫以利亞呢,」『以利亞』是猶太人心目中彌賽亞的先鋒;在場的人聽見耶穌喊叫『以利』,誤以為祂在呼叫以利亞。
【太廿七48】「內中有一個人,趕緊跑去,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祂喝。」
﹝文意註解﹞蘸醋給耶穌喝,含有戲弄的意味(參路廿三36),豈知他們此舉,竟也是為著應驗舊約的豫言(參詩六十九21;約十九28~29)。就在主耶穌斷氣之前的最後一刻,仍要如此受到人的戲弄和譏誚。可見人的一言一行,都在神的豫知和豫定之內。
【太廿七49】「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祂不來。』」
【太廿七50】「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原文直譯﹞「耶穌又大聲喊叫,就交出祂的氣息(或作靈)。」
﹝文意註解﹞「氣就斷了,」原文的寫法,有意指出耶穌的死不同於被殺或自然的死,乃是一種自願捐軀的行為(參約十18;十九30)。
【太廿七51】「忽然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
﹝背景註解﹞聖殿?的幔子,是用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內層幔子(參出廿六33)。
﹝靈意註解﹞『殿?的幔子裂為兩半』豫表主的肉身為我們裂開,因此打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使我們得以藉著祂坦然進入至聖所,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參來十19~20;四16)。
幔子上繡有基路伯(參出廿六31),它豫表一切受造之物;幔子裂開之時,其上之基路伯亦隨同裂開,這是象徵基督包羅萬有的死──基督死時,我們的舊造也與祂一同釘死在十字架上(參加二20;羅六6)。
「從上到下裂為兩半,」表明十字架的死,乃是神從上頭所作的;我們與主同死的事實,是神早已為我們作成功的。
「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象徵基督十字架的死,震動了撒但屬地的國(參來十二26~27),使牠黑暗權勢的根基崩潰(參該二21~22)。
『磐石崩裂』也象徵基督這磐石(參林前十4),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遭神擊打,就裂開而流出生命的活水來(參出十七6;約十九34),解決我們的乾渴。
﹝話中之光﹞(一)基督乃是我們的道路(參約十四6);我們惟有藉著祂,才能夠來到神面前。
(二)我們信徒所得的乃是不能震動的國,因此應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
【太廿七52】「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
﹝文意註解﹞「已睡聖徒,」指死了的聖徒(參林前十一30;十五18~20)。
﹝靈意註解﹞「墳墓也開了,」象徵基督十字架的死,瓦解了死亡和陰間的權勢(參林前十五55;啟一18)。
「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象徵基督十字架的死,釋放出復活的生命。
﹝話中之光﹞信徒既領受了基督復活的生命,便應當時常將它表顯出來。
【太廿七53】「到耶穌復活以後,他們從墳墓?出來,進了聖城,向許多人顯現。」
﹝文意註解﹞注意:墳墓是在主耶穌斷氣時就已裂開,但須等到祂「復活以後」,才有死人復起「從墳墓?出來」並「顯現」的事發生。
﹝靈意註解﹞基督自己是復活『初熟的果子』(參林前十五20),而舊約?面『初熟的莊稼』並非僅是一根麥穗,而是一捆(參利廿三10~11);這表示『初熟的莊稼』不僅豫表復活的基督,也豫表本節聖經所代表的在基督?一同復活的聖徒。
﹝話中之光﹞(一)耶穌基督乃是從死?首先復生的(參西一18;啟一5)。基督如何復活了,信祂的人也必復活(參約十一25)。
(二)我們光認識主的死,雖然活了,得救了,但仍在墳墓?受捆綁、不自由;但等到我們認識基督的復活,就能從墳墓?出來,脫離死亡、捆綁和轄制,而進到神永遠的旨意?面(「聖城」),向人作榮耀的見證(「向多人顯現」)。
【太廿七54】「百夫長和一同看守耶穌的人,看見地震,並所經歷的事,就極其害怕,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話中之光﹞百夫長和一同看守的人,他們代表不信的外邦人,因著看見主死所發生的功效,就不能不承認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信徒傳福音最有效的方法,乃是將基督的十字架在我們身上所成功的事實,陳列在眾人面前,人看見我們身上所帶『耶穌的印記』(參加六17),自然也就要說「這真是神的兒子了」。
【太廿七55】「有好些婦女在那?,遠遠的觀看;她們是從加利利跟隨耶穌來服事祂的;」
﹝話中之光﹞這些婦女代表平常、軟弱、被人輕看的信徒,素日默默地跟隨並服事主,當其他的門徒棄主而逃(參廿六56)時,她們仍一直跟隨主到十字架下,也就是跟隨主直到死地,所以她們能作基督死而復活的見證(參徒三15)。我們要作主的見證人,便須跟從主直到死地。
【太廿七56】「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
﹝文意註解﹞「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十三55)。
「並有西庇太兩個兒子的母親,」她的名字可能是撒羅米(參可十六1),據說她是耶穌母親馬利亞的姊妹(參約十九25)。
【太廿七57】「到了晚上,有一個財主,名叫約瑟,是亞利馬太來的;他也是耶穌的門徒。」
﹝文意註解﹞「到了晚上,」『晚上』的原文是指黃昏逐漸接近日落之時(evening),而安息日是當天(禮拜五)下午六點日落之後,到翌日(禮拜六)下午六點日落為止,故這時仍算是『安息日的前一日』(參可十五42)。
「是亞利馬太來的,」『亞利馬太』是以法蓮山地的一個小鎮,位於耶路撒冷西北約二十英哩處。
「他也是耶穌的門徒,」約瑟和尼哥底母一樣,原是暗暗的作主門徒的(參約十九38~39),因被主十字架替死的愛所摸著,就有膽量表明自己的身分。這?特別指明他是個『財主』,藉此證明連主耶穌被埋葬,也應驗了舊約『與財主同葬』的豫言(參賽五十三9)。
【太廿七58】「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彼拉多就吩咐給他。」
【太廿七59】「約瑟取了身體,用乾淨細麻布裹好,」
﹝話中之光﹞「用乾淨細麻布裹好,」信徒的生活行為應當乾淨、聖潔、柔細、均勻,不可容罪在必死的身上作王(參羅六12)。
【太廿七60】「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就是他鑿在磐石?的;他又把大石頭輥到墓門口,就去了。」
﹝文意註解﹞「就是他鑿在磐石?的,」這墳墓不是往地下掘坑,而是從山壁鑿出窟穴。
﹝靈意註解﹞埋葬主的墳墓,原是約瑟為他自己鑿成的;這是豫表信徒的舊人已經和主同釘十字架,並且藉著受浸歸入祂的死,和祂一同埋葬(參羅六3~6;西二12)。所以在墳墓?的身體,也可借用來指信徒的舊人和肢體。
用大理石擋在墓門口,意即不讓已死的舊人再出來活動(參弗四22;西三9),並且也不將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參羅六13)。
【太廿七61】「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在那?,對著墳墓坐著。」
﹝文意註解﹞「那個馬利亞,」有謂是指『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參約十九25),但因馬太在前面並未提及她,故更可能是指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56節);『那個』含有特定專屬的意思。
【太廿七62】「次日,就是豫備日的第二天,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來見彼拉多,說:」
﹝文意註解﹞「次日,」指禮拜六,是安息日。
「就是豫備日的第二天,」『豫備日』是指豫備逾越節的日子(參廿六19;約十九14),從禮拜四日落到禮拜五日落,故禮拜六白天應算是豫備日的第二天。
【太廿七63】「『大人,我們記得那誘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三日後我要復活。”」
﹝靈意註解﹞撒但黑暗的權勢最怕復活生命的見證,所以用盡宗教的辦法(祭司長和法利賽人所代表的),和政治的力量(彼拉多所代表的),想要把主和屬祂的人拘禁在死亡?,但祂原不能被死拘禁(參徒二24)。
【太廿七64】「因此,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直到第三日;恐怕祂的門徒來把祂偷了去,就告訴百姓說:“祂從死?復活了。”這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
﹝文意註解﹞「那後來的迷惑,比先前的更利害了,」『先前的迷惑』指耶穌為彌賽亞;『後來的迷惑』指祂從死?復活。
仇敵一貫的伎倆是說謊欺騙(參約八44;林後十一13~14),所以牠屬下的人也特別防範別人的欺詐。
【太廿七65】「彼拉多說:『你們有看守的兵;去罷,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
﹝文意註解﹞「你們有看守的兵,」意謂『我把一隊看守的兵交給你們』。
【太廿七66】「他們就帶著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
﹝文意註解﹞仇敵採用了大石頭、封印、兵丁等三層嚴密的措施,來看守主耶穌的身體,唯其如此,就更顯明了祂復活的真實與超絕;如經上所記,主叫有智慧的中了自己的詭計(參林前三19)。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馬太福音第27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