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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多書

提多書 全書

一、內容要義
本書係列為保羅書信第十二卷(羅,林前,林後,加,弗,腓,西,帖前,帖後,提前,提後,多),其重要內容,係論到神應許的盼望,設立長老的資格,斥責傳異教的,規勸各等人的善行,順服作掌權的,無知私慾常存的惡毒,聖靈的更新,留心作正經的事業,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分門結黨之人的背道,以及個人差遣與離別的問安等事,全書所論,是在注重傳道人的資格,善行的榜樣,與傳道的事工。

二、本書著者
係保羅所寫(一1∼4),他寫提摩太前後兩書,與本書之教訓相連,被稱為教牧書信,或宣教師書信,可謂是一部全備教牧學之範本,為教牧人員愛讀之書。

三、時地對象
本書與提摩太前書大約同時寫成,即在主後65至67年間,可能寫於馬其頓,其對象是給照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提多(一1)。
提多--意心悅者,是希利尼人,可能住安提阿,由保羅引領歸主,曾與保羅作安提阿教會的代表,上耶路撒冷出席大會,見證神在外邦人身上的恩典(多一4;加二1∼3)。且於數年接受保羅之差遣,去處理哥林多教會一些事務問題,往返於馬其頓與哥林多之間(參林後七5∼8;13∼16;八6,16∼24;十二14∼18),為保羅重要助手之一,是一位有智慧能幹的教會領袖。至七八年後寫提多書時,提多在革哩底已是第二年,據解經家之意見,保羅第一次坐監得釋後曾回到東方,在行程中與提多同往革哩底傳道,並將提多留在那裡(一5)。聖經中記載不多(三12;提後四10),據外傳記載,提多曾作過革哩底教會的監督,直到高齡壽足,安然去世。

四、著作原因
本書與提摩太前書內容教訓,討論的問題大致相同,當時提摩太留在以弗所(提前一3),提多則留在革哩底(一5),負責當地教會的牧養工作,或許由於保羅相當器重提多,稱他為「共信之道作我真兒子的」(一4),對他很為信任(參林後二13;七6∼7),因此就寫了這封書信給他,將這地方許多困難之事要他去處理,他的工作就是設立長老,並且組織和訓練教會信徒,以建立美好的德行,和純正信仰的根基為目的。

五、主要信念
本書主要的信念,是在論到神僕人的品格與教會事工,以及信徒生活行為,敬虔度日,熱心行善,順服掌權者,作正經事業,全書教訓信息極為美好。

六、分段綱要
本書共三章,根據內容要義,可分為五段如下:
  (1)序言與祝福 一1∼4。
  (2)論監督之設立 一5∼9。
  (3)論異端之敗壞 一10∼16。
  (4)論勸老幼之道 二1∼15。
  (5)論順服與事業 三1∼15。

七、關係書卷
本書與提摩太前後書為教牧書信,其重要內容多係論到教會的組織,工人的培養,純正真理的信仰,及作傳道的工夫,這三卷書可說是一部全備教牧學的範本,其關係重要、密切。

八、研讀提要
本書的開始,保羅就論到作監督的當如何為人,其信仰與品格的要求條件十分嚴密,由此可知教會的組織必能健全,是今日教會工人,首當研讀而實行的。
  (1)先將本書讀習一遍,尋出各章所論的重點教訓,以及應行之事,並參讀前項關係書卷,前後比較研究,可有心得領受。
  (2)本書第一章中,論到傳異教者之虛謊敗壞,違背、離棄真神,污穢不潔(一10∼16),亦為現今時代異端信仰之印證,讀者須以此為儆醒防備之教訓(參提前四1∼5;六3∼5;提後三1∼9)。
  (3)本書第二章中,論到規勸老幼男女和僕人,如何注重節制、信心、愛心,善行之表現,尊卑對待恭敬之態度,為實行道德倫理教訓之規範,極為美好。
  (4)本書第三章中,論到眾人當順服作官掌權的,遵守命令,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並且要留心作正經事業,這是信徒為國為民最好的表現,和應有的見證。

九、注意要點
在本書中,有監督與長老職分,及幾個人名等之說明列於下:
  (1)監督二字,在教會設立的時候從猶太教來的信徒,稱管理教會的人為長老(徒十一30;十四23,十五2),從異邦來的信徒,稱管理教會的人為監督(徒廿17∼28),保羅稱他們為長老,也稱為監督,所以長老就是監督,其名異實同(提前三2;五17;多一6∼7)。
  (2)革哩底人中一個本地的先知(一12),據考其名叫伊皮麥尼德Epimenides,他生於主前六百年,是位哲學家、詩人,此人事蹟,多屬神話性質,不足道論,革哩底人稱他為先知。保羅寫此信時,是引用革哩底的這位先知的詠詩說:「革哩底人常說謊話,乃是惡獸,又饞又懶」,同時也稱讚他的見證是真的(一∼),可知革哩底人的道德品格,相當腐敗而低劣。
  (3)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反對的人,無處可說不是,自覺羞愧(二8),這是我們須以實際生活行為的表現,來見證作神的子民,所須領受最切要的教訓(二14)。
  (4)亞提馬--此人經中只提一次(三12),保羅預備到尼波哥立過冬,要提多到那裡會面,就打發亞提馬或推基古到革哩底去,代替提多的工作,外傳說亞提馬曾作過路斯得的監督,我們相信他是保羅第一次坐監得釋後的同工。
  (5)西納--此人作律師,在經中只提一次(三13),他可能是與福音書中所說的律法師相同(參太廿二35,路十25),或許就是猶太人的文士,或指希臘民間的律師。保羅吩咐提多,要趕緊給他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可見這二人是保羅親愛的同工,本書信可能是由他倆帶去給提多的。
革哩底--意指肉體的,今名克里特島Kriti,屬希臘領土之一部分,此島位於愛琴海之南端,即介乎愛琴海與地中海之間的邊境上,為地中海的第三大島嶼,乃一峽長而多山的海島,其面積長達156哩,寬約7至35哩,有百餘城市與鄉鎮,素有百城之島的綽號,那裡有聞名的以達山lda,在古代的稗史上,傳為希臘丟斯神的誕生地,其島上民族似非利士人,性好騷動,有許多英勇的水手並著名的划船伕,他們道德名譽非常惡劣(一12)。在新約時代,有許多人僑居於此,該島為古代歐洲文化之發源地,紀元前67年歸於羅馬版圖,此處教會的核心,可能就是在五旬節時代,去耶路撒冷的那一班革哩底人所創始的(徒二11),在新約中,只有保羅第一次坐船往羅馬途中,經過此地(徒廿七12∼13),以後第二次與提多同來此地傳道,繼有馬提亞,推基古等人接替工作外(多一5;三12),其他活動並無記載。
尼波哥立--意得勝的城,係位於馬其頓西南之一海口,為該撒亞古士督所創建,以紀念其登基時所獲之勝利,而以此城為羅馬帝國之殖民地,時在主前31年、此城遣址猶存,保羅寫信給提多書中,定意要在那裡過冬,此外尚有同名之城,希讀者注意之(徒廿一39)。

資料來源: 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新舊約聖經總論」
新增日期: 2008/08/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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