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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節--目標導向的人生
腓立比書 第3章
耶穌基督是我們人生的目標。今天有不少人為了錢財和名利生活,甘願受到許多外在的事物所支配,失去了正確的人生方向。保羅在此指出,基督徒正確的人生目標是要認識基督、得著基督和追求基督。
認識基督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保羅深深明白到自己只不過是主手中的工具,而基督是他生命的取向;因此,他以得著基督為生命的目標,但在得著主之前,我們必須要先去認識祂!
得著基督
「為要得著基督。」人以甚麼為他人生的目標,就會努力追求達致那個目標。同樣,人若真以耶穌基督為他人生的「標竿」,就應努力去追求祂、得著祂。人怎能得著祂呢?保羅已清楚說明:「丟棄萬事,看作糞土。」就是捨棄一切阻攔他去追求神的事物,並把它們看作沒有價值的糞土。
追求基督
「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乃是竭力追求」,耶穌基督既然是我們人生的「標竿」,我們自當全力以赴,達到目標,得著基督,那麼,我們怎樣才能達到這個目標呢?
不自滿:「我不是以為已經得著了」就是「不自滿」的態度。惟有人在「不自滿」的景況中,才會有進步的空間和可能。保羅正是這方面的表表者。
2.竭力追求:「我乃是竭力追求。」屬靈的追求是無止境的,誰肯不斷(竭力)追求,誰就會有進步。原來保羅的「不自滿」促使他不斷在主裡面進深、成長。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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