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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屬靈生活的原則(黃彼得)

路加福音 第4章

耶穌屬靈生活的原則(黃彼得)

經文:路4:16-21

引言:
  耶穌雖為人子,但祂沒有忘記祂是有靈魂的。有靈魂當然要有靈性的生活。祂的靈性生活分為聚會,讀經和禱告三方面。

一.耶穌聚會的生活
 1.照平常的規矩進會堂(路4:16)
  祂沒有例外或藉故不去禮拜。當祂十二歲時,也按規矩上耶路撒冷;出生第八天,也按規矩行割禮,滿了三十三天潔淨的日子去奉獻(路2:21-23; 利12:4)。
 2.在聚會中敬拜神,聽真理,念聖經(路2:41-43,46; 約4:24)。
  祂是用心靈敬拜神。真的以靈與神的靈相交,並順服神的旨意。祂又好好地念聖經,聽人講解,不明白的就問。
 3.在安息日盡量幫助人,教導人及醫病等(路4:31-36)。
  祂利用一切的機會服事人,而非自己享受玩樂。
 4.祂也盡量奉獻。
  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耶穌奉獻金錢的事。但從納丁稅的事及窮寡婦奉獻的事上(太17:24-27; 可12:41-44),可知耶穌也是個盡力奉獻的人。因為根據摩西的律法,人不可空手來見主(出23:15)。我們敬拜神時也當盡力奉獻,從幼年起養成這習慣。

二.耶穌讀經的生活
 1.求問使之明白(路2:46)。祂五歲就按律法規定讀經,有不明白就問。
 2.祂絕對相信聖經是神所默示的話,所以祂讀經是以讀神的啟示來讀(路4:18-21)。所以祂一面談一面想(路2:46)。
 3.祂是以明白神對祂的旨意來讀經。神對祂旨意的原則都在聖經上(來10:7-9)。
 4.祂是以遵行聖經的教訓而讀經。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路4:21; 22:21-22),被賣是應驗經上的話等。祂自己將聖經生活出來。
 5.祂運用聖經為得勝的武器(路4:1-12)。祂背誦並能自由運用。

三.耶穌禱告的生活
 1.禱告是尋求天父的喜悅,所以天開了(路3:21)。
 2.禱告是尋求天父的引導(路4:42-43; 可1:35)。祂到曠野去禱告,求天父指示當如何工作。
 3.禱告是隱藏自己(路5:15-16; 約6:15)。當眾人要擁護要高舉祂時,祂退去禱告。
 4.禱告是將決定權交在父的手中(路6:12)。決定十二門徒,看父神如何決定選十二門徒的事。
 5.禱告是將?面的生命表露出來(路9:28-29)。一個人靈命如何,在禱告上可以顯明的。
 6.禱告是無意中成為榜樣,令人羨慕要學習(路11:1-13)。主在這?指示禱告的原則,求甚麼—聖靈。
 7.事先為將要失敗的人禱告(路22:31-34)。在彼得失敗前禱告,而非失敗後的責備。
 8.為順服神的旨意而拼命禱告(路22:39-46)。傷痛懇切,汗流如血滴。
 9.為完成救恩禱告(路23:34)。
 10.為全教會蒙救贖的人禱告(約17:)等。

結論:
  這些屬靈生活都是原則性的,讓我們也學習耶穌的屬靈生活。

資料來源: http://www.goldenlampstand.org/lib/ws/read.php?p=p82057
新增日期: 2008/08/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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