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字級:
文摘解經
創世記 第24章
逐節詳解
【創廿四1】「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
﹝文意註解﹞「年紀老邁,」原文是『已屆高齡』,並無『衰老不堪』的意思;此時他的年紀大概是一百四十歲(創廿一5;廿五20)。
「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這是總結亞伯拉罕一生的話:他向來信靠神,遵行神的命令,故蒙神祝福。
﹝話中之光﹞信徒乃是蒙福的子民,神向來都是賜福給我們。
【創廿四2】「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背景註解﹞古時叫人把手放在「大腿底下」說話或起誓,乃表示鄭重其事、信守承諾的意思(參創四十七29);手所接觸的部位靠近生殖器官,意味著若違背誓言,就會遭受絕後的報應。
﹝文意註解﹞「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從亞伯拉罕對他的信任,並他在本章?忠心執行任務的情形來看,他大概就是原被預定承受家業的大馬色人以利以謝(創十五2)。
﹝靈意註解﹞此處亞伯拉罕豫表父神;老僕人豫表奉神差遣往普天下去的聖靈(啟五6)。
「管理他全業,」聖靈將神的所是和所有,作在神的兒女?面。
【創廿四3】「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
﹝文意註解﹞「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這是由於迦南地各族人敬拜假神,亞伯拉罕不願其後裔被被誘轉離真神(王上十一2)。亞伯拉罕為以撒設下擇偶的第一個條件:不可娶外族女子。
﹝話中之光﹞(一)做父母的,該為子女靈魂的未來著想。
(二)信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基督徒不宜在拜偶像的人中尋找婚配的對象。
【創廿四4】「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
﹝靈意註解﹞亞伯拉罕要老僕人為以撒娶妻子,乃豫表父神起意要為祂的獨生愛子(基督)娶妻,就差遣聖靈在與祂愛子具有相同肉身的人(「本族」)中間尋找合適的對象。
﹝話中之光﹞(一)教會的蒙召、稱義和得榮,都是本於父神的旨意。
(二)愛子是父神一切計劃和心意的依歸;惟有與愛子相連相屬的人,才能得著福氣、榮耀和尊貴。
(三)基督在萬有中沒有遇見可作祂配偶的(創二20),就親自成了血肉之體(來二14),好叫我們與祂一樣,作祂的配偶。
【創廿四5】「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
【創廿四6】「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去。」
﹝文意註解﹞本節是亞伯拉罕所設的第二個條件:不可讓以撒回去原出之地。這是一個信心堅決的表示。其理由至少有二:
(一)神既然呼召他離開吾珥(創十二1),當然不致於讓他的子孫回到原出之地。
(二)神已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
﹝話中之光﹞我們既已蒙神從世界?呼召出來,嘗過天恩的滋味,就不可回到世界?面,去追求罪中之樂。
【創廿四7】「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祂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亞伯拉罕認識神,對神深具信心。
﹝話中之光﹞(一)「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神在祂兒子?面,賜給我們豐盛的產業(弗一3,11)。
(二)神必定會親自開路,成就我們所信託給祂的(提後一12)。
【創廿四8】「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去。』」
【創廿四9】「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創廿四10】「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
﹝原文字義﹞「米所波大米」兩河流域。
﹝文意註解﹞「駱駝,」為當時載運財物的主要運輸工具。
「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可見亞伯拉罕對他信任之深。
「米所波大米,」即今伊拉克一帶地方,距離迦南地約有五百英哩。
「拿鶴的城,」指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之子孫(參創廿二20)居住之地,可能就是哈蘭(創十一31)。
本節是說老僕人忠於主人的託付,到所指定的地方去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要事奉神,完成神的託付,便須充實自己,作好準備的工作──好好裝備神各樣的豐富,才能將基督供應給別人。
(二)事奉神的人所走的道路,要完全遵照神的指引,不可自作主張。
【創廿四11】「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
﹝文意註解﹞古時水井是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場所,故通常是到水井旁邊去會人或尋找對象(創廿九1~12;出二16~17)。
﹝話中之光﹞(一)全世界的人(「眾女子」)都乾渴需要活水;人因為沒有神,所以沒有滿足。
(二)傳福音最好的辦法,就是跪在那活水之源(神)的面前禱告,求祂施恩作工,賞賜好機會(參12節)。
【創廿四12】「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文意註解﹞「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這是向神禱告。
「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意即求神實現向亞伯拉罕所作的應許。
「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承認萬事都出於神主權的安排。
﹝話中之光﹞(一)敬虔的主人,產生敬虔的僕人;在家庭生活中作個好榜樣,才能盼望家人和兒女走上正軌。
(二)信徒凡事以禱告作開始,必能看見神的手也在作工。
【創廿四13】「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創廿四14】「我向哪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文意註解﹞古時打水相當吃力,而十匹駱駝(參10節)的喝水量又很大,所以很少有女子願意如此善待陌生人,除非她是一位很有愛心的人;此外,還表示她的身體健康,並且作事勤快。老僕人所以如此向神禱告,乃因他知道神必安排一位品格優越的女子給以撒作妻子。因此,老僕人的禱告,並不是命令神如此作事,而是照著神的心意禱告。
﹝話中之光﹞(一)許多時候,我們會跟不上神的帶領,所以我們要藉著禱告求神施恩顯明祂的旨意。
(二)我們可以學習老僕人的存心與態度,但不宜隨意出難題給神,以免弄巧成拙。
【創廿四15】「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文意註解﹞「話還沒有說完,不料,」表明神答覆他的禱告是迅速且即時的;也表明底下的遭遇是出乎神主權的管理和安排。
利百加的身世,正符合亞伯拉罕所設『本族』的條件;實際上,神在此之前早就已經差派人向亞伯拉罕通風報信了(創廿二21~24)。
﹝靈意註解﹞「利百加,」豫表教會是基督的妻子(弗五31~32)。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神是又真又活的,大小事都可以信靠祂。
(二)我們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認定神,神也必定會指引我們當行的路(箴三6)。
【創廿四16】「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靈意註解﹞「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豫表教會在神眼中是極其美麗,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7)。
「還是處女,」豫表教會如同貞潔的童女,要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
「未曾有人親近她,」豫表教會向著基督的存心是純一清潔的(林後十一3)。
﹝話中之光﹞我們的心,單單要基督;除祂以外,無所愛慕(詩七十三25)。
【創廿四17】「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的水給我一點喝。』」
﹝話中之光﹞正如主耶穌求那撒瑪利亞婦人給祂水喝(約四7),不只是人沒有神就沒有滿足,並且神若沒有得著人也不滿足。
【創廿四18】「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創廿四19】「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話中之光﹞正常的教會,不單能叫神得著滿足,同時也能叫所有事奉神的人都得著滿足。
【創廿四20】「她就急忙把瓶?的水倒在槽?,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話中之光﹞(一)信徒應當抓住機會,殷勤(「急忙、又跑」)服事神。
(二)凡神所安排在我們周遭的人,都應當一視同仁地服事他們(「為所有的駱駝」),而不可有差別待遇(雅二1~8)。
【創廿四21】「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話中之光﹞信徒尋求神的旨意,應當仔細觀察環境,以證實神的引導無誤。
【創廿四22】「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靈意註解﹞「金環,」是戴在鼻子上(參47節),表徵順從神支配的品格。
「金鐲,」表徵行事為人接受神的約束、勤勞工作的品格。
又,金環和金鐲也象徵屬神的事物(金在聖經?指神的性質);老僕人給利百加金環和金鐲,表徵聖靈向人示以屬神的事物,吸引人追求主。
﹝話中之光﹞(一)我們得救後的生活為人和事奉工作,一舉一動都要披戴基督(加三27),叫人在我們身上看見神。
(二)信徒的一舉一動,也都要受神的約束、支配、調度與管理。
(三)信徒得以有分於神的一切,乃因聖靈的啟示和引導。
【創廿四23】「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話中之光﹞(一)人一得救,便應該認識自己的身份;我們不再是屬自己的人,乃是屬神的人,是神的兒女。
(二)我們得救後,也該認識教會是神的家,是神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弗二22)。
【創廿四24】「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創廿四25】「又說:『我們家?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話中之光﹞(一)教會在正常的情形下,一面是糧食豐盈,綽綽有餘;一面能叫聖靈安家居住,有地位掌權管理。
(二)信徒要樂意且用愛心接待客旅(多一8;來十三2)。
【創廿四26】「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話中之光﹞信徒應當凡事謝恩(帖前五18);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腓四6)。
【創廿四27】「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
﹝文意註解﹞老僕人的話顯示他已在路上對神有了深刻的認識。注意他最先想到的是神,其次是他的主人,最後才提到他自己。
【創廿四28】「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的人。」
【創廿四29~30】「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
﹝原文字義﹞「拉班」白的,榮耀的。
﹝文意註解﹞「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就跑出來...」這話暗示拉班是一個貪婪的拜金主義者,為日後雅各受他的欺壓埋下伏筆(創卅一36~42)。
【創廿四31】「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
【創廿四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創廿四33】「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
﹝文意註解﹞老僕人心?急著要辦妥主人所託付的使命,顧不得自己的肚腹。
﹝話中之光﹞(一)為受託之事滿心負擔,若負擔未卸,就幾乎茶飯不思,聖經中所謂的「禁食禱告」,即是這種光景。
(二)真正忠心於主的人,看主所託付的事,過於自己身體的需要。
【創廿四34】「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
【創廿四35】「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人面前,首先應當顯出自己是神的僕人。
(二)第二,應當顯出神恩典的豐富,叫聽見的人心?受吸引。
【創廿四36】「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
﹝靈意註解﹞這?老僕人的話,豫表聖靈在為父神和基督作見證(約十五26);見證神有豐富的產業,基督是神的獨生愛子,是承受神一切的(約十六13~15)。
﹝話中之光﹞(一)父神藉著聖靈向人啟示基督,乃是組成教會的基礎工作──只有真正認識基督的人,才是屬靈教會的一份子。
(二)聖靈不是引導人看祂自己,而是要人單單定睛於基督;基督徒若過度注重靈恩,高舉聖靈過於基督,便是不正常的現象。
(三)今天聖靈的主要工作,並不在於醫病、趕鬼,乃在於啟示基督、見證基督,使人看見基督的榮美與豐富,因而被吸引追求基督。
【創廿四37】「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
【創廿四38】「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39】「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
【創廿四40】「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
【創廿四41】「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
【創廿四42】「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
【創廿四43】「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的水給我一點喝。’」
【創廿四44】「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
【創廿四45】「我心?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
【創廿四46】「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
【創廿四47】「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
【創廿四48】「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式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
【創廿四49】「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文意註解﹞卅七至四十九節,老僕人開門見山地告以實情(參2~27節),盼望別人也能給予率直的答覆。他這段話的特點如下:
(一)將事情的始末,作簡單扼要的介紹。
(二)從神的角度來說明整個事件,使人認識這事是出於神的帶領(參50節)。
﹝話中之光﹞(一)誠實是最好的策略;自己待人以誠,才能盼望別人也以誠相待。
(二)信徒說話最忌隔鞋抓癢,只因怕得罪人,不敢將事情明白相告,反而更易得罪人。
【創廿四50】「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
﹝文意註解﹞「拉班和彼土利,」拉班是彼土利的兒子(參24,29節),這?將拉班放在前面,或許是:1.此時彼土利已經故世,拉班代表他作主;2.彼土利生性木訥隨和,任由兒子出主意。
「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就是不能說甚麼的意思(創卅一24),表示他們不能推搪,而應允了這頭婚事。
﹝話中之光﹞(一)信徒遇事一看出是出於神,就應當順服。
(二)我們傳福音,最重要的事使人遇見神;人只要碰見神,就會立刻服下來。
【創廿四51】「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
【創廿四52】「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
﹝文意註解﹞注意老僕人三次禱告時的姿勢:第一次求神引導時是『站』著(13節),第二次是『低頭』向神下拜(26節),第三次蒙允婚事時則「俯伏在地」(本節)。
【創廿四53】「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
﹝文意註解﹞「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注意沒有提到送給彼土利,故50節極可能是彼土利已經故世,由拉班代表他說話,即長兄當父。
﹝靈意註解﹞「金器,」豫表神的生命性情。
「銀器,」豫表基督的救贖。
「衣服,」豫表基督作我們公義的衣袍(賽六十一10)。
「寶物,」豫表聖靈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信徒在人前要顯出神的同在(「金器」),十字架的經歷(「銀器」),基督的榮美(「衣服」),並流露出聖靈來(「寶物」)。
(二)一人蒙恩,能叫全家都蒙祝福(徒十六31)。
【創廿四54】「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去吧。』」
【創廿四55】「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
﹝背景註解﹞古時中東一帶的人均無時間觀念。
﹝話中之光﹞信徒的家人往往會成為我們愛主、熱心服事主的攔阻。
【創廿四56】「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去吧。』」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老僕人辦事乾淨俐落,不拖泥帶水;他並且是以神的帶領來回絕人的拖延。
﹝話中之光﹞信徒行事,只要一看出是出於神的帶領,就應當信而順服;過度的審慎,反而會使人陷入迷糊之中。
【創廿四57】「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
【創廿四58】「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
﹝文意註解﹞「利百加說,我去,」這話表明她有決斷力。利百加雖未見過以撒,但她相信老僕人的話,內心起了嚮往,因此熱切地盼望『去』到他那?。
﹝話中之光﹞(一)我們雖然未曾見過祂,卻是愛祂(彼前一8)。
(二)我們惟有受基督榮耀豐富的吸引,心中切盼迎見主的面,才能脫離屬地的羈絆。
【創廿四59】「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
﹝文意註解﹞「打發妹子,」這話再次顯明是由拉班作主,而不是父親彼土利。
「她的乳母,」就是底波拉(創卅五8)。
【創廿四60】「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
﹝文意註解﹞他們的祝福正應和了神對亞伯拉罕的賜福(創廿二17)。
﹝靈意註解﹞教會是千萬人的母(加四26);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建造起來的教會(太十六18)。
【創廿四61】「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創廿四62】「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
﹝文意註解﹞「以撒住在南地,」撒拉死在希伯崙(創廿三2),可能此時亞伯拉罕已將財產分給以撒(參36節;創廿五5),父子分開居住。
「庇耳拉海萊,」即屬南地,與別是巴相近(創十六14)。
﹝話中之光﹞(一)信徒活在世上,乃是奔那擺在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向著標竿(基督)直跑(腓三14)。
(二)我們奔走屬靈的道路,必須藉助禱告(「騎上駱駝」),跟隨聖靈(「跟著那僕人」)的帶領。
【創廿四63】「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
﹝靈意註解﹞「天將晚,」象徵將近世界的末日,主即將再來。
「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象徵主正在為教會禱告。
﹝話中之光﹞(一)信徒要學習以撒的榜樣,將自己的婚事完全交託給神,時刻禱告、仰望神,屆時也必要看見神的作為。
(二)教會這隻船正在渡到彼岸的途中,雖然因風不順,搖櫓甚苦,但主耶穌正在為我們禱告(可六46~48),所以我們可以放心。
【創廿四64】「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
﹝文意註解﹞「急忙下了駱駝,」這是一種尊敬對方的表示。
﹝話中之光﹞(一)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約壹三2)。
(二)還有一點點的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來十37)
【創廿四65】「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
﹝背景註解﹞「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照古時中東一帶的風俗,新娘要婚禮完成之後,才能敞著臉被新郎看見。
﹝話中之光﹞(一)有一天主還要再來,在路上迎接我們。
(二)信徒在主面前,要把自己完全遮蓋起來,以祂為我們的一
【創廿四66】「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
【創廿四67】「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原文字義﹞「安慰」加力,使堅固,支持。
﹝文意註解﹞「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這是強調利百加取代了撒拉的地位。
「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毫無猶豫地娶她並愛她,證明利百加乃出於神的揀選。
﹝靈意註解﹞「撒拉的帳棚,」豫表新耶路撒冷(加四26;啟廿一2)。
「娶了她為妻,」指羔羊婚娶的時候一到(啟十九7),教會要與基督完全合而為一。那時,神的帳幕就在人間,祂親自要與人同住,作他們的神(啟廿一3),人得著安慰(啟廿一4),基督也心滿意足。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6/0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創世記第24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