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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志下導讀
歷代志下 全書
一、內容要義
本書已如前述,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原為一卷,後來七十士譯成希臘文聖經時才分為上下卷,本書為舊約歷史書的第九卷(書,士,得,撒上,撒下,王上,王下,代上,代下),係繼續前書,專為記載猶大國的諸王歷史。從所羅門求智慧,登基作主,建造聖殿,守節獻祭,壽終起,續述猶大諸王興衰經過之情形,直到西底家王之被擄至巴比倫,國家滅亡,以及波斯王古列(意太陽)下詔重建聖殿全部的史實,十分詳細,惟有關北國以色列諸王事蹟,未予列述。
二、本書著者
本書著者已如前述,根據多處解經家的意見斷定,乃為文士以斯拉於被擄回歸後所寫的,或者有尼希米助其完成之。
三、時地對象
本書自主前一○一五年至五三六年間,其內容所包括的時間約有四七九年,約在主前四五七年,於回歸後,在耶路撒冷寫成的,其對象為以色列會眾。
四、主要信息
本書主要記事,論到所羅門的國位堅定,大有智慧與尊榮,他遵神旨意建造聖殿(代上十七12;廿二8∼10;代上一1∼12;二1),是照他父親大衛所立的計劃,所預備的地方建殿(代上廿八11∼19;代下三1)。並照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班次盡職事奉(代下八14),足以顯示其對信仰敬虔,其後國家興衰存亡之道,亦端賴其信仰之道的根基為依歸。雖然最後遭到王朝隕滅之患,甚至聖城全部被毀,但終達聖殿重建,全民獲得回歸敬拜真神之願望(卅六17∼25;拉一1∼4;二1)。故此可知本書所啟示主要之信息,乃為凡有信心事奉仰望神的人,必能在失敗的逆境中,過得勝的生活,以致一心尋求,跟隨神,相信神的應許和帶領,必然蒙恩得救,到達復興之地,承受福氣。
五、分段綱要
本書共卅六章,根據書中所記王朝興衰的事蹟,可分為兩大段落如下:
(1)所羅門王的政績(一章∼九章)
A、國位堅固,祈求智慧,建造聖殿……一1∼五14。
B、奉獻聖殿,為民祝禱,神的悅納……六1∼七22。
C、修建城邑,派定祭司班次之職……八1∼18。
D、大有智慧財富,壽終正寢,子繼王位……九1∼31。
(2)猶大諸王之興衰(十章∼卅六章)
A、羅波安,亞比雅,亞撒之興亡……十1∼十六14。
B、約沙法,約蘭,亞哈謝,亞他利雅之興亡……十七1∼廿三21。
C、約阿施,亞瑪謝,烏西雅,約坦之興亡……廿四1∼廿七9。
D、亞哈斯,希西家,瑪拿西,亞們,約西亞之興亡……廿八1∼卅五27。
E、約哈斯,約雅敬,約雅斤之興亡……卅六1∼10。
F、西底家作王,聖城被毀,猶大亡國……卅六11∼21。
G、古列下詔,重建聖殿……卅六22∼23。
六、重要預表
本書所論所羅門王,乃基督為君王的預表(一11;代上廿二8∼9;賽九6;太二2∼6),其選民的國度,乃為基督國度之預表(十∼卅六章,路一32∼33;西一13)。
七、關係書卷
本書所記為所羅門王朝之政績,及猶太諸王朝之興衰史實,與列王紀上(一32∼十五34),列王紀下(十八∼廿五章)同有記載,與歷代志上原為一卷,前後相應,首尾一貫,這幾卷書,為記載以色列民族史之幹流,極為重要。
八、研讀提要
本書前一部分,記述所羅門王之政績(一∼九章),後一部分,專記南國猶大諸王興衰之經過情形(十∼卅六章),與前面所述關係之各卷,都有同樣重要之記述,讀者須將這幾卷史書,前後對讀,反復查考,則對於以色列民族之興亡史事,便能瞭然胸中,汲取歷史的教訓,同時對於以後研讀其他各卷史蹟,時代背景,更能熟識,有所助益。
九、注意要點
以色列族王朝的歷史,到本書為止,其主要部分告一段落,其中有好些地方,須要我們有所認識和瞭解的。
(1)列王紀是記載猶大和以色列南北二國的歷史,而歷代志是專門記載猶大國的歷史;所以對於同一件事,列王紀往往只記事實,未記原因;而歷代志不但記其事實,並且也記其原因,較為詳細。例如:所羅門為法老女兒建造一宮(王上七8;代下八11)。耶羅波安王的罪行(王上十二25∼33;代下十一14∼15;十三6∼8)。亞比央王的惡事與求告神蒙拯救(王上十五1∼6;代下十三1∼22;亦名亞比雅)。希西家王所作的事(王下十八4∼6,18∼20;代下廿九∼卅二章)。瑪拿西惡王被擄,悔改求神,回歸重登國位(王下廿一1∼18;代下卅三10∼13)。還有亞撒(十六10∼12),約蘭(廿一11∼19),約阿施(廿四17∼27),亞瑪謝(廿五14∼16),烏西雅(廿六16∼23)諸王,及惡婦亞他利雅等事,在列王紀都無記載,在歷代志中卻都有詳述。
(2)約沙法是一位中興的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在他一生中卻發生三樣錯事:他和與神為敵的亞哈家通婚,以致亞哈的罪帶到猶大國來(十八1;廿一6),而且國家幾乎亡在亞哈的女兒亞他利雅的手?(廿二2∼4,10∼12)。他和亞哈王聯合作戰,以致惹起神的忿怒(十八3;十九2)。他和行惡太甚的亞哈謝王合夥造船,遭神破壞(廿35∼37)。
(3)押沙龍的女兒瑪迦(一20),何以又是烏列的女兒米該亞(十三2),這是押沙龍女兒他瑪(撒下十四27)嫁給烏列所生的女兒,名叫瑪迦,又名米該亞,所以瑪迦乃是押沙龍之孫女(在希伯來文中,稱女兒,孫女,外孫女是同一個字),乃亞比雅王的母親(十三1∼2)。
(4)先知米該雅在異象中,見在耶和華面前有一個作謊言的靈去誘亞哈王陣亡(十八18∼22;王上廿二19∼23),這謊言的靈本不是屬神的,顯然是撒但自己,或是牠的使者,因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八44),亞哈王因惡行昭彰,不聽神的先知諫勸,棄假從真,神就容許謊言的靈,進入眾先知的口,去引誘他(參撒上十六14;伯一6∼12;二1∼6),降禍與他,以致最後陣亡(十八33∼34)。
(5)在本書中記載猶大國分裂後,有五次的大復興:在亞撒王年間(十四∼十六章)。在約沙法王年間(十七;十九;廿章)。在約阿施王年間(廿三;廿四1∼16)。在希西家王年間(廿九∼卅一章)。在約西亞王年間(卅四∼卅五章)。
(6)在本書中記載神有四次施行拯救:拯救亞比雅王脫離耶羅波安王的手(十三章)。拯救亞撒王脫離古實王謝拉的手(十四章)。拯救約沙法王脫離摩押,亞捫,米烏尼聯軍的手(廿1∼30)。拯救希西家王脫離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手(卅二1∼23。
資料來源: 資料摘錄編輯自大光所出版之「新舊約聖經總論」
新增日期: 2008/05/2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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