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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二章:逐節詳解
創世記 第2章
【創二1】「天地萬物都造齊了。」
﹝原文字譯﹞「造齊」完成,完畢,滅絕,消滅。
﹝話中之光﹞(一)神的工作是完全的,無可增減。
(二)我們是神手中的工作(弗二10),祂要把我們作到「完全」的地步。
【創二2】「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祂一切的工,安息了。」
﹝原文字義﹞「歇了...安息了」停止活動,守安息。
﹝文意註解﹞神所歇下的,是祂創造之工,至於神管理宇宙的工作,祂並未停止(約五17)。
﹝話中之光﹞(一)世人安息是因為疲倦,神安息是因為工作完成(賽四十28;出卅一17)。
(二)人一被造出來之後,尚未作工,就先與神同享安息。
(三)我們若要為神作工,討神歡喜,便須先只管享受主並安息於主,讓神作工在我們身上,然後才能為主作工。
(四)當我們被神作工到一個地步,我們的靈命達於完全成熟時,就叫神得享安息。
【創二3】「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原文字義﹞「為聖」使分別,使為聖,分別為聖。
﹝文意註解﹞本節是安息日的由來。
「神賜福給第七日,」意味著安息不是單單為著神,而是與全體人類也有關係。
「定為聖日,」是指將這日分別出來,歸神為聖。
﹝靈意註解﹞安息日豫表基督的福音:
(一)惟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成就神與人之間的和平,給人帶來真正的安息。
(二)人必須先接受主耶穌的救恩,然後才有生命的力量,遵行神的旨意。
(三)人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就是表示人滿意於神的工作,而安息在神的安息?。
(四)人不接受主耶穌的救恩,就是表示人不需要神,單憑著人自己就能達於美善的境地。
﹝話中之光﹞(一)惟有神自己的工作,才能給人帶來真實的安息。
(二)安息日表明神的心意:神一切的工作,都是為著使人得享祂的安息;人必須先享受神所賜的安息,然後才有力量作工。
(三)我們如果要進入神的安息,我們就要接受神的工作;這意思是說,我們若認為自己能夠作工,能有好行為,我們就還沒有真安息。
【創二4】「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原文字義﹞「來歷」宗族,後代,家譜,來源,傳略;「耶和華」我是,表示祂是那自有永有,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神。
﹝文意註解﹞「耶和華,」是神和人發生關係,和人來往立約的名字,表明祂是降卑、滿有恩慈的神。
「造天地,」原文是『造地和天』,這是指六日的復造,乃是先地後天,而起初的創造,乃是先天後地(創一1)。神在祂的復造?,是注重地,以地為中心的。
「日子,」含有『時期』之意(詩九十4;賽四2)。
【創二5】「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
﹝原文字義﹞「野地」田野,郊野;「草木」小樹,草叢;「耕」事奉,服事。
﹝文意註解﹞本節是描述第一章十節和十一節之間的情形,當時地上還沒有任何生物存在,連天空的水蒸氣還沒有聚積到降雨的程度。
﹝靈意註解﹞本節象徵在人尚未得救以前,那時,還沒有神的靈(「雨」)從天上降下來澆灌人(珥二23,28),也沒有人的勞力作工(悔改相信)以與神配合,所以人的?面還沒有長出神的生命。
﹝話中之光﹞「沒有人耕地,」這句話隱約表明神對人的心意:祂要人在祂所造的地上,盡與神合作的責任。
【創二6】「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
﹝原文字義﹞「上騰」上來,上升,獻;「滋潤」喝,澆灌。
﹝文意註解﹞當時的地剛浮出水面(創一9)不久,故仍充滿水氣。
﹝靈意註解﹞本節表徵人在得救之前,一切都是出乎人的天然,並沒有天上的東西來滋潤。
【創二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鼻孔?,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原文直譯﹞「...將生命之氣吹在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個活的魂。」
﹝原文字義﹞「造」作成形;「生氣」氣息,靈;「人」亞當,紅土。
﹝文意註解﹞本節躍過第一章十一節至廿五節,而詳述第廿六節神造人的情形。
「造,」字原文通常指陶匠用泥製作器皿,故表明神手的工藝精巧。
「吹,」字表明神心的親切、體貼。
本節證明人有靈、魂、體三部分(帖前五23):人的體是塵土造成的,靈是神藉吹氣賦予的,靈進入人體,人就成了一個活魂。
人的外「體」,是接觸物質的機關;「魂」是人的個格,包括心思、情感和意志等,是人接觸精神界的機關;人的「靈」是接觸神的機關,也是接受神和神生命的器官,這是人和萬物不同的地方。
﹝話中之光﹞(一)人的肉身既是出於塵土,人死時也要歸於塵土(創三19;林前十五47)。
(二)人的尊貴乃在於人有靈,所以我們不該為肉身安排,而應注重靈命的長進。
(三)神為人造靈的用意,是要人能接觸祂、敬拜祂(約四24)。
(四)當求神常向我們「吹氣」,使我們更多充滿聖靈。
【創二8】「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
﹝原文字義﹞「伊甸」平原,愉快,歡樂;「安置」使,安放。
﹝文意註解﹞「東方,」在聖經中有榮耀的意思(結四十三2)。
神立伊甸園的目的,是為著「安置」人。
本節暗示:人是神一切造物的中心。
﹝話中之光﹞(一)神不只創造人,也安置人;今天我們所處的環境,都是神按著祂的美意所安排的(羅八28)。
(二)神把人安置在伊甸園,那?是快樂、稱心悅意的地方,可見人的受苦並不是神的本意,相反地,神要人常常喜樂(腓四4)。
【創二9】「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
﹝原文字義﹞「悅人的眼目」喜歡,想得,貪戀,羨慕;「分別」知道,知識,辨別,曉得,明白,體驗;「惡」壞,不義,災禍。
﹝靈意註解﹞「生命樹,」象徵神(詩卅六9;約一4;十一25;十四6;約壹五12)。
「分別善惡樹,」原文是『善惡的知識的樹』,象徵人不要神,不依靠神。神是生命的源頭,人若不要神,不依靠神,必然帶進死亡(參17節)。
﹝話中之光﹞(一)神創造人之後,就為著人生命的維持,而預備了豐盛的糧食;祂也為著信徒的靈命,備有豐盛的屬靈糧食。
(二)信徒的靈命要長大,便須天天享用屬靈的糧食。
(三)今天在我們人的心中也有兩顆樹;我們究竟是要神、倚靠神呢?或是要靠自己天然的生命呢?這在乎每個人的選擇。
(四)我們生活的原則,是以「是非」為定準呢?或是以「生命」為定準呢?
【創二10】「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分為四道。」
﹝原文直譯﹞「有一道河從伊甸流出來...」
﹝原文字義﹞「道」頭,首領,總數。
﹝靈意註解﹞本節象徵有生命的活水從神所在之處流出來(啟廿二1),是為著應付人各方面的需要。
【創二11】「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有金子,」
﹝原文字義﹞「比遜」白白湧流,噴出,暢流,充溢;「環繞」轉,走遍,圍困;「哈腓拉」使之生產,使之生長。
﹝文意註解﹞「比遜」河和「哈腓拉全地」已無法確定今在何處,可能已淹沒在波斯灣的海底。
﹝靈意註解﹞「金子,」象徵神的性情。
本節象徵神生命的活水是白白賜給人的(賽五十五1;啟廿二17),人一喝這生命的水,就長出生命(結四十七9,12),並得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
﹝話中之光﹞生命活水所流到之處,必滿有生命的表現。
【創二12】「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有珍珠和紅瑪瑙。」
﹝靈意註解﹞「珍珠,」是蚌受海中沙石之傷後產生分泌物,包圍沙石而結成的珍物,它象徵十字架作工在我們人身上,使人變化更新,而為主所喜愛(太十三45)。
「紅瑪瑙,」象徵神榮耀的形像(啟四3)。
全節表徵人享受生命活水的結果,就必更多有分於神的性情,而被變化更新,終至彰顯神的形像。
【創二13】「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
﹝原文字義﹞「基訓」飛濺,眾水洪發;「古實」黑,恐怖。
﹝文意註解﹞這?的「古實」不是指非洲的埃提阿伯,而是古代米所波大米的一省,而「基訓」河床已經湮沒,無跡可尋。
﹝靈意註解﹞本節意思是說,生命的活水能在人?面滿溢洪發出來(約七38),使原本不能改變惡性的罪人(耶十三23),竟也改變得像神(弗四22~24)。
【創二14】「第三道河名叫希底結,流在亞述的東邊。第四道河就是伯拉河。」
﹝原文字義﹞「希底結」急流,猛快的;「流」去,行走,隨從;「亞述」平原,平地,成功的,步驟;「伯拉」多結果子,甜的。
﹝文意註解﹞「希底結,」就是現今的底格里斯河。
「伯拉河,」就是幼發拉底河。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生命的活水在人?面是大有能力的,能叫眾人得著生命的供應,多結生命甘美的果子(約十五5;腓一11)。
【創二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
﹝原文字義﹞「將」取來,揀選,帶,奪回;「修理」工作,服務,鋤地,耕種;「看守」守護,不使殘敗,謹慎,防備。
﹝文意註解﹞「修理,」是應付破壞,「看守,」是應付攻擊;可見當時在地上已有外來的破壞和攻擊存在(意指神的仇敵撒但)。
「修理,」又有耕種使之長出生命之意。
﹝話中之光﹞(一)神對人的心意是要人與祂同工合作,積極方面要人在地上活出神的生命,消極方面要人在地上對付祂的仇敵。
(二)人活著總要作工;若不作工,就不可吃飯(帖後三10)。
(三)我們今日在靈的花園內,也負有修理和看守這兩種責任: 1.生命枯乾需要滋潤澆灌;工作無力,不能結果,需要潔淨。生活乏味,需要復興。與主有間隔,需要弄清楚。與人有不睦,需要使和好。
2.主叫我們時時儆醒看守。在言語、生活、行動、舉止、心思、意念上,在在提防,步步留心,不給魔鬼留地步,則魔鬼將無懈可擊,無隙可入了。
【創二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
﹝文意註解﹞「隨意吃,」表明神給予人有自由自主的權利。
本節也含蓄著一個意思,神願意人揀選生命樹的果子來吃。
﹝話中之光﹞凡事只要合乎神的旨意,我們就有充分的自由,可以「隨意」去作。
【創二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原文字義﹞「分別」知道,知識,辨別,曉得,明白,體驗;「死」隔絕,分離,阻隔。
﹝文意註解﹞「不可吃,」是神的命令,人不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表明順服神。
這?的「死,」包括人靈性的死──靈失去功用,與神隔絕(弗二1),人肉身的死(創五5;來九27),和將來第二次的死(啟廿一8)。亞當的肉身雖未在吃那果子時立刻就死,但死亡的因素已經由此引進來了。
﹝話中之光﹞(一)叫吃的人死的並不是樹本身,而是人對神的背叛。
(二)信徒向神獨立的結果,就是死亡。
(三)信徒不靠神的話而活,靈命必然落在死沉的光景中。
【創二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原文直譯﹞「...我要為他造一個相配的幫手。」
﹝原文字義﹞「配偶」相仿,相對,相配,回應者。
﹝文意註解﹞神要為亞當造一個與他同等而相配,可以和他面對面相交,彼此配搭,互相幫助的同伴。
一個人除非有守童身的恩賜(太十九11~12;林前七7),或因有生理缺陷等特殊的緣故,按神的心意,成年後應當結婚。
﹝靈意註解﹞亞當豫表基督。
「那人獨居不好,」意即從神的眼光看來,光有基督還不好,必須有夏娃,即教會,才夠滿足神的心。
﹝話中之光﹞(一)夫妻是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器皿(彼前三7),故須同心相助。
(二)信徒和不信的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林後六14)。
【創二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
﹝文意註解﹞當日的野獸性情馴良,故人獸相安無事。而人能稱呼各樣活物的名字,表示人一被造,就賦予說話的能力,且有分辨的智慧。可見人的被造,是為與神同工,管理萬物。
為事物起名表示擁有主權(參閱創一5﹝文意註解﹞)。
【創二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
﹝原文直譯﹞「...但就亞當而論,他卻沒找到一個相配的幫手。」
﹝原文字義﹞「遇見」找到。
﹝文意註解﹞「起名,」是認識牠們本性的意思。
從本節可看出亞當是相當有智慧的。
﹝靈意註解﹞基督是宇宙中獨一的男子,祂不喜歡孤獨,祂需要有一個相配的伴侶來幫助祂。但祂在萬有中找不到一個和祂相像,能配得上祂的。
﹝話中之光﹞(一)人若不重生得著神的生命,就不能與基督相配。
(二)信徒應當謹慎選擇配偶,以免終身受到虧損。
【創二21】「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
﹝原文字義﹞「肋骨」身體側邊的一部分;「合」關上。
﹝靈意註解﹞「沉睡,」豫表主在十字架上受死。亞當睡後甦醒,豫表主耶穌從死?復活。
【創二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原文字義﹞「造」建造,修築(與創一1的「創造」、創一7的「造」不同字);「女人」從男人而出的。
﹝靈意註解﹞神用亞當身上的肋骨造成夏娃,豫表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捨己,肋旁被槍扎,流出血和水來(約十九34),血為赦罪,水象徵分賜生命。神以基督的復活生命為材料,建造成功了教會。
「領她到那人跟前,」意即神使教會歸給基督(弗五26~27)。
﹝話中之光﹞(一)女人是用男人的「肋骨」造的,表明:1.男女的人格平等(肋骨非腳骨);2.女人當受男人的保護(肋骨位於臂下);3.女人當為男人所親愛(肋骨挨著心旁)。
(二)教會是從基督出來的,出於基督的才是教會,凡不是出於基督的,就不是教會。
(三)若沒有基督,教會就沒有地位,沒有生命,沒有生活,沒有存在。
(四)若要建造教會,我們便須被神對付到一個地步,一切出於自己的,出於天然的,屬乎血氣的,都要經過十字架的除淨。
【創二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原文直譯﹞「那人說,這就是了!我骨中的骨,我肉中的肉;這要稱為女人,因這是從男人而取的。」
﹝靈意註解﹞夏娃──亞當的骨中骨,肉中肉──豫表教會是基督的配偶(林後十一2;弗五25~32)。
骨頭象徵復活的生命(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沒有一根骨頭被折斷);「我骨中的骨,」表明教會是從基督復活的生命?造出來的。
「肉中的肉,」表明教會是基督的豐滿和餘裕。
﹝話中之光﹞(一)教會和基督是同一生命、同一性質的。
(二)教會在世人面前,應當彰顯基督,作基督榮耀的見證。
(三)我們憑著自己,無論存心動機多麼好,不管外面作得多麼對,都不能有助於教會的建造。
【創二24】「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原文字義﹞「離開」離棄,撇下;「連合」粘,貼,緊緊靠著,親近。
﹝文意註解﹞「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表明男女成婚後,夫婦之間的關係,理應逾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
「二人,」表明原初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的,多妻並非出自神的命定。
「成為一體,」表明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十九6)。
﹝靈意註解﹞「父母,」象徵人天然老舊的生命。
﹝話中之光﹞人唯有藉著十字架治死老我,才能與主合而為一。
【創二25】「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文意註解﹞本節換句話說,男女在婚姻關係以外的赤身露體相對,乃是可羞恥的。
﹝靈意註解﹞本節的意思是說,教會被基督話中的水洗滌,成為聖潔,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故不知罪為何物(弗五26~27)。
﹝話中之光﹞(一)夫妻相處之道,應當坦誠以待,不可彼此隱瞞掩藏。
(二)正常的婚姻生活,乃是榮耀神的重要見證;撒但知道這一個道理,所以牠就常藉著婚姻來敗壞神的兒女。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5/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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