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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約輔讀

約伯記 第20章

惡有惡報論(二十1∼29)

  瑣法頭一次發言後,曾遭受約伯猛烈的還擊,使他覺得是公開被責和受辱(3),因此早已強忍怒火多時,現在機會一來,就像火山爆發般,大發其「瑣法」偉論了。

  他的論題是「惡人暫興,終必滅亡」(5∼7)。他分三層發揮:首先他認為惡人的下場淒慘,年青力壯時喪亡,死後無人記念,兒女淪為乞丐(8∼11)。接疬他描述惡人生前雖有興旺之時,但他犯罪之樂最終也要化為痛苦,他勞碌的成果將要歸予別人,而他永不能享受真正的歡樂(12∼19)。最後瑣法更認為「現眼報」是惡人明顯的結局。惡人的福樂不能長久,多次正要享受時,福樂忽然消失了(22∼23),隨之而來的是神忿怒的刑罰:財產沒有了,生命在驚惶中死亡(24∼28)。他曾設法自救,但不見效,彷彿將箭抽出來,誰知不抽還好,一抽更驚(25)。他的毀滅明顯是從神而來的火所致(26)。

  由於他急躁,所以不曾仔細思想這種論點是否能針對約伯的反駁。他的討論也欠周詳,沒有想清楚有否其他可能性或例外之前,已急不及待地作出結論──約伯的苦難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

  瑣法可說代表三友作了第二回答辯的總結。他們不管約伯如何辯解說無辜,仍堅持他們的推論──「凡遭災禍的必定有罪」。根據此推論,約伯以前的福樂可視為惡人遭報之前的暫時興旺,如今約伯的苦難則是報應。

祈禱 神啊,人間的朋友有時就是那麼不瞭解我們,但我們有一位絕對能瞭解我們的朋友──救主耶穌,我們感謝繝。──《新舊約輔讀》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20.htm
新增日期: 2008/04/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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