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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伯記 第11章

v. 瑣法(十一1∼20)

  拿瑪人是約伯的三個朋友中最沒有魅力的,在他的講論中殆無憐憫。到目前為止,約伯這許多的言語的確有些不耐煩與言過其實的因素;約伯後來會為此懊悔(四十二6),但那卻是對神的辯白,不是對人的。約伯沒有義務要裝作一本正經之虔誠談話的習慣,來滿足像瑣法這樣的人。瑣法冷冰冰的非難,證明他多麼少傾聽約伯的心聲,他那好吹毛求疵的咆哮,證明他多麼少感受到約伯的傷痛。約伯的困惑與他的爆發是很自然的,我們在其中看見他的人性,與我們自己的人性。瑣法將話語與人割離,只把它們當作是誇大的話與戲笑的話聽聽而已(3節),這是十分不公平的。瑣法的智慧是冷酷地退入理論中,這在神學上是非常恰當的、常見的、無異議的;但若與約伯那震撼人的真誠相比,它卻是不值一顧的。

  瑣法也言過其實。他控告約伯饒舌(2∼3節)、自義(4∼6節)、頑固(7∼12節)、反抗(13∼20節)。

  3. 就像在以賽亞書十六6與耶利米書四十八30的用法一樣,誇大的話這個字是指摩押的自誇,摩押素有虛假惡名,這特別指約伯自稱無罪。但是,稱約伯為多嘴多舌的人(2節),瑣法似乎是在暗示:如果約伯原先的行為是完全沒有瑕疵的,他近來的講論卻是應受斥責的。他控告約伯戲笑,也就是嘲笑。約伯交替地對朋友們與對神說話,我們無法分辯出那段必須認為是在嘲蔑的。有些釋經學者認為約伯的話是諷刺的,我們已經說過無法同意他們的看法;這些話甚至不該被稱為嘲笑的。約伯曾向神挑戰,但卻沒有嘲笑祂;他曾向朋友們表達失望(六14∼21),但卻沒有訕笑他們。

  4. 瑣法十分直截了當,「他把所有只是暗示與提示的話語丟在一邊,其他人只是指指點點、揮舞兵器,他卻一刀見血。」253瑣法在指控約伯自稱純全與潔淨時,並沒有引用約伯任何現有的話語;約伯不曾把這些形容詞用在自己身上。為了不在言語上詭辯,對瑣法公平些,我們可以承認約伯堅稱他是對的(或至少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等於是作了這樣的宣稱。道理這個字,在申命記卅二2、以賽亞書廿九24與箴言中用來指賢哲教導性的談話。潔淨這個字雖然罕見,在其他地方用來形容「手」或「心」,這?暗示著道德上的純潔。

  5. 瑣法接著表達一個願望,這願望當然是約伯也共有的:惟願神能發表意見,但願祂開口!但瑣法已經認為自己知道神會說什麼,所以他大大埋怨約伯是傲慢自大!

  6. 需要從神那?來的一句話,因為只有祂豐富的智識(這個罕用字在五12譯作「成就」)能指示智慧的奧祕。很不幸地,學者們作了許多的嘗試,要減低譯作諸般的(較直譯為「雙倍」,參呂譯註,可能是暗示在格言談話中兩種層次的意義)這個字的困難,但並沒有一致的看法。第6節的意義是另一個問題,和合本與修訂標準本反映了一般的看法;但瑣法對於他嚴酷的結論──約伯所受的刑罰已經到了人類耐力的極限,但事實上卻還比他的罪孽該得的還少──並未作任何的解釋。

  7∼12. 這首詩詳細述說了第6a節的陳述。和合本與欽訂本這個熟悉的譯法──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曾經在神學上有相當可觀的用處,宣告人「探究神」是徒勞無益的;現代譯本正確地強調了「上帝的奧祕(RSV「深奧的事」)」(現中、思高、NEB)是平行於「全能者之無極(思高的「完美」更好)」(呂譯),是越過了人類心智的極限。它超越了宇宙的四個主要範圍的邊界──天空、下界、陸地、與海洋(8∼9節)254。這沒有什麼不對,推論說神的能力是無可抵擋的,神的抉擇是不可廢棄的,也是沒有錯的;但是沒有必要將人看作是虛妄的(11節)或稱約伯為一頭驢(12節)。可惜的是,語言上的困難使我們難以分辨瑣法結論時的言語是多麼無禮的;11b節的陳述「祂……不留意」,在大部分的譯本中都加上一個受詞,並且使它變成一個問句;這就等於是斷言神能夠無誤地察究罪孽,紀勞譯作「即使祂不留意它」,暗示罪孽不值得神一顧。但這個動詞與辨識力的關聯提示,神審判的理由再不能比祂的世界的廣闊無邊更容易理解的。

  我們必須承認,第12節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13∼20. 瑣法的說教到此為止,現在他在講道。他的療法很簡單:常見的長串虔誠的勸告,「你若存心正直,向神禱告」等等;這不是虛偽的話。我們且假設瑣法是想要以他莽撞的方法來幫助約伯。先知相當有果效地說同樣的話(參賽一15);但這太過能說善道了,也毫無根據,因為它假設了約伯的問題在於他的罪。瑣法落進了一般福音派常見的錯誤中,將罪孽與赦免的範疇用在每一個人類問題上;這不是約伯所需要的。

  瑣法極優美地描繪了蒙赦免之人平靜的生活(16∼19節),與以利法在五17∼26所勾勒的相似。第19b節說許多人將會蜂湧而到這樣的人這?來(他的亨通證明了他與神的友誼),或是為求施捨(箴十九6),或是為求代禱。諷刺的是:在結束的時候,約伯將會對這些朋友施這類的恩(伯四十二10)。在這個時候,這樣的吟誦只能帶給約伯痛苦的回憶;它所形容的正是過去的約伯,在撒但尚未存歹意激動耶和華試驗他的品行之前;但是,瑣法非但不把這個試驗看作是與神有特殊關係的證據,反倒認為約伯現在正處身於命定給惡人的地位上(20節)。因著頑固不聽,約伯正有失去視力的危險,以致他「逃走的路都必斷絕」(20節,呂譯)。

  朋友們現在已經結束了他們第一循環的講論,所有的論題都已提出。約伯仍然站在他最初所站的立場上(一21,二10),順服神那無可抗拒的大能。但他的信心卻是緊繃著,奮力排除困難前進,想到對神的良善重獲保證,他既不溫順,也不忍受。朋友們只能下結論說約伯多少是錯了,神已經揭露了他隱藏的罪,現在,他最壞的過錯是繼續隱藏它;他們的責任是要幫助他藉著悔改與懺悔而回到神面前(五17,八20,十一14)。到目前為止,約伯都頑固地拒絕了他們善意的服事,他堅持他的純全,不承認任何過犯,他拒絕以承認子虛烏有的罪名來建立神的公平;朋友們只能把他的立場看作是驕傲而偽善的;當約伯徒然想要找出隱藏在神「嚴峻的攝理」背後的「笑臉」時,他們無法了解約伯的痛苦。



253 G. G. Bradley, Lectures on the Book of Job(1887), p.92。

254 這宇宙論就像創世記一章的體系;參哈巴谷書二6,但是以不同的字彙。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11.htm
新增日期: 2008/04/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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