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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篇註解── 包忠傑

詩篇 第66章

如何向神歡呼(六十六1∼20)

  本篇詩是以色列民在聖殿敬拜時所唱的一首禮讚曲;第1∼12節是合唱,第13∼20節是獨唱。以色列民如何「向神歡呼」呢?

 .藉疬讚美祂的名(2)──神的名表示神的本性與位格,包括祂的自存性、無限性,無量性、全權、全能、永不改變等超越威榮的本質,所以祂配受人的崇敬和讚美。

 .藉疬榮耀祂的奇工(5)──神為以色列民彰顯了偉大的拯救作為(6∼7),祂在歷史中不斷顯出其作為,從創世開始,神就在時、空、歷史等各事物中啟示自己,在歷史中特別顯出祂救恩的作為,就是主耶穌的受死與復活。我們已蒙祂所拯救的人也應像詩人一樣「稱頌我們的神,使人得聽讚美祂的聲音」(8)。

 .藉疬認信祂的信實(9∼12)──在人生歷程中充滿各種試探、試煉,為要試驗和熬煉我們有如熬煉銀子一般;但神的信實始終如一,他把我們從「流淚谷」領出來,帶我們「到豐富之地」。

 .藉疬個人的見證(13∼20)──詩人感到為神作見證是向祂歡呼歌頌的一種表示;他見證神是垂聽禱告的神,也是賜下慈愛的神。

祈禱 神啊,我知道若我的心注重罪孽,繝就必不聽我的禱告,也不會悅納我的歡呼歌頌。──《新舊約輔讀》



第六十六篇(如銀在爐)

一、題目:頌贊唯一真神

二、作者:司布真以為是大衛寫的,另有人以為是希西家王或以賽亞先知所寫。

三、大綱:

l、全地都當讚美神(一至四節)

2、神所行的事(五至七節)

3、神向選民的管教(八至十二節)

4、向神報恩的志願(十三至廿節)

四、中心節:

“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所行的事。”(十六節)

五、小引:

有人以為本篇是希西家王寫的,或者是當日以賽亞先知替他代筆寫的。這乃是因為本篇十三至廿節與以賽亞書卅八章一至八節的口吻相同。那就是希西家王病入膏肓的時候,他向神呼求,神聽了他的禱告,給他加了十五年的壽數。這樣的推定很有可能,但不能確定。根據本篇的內容,總可以說是選民被仇敵壓迫,蒙神拯救,滿心讚美神而寫的。

六、詳解:

第一至一節“全地都當向神歡呼,歌頌他名的榮耀;用讚美的言語,將他的榮耀發明。”人遠離神的時候,就忘記他的作為,並他的榮耀,反而注重人的作為、高舉人。現代的哲學多半充滿了人文主義。人思想的中心,就是強調自己的動作,而不靠神的作為。所以本篇最適合於今日的潮流。信徒向世人的呼召,就是要他們來向神歡呼。罪人蒙了神赦罪的恩惠,自然要榮耀他的名;述說他的大能(參以賽亞書二章三至四節)。

第三至四節“當對神說,你的作為何等可畏;因你的大能;仇敵要投降你。全地要敬拜你,歌頌你,要歌頌你的名。”第四節以下有‘細拉’兩個小字。在希伯來人的詩歌中,這兩個字的意思就是在念或唱的時候要稍頓一下,想一想,然後再往下念或唱。因此也是分段的記號。本篇中這兩個字共用了三次。選民不但向世人招呼,要人榮耀神,他們自己也稱頌神的權柄。信徒當對神最後的大勝利,抱著切實的指望。這就是以賽亞先知替神發言切實的指望:“除了我以外,再沒有神;我是公義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沒有別神。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返回,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憑我起誓”(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廿一至廿三節)。既然向神有這樣切實的信心,就不在乎現在暫時的苦痛逼迫。永遠的福樂是屬於他的選民。

第五節“你們來看神所行的;他向世人所作之事,是可畏的。”當神發怒的日子,向人行審判的時候,實在是可畏的。“你們來看耶和華的作為,看他使地怎樣荒涼。他止息刀兵,直到地極;他折弓、斷槍、把戰車焚燒在火中”(詩篇四十六篇八至九節)。“那時他要在怒中責備他們,在烈怒中驚嚇他們”(詩篇二篇五節)。現在因聖靈的感動而認罪悔改的人,到了主來行審判的時候,就不必懼怕。因為他們與神的兒子和好了,接受了他的救恩。這就是詩人所說:“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你們便在道中滅亡,因為他的怒氣快要發作。凡投靠他的都是有福的”(詩篇二篇十二節)。

第六節“他將海變成幹地;眾民步行過河;我們在那?因他歡喜。”這就是述說神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大奇事。神今日救一個信徒脫離魔鬼的權勢,比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用了更大的能力。許多信徒不明白神救人必須先打敗魔鬼,纔能救他脫離魔鬼。所以救人是一件最困難的事。

第七節“他用權能治理萬民,直到永遠;他的眼睛鑒察列邦;悖逆的人不可自高。”一般的新神學家以耶和華不過是以色列民族自己所崇拜的神,並不是創造萬物管理宇宙的主宰。這?卻清楚的說“他用權能治理萬民”並且“他的眼睛鑒察列邦”。不但如此,他的權勢是長久“直到永遠”。詩人警告那些不順從神的人不可自高。因為神真是可怕的。巴不得今天一切非基督徒早早悔改歸向他,等他發怒審判世人的時候,就不必害怕了。惡人若能像神看他們自己,就自然不會自高了。

第八至九節“萬民哪,你們當頌贊我們的神,使人得聽讚美他的聲音;他使我們的性命存活,也不叫我們的腳搖動。”這正是蒙了救恩的人心中的感謝。主耶穌就是生命的源頭。信徒的靈命也是從他的靈而來。使他們得了靈命,這靈命也是靠著他保守存在的。在各樣風波中也站得穩,主耶穌乃是我們一生根基的磐石。神也是我們藏身的“萬古磐石”,所以信徒自然不會搖動。摩西的歌中,他向外邦人招呼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呼。”到了羔羊得榮耀的時候,萬膝必要向他跪拜、萬口向他承認(參羅馬書十四章十一節)。亞比該向大衛所說的正如神待每一位信徒一樣。他說:“你的性命卻在耶和華你的神那?蒙保護,如包裹寶器一樣”(撒母耳記廿五章廿九節)。使徒保羅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面”(歌羅西書三章三節)。神乃是信徒的避難所、山寨,和隱密處(詩篇九十一篇一至二節)。

第十節“神阿,你曾試驗我們,熬煉我們,如熬煉銀子一樣。”神試驗人,就是試驗人的心,並且要知道人的心是否和他的口相符。許多人是“四是心非”,但那些真正愛主的人卻不是如此。他們可以對主說:“你已經試驗我們的心;你在夜間鑒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著什麼;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以詩篇十七篇三節)。神領以色列人經過曠野,也是要試煉他們。耶和華知道怎樣試煉人心(箴言十七章三節)。摩西向以色列人警告說: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申命記八章二節)。神試驗他百姓的目的,就是好叫他們“終久享福”(申命記八章十六節)。神也可利用假先知來試驗他的兒女,好知道他們是否“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他們的神(申命記十三章一至三節),試煉的結果終久是好的,如同神藉撒迦利亞先知所說:“試煉他們,如試煉金子;他們必求告我的名,我必應允他們;我要說:這是我的子民;他們要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神”(箴言十三章九節)。在新約時代信徒的信心也必被試驗,如同彼得說:“但如今,在百般的試驗中暫時憂愁,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者稱讚、榮耀、尊貴(彼得前書一章六至七節)。神並不是樂意苦待他的兒女,但是他要得到那管教的效果。“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歷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十二章十一節)。

第十一至十二節“你使我們進入網羅,把重擔放在我們身上。你使人坐車軋我們的頭;我們經過水火,你卻使我們到豐富之地。”信徒一切所遭遇的都是神所許可,都是對他們有益的,而且結果

一定是好的。神所放在他兒女身上的重擔,他也必賜力量給我們來擔負。神若帶我們進入網羅,他也必領我們出來,並且進入神為愛他的人所預置的“豐富之地”。使徒保羅受了主許多的試煉。他卻說:“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哥林多後書四章十七節)。他又說:“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羅馬書八章十八節)。

第十三至十五節“我要用燔祭進你的殿,向你還我的願,就是在急難時我嘴唇所發的,口中所許的,我要把肥牛作燔祭,將公羊的香祭獻給你,又把公牛和山羊獻上。”從十三節起,詩人歎了口氣。上面是聖徒說話,以下是詩人自己的志願和見證。上面是述說神向“世人”“人”“萬民”所作的事,現在是詩人自己單單用 “我”字說出神向他個人的恩惠。他一共用了十一個“我”字。報恩的人決不可空手到主面前來。他卻不可不帶一些牛羊為祭到神面前,因為“基督借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了神”。所以我們每到主面前來必須帶著耶穌的血,靠著他的功勞。“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再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希伯來書十章十節)。主耶穌為信徒的救恩成就了一切。信徒不能再加上任何的功勞,自己向神所許的願卻是另一件事,是一定要還的。哈拿向神求一個兒子的時候。她向神說:“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哈拿得了撒母耳,就照著她所許將撒母耳帶到示羅去“要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人若不將口中所許的向神獻上,就必受懲治那不如沒有向神許願還好。“你向神許願;但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望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傳道書五章四至五節)。信徒既然不獻燔祭和香祭,有甚麼可以向神獻上的呢?我們可以將自己全身獻給主,如同使徒保羅所用的話說:“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馬書十二章一節)。人若順從神,就是向神獻上最大的祭,也是神最歡喜的。神當日向掃羅王所說的也是今日向信徒的警告:“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脂油”(撒母耳記上十五章廿二節)。

第十六節“凡敬畏神的人,你們都來聽;我要述說他為我所行的事。”述說的人作為乃人口最美的事。每一位信徒都當作與神有關係的見證。信徒信仰的根基不是憑耳聞,乃是親自與神所經歷的事,所以每一個信徒就是救恩最末了的見證人。信徒見證的中心,就是主耶穌並他為我們所作的事。

第十七節“我曾用口求告他,我的舌頭,也稱他為高。”先向主求,然後稱讚他的名。信徒都當將啞吧鬼趕也去,決不可在感謝的恩上舌結。

第十八至十九節“我若心?注重罪孽,主必不聽。但神實在聽見了;他側耳聽了我禱告的聲音。”心中有罪就是禱告最大的障礙。人若聽從魔鬼,神當然不會聽他們的禱告。他們若不順從神的命令,神也必不聽他們的呼求。心中注重罪就自然不會注重神的話。心中愛好罪惡,就不會愛慕聖靈。神聽或不聽信徒的禱告是在乎心中所喜好的,在乎是否愛神,恨惡罪惡。信徒知道神聽了他的禱告,就可以放心在神面前大得安慰,大有平安。

第二十節“神是應當稱頌的;他並沒有推卻我的禱告,也沒有叫他的慈愛離開我。”這就是住在神愛中的味道,其結果乃是滿心讚美。

── 包忠傑《詩篇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9Psa/19CT066.htm
新增日期: 2008/03/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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