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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第廿二章註釋

箴言 第22章

做人處事(二十二1∼16)

  筆者已先後兩次指出這一大段箴言的特點,盼望有助讀者明白最有效用的方法,是分類整理。

 .論名(1)── 名利是分不開的活寶貝,這?所指的「美名」,是人的「信譽」。對行商的人來說,信譽是無價之寶,但可惜很多經商的人,卻往往因利忘義。與人相交,信譽是十分重要的,答應別人的事,就要作成;無力的,就要推辭,不要言而無信。沒有信譽的人,很難立足於社會之中。教會的工作也一樣,不要作好好先生,凡事不拒,卻做不成,至終自害己命。惟有專心,努力服侍,這是神所悅納的。

 .論教養下一代(6)── 兒童被稱為社會未來的主人翁,他們的成長對社會有直接的影響。父母是影響他們成長的主要因素,今日社會普遍的情況,是兒童在物質豐富的環境成長,卻沒有愛。單親家庭、離婚、雙職父母等,對成長中的孩童有深遠的影響。犯罪年齡的下降是明顯的例證。弟兄姊妹們,願意我們的子女在你我心中佔疬更高的位置,較享受、名利更重要。至終,主的話成為他們成長的伴隨者,使他們永遠走在真理的道上。

 .論與惡隔絕(10)──「褻慢」是向神存輕藐的心,猶如麥田中的稗子,只帶來紛爭與擾亂。在未能分辨的時候,只有讓其存疬;一旦成熟,必須將其放在火中燒毀。姑息養奸只遺害自己,對整個群體絕無好處。今日教會中少談懲治,是讓教會蒙污的一個原因,讓我們除去惡人,使神的家得潔淨。

 .論勤奮(13)──街外不單有獅子,且有撒但橫行,但我們都是屬神的兒女,我們必能得勝。弟兄姊妹,努力啊!

思想 短句式的箴言到此結束,在各方面,如交友、錢財、愛人等,你增添了多少見識呢?

智言三十(一)(二十二17∼29)

  17∼21節是「智言三十」的引言,智慧之言不單只供人「內省」之用,也是作為「外展」的(21)。我們的信仰也是能實踐的,讓我們互勉地加以實行。

 .智言一(22∼23)──不可欺壓貧窮人。對於這種欺壓搶奪的人,神明言要以命相賠,這可不是有利可圖的生意呢!神特別關愛窮人,其意何在呢?原因之一是表彰神的慈愛,祂要作缺欠者的保障。

 .智言二(24∼25)──遠離不善。「好生氣的人」、「暴怒的人」是指不能自控的人,至終必陷在罪中。我們也當凡事深思熟慮,以免口中犯罪而不自知。

 .智言三(26∼27)──不可冒失作保,前面也曾多次提及。

 .智言四(28)── 地界。以色列進住迦南後,神將地業分給他們,以確保他們耕者有田。又設立禧年,使地業於抵押典賣後可重歸地主之手,此舉有保障生活的意義。因此,挪移地界、侵佔別人的土地,是破壞神設立的制度,因而受禁止。神也為我們預備一切,讓我們樂以神所賜為足,不妄自侵佔他人應有之權利,以免受神所責備。

 .智言五(29)── 殷勤。神看重、欣賞盡責的人。殷勤工作的人,必為在上者所悅納與看重,因而能承擔重任。一個在小事上不忠心的人,別人不會將更大的事託付予他。願意我們成為一個可靠的人,凡事盡心、盡力,以討神的喜悅。我們不單因為報酬而殷勤服侍我們的雇主,乃有更高的動機,就是我們愛神、敬畏神;這樣顯出的殷勤,必為神所悅納。

思想 甚麼是「側耳」、「留心領會」,你已預備如此聆聽神的話嗎?──《新舊約輔讀》



? 智慧人的訓戒 廿二17∼廿四34

  本段經文從公元一九二三年古埃及文獻「阿曼尼摩比箴言」(Naxims of Amen-en-ope)印行之後,就引起學者的廣泛注意。該書指出其內容與箴言廿二17∼廿四22有顯著地雷同之處。今日的學者一般認為箴言的本段作者直接取材於古埃及文獻,雖然後者的成書日期迄未確定,有些學者推論其寫成於公元前第十二世紀,也就是在所羅門的時代以前。然而,還有一些學者推定為大約公元前六世紀之前。此埃及文獻與本段經文之顯著類似,不但可以從內容(本段箴言只有七節找不到與埃及文獻雷同的「副本」)看出來,連其形式(阿曼尼摩比箴言共有三十章,而本段經文計有「智言三十則」在廿二17∼廿四22之中)也可印證所言不虛。埃及的原著雜沓冗長,可以從當中抽絲剝繭,找到「智言三十則」的影子,雖然不是按疬相同的章節秩序。兩者的確實關係迄今仍未清楚塵埃落定,如果箴言確定有「掠美」之嫌,也是脫胎換骨,並非一成不變,為了公道起見,避免「輕議古人」之譏,兩本書應該儘可能參照來看,兩者的特點自然就會脫穎而出了。

  本段經文包含上帝賜給以色列中的智慧人之箴言兩大部分:一為「智言三十則」;一為智慧人的其他語絲。兩者都有重要分量和價值,其理由如下:

  (一)兩者都以標題開始:「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廿二17):「以下也是智慧人的箴言」(廿四23)。

  (二)它們使用獨特的寫作風格。箴言的第一部分(一1∼九18)包含一連串的雙韻對句,彼此聯結在一起,產生一段延長的討論。在第二部分(十1∼廿二16),每一雙韻對句成為分開的箴言,各自討論不同的題目。而第三部分本段經文的兩分段,通常連接兩個雙韻對句在一起來組成一個聲明,雖然有時候這項聲明拉長,延伸到三個雙韻對句,甚至較稀罕幾次延伸到更多的變韻對句(參看廿三29∼35,廿四30∼34)。換言之,這是以「節」(Strophes)來分組安排,而不是從前的雙韻對句(couplets)。

  本段經文的前一部分「智言三十則」,語氣較為和藹可親,平易近人,其形式是寫給一個稱為「我兒」的學生,其格言是警告:壓迫窮人和困苦人(廿二22∼23),生氣(廿二24∼25),為人作保(廿二26∼27),與官長坐席放肆不羈(廿三1∼3),勞碌求富(廿三4∼5),不甘心的主人(廿三6∼8),貪食好酒(廿三19∼21、29∼35),和淫亂(廿三26∼28)。他們另外激勵:辦事殷勤(廿二29),尊重孤兒的權益(廿三10∼11),管教孩童(廿三13∼14),孝順父母(廿三15∼16、22∼25)和敬畏耶和華(廿三17∼18)。

一 序言:倚靠耶和華 廿二17∼21

  從本段序言開始,到廿四22構成了「智言三十則」,但所謂埃及的作品,呼之欲出,更確切的,字面的雷同只限於廿二17∼廿三11。這些智慧人所參考的作品來源,包含以色列和非以色列的出處,符合「智慧運動」超國際的傳統(參閱本書緒編)。除了埃及之外,在本段經文有跡象顯示亞述──亞蘭的智慧也一併在請教之列。

  本段以呼籲「注意智慧人的言語」拉開序幕。

廿二17

  本段經文開宗明義第一節就列舉了與阿曼尼摩比箴言第一章的相似處。後者說道:「有耳就當聽訓言,有心就當明白它,以此心領神會是有價值的」。本經文的意義與語氣與二1∼2,三1,四20,五1等處差不多。

  側耳聽 在別處有的翻成「傾聽」或「俯聽」。側基本的意思是「延伸」或「轉回」。智慧人呼籲讀者延伸他們的耳朵,又把耳朵轉向他的教訓。英譯「俯聽」為 bow down,即意為智慧人敦勸讀者有謙卑受教的耳朵,願洗耳恭聽。

  留心領會 要求讀者不僅用耳朵聽,而且聚精會神,全神貫注,以便心領神會。理智、情感和意志匯聚在一起,來了解智慧人的教訓。

  我的知識 知識在許多地方作為智慧的同義詞。智慧人所分享的不只是歷史的事件,他更關心人生意義的亮光。雖然在此說到我的知識,並不是宣告他自己是知識的原創者。他的教訓乃是首先從上帝而來。

  智慧人在此強調三種接受真理的方法:

  (一)聚精會神側耳而聽──我們只能集中精神,一次注意一件事。

  (二)故意地聆聽智慧人所講的話。

  (三)留心思考所聽來的知識(參看廿一28)。

  真理不但會影響我們的情感,也會影響我們的心靈。智慧人深知其中道理,渴望與他人分享這些亮光,並確知自己所提供的為無價之寶,平添人生的意義。

廿二18

  本節承繼上節的呼籲,謂如果跟隨上述三種接受真理的方法,將會受用無窮,並盼莘莘學子將領悟與人分享。

  嘴上咬定 指「立說堅固」,意即在學習的過程中根基穩固。這一句常被曲解的隱喻,加果參照阿曼尼摩比的說法,就更明白:「當話語紛紛像颶風刮來,他們將成為你舌頭的中流砥柱」。

  若要立說堅固,不被異端邪說動搖,飄來飄去,首先自己的心中要有深刻的領受,然後口誦心維,成一家之言,這便為美事。

  思高聖經學會譯為:「你若細心存想,常在口中誦念,必會令你喜悅」。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若能夠牢記在心?,隨時引用,那是再好沒有的」。

廿二19

  本節突出以色列的獨尊智慧,作為倚靠耶和華的方法,並標出其後果。

  智者之言與一個人的「智商」無涉,而是與上帝關聯的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基於阿曼尼摩比箴言的序文第一部分第七行,新美國版聖經將上一句大膽地臆測增添為:「我今日以阿曼尼摩比的言語特特指教你」,來說明這個此字的內容。

  按阿曼尼摩比為埃及的文士,傳說他編撰了智言三十章,作為教導他的子女及寫給一個希望進入職業發展的青年人的忠告。聖經箴言的編輯者並未原封不動地搬過來,而是將此資料改頭換面,組成一套相近似的箴言集。

廿二20

  本節經文牽涉比較複雜,需要詳加解釋。

  美事 此一片語乃六至十一世紀之猶太人馬所拉學者(Masoretes)註釋希伯來文舊約聖經的時候加在邊緣的腳註,並非希伯來原文聖經所有,其字為 shilshom,意為「三天前,前天」,因此有時被譯為「迄今」。然而,如在希伯來原文上將此字稍加變動成為 sheloshim,就變成「三十」,就是現代中文譯本的:「我為你寫下了三十條,其中有屬於知識和規勸的話」。這符合了前述阿曼尼摩比箴言第三十章:「你當注意這三十章:它們娛樂、它們教導、它們是書中之書」,以及序言:「一切訓戒為了待人接物……及如何答客問」云云。

  另外,有人以為美事是指舊約聖經的三部──律法、先知、詩歌;也有人以為即三數「三」字(參看摩一9;林後十二8),拉丁文聖經則譯作:「謀略和知識,我豈沒有再三寫給你麼?」這也是思高聖經學會所據以翻成的:「關於教誨和知識,我豈未多次寫過?」

  寫 此字在箴言?只在此處出現過,可能是指作者依靠一些已寫成的資料來重加編撰,達成他自己的寫作目的。智慧人在此的任務可被比為中國古時擔任編纂典籍的「文學侍從」或「翰林院編修」;而使他孜孜不倦,埋疬書堆的參考資料,可能無它,就是阿曼尼摩比箴言一書。

廿二21

  本節經文提到胸有成竹地回答別人的詢問,不只是為要滿足無聊的好奇心而已,而是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見十九節)。

  本經文的涵義參照阿曼尼摩比箴言的相同處,可以一目了然:「知道如何答覆那說話的人,以及回覆那打發你來的人」。當然智慧人的真言主要是為了幫助學生預備回答各樣人生的疑問和難題。

  現代中文譯本譯成:「要教導你甚麼是真理,好使你尋求的時候能找到正確的答案,來回覆那差派你出去的人」。

廿二17∼21

  從這段「智慧三十則」的引言看來,十七節為對真言的態度,十八節為真言的效用,十九節為真言的目的,二十節為真言的價值,廿一節為準備心傾聽真言的理由。

二 訓誨:勸世的箴言 廿二22∼廿四22

  引言交代之後,正式進入「智言三十則」的正文,大體為勸世的箴言,關乎人的日常生活行為,非常重要。其中上接序言直到本段的廿三11與阿曼尼摩比箴言相似,幾乎到處皆可找出「親戚關係」的「副本」來。試將智言三十則的分佈,及其與阿曼尼摩比箴言的關係對照如下:

  第一則──廿二22∼23(阿二,十一)。

  第二則──廿二24∼25(阿九)。

  第三則──廿二26∼27。

  第四則──廿二28(阿六)。

  第五則──廿二29。

  第六則──廿三1∼3(阿廿三)。

  第七則──廿三4∼5(阿七)。

  第八則──廿三6∼8(阿十一)。

  第九則──廿三9(阿廿一)。

  第十則──廿三10∼11(阿六)附廿三12。

  第十一則──廿三13∼14。

  第十二則──廿三15∼16。

  第十三則──廿三17、18。

  第十四則──廿三19、21。

  第十五則──廿三23。

  第十六則──廿三22、24∼25。

  第十七則──廿三26∼28。

  第十八則──廿三29∼35。

  第十九則──廿四1∼2。

  第二十則──廿四3∼4。

  第廿一則──廿四5∼6。

  第廿二則──廿四7。

  第廿三則──廿四8∼9。

  第廿四則──廿四10。

  第廿五則──廿四11∼12。

  第廿六則──廿四13∼14。

  第廿七則──廿四15∼16。

  第廿八則──廿四17∼18。

  第廿九則──廿四19∼20。

  第三十則──廿四21∼22。

  有關這智言三十則的實質內容,已是耳熟能詳,包括對窮人的關懷,正當同伴的重要,管教兒童,正義的原則,慈悲為懷,敬畏上帝,尊重父母及統治者,外女和酗酒的危險等等。

廿二22∼23

  這兩節經文回應智慧人和以色列道德的普遍關懷;適當對待窮人(參看十四31,廿三10∼11;詩九14,出廿二21∼24,廿三6;賽三13∼15等處)。

  城門口 此處反映這是以色列的長老排難解紛,作仲裁和調人的公共場所。

  參照阿曼尼摩比箴言第二章:「防備不可搶奪困苦人,也不可欺壓殘廢人」;以及同書十一章:「不可貪戀貧窮人的產業」。

  本段經文是智言第一則,呼籲要以正確的態度對待貧苦人,分兩方面:

  (一)不可壓迫貧窮人,因為他們已經夠苦了,我們不可落井下石,雪上加霜,去搶奪他們的東西,他們需要我們的同情和幫助。

  (二)不可壓迫貧窮人,因為上帝護筢他們,要懲罰那些恃強欺弱,趁火打劫的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不可仗勢佔窮人的便宜;不可欺壓法庭上無助的人。上主要為他們辯護;誰危害他們的生命,上主要照樣取那人的生命」。

廿二24∼25

  本段經文警告抉擇壞同伴的危險。這則智言包括兩節經文,其形式乃為其他箴言的典範。每節箴言為一雙韻對句,而在第一個雙韻對句的上半句的思想,在下半句又以不同的字眼重述一次。第二個雙韻對句?,思想開啟於上半句,而完成於下半句。第二個雙韻對句且承接第一個雙韻對句的思想,於是兩個雙韻對句組成一個箴言,並提供一個完整的意念。

  不可與他結交……不可與他來往 這兩個片語,彼此解釋。不是說正直人決不可與一暴戾的人打交道或是永遠老死不相往來;而是說正直人不可與暴戾的人保持恆久的友誼,不可選擇他們作終身伴侶或平常的同事。

  好生氣的人……暴怒的人 這不是指那些偶然生氣的人,而是指那些一年到頭在生氣和暴戾的人。這種脾氣正好是邪惡和愚昧人的特徵。他們稍加忤逆,就一觸即發,對於冒犯他們的人,惡語相向,加以老拳或武器。他們經常鬧事,因為他們睚鰵必報,暴力相對,以牙還牙,故永遠無法解決問題。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 正直人小心翼翼不敢選擇壞人作同事或伴侶,就怕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品格受他們的影響,與他們同流合污。容易原諒親友的邪惡行為,而且,很快地就會原諒自己同樣的邪惡行為。正直人對罪人應該友善,為的是使他們歸向上帝;但不可長期與他們為伍,恐怕很快地自己也變壞了。

  這是智言第二則,呼籲智慧人避免與脾氣暴躁及暴戾的人同流合污,免得自投羅網。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不要跟脾氣急躁的人做朋友;你可能學了他的脾氣,改不過來」。

廿二26∼27

  這是智言第三則,另一處強調不要為人作保的箴言(參六1∼5,十一15,二十16)。免得以自己的安全在這種交易中作賭注。

  擊掌 等於今日的「握手」為定。

  廿七節以問句的方式提出,顯得迫切而實際,如果你自身難保,何苦冒此危險為他人作保,到時可能連個安身之處也沒有。

  按摩西律法,當人要舉債的時候,要給債主一件抵押品,以作為無力償還債務時的保障。在舊約時代常見的兩類抵押品,一類是象徵式的,另一類是實在的。象徵式的一類通常是一件衣服,代表那欠債者(二十16;申廿四13上),與他所借的款項,在價值上並不相抵;但實在的一類,例如孤兒的驢和寡婦的牛(伯廿四3)是可以用幹活謀生的。舊約的律例禁止以色列的債主進入欠債人的房子,予取予求,去拿他想要的任何抵押品。債主不可拿窮人的外衣作為抵押品而超過一夜的時間,因為那件外衣是欠債人唯一用來保暖的東西;他也不可拿人家的全盤磨石,或是上磨石作為抵押品,因為這是欠債人謀生的工具(申廿四6、10∼13)。

  此外,按漢摩拉比法典,還可以把人抓去作抵押品,故此為了明哲保身,上上之計,仍是不要為人作保,就不會有這些麻煩了。

廿二28

  這個主題在廿三10∼11中重現,雖然它比較接近申十九14的誡命。另參看申廿七17;何五10;伯廿四2;阿曼尼摩比箴言(六)。

  地界 指在分配給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應許之地,立石頭為記號以定疆界,不得稍越雷池一步。這種分配土地是按照耶和華的旨意而行的,含有神聖的特徵,而土地的產權仍歸耶和華所擁有(利廿五23)。當然這種記號為了改變地界很容易挪移,為了貪心的緣故顯然只要支付得起費用,經常有人挪移地界。其次,這樣的犯法又很難證實,只有藉律法、先知和智慧的道德根據來約束,呼籲人格的完整和誠實。

  有關這項智言第四則的精神原則,仍然可以幫助我們今日立身處世,畫定界限,直道而行:

  (一)古聖先賢的文化遺產不一定過時就無用。古代的地界繼續闡明上帝的旨意,仍然有效。喜歡標新立異,經常變動,很少提供穩定和常態的增長。

  (二)若要新事物持續下去,必須建立在鞏固的舊基礎上。

  (三)「新真理」基本上是舊真理的重述;後者是我們的祖先千錘百煉的生命結晶。有時為了重述及銓釋舊真理,很容易犯上數典忘祖,把舊的一股腦地拋棄,完全改頭換面的錯誤。

  (四)挪移地界的誘惑經常反映個人不情願依照規限,而挪移地界來符合個人的意念及任性比較容易。

  (五)自己「當仁不讓」地挪移地界暗示自以為高明,能為自己及別人出主意,定正誤。

  此外,廿三10的另外說法乃警告挪移地界不僅不誠實,且侵犯了鄰舍的古代業權及現今的產權。

廿二29

  殷勤 原文指勤快,技術純熟。精通一種特別的生意或行業乃是一種特殊的「智慧」:如銅匠(王上七14);巧匠(出卅五30∼35);農夫(賽廿八23∼29);水手(王上九27);士兵(代上五18);樵夫(王上五6);和文士(拉七6)。

  最後一句乃是中間第二句的另外一種說法。

  這是智言第五則,提到那些辦事敏捷,具備一技之長的人,有朝一日要出人頭地,決不長久居人下。凡有才幹的人,必飛黃騰達,那時就是「賤時豈殊眾?貴來方悟稀」了。

  下賤人 指沒有名聲的人。

  現代中文譯本譯作:「你見過辦事敏捷的人嗎?他不跟等閒之輩為伍;他將侍立在君王面前」。──《中文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0Prov/20CT22.htm
新增日期: 2008/03/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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