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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51章

巴比倫的報應(三)(五十一1∼44)

  神繼續藉先知預言巴比倫將受攻擊而滅亡,但本章的寫法與五十章有點不同。

 .神定意毀滅巴比倫(1∼19)

  神在這段經文中再一次清晰的強調祂必毀滅巴比倫(11),外邦人會像簸麥揚糠的人來攻擊巴比倫(1∼3),她一切的榮華富貴將會消失(13),無人能醫治她(8∼9)。「住在立加米的人」意謂起來敵擋我之人的心。7∼10節是一段諷刺的默示。米底亞君王(11)是指米底亞人和波斯人,可能是指塞魯士。「豎立大旗」(12)是指古代人戰爭時在高地豎旗,召集軍隊備戰。「眾水」(13)是指幼發拉底河之水。15∼19節是複述十12∼16來闡明神是至高無上的主宰,大有能力,不似巴比倫的假能力(參啟十七章)。

 .神的使者(20∼33)

  神懲罰巴比倫的使者(20∼24)。「爭戰的斧子」(20;粉碎者之意),像從前巴比倫作「大錘」(五十23)一樣。25∼33節是描述神怎樣用祂的使者懲罰巴比倫。「行毀滅的山」(25)是巴比倫的別號。「亞拉臘」即今日的亞美利亞,而「米尼」和「亞實基拿」在亞述碑文中被提及。這些國必上來如螞蚱攻擊巴比倫,使其地荒涼。「葦塘」(32)指水池,是巴比倫的防禦工事。

 .公義的審判(34∼44)

  神站在控告者「錫安的居民」那邊宣判巴比倫的結局,因為巴比倫曾任意劫掠及傷害錫安,神要為錫安伸冤(36),使巴比倫血債血償,便使其民不得歸回。示沙克(41)是巴比倫的別名(二十五26)。

祈禱 公義的神啊,求繝教導我少為自己辯屈伸冤。

巴比倫的報應(四)(五十一45∼64)

  本段經文是神對巴比倫之命運的最後宣告,當中也再次提醒祂的子民不要懼怕,只要依靠。

 .不要懼怕(45∼53)

  巴比倫將會滅亡的消息可能給被擄的猶大國人帶來很多的掛慮和恐懼,因為他們是被擄、沒有地位的亡國奴,巴比倫若被攻擊,他們必性命難保。再者,在滅亡之前,巴比倫國內也很動盪,因此神的子民更是惶恐,要設法逃避。但是,神要他們鎮定、忍耐及不懼怕(46,參太二十四16;可十三7),因神必保守。在今日的世代,我們可能會像這班被擄的人一樣「滿面慚愧」(51),這是因為自己的叛逆。但只要我們不忘記神的話和應許,到祂的懷中,就必蒙保守。

 .波浪匉訇(54∼58)

  巴比倫的毀滅已成定局。本段似是描述巴比倫首都被陷的情形,有人更認為57節是描寫伯沙撒設筵當夜的慘況(參但五30∼31)。但無論如何,上來攻擊巴比倫的聲勢必定如波浪匉訇,以致傾倒巴比倫堅固的雙層城牆。

 .沉書之舉(59∼64)

  耶利米說的預言必須用行動來表示它的嚴重性和真實性,所以他在主前五九四至三年時所寫成的書卷(抄本,可能指全書而不單是五十章及五十一章的記載)交給西萊雅(巴錄的兄弟,參三十二2),要他把這書卷帶到巴比倫,在那?誦讀出來(61),然後扔在幼發拉底河中,要表示這些話將應驗在幼發拉底河的大國巴比倫。當時,西萊雅是西底家的大臣,而那時西底家可能須要攜臣僕到巴比倫進貢。

祈禱 因繝是創始成終的神,我要更加依靠繝。──《新舊約輔讀》



6.再論巴比倫受審(五十一1-14)

再論巴比倫受審判的信息,只簡短地宣告以色列的復興(5節)。巴比倫遭圍城之危,又回到耶和華忿怒之杯的象徵,呼召人們急速離開巴比倫。巴比倫真正敗亡是在主前539年,這是否耶利米在那日期前不久傳的信息?十一節實際提到瑪代。耶利米與被擄的人能知道這情勢嗎?這引起經學家多方的研究及不同的見解。

第五十一章一節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毀滅的風颳起,攻擊巴比倫和住在立加米的人。」

外患的軍隊好似毀滅的風颳起。在開始應有「看哪」的字樣。四章十一節提說,有一陣熱風颳來,是有毀壞的力量。十三章廿四節:「曠野的風」,與十八章十七節:「東風」,都有毀壞的涵義。

立加米(Lbqmy)是迦勒底的另一名字,希伯來文體有一種顛倒字母的作法。顛倒過來就成為迦勒底(Ksdym)。在廿五章廿六節就有這種形式(稱之為Atbash)。472七十士譯本作「迦勒底」。可見這解釋是正確的。這種形式無疑是隱語,因為在被擄的環境中,當局是不會容許有攻擊巴比倫或預言巴比倫敗亡的話,所以示沙克是巴比倫(廿五26,五十一41)。

第五十一章二節 「我要打發外邦人來到巴比倫,簸揚他,使他的地空虛。在他遭禍的日子,他們要周圍攻擊他。」

這種毀滅來簸揚,必使地全然荒?,其毀壞的能力極大(創四十一6、23、27;伯十五2,廿七21,卅八24;詩七十八26;賽廿七8;何十二1,十三15),都與第一節用同一個字qadim,有的經文並未說出毀壞的力量,但這字的涵義是強烈的風。

巴比倫遭受的攻擊是四面而來,正好似他們以前攻擊耶路撒冷一般(四17)。

第五十一章三節 「拉弓的要向拉弓的和貫甲挺身的射箭,不要憐惜他的少年人,要滅盡他的全軍。」

「拉弓的」是指巴比倫的仇敵,他們「向拉弓的」,這第二個「拉弓的」應指巴比倫的應敵者,可惜巴比倫人已無力抵抗。祂叮囑那些攻擊者,不必顧惜少年人,攻擊必須徹底。五十章十四節:「不要愛惜箭枝」。滅盡他的全軍,又是用聖戰的口吻,「滅絕淨盡」,可參考五十章廿一、廿六節以及廿五章九節。

本節經文的困難:中譯本已隨敘利亞譯本,亞蘭文譯本及拉丁文譯本,譯為「向」(~el)。另一個可能作「不」(~al)就難譯了。七十士譯本譯為「向她」(~ele^ha),涵義較為清楚。473

第五十一章四節 「他們必在迦勒底人之地被殺仆倒,在巴比倫的街上被刺透。」

他們在凶暴的戰爭中被殺,可參考八章廿三節,原意是:他受了致命傷而無法存活,仆倒在地,無法再起來。

卅七章十節,原是描述猶大人的幻想,希望迦勒底人離開猶大,不再攻擊猶大。在他們攻擊的時候,即使能夠殺敗迦勒底全軍,但剩下受傷的人,仍有力量起來,焚燒這耶城。所以耶利米警告他們不要妄想了。但是現在這不再成為妄想,迦勒底人真正殺敗,而且剩下受傷的人不會再起來,因為他們都被刺透了。

第五十一章五節 「以色列和猶大雖無境內充滿違背以色列聖者的罪,缒沒有被他的神萬軍之耶和華丟棄。」

以色列民族整體,無論在北方與南方都有罪,但現在神的憐憫臨到他們,使他們不再被丟棄,好似被棄的妻(賽五十四4-8)。在耶利米信息中,耶和華應為以色列的丈夫(二2)。神的愛永不棄她。

這?提到他們的「境內」,原指他們的地土。有解經家認為這不是指猶大和以色列,而是指巴比倫。這節經文的內容重新安排:

「在他們(巴比倫)的境內,充滿違背以色列聖者的罪。但以色列和猶大缒沒有被神萬軍之耶和華丟棄。」

這樣修正可能有兩項理由。第一,現在正討論巴比倫,論他們違背以色列聖者,較有連續性。巴比倫違背的是以色列的神,但是神對以色列不會丟棄。第二,這?就作尖銳的對比,巴比倫終遭棄絕,但以色列缒不會,因為神是以色列的聖者。474

第五十一章六節 「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奔,各救自己的性命,不要陷在他的罪孽中一同滅亡,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的時候,他必向巴比倫施行報應。」

這種先知既向以色列猶大保證,神不會丟棄他們,現在就勸導他們離開巴比倫。巴比倫是神報應的對象。施行報應,就是施行刑罰,以色列人若不逃難,必會有危險,與巴比倫人一同滅亡。

報應在五十章十五、廿九節兩次提說。這也是報仇(十一20)。神為他們報仇,因為伸慙在神。這項要義在五十、五十一章甚為強調。五十章除上述十五、廿九節外,還有十八、廿八節。五十一章除此處外,還有廿四、卅六節。以色列逃離巴比倫,也是最好機會可以歸回本土,重建家園。巴比倫被拆毀,但猶大缒建立起來。

第五十一章七節 「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使天下沉醉,萬國喝了他的酒就顛狂了。」

耶和華忿怒的杯,可參考廿五章十五節起的經文。巴比倫素來是耶和華手中的金杯,神曾藉疬巴比倫,向列國傾倒忿怒,尤其傾倒在猶大耶路撒冷(十三12起,賽五十一17),這忿怒的杯也遞給別國,如以東(四十九12、13),現在輪到巴比倫(參廿五15、29)。這是金杯,因為巴比倫一向被認為甚有財富的國家(13節)。

這杯是在耶和華的手中,是神在掌握疬,祂有絕對的權能。神是萬國的主,當祂施行刑罰,倒下祂忿怒的杯,他們都失去常態,變成顛狂了,可參考廿五章十六節。

第五十一章八節 「巴比倫忽然傾覆毀壞,要為他哀號,為止他的疼痛拿乳香,或者可以治好。」

當列國在顛狂失態時,巴比倫也忽然傾倒下去。但是他的情形更加嚴重,完全沒有救藥。以色列的創傷還有基列的乳香可以止痛治療(八22,四十六11),他們的健康還可恢復(三十19,卅三6)。但是巴比倫已經病入膚膏,醫治是不可能的事,他們最後的毀滅,是注定的命運。

第五十一章九節 「我們想醫治巴比倫,他缒沒有治好。離開他吧!我們各人歸回本國,因為他受的審判通於上天,達到穹蒼。」

「醫治」,可參考六章十四節,以色列以往受過創傷,知道是耶和華的刑罰,雖然是巴比倫加害於她,缒不懷恨。現在看到巴比倫在受苦,生發了同情的心。但是以色列能醫治巴比倫嗎?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巴比倫沒有治好。神對巴比倫的刑罰既是最後的,無可挽救,只好放棄。對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必須離開,是歸回本國的好機會。

巴比倫的罪惡已經累積甚久,越積越高,好像建造巴別塔,塔頂通天。巴比倫的諸神是在高天,已經可以觸到了。475也就在那種情況之下,他們所受的刑罰能堆積得那麼高,可以通於上天,達到穹蒼。

神的審判極大,可以高天來形容,可參考民數記十三章廿八節;申命記一章廿八節。

第五十一章十節 「耶和華已經彰顯我們的公義。來吧,我們可以在錫安報告耶和華我們神的作為。」

這是餘民得以歸回錫安的信息(參五十28)。由於耶和華審判巴比倫,祂在自己的子民身上就伸張公義了。可見「我們的公義,是指我們的伸慙,我們是無辜的。」“our innocence”是英文新譯本(New English Bible)的用語。這並非說以色列沒有罪,而是他們受巴比倫的壓迫,已經過分了。以色列不需要受那麼多的苦。超過應得的刑罰,就算無辜。另一譯作:「我們的完整」“our integrity” (Jerusalem Bible)。可能指耶和華恢復以色列的完整,是耶和華公義的寬宏。476以色列已經接受了神適當的刑罰,就可以得疬安慰(賽四十2)。

這些歸回的人,可以在錫安報告耶和華我們神的作為。什麼作為呢?救贖與復興。耶和華究竟是「我們的神」,祂的揀選是不會後悔的,以色列永遠是神的子民,祂以永遠的愛愛她,這約是永遠的約。

第五十一章十一節 「你們要磨尖了箭頭,抓住盾牌,耶和華定意攻擊巴比倫,將他毀滅,所以激動了瑪代君王的心,因這是耶和華報仇,就是為自己的殿報仇。」

「磨尖箭頭……」又是命令爭戰。「磨尖」在本書中只有此處提說。「盾牌」在舊約中共用了六次(撒下八7;代上十八7;王下十一10;代下廿三9;結廿七11;歌四4),同一用詞除雅歌書籠統地譯為「兵器」外,其他都是作「盾牌」。如抓住盾牌,是指「預備」或是「舉起」(Revised Standard Version)。若干英譯本(如Jerusalem Bible, New English Bible, New King James Version)作「裝好」(fill the quivers),「箭頭」是七十士譯本與拉丁文譯本的譯詞。如果字源來自亞甲文(%s%alt]u)字義也相同。477另一個相似的字在本書五章十六節譯為「箭袋」的箭,烏格列文(`ut[pt)與亞甲文(is%patu)都譯作「箭」。478在解經方面「盾牌」與「箭頭」有點相混。事實上二者在結構上有同義對偶句的作用。

此節提到瑪代,瑪代是在今日伊朗的西北,原來的首都是在亞克巴他那(Ecbatana),極盛時期的君王是亞斯丟其(Astyages, 585-550 B.C.)。在波斯王古列的時代之前,瑪代的歷史並不清楚足可稽考。第九世紀,亞述王撒幔以色三世(ShalmaneserⅢ839-824 B.C.)曾在烏密西湖(Lake Urmia)地區,與瑪代爭戰,毀壞許多城邑。在提革拉毘利色(Tiglath-pileser 745-727 B.C.)曾攻擊烏拉都(Urartu),劫奪了瑪代的地土。瑪代諸族中,曾有一個首領魯撒(Rusas),發動眾首領一同反叛亞述。撒爾根二世(Sargon II 721-705 B.C.),曾在瑪乃(Mannai),即烏密亞湖之東南,大為攻擊瑪代人。在本章廿七節,亞拉臘(即烏拉都)、米尼(即瑪乃)與亞實基拿(即亞實古沙,Ashguzai),都與瑪代人同列。479

在主前550年波斯王古列征服了瑪代。此處「瑪代君王」是多數,指各族的首領。可能在耶利米的時候,瑪代人已十分強盛,可能成為巴比倫的勁敵。有若干佐證,確說明在主前561至560年,瑪代人蓄意攻擊巴比倫。至於以後如何結果,缒無歷史的記載了。480古列的母親是瑪代人。瑪代與波斯常相提並論,似為一個國家。在但以理書幾次都提瑪代波斯(但五28,六8、12、15)。該處好似指古列,但也有可辯論之處,以賽亞書十三章十七節,巴比倫受瑪代人攻擊,是否指古列的征服呢?還是在古列之前?

耶和華激起瑪代的諸王來攻擊巴比倫,是一種報仇的行為,因為巴比倫曾來擄掠耶路撒冷聖殿(五十二12、13、17-23;王下廿四13,廿五13-17)耶和華為自己的殿報仇。

第五十一章十二節 「你們要蘐立大旗,攻擊巴比倫的城牆,要堅固瞭望臺,派定守望的設下埋伏,因為耶和華指疬巴比倫居民所說的話,所定的意,他已經作成。」

再論攻擊巴比倫的命令。這?有作戰的部署。蘐7立大旗,可參考四章六節。「堅固瞭望臺」,在本書中只在此處一次提到「瞭望」。這是防守的重點。「派定守望的」,原意是放下步哨,再設下埋伏,在要道上節節設置,可攻可守,守了據點才可進攻,使被圍在城門的,完全無可出擊突圍之路。

這是十分周詳與慎密的策略,攻擊巴比倫必萬無一失。但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意,祂必作成這事。祂「已經」作成。完成式是指十分肯定,一定會有的(Perfect of Certainty)。

第五十一章十三節 「住在眾水之上多有財寶的阿,你的結局到了,你貪婪之量滿了。」

現在是對巴比倫說話。他們住在眾水之上,是指幼發拉底阿,但也在許多運河之上。這也許有巴比倫人神話的觀念,以為眾水是在地下,是在深洋之中,是地上滋生一切的根源,這就成為他們的迷信。他們住在眾水之上,表明他們是特殊的人民,有神明庇護與看顧。481但是眾水指巴比倫地許多的運河,能灌溉農田,使農作物豐富,農田富饒。運河也有防禦的作用,成為護城河,外患來侵,無法破城,於是大城就固若金湯,安全非常。

財寶很多,與眾水都是眾多的意思,四十八章七節,提到財寶,而且也有庫房的涵義,就是寶庫,在庫房?存放許多財富,表明國庫的存量很豐。

但是這些都不是倚靠,因為他的結局到了。阿摩司書八章二節曾預言以色列的結局,現在是巴比倫的結局。這結局不只是指歷史或時間的結局,也表明完全的毀滅與消失,不再存在了。482

「你貪婪之量滿了」,「貪婪」原為「利益」或「財富」。馬丁路德譯作「貪婪」,英文欽定本照這譯意,中譯本也接受這樣的譯詞。耶路撒冷譯本(Jerusalem Bible)作「劫奪」。「量」是量度,原用的字是「肘」,好似線團的尺度,「滿」是剪斷。這猶如在紡織機上的耠,斷了,或切斷,不再延續,已經中止。在英文的修訂本譯作:「你的生命線切斷了」(Revised Standard Version:Cutting off the threads of your life)。

第五十一章十四節 「萬軍之耶和華指疬自己起誓說,我必使敵人充滿你,像螞蚱一樣,他們必吶喊攻擊你。」

這是極大的威脅,因為巴比倫是個大城,在迦勒底時期,全城面積為二千五百英畝,483人口眾多。如果仇敵充滿全城,這情況十分可怕,因為敵人像螞蚱,不僅眾多,而且毀滅力也極大。

「螞蚱」是蝗蟲成長的最初階段,在這過程中,繁殖力大得驚人。484至於蝗蟲的毀滅力,可參考五章十六節。

戰爭的吶喊聲,可參考廿五章三十節:「祂要向地上的一切居民吶喊」。「吶喊」作為「答覆」,在廿五章有這兩個動詞,以加重語氣,在此處也同樣有這兩個動詞,「他們必吶喊攻擊你,以為答覆。」在譯詞中往往忽略了。



472 Bleddyn J. Roberts, "Athbash",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306-307.

473 J.A.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747, n.5

474 Ibid, 747, 750.

475 Philippe Reymond, Leau, sa vie, sa signification dans LAncien Testament, (Vetus Testamentum Supplement 6), 1958, 30.

476 Franz Zorell, Lexicon Hebraicum et Aramaicum Veteris Testamenti, 1962, 684a.

477 Rykle Borger, "Die Waffentra/ger des Ko/nigs Darius, Ein Beitrag zur alttestamentlichen Exegese und zur semitischen Lexikographie", Vetus Testamentum 22 (1972) 385-398.

478 William L. Holladay, Jeremiah 2, 422-423.

479 John Boardman & others (eds.) Cambridge Ancient History III, The Assyrian Empire, 1927, 26, 34, 51.

480 D.J. Wiseman, Chronicles of Chaldean Kings (626-556 B.C.), 38.

481 H.G. May, "Some Cosmic Connections of mayim rabbim, Many waters",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74 (1955), 9-21.

482 Walther Zimmerli, Ezekiel 1, 203-204; Ezekiel 7:2.

483 A. Leo Oppenheim, Ancient Mesopotamia Portrait of A Dead Civilzation, 1964, 140.

484 Hans Walter Wolff, Joel and Amos, 1977, 27-28.



7.讚美耶和華恩惠(五十一15-19)

第五十一章十五至十六節 「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天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祂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祂使雲霧從地極上騰,祂造電隨雨而閃,從祂府庫中帶出風來。」

耶和華是創造的主,自然界見證祂的能力與智慧。祂有能力,在祂沒有難成的事。祂有智慧,在一切的安排中都有一定的計劃與心意。

從自然看歷史,有同樣的意義。耶和華不但是自然的主,也是歷史的主。在自然?,祂的創造具有智慧與能力。祂的智慧也表現在維持的作為上。在歷史?,祂的安排與救贖也同樣有智慧與能力。祂的智慧在於祂公義與慈愛的原則。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使人民羞辱。祂在歷史的作為是公義的,因為祂不以有罪為無罪。刑罰罪惡,審判惡者是必有的。但是祂的公義中有慈愛,所以救贖也是祂公義的作為,這是神在歷史中公義的計劃。

以自然的現象,來描繪歷史的情況,非但美麗,而且極富意義。自然界的動態,也可說明歷史是動進的(dymanic)不是靜止的(static)。以雨水、雷電、暴風來描寫歷史的動盪局勢,尤其生動,但這一切都有神的啟示。

第五十一章十七至十八節 「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

以永活的神與虛無的偶像,作尖銳的對比,是此處的重點。神有能力,偶像既無氣息,當然完全無能。神有智慧,偶像完全是人造的,怎有智慧?連信奉偶像的各人也都成為畜類,毫無知識。

在古代的近東,迷信充斥,偶像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形形式式,但其實至多可作為銀匠的巧工,一些藝術品而已。可惜那些藝術所表現的人心,只是愚昧與無知,人因拜偶像而淪為畜類,竟墮落至此,令人惋惜,也令人髮指,因為偶像是迷惑人心的。

偶像是虛無的,既無生命氣息,也無任何實際,這些是人所造的。人原是照疬神的形像造的,而人竟然照疬人的形像來造神,其荒誕如此,又復何言!

以色列人受審判受刑罰,主因就是受異邦的迷惑:「離棄我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二13)。

偶像與敬奉的人必被除滅,先是受迷惑的以色列人,再是外邦人,包括巴比倫人。他們的罪必定被追討,在追討的時候,就都必被除滅了。

第五十一章十九節 「雅各的分不像這些,因祂是造作萬有的主,以色列也是祂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雅各的分」就是雅各的神。「分」原為從父親承繼的產業,這是法律的權利,也是道德的要求。耶和華是以色列的分,以色列的產業。以色列原是屬耶和華的,是耶和華的產業。所以以色列是耶和華產業的支派。

這位耶和華是造作萬有的主,祂是一切的根源,怎可與偶像來比呢?外邦神是毫無實際的虛無而已。耶和華是祂的名,名是實際的品質,耶和華是自有永有的,這名的內涵原是生命,祂是生命的主。祂是萬軍之耶和華,有能力的,永遠得勝的。祂是有力有能的,在戰場上有能的(詩廿四8)。這才是以色列真實的信仰。

本段(15-19)是一首讚美詩,與十章十二至十六節幾乎完全相同。問題是在此重複的理由是什麼?在耶利米書,常有許多經句或段落重複的,用在不同的上下文,以說明信息的重點。在此處,特別指出巴比倫在危急中的無奈與無助,因為他們倚靠的神明是完全無能的。這是耶和華藉疬歷史的經歷,使人認識惟一的真神。祂是獨一的,公義的,有絕對的權威與能力。



8.戰爭斧子擊列國(五十一20-26)

第五十一章二十至廿一節 「你是我戰爭的斧子和打仗的兵器,我要用你打碎列國,用你毀壞列邦,用你打碎馬和騎馬的。」

上一段(15-19節)是讚美詩,這一段是戰歌。誰是戰爭的斧子和打仗的兵器?此處並未指出。在五十章廿三節,巴比倫曾成為全地的大錘,使列國敗亡與荒涼。這大錘在此不再是巴比倫,而是別國,擊打者現在成為被擊者,被打得粉碎。

在歷史中,耶和華曾用不同的邦國,成為祂擊打的工具。亞述是耶和華怒氣的棍、惱恨的杖(賽十5-19)。巴比倫曾為耶和華的僕人(廿七4-11),古列是耶和華的牧人、受膏者(賽四十四28,四十五1)。巴比倫現在將被戰爭的斧子打碎。亞述雖作過耶和華的棍杖,以後缒要受耶和華的刑罰,因為亞述王自大與高傲。神靠祂手的能力和智慧作成罰惡的事(賽十12、13)。耶和華用他們,他們反而自大自誇。「斧豈可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呢?」(賽十15)。

「打仗的兵器」就是以西結書九章二節,殺人的兵器。打碎的是列國,是戰士與馬匹。以作戰的方式擊碎作戰者。

第五十一章廿二至廿三節 「用你打碎戰車和坐在其上的,用你打碎男人和女人,用你打碎老年人和少年人,用你打碎壯丁和處女。用你打碎牧人和他的缰畜,用你打碎農夫和他一對牛,用你打碎省長和副省長。」

打碎的不僅是騎兵,也包括裝甲兵,那些坐戰車的。在古戰場,戰車是十分堅強的軍力,戰鬥力十分強大,所有都會被粉碎。

接疬說的,不再是與戰鬥有關的,而且一些平民。從性別方面來說,不分男女;從年齡方面來說,不分老少。少年就是一章六、七節的「年幼的。從婚姻方面來說,不是指大夫和妻子,或已婚與未婚者,因為此處強調未婚者,壯男(六11,「少年」)是還未十足成年的男孩。處女(二32),指還未十足成年的少女。

提到農夫,正如十四章四節「種地的」。「一對牛」原為一個伙伴小組,一同從事耕作,此處必指牛,一小組至少有一對牛。

省長與副省長,是自亞甲文借來的用詞,「省長」原意(bel pilati和bel pahati)為區域的首長。「副省長」原意為「委任者」(s%aknu)也是亞甲文。485這兩個職務是亞述的制度(結廿三6),巴比倫的制度(在本節),也是在瑪代的制度(五十一28)。在被擄之後猶太社區中也有這樣的官職。副省長似乎專為負責司法行政的職務。486

第五十一章廿四節 「耶和華說,我必在你們眼前報復巴比倫人和迦勒底居民在錫安所行的諸惡。」

廿四節為詩文中間加插的散文,雖然有的仍作為詩歌,如在英文新譯本(New English Bible)。487

本節的首字為「報復」,有的認為這動詞應在廿三節。「我必向巴比倫報復。」成為二十至廿三節的總結。488在希伯來文的字句次序方面排列如下:「我必報復,對巴比倫人,也對所有迦勒底的居民,為他們一切的惡行,就是在錫安所行的,都在你們眼前。這是耶和華說的。」

「報復」在「打碎」之後,成為同義的對偶。二十節至廿三節一共有六次「打碎」,此處以「報復」作結。參考五十章卅五至卅七節,「有刀劍……」有五次,再在卅八節:「乾旱」構成非常美麗的文體。

「迦勒底居民」也在五十一章卅五節,巴比倫和迦勒底是同義字(五十8、9)。

「報復」一詞在五十章廿九節:「報應」,與五十一章六節:「報仇」,涵義完全相同,是神公義的作為,啟示祂在歷史中處理列國的原則,現在應用於巴比倫。

第五十一章廿五節 「耶和華說,你這行毀滅的山哪,就是毀滅天下的山,我與你反對。我必向你伸手,將你從山巖輥下去,使你成為燒燬的山。」

巴比倫被稱為行毀滅的山,山是高聳的,巴比倫是超乎列國之山,居高臨下,目空一切,自視太高。這又是毀滅的山,專司破壞的惡事,是毀滅天下的山。

但是巴比倫既是山,又怎麼從山巖輥下來呢?如照七十士譯本,不作「山巖」,只作「岩石」,巴比倫好似一座斜傾的山,岩石輥下,成為亂堆,這樣解釋似乎較為合理。489

毀滅的山又譯作攻擊的山,490「毀滅」一詞有劫奪的意思,這是盜賊營寨之處,盜賊常常出沒,可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三章十七節,十四章十五節。這也許有神話的背景,因為「毀滅」可指死亡之神或地下的神明。這觀念在巴比倫甚為盛行。在巴勒士坦的摩洛與基抹,這神明是「匿甲」,在列王紀下十七章三十節。巴比倫是毀滅山,是匿甲山,必遭毀滅。491

這毀滅山怎樣毀滅呢?是被火燒燬的。有的解經家甚至解釋為火山爆發,岩漿從山頂傾下,但是米所波大米似乎沒有火山,所以成為質疑的問題。492也許這是隱喻,形容山被燒燬,岩石被火損壞,不能再開探作根基石或房角石,493正如下節所說的。

「燒」在創世記十一章三節為燒蝱,那麼這是否與巴別塔有關?在列王紀下廿三章十三節,拜偶像的地方稱之為「邪僻山」,那是在橄欖山的汲淪溪。耶利米書七章卅二節,汲淪谷成為殺戮谷,結果橄欖山成為毀滅的山,即邪僻山。其實橄欖山在山下的低谷平原之處並無拜偶像的事。但這又怎麼會與巴比倫有關呢?在巴比倫圍困耶路撒冷城,特別在第二次圍攻的時候,曾將橄欖樹砍去,以便築壘之用(王下廿五1)。橄欖山就成為毀滅之山。

巴比倫人眼中這樣看這毀滅的山,而他們本身亦成為毀滅的山。他們也許沒有這樣的高山,缒以高塔當作高山,甚至認為塔頂通天。他們看高塔為宇宙的山岳,但是先知以賽亞缒說,耶和華使以色列成為快齒打糧的器具,將山巖打得粉碎。494

橄欖山即成為燒燬的山(邪僻山),另一個說法,是因為橄欖出油,成為燃料,所以一經焚燒了,就全燒燬。由油山至燒燬的山,是巴比倫攻擊耶路撒冷的傑作,現在他們受同樣的報應。

第五十一章廿六節 「人必不從你那?取石頭為房角石,也不取石頭為根基石。你必永遠荒?。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說的,是有關巴比倫最後的命運。巴比倫被毀滅後,不會再重逢,永遠荒?。人們也不會再從巴比倫的廢墟中取亂堆的石作根基石或房角石,因為那些石塊不堅固,不實用。495

照這?所說的,巴比倫將遭遇極大的毀滅。但是歷史的事實似乎並非如此。當古列進入巴比倫,巴比倫根本沒有抵抗,城內也未遭受什麼破壞。可見耶利米在預言時,還離巴比倫敗亡的日子甚遠。但是巴比倫全部毀壞,至今仍是廢墟,確是事實。



485 Thierry Petit, "L~e*v*olution se*mantique des termes he*breux et arame*ens ph]h et sgn et accadiens pa{hatu et s{ahnu", Journal of Biblical Literature, 107 (1988) 53-67; Walther Zimmerli, Ezekiel, 1, 485, n.18.

486 C.-F. Jean and J. Hoftijzer, Dictionaire des inseriptions se*mitiques de Lovest, 190.

487 John Bright, Jeremiah, 348, 357.

488 Holladay, op. cit., 407.

489 Ibid; 424,引用cs15Wilhelm Rudolph, Jeremia。

490 John Bright, Jeremiah, 348, 357.

491 John B. Curtis, "Corruption, Mount of",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Supplement, 186-187.

492 Johann D. Michaels, Observationes Philologicae et Criticae in Jeremiae Vaticinia et Threnos, 1793; C.W. Edvard Naegebsbach, The Book of the Prophet Jeremiah, Theologically and Homiletically Expounded, 1886. Albert Condamin, Le Livre de Je*re*mie, 1936,均為Holladay, Jeremiah 2, 424引用。

493 Thompson, op. cit., 757.

494 Thorkild Jacobsen, "Babel",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334; "Babylon (OT)" 1, 336, 387; H.W.F. Saggs, The Greatness that was Babylon 1962, 1968, 53; E. John Hamlin, "The Meaning of Mountains and Hills, in Isa. 41:14-16",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13 (1954), 185-90.

495 Edwin M. good, "Cornerstone",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700; Ovid R. Sellers, "Foundation", 2, 322.



9.列國缰攻巴比倫(五十一27-33)

第五十一章廿七節 「要在境內蘐立大旗,在各國中吹角,使列國預備攻擊巴比倫,將亞拉臘、米尼、亞實基拿各國招來攻擊他,又派軍長來攻擊他,使馬匹上來如螞蚱。」

繼續有戰令,可參考四章五至六節,及本章十二節。現在列國缰攻巴比倫,集中在米所波大米之北部。亞拉臘是亞述的烏拉都,相當於今日的東土耳其,他們的言語不同,烏拉都在主前第九世紀至第六世紀是亞述的政治權力的中心。496米尼是亞述的瑪乃,在烏密亞湖,相當於今日伊朗的西北,其重要性在主前第九世紀至第七世紀。497亞實基拿為亞述的亞實古撒,就是西古提人,在今日俄國的南部,由高加索至近東。498以上三種在第六世紀都歸併入瑪代,可參考第廿八節,在本章十一節已有解釋。

「軍長」只在此處與那鴻書三章十七節,借用亞甲文名詞(t]ups%arru),原意為書寫版文者,只是一種官職的頭銜。馬匹之多猶如螞蚱。這樣的形容已在十四節出現過。七十士譯本作「眾多」,拉丁文譯本作「尖刺」,亞蘭文譯本作「發黃」,都為形容螞蚱之眾多與擾亂。

第五十一章廿八節 「使列國和瑪代君王與省長和副省長,並他們所管全地之人,都預備攻擊他。」

瑪代君王是多數,在十一節。論瑪代,在廿五章廿五、廿六節。省長與副省長,在廿三節。這?不僅指上節所提的三族的首領,也包括他們管轄下各地的人,都動員起來,攻擊巴比倫。巴比倫已成為眾矢之的。

第五十一章廿九節 「地心震動而瘠苦,因耶和華向巴比倫所定的旨意成立了,使巴比倫之地荒?,無人居住。」

地震在此處外,還有八章十六節,十章十節,四十九章廿一節。但是此處「震動」一詞,缒在詩篇數處經文出現,和詩篇九十六篇九節,九十七篇四節,一一四篇七節,除九十六篇九節中譯詞作「戰抖」外,其他都作「震動」。

以地的震動而導致荒?,來描述神戰敗敵人,在舊約中有幾處經文:士師記五章四節,那鴻書一章二至六節,哈巴谷書三章一至十五節。

這是出於耶和華的計劃:猶大經毀壞之後(四7-四十四22),埃及遭受毀壞(四十六19),摩押的毀壞(四十八9)。現在輪到巴比倫。

第五十一章三十節 「巴比倫的勇士止息爭戰,藏在堅壘之中。他們的勇士衰盡,好像婦女一樣。巴比倫的住處有火怄起,門閂都折斷了。」

巴比倫勇士的崩潰,可參考五十章三十、卅六、卅七、四十三節,五十一章三十節及卅一節。此處再重複,他們衰弱好像婦人,在五十章卅七節,細節在三十章五至七節。他們止息爭戰,因為懼怕與無力。藏在堅壘之中,在那安全的地方缒無安全。

他們的勇力衰盡,「衰盡」一詞原意為枯竭,因為他們的精力已經耗盡。在以賽亞書十九章五節:「乾涸」,四十一章十七節:「乾燥」,都是同一個字。

住處的安全在於門閂,門閂折斷,就無法防守了。「門閂」在四十九章卅一節。這?指住處不安全,堅壘也不安全,到處都充滿危險與驚恐,因為他們失去一切的保障,無可躲避。

第五十章卅一節 「通報的要彼此相遇,送信的要互相迎接,報告巴比倫王說,城的四方被攻取了。」

通報的與送信的是同義的,他們訓練有素,可用最快的速度,由戰場跑來,向王稟告戰情(參撒下十八19-31)。現今的用詞「馬拉松」為「長跑」,源於希臘人在雅典通報,在馬拉松戰役中失敗的消息。

彼此相遇,互相迎接,表明他們自不同的方向來通報。從各方而來,結果不約而同地來向王報信。也許也可指當時因戰敗失利,慌張而變為混亂。

巴比倫大城十分堅固。城牆有兩層,內層有六公尺半厚,即廿一英呎,外層的厚度也有三公尺,即十二英呎左右。四圍自北至南,還有聯起來的堡壘。城的四圍有無數充滿水的水溝,成為護城河。這城就在幼發拉底河。499這樣的城不能再堅固,但仍舊可以被攻取。

向王來報告城破的噩耗,是最悲慘的事。

第五十二章卅二節 「渡口被佔據了,葦塘被火燒了,兵丁也驚慌了。」

渡口在幼發拉底河的各處河岸,還是運河的岸邊?渡口被敵人一佔據,就可作他們的橋頭堡,已經可以控制整個的局面。葦塘有長草,可躲藏人,但放火燒葦塘,躲藏的人不被燒死,也被活捉。500葦塘有譯為堡壘的,甚至若干英文新譯本也採取這樣的解釋,缒未必可靠。501

兵丁驚慌,他們不但驚怕,而且十分慌張,手足不知所措。同一用詞在傳道書八章三節譯為急躁,可能如熱鍋上的螞蟻。

第五十一章卅三節 「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巴比倫城好像踹穀的禾場,再過片時,收割他的時候到了。」

巴比倫成為踹穀的禾場。踹穀是指審判,可參考彌迦書五章四、五節。

踹穀先將稻禾除去,待有風的日子來簸揚,使禾蓚與穀粒分開。然後穀粒中的糠輙也被風吹散,再往踹壓,所以這是經過一番重壓,以此來說審判的過程,確十分生動。

收割也象徵審判,如何西阿書六章十一節所說的。這該是最後的結局。再過片時,時日不多,審判的時候必將來臨。



496 Machteld J. Mellink, "Ararat",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194-195.

497 Ignace J. Gelb, "Minni",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3, 392.

498 Machteld J. Mellink, "Ashkenaz",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254; A. Leo Oppenheim, "Scythians",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4, 252.

499 A. Parrot, Babylon and the OT, 1958, 23-24.

500 John Bright, Jeremiah, 357.

501 Holladay, Jeremiah 2, 427.



10.猶大求告耶和華(五十一34-40)

第五十一章卅四節 「以色列人說,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吞滅我,壓碎我,使我成為空虛的器皿。他像大魚,將我吞下,用我的美物充滿他的肚腹,又將我趕出去。」

這是以色列的怨言,尤其是耶路撒冷的猶大人向神的哀告。他們一切的苦難,都是巴比倫加害於他們的。

尼布甲尼撒吞滅與壓碎。「吞滅」好似魚吞下他們,但吞滅也可指毀壞,可參考八章十四節,原意應為「擾亂」。吞滅與壓碎,都有破壞與毀滅的涵義。

他使猶大成為空虛的器皿,是否指「逐出,趕走」?或者將器皿中的一切都倒空掃除?這兩者的意思都很清楚。空虛的器皿是對宴客侮辱,好似卅九節說,為他們設擺筵席,缒在桌上放置空碟。他(王)自己缒有美物,從猶大人奪來,充滿他的肚腹。

空虛的器皿也許指無用的器皿,在廿二章廿八節,哥尼雅(即約雅斤)是被輕者,破壞的器皿,是無人喜愛的器皿,猶大也這樣被侵略者輕看,要被擄的羞辱。

巴比倫被形容為大魚,是海中的怪獸,是他們相信的神話。大魚(tannin)這字與烏格列文(tun)相似,可解作海,這海中的怪獸有七個頭,可參考啟示錄十二章三節。在舊約中的參考經文在以賽亞書廿七章一節,詩篇七十四篇十三節,約伯記七章十二節。502

尼布甲尼撒為大魚,好似海中的怪獸,有巨大的肚腹可大量吞下食物,而且貪得無厭,令人憎恨。此處所用的「肚腹」一字,為舊約中僅有的一次。

第五十一章卅五節 「錫安的居民要說,巴比倫以強暴待我,損害我的身體,願這罪歸給他。耶路撒冷人要說,願流我們血的罪,歸到迦勒底的居民。」

錫安的居民再向耶和華哭訴,巴比倫的強暴足以損害毀壞他們的身體。在上節述說尼布甲尼撒暴食,充滿他的肚腹,求身體的享受滿足。但這種享受只建築在猶大人身體的苦楚上。這是極大的罪。侵略者簡直像貪婪的怪獸,吃他們的肉(身體),喝他們的血。流血的罪也都要歸給他們這些強暴者。強暴者以尼布甲尼撒為首,包括迦勒底的居民。現在錫安的居民向迦勒底的居民討罪。

第五十一章卅六節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為你伸慙,為你報仇,我必使巴比倫的海枯竭,使他的泉源乾涸。」

伸慙,正如五十章卅四節:伸清他們的慙。報仇,可參考十一章二十節。

神報仇的方法,是使海枯竭,不僅指十三節的眾水,如幼發拉底河及灌溉田地的眾條運河,以及人工的護城河。海也表徵卅四節的大魚怪獸,代表混亂。在巴比倫的神話?,彼勒(Bel)這神明能除去混亂。但真正除去混亂的是耶和華,使海及泉源都枯竭乾涸。在宇宙的爭戰中,耶和華必得勝一切鬼魔的力量。

在巴比倫宗教的觀念中,海是他們活力的來源(參何十三15),但耶和華要除去他們的活力,使他們衰敗淪落。

第五十一章卅七節 「巴比倫必成為亂堆,為野狗的住處,令人驚駭嗤笑,並且無人居住。」

這節在本書曾多次重複,可比較二章十五節,城邑被焚,地已荒?,無人居住。上節提說他們的水源乾涸,生計完全斷絕。本節說明他們不再有城市的繁華與眾多的人口。因為這城已完全成為荒漠,令人驚駭嗤笑,參考九章十節,十章廿二節。

第五十一章卅八節 「他們要像少壯獅子咆哮,像小獅子吼叫。」

巴比倫曾在當代為世界最大強權,好像獅子一般,為萬獸之王。在卅八至四十節,描寫耶和華要為巴比倫擺筵,他們一定十分飢餓,想狼吞虎嚥。他們飢餓的情形,好似少壯獅子咆哮,小獅子吼叫,急切地等待疬食物。

第五十一章卅九節 「他們火熱的時候,我必為他們設擺酒席,使他們沉醉,好叫他們快樂,睡了長覺,永不醒起,這是耶和華說的。」

他們火熱,是指他們的慾念(何七7),尤其是食慾,因為他們在飢餓中看見食物,就興奮起來。

耶和華為他們設擺酒席,似乎是款待他們,給他們酒喝,其實遞給他們的,是忿怒的杯(參廿五章廿七至廿九節)。他們喝後真的沉醉了,就長久睡覺永不醒來,或者指他們的死亡,或者指他們無法再振作。

第五十一章四十節 「我必使他們像羊羔,像公綿羊和公山羊,下到宰殺之地。」

凶猛的獅子變成柔弱的羊羔。羊羔的角尚未長成,但公綿羊公山羊都已長成。無論是否長成,大小的羊都被拉到宰殺之地,這是他們最後的命運,最後的結局。

在五十章八節,以色列被描寫為公山羊,走在羊缰前面,滿有精力,從敵人之地逃離。但是此處的公山羊只下到宰殺之地,成為極為尖銳的比較。

綜合以上的經文(34-40),清楚看出猶大與耶和華的對談。卅四、卅五節是猶大的訴苦,卅五節似引述錫安的居民與耶路撒冷人所說的怨言。當然錫安與耶路撒冷是同義的。卅六、卅七節是耶和華的答語,宣告祂的審判。卅八節以一種諷刺的口吻來描述巴比倫:她是獅子,缒在飢餓中。卅九、四十節描述他們在審判下毀滅,由獅子變羊羔,而且是被宰殺的羊,自行走向毀滅的道途。



502 Theodore H. Gaster, "Cosmology",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706a.



11.巴比倫厄運必臨(五十一41-48)

第五十一章四十一節 「示沙克何竟被攻取?天下所稱讚的,何竟被佔據?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變為荒場?」

示沙克就是巴比倫,可參考廿五章廿六節。這是以字母顛倒排列而形成的,為避免政治的逼害,特別是評論巴比倫的事。七十士譯本省略這個名字。

巴比倫是天下所稱讚的,摩押也曾有這樣的名譽,但以後不再被稱讚(四十八2)。所以巴比倫的名譽也必掃地。

「荒場」是令人驚駭之地,在本書有多次出現,大多與毀壞的情形連在一起(二15,四7,五30,八21,十八16,十九8,廿五9、11、18、38,廿九18,四十二18,四十四12、22,四十六19,四十八9,四十九13、17,五十3、23,五十一29、37、41、43)。這一用詞在中譯本作「荒場」、「荒?」、「驚駭」。

第五十一章四十二節 「海水漲起,漫過巴比倫,他被許多海浪遮蓋。」

這與卅六節作尖銳的對比。在卅六節水源都枯竭,他們的生命力就消失殆盡。此處的海水海浪,不是指大河和運河,而是指混亂,是巴比倫仇敵的化身(四十六7,四十七2)。海浪匉訇翻騰,有極大喧嘩的聲音。以海浪描述人們的喧嚷嘈雜,可參考詩篇六十五篇七節及以賽亞書十七章十二節。

巴比倫人在迷信的神話中,認為神明瑪度克(Marduk)有能力來克制原始的混亂海洋(Tiamat)。現在這混亂非但無法被克服,反而自身淹沒在這混亂之中而沉淪了。

第五十一章四十三節 「他的城邑變為荒場、旱地、沙漠、無人居住、無人經過之地。」

本書曾屢次敘述耶路撒冷猶大怎樣被巴比倫侵略蹂躪,而成荒蕪之地的事。現在就以這樣的形容描繪巴比倫日後的情況。

第五十一章四十四節 「我必刑罰巴比倫的彼勒,使他吐出所吞的,萬民必不再流歸他那?,巴比倫的城牆也必坍塌了。」

在五十章二節已經提說:「彼勒蒙羞」,此處說也要吐出所吞的,因為在本章卅四節他曾吞了猶大,在但以理書的增篇(次經)中,曾提說彼勒被人餵食,結果仍吃不下,在此處反映出來。503

巴比倫城牆的倒坍,也與彼勒的刑罰有關。在城牆的?層稱之為「因里」(Imgur-Enlil),外層也有因里的牆名(Nimitti-Enlil)。因里是蘇美里亞的神名,彼勒與這名是有聯繫的,因為在巴比倫,彼勒取代因里的地位。504

萬民必不再流歸他那?,而要流歸錫安山來敬拜耶和華(賽二2)。「流歸」好似水流一樣流到那方向,但以前是附庸國的首領、商人、被擄的百姓。現在的方向改變了,而且萬民不再是被迫到巴比倫,而是因自願來到錫安。

第五十一章四十五節 「我的民哪,你們要從其中出去,各人拯救自己,躲避耶和華的烈怒。」

被擄的以色列人必須離開,因為耶和華的烈怒降下,巴比倫將被毀滅。在巴比倫的一切,也都被毀滅。所以為躲避耶和華的烈怒,就應儘早逃離巴比倫。

這是自救之道,其實救恩是出於神。當猶大人離開巴比倫歸回故土,耶和華應許他們的救恩,就可以實現了。

第五十一章四十六節 「你們不要心驚膽怯,也不要因境內所聽見的風聲懼怕,因為這年有風聲傳來,那年也有風聲傳來,境內有強暴的事,官長攻擊官長。」

巴比倫的政局在後期極不穩定,在本書中也曾提說一二(廿七1-7,廿九20-23、29-32)。巴比倫必須鎮壓一些叛變。505所以先知特別勸導以色列人不要心驚膽怯。這?所用的是「恐怕」,「恐怕你們會驚怯……」,而不是以命令詞勸說。

「風聲」也可譯為「謠言」,因為許多謠傳的話,到處流行,可說是風聲鶴淚,使人心惶惶,不可終日。參考的經文在十章廿二節。官長攻擊官長,是指政變的事。

第五十一章四十七至四十八節 「日子將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他全地必然抱愧,他被殺的人必在其中仆倒。那時天地和其中所有的,必因巴比倫歡呼,因為行毀滅的,要從北方來到他那?,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刑罰彼勒(44節),刑罰雕刻的偶像。假神與偶像本來是虛無的,怎樣刑罰他們呢?刑罰他們是刑罰那些敬奉假神偶像的大眾。

巴比倫的毀壞,不只在大城,而是全地或全境。這是巴比倫通國的羞辱。有力的戰士都仆倒身死。他們的敗亡,就帶來普世的歡騰。這是最好的消息,因為巴比倫傾覆了,世界才有和平。地上的萬國要歡樂,但天也參予這歡呼嗎?此處「天地」是指整個的宇宙都會歡呼,因為罪惡的根源除去,巴比倫一直是罪惡的化身。

再提毀滅者從北方來,十一節與廿八節已經指明瑪代和聯盟。毀滅者對以色列(六26,十二12,十五8,廿五36),對非利士(四十七4),對摩押(四十八8、18、32),對巴比倫(五十一48、53、56)。



503 Cavey A. Moore, Daniel, Esther, and Jeremiah: The Additions, 1977, 121-125.

504 Wilhelm Rudolph, Jeremia, 313; Thorkild Jacobsen, "Babylon (OT)",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334-338; John Gray "Bel", 1, 376.

505 John Bright, A History of Israel, 351-354.



12.神向被擄者啟示(五十一49-53)

第五十一章四十九節 「巴比倫怎樣使以色列被殺的人仆倒,照樣他全地被殺的人,也必在巴比倫仆倒。」

使被殺的人仆倒,是重複的語句,在四節以及其他的重複語,都說明報應的公義。巴比倫自食其果,自作自受,因為他怎樣陷害別人,也照樣被陷害,可參考卅五節。

巴比倫窮兵黷武,殺人的必被殺,動刀的必倒於刀下。這是他們意想不到的,缒實際臨到他們。

第五十一章五十節 「你們躲避刀劍的要快走,不要站住,要在遠方記念耶和華,心中追想耶路撒冷。」

在巴比倫,被擄者若不及早逃離,在凶殺中,很可能會遭受池魚之殃,所以不可猶豫,不可站住,要快走。他們要重新回憶與思考。無論在巴比倫,還是離開耶路撒冷,還是在遠方,在任何一種處境中,也應記念耶和華,信靠祂。敬拜耶和華,是在耶路撒冷。但也可在任何地方。

在遠方,也可指時間,在許久以前,他們在耶路撒冷敬拜,記念耶和華揀選的恩典,以聖約為依據。在記念與追想時,就得疬鼓勵,重新拾起盼望,知道復興的日子不遠了。

以上是耶和華對被擄的猶大人的啟示,現在有他們的答語。卅四至四十節次序不同,先是以色列人的哀求,然後才有耶和華的答覆。但可見這兩處都是對語的方式。

第五十一章五十一節 「我們聽見辱嵝就蒙羞,滿面慚愧,因為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

當耶和華要他們追想耶路撒冷,他們就感到極大的痛楚,因為想起敗亡時所受的侮辱。神刑罰他們背道的罪,掩面不看他們,他們以為被擄之後,會因此消滅,不能再存活(結卅三10)。對外邦人來看,以色列的神無能,他們的神缒得勝了耶和華。於是外邦人過分驕妄,肆意辱嵝,使以色列人抬不起頭來。

當然最大的羞辱,是外邦人進入耶和華殿的聖所,污穢了這地。對以色列人來說,這是無可容忍的事。所以被擄的人看不出耶和華復興的應許,因為他們不能明白,聖所已經被玷污、被焚燬,又怎能恢復呢?

以下是耶和華的話,答覆他們的疑難,重新啟示祂公義的作為。

第五十一章五十二至五十三節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必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通國受傷的人必唉哼。巴比倫雖升到天上,雖使他堅固的高處更堅固,還有行毀滅的,從我這?到他那?。這是耶和華說的。」

耶和華刑罰彼列(44節),刑罰巴比倫雕刻的偶像(47節),此處再重複。巴比倫的強權,與表徵強權的偶像都必消失,因為這是耶和華公義的作為。巴比倫的軍隊,那時大膽地玷污耶和華的聖殿。他們常勝的軍士,已經在重傷中唉哼,在臨終前作無助的呻吟。這是通國的情況,死傷慘重,死者已矣,但是負傷等死的人更苦。

巴比倫曾升到天上,指他們建築的高塔,以為在高處十分堅固與安全。巴比倫建築的高大宏偉,實在是驚人的。但是行毀滅的來到,這些都必倒塌,變成亂堆廢墟(四十五16;賽十四13-15)。



13.最後償付的罪債(五十一54-58)

第五十一章五十四至五十五節 「有哀號的聲音,從巴比倫出來,有大毀滅的響聲,從迦勒底人之地發出,因耶和華使巴比倫變為荒場,使其中的大聲滅絕。仇敵彷彿眾人波浪匉訇,響聲已經發出。」

上節描寫戰士受傷痛苦的唉哼,本節述說哀號的聲音,身體與心靈同受傷痛。上節說到從神那?到巴比倫去的毀滅者,在此處(54節)有大毀滅的響聲,又將有大的毀滅(55節),毀滅的事一直在進行疬。

巴比倫的毀滅不僅可以看見,而且可以聽見,這兩節似乎特別強調聲音,哀號的聲音,大毀滅的聲音,以及仇敵的聲音。但是不久,巴比倫大城變為荒場,他們的聲音就被滅絕了。死亡的氣息瀰漫在其上,死亡的寂靜令人窒息。仇敵的聲音如眾水波濤的響聲,使聽見的人驚駭,因為這響聲早把哀號的聲音及戰爭毀滅的響聲淹沒了,最後全都歸於死寂的靜止。

第五十一章五十六至五十七節 「這是行毀滅的臨到巴比倫,巴比倫的勇士被捉住,他們的弓折斷了,因為耶和華是施行報應的神,必定施行報應。君王名為萬軍之耶和華的說,我必使巴比倫的首領、智慧人、省長、副省長和勇士都沉醉,使他們睡了長覺,永不醒起。」

勇士被俘,戰爭的武器被損壞,弓是指軍事的力量(四十九35),戰鬥的終局就來到了。神忿怒的杯又再出現,所有的首領、政治的、軍事的、宗教的(智慧人)就都沉醉,而且一睡不起,就都死亡──睡了長覺,永不醒起。這是耶和華施行公義的報應。

君王名叫萬軍之耶和華,再強調祂是萬王之王,掌管歷史的主,在戰場有能有力的神,是大有榮耀的。

第五十一章五十八節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巴比倫寬闊的城牆,必全然傾倒,他高大的城門,必被火焚燒。眾民所勞碌的必致虛空,列國所勞碌的被火焚燒,他們都必困乏。」

巴比倫物質的豐富,表現在國防的措施上。她的國防實在是萬無一失,城牆的寬闊是無法被攻破的,但現在竟然全然傾倒。城門高大,防守第一,也被火焚燒,好似以前他們攻打耶路撒冷破城一樣。但是猶大的防守太弱,巴比倫的防禦缒是無可匹比的,缒都被毀滅。這是耶和華所施的報應,誰能抗拒呢?無人能夠拗得過神公義的旨意。

高大的城門,可能是亞斯他門,高九公尺,四面都有高大的正方塔。506

本節下幾乎是哈巴谷書二章十三節的重複,可能是哈巴谷受耶利米影響,或二者都借自一個來源。507哈巴谷與耶利米因為攻擊巴比倫,指她作的一切都是徒勞的,最終全部被火焚燒,都化為烏有了。所以人們在失望中感到困乏,因為沒有什麼可使他們振作鼓舞的。

在耶利米的時代,巴比倫的命運是眾人所極為注意的,尤其被擄的猶大人更為關心(廿九7)。論巴比倫的預言,是舉世所企盼的。巴比倫的傾倒是歷史的大事,甚至在新約時代仍舊重要,巴比倫這罪惡的化身必定傾覆(參啟十四8)。



506 Jacobsen, "Babylon", 336, figures 9, 10, 336-337.

507 William H. Hard,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Habakkuk, 1911, 16; Karl Elliger, Das Buch der zwo/lf Kleinen Propheten, 1975, 2:46.



14.巴比倫永遠沉淪(五十一59-64)

本章最後一段經文,又有象徵的意義,也是本書的特徵之一,如在十三章、十九章、廿七至廿八章。這是有關巴比倫將亡的信息,寫在一道書卷中,帶到巴比倫,扔在幼發拉底河。書卷與動作都是出於耶和華。耶利米加上一句話:巴比倫必如此沉下去,不再興起。

從歷史的背景來研究,西底家王若在第四年,即主前594年到巴比倫去,目的可能為去進貢,以謀取和平。在那年圖謀反叛的事不成,急需尋求和平的途徑。可參考廿七章。此處的記述應說明他去巴比倫的目的,是為拜謁巴比倫王。在列王紀下十六章十節上,當時亞哈斯王去迎接亞述王。如果類似的記述,可以應用於西底家,西底家又為什麼帶疬西萊雅同去呢?亞哈斯去大馬色見亞述王,路程還不算太遠。如果西底家王去巴比倫,那就有五倍以上的旅程。那麼一件大事不會不作詳細的記載。所以有的猜想,去巴比倫只是西萊雅,西底家只是差他去,耶利米知道了,就委托西萊雅帶書卷去。這是亞蘭文譯本的說法:「當西萊雅代表西底家王去巴比倫」。敘利亞文譯本照希伯來經文,只是說西底家王在位第十一年,上巴比倫去。508

從文體的結構來分析,這書卷帶到巴比倫是耶和華吩咐的嗎?此處的經文顯示說明,只有耶利米吩咐西萊雅帶去。七十士譯本在第五十九節比希伯來經文長;而且在開端的字樣:「耶和華的話吩咐先知耶利米說,你要對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西萊雅如此說……西萊雅與西底家王國上巴比倫去。」有些學者隨從七十士譯本,有的照希伯來經文,並不一致。但其他內容還是一樣,所以這段經文的要義並無問題。509

論巴比倫是從五十章一節至五十一章五十八節,而這信息應與四十六章起論列國的信息是同一整體的。這些信息原先必是口傳的,只有此處五十節起,尤其是關於巴比倫的災禍這一切話,是寫在書上,不是口傳的,這應是基本的區別。

這段經文斷片,並不完整。這也是補充的,原不在五十一章末,是否有這可能呢?這也是沒有結論的。由於本書有若干象徵性的動作,成為先知耶利米的信息特徵,這段的真實性就不應有所置疑了。510

本段自五十九節起,先是引言(59節上),再有解釋(59節下)。六十至六十三節是象徵的動作。六十節是耶利米對西萊雅的吩咐,六十一、二節是書卷上的信息,西萊雅必須念出來,六十三節將書卷扔在大河,六十四節是結語。

第五十一章五十九節 「猶大王西底家在位第四年,上巴比倫去的時候,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西萊雅與王同去(西萊雅是王宮的大臣),先知耶利米有話吩咐他。」

西底家王在位第四年,應為主前594年或593年。那一年他與其他巴勒士坦的國家一同策動叛巴比倫的事,記載在廿七章。這個策略並未實現,就中途取消了。但可能已有風聲傳到尼布甲尼撒王。也許西底家被召親自到巴比倫去解釋。他就帶疬進貢之物,再行誓效忠巴比倫。

西萊雅是王宮的大臣,與他同去。西萊雅是文士巴錄的兄弟(卅二12),自然願意接受耶利米的囑托。西萊雅是王宮的大臣,王宮一詞原意為休息之處,或軍兵屯宿之處,這是照敘利亞文譯本的用詞。拉丁文譯本作:「主管先知事務」,也許因其用詞「休息」或作「住」:「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賽十一2)511他有耶和華的靈的感動,可以成為先知,或管理先知的事。照七十士譯本及亞蘭文譯本,這是財務官,主管進貢的事,所以成為西底家王的隨員,到巴比倫去進貢。512歸納言之,他是王的行宮大臣,負責照顧王的旅程及一切事務。照廿九章三節,西底家王曾差使臣沙番的兒子以利亞薩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到巴比倫去,顯然那是不同的場合。

第五十章六十節 「耶利米將一切要臨到巴比倫的災禍,就是論到巴比倫的一切話,寫在書上。」

耶利米將一切要臨到巴比倫的災禍,就是在五十章一節至五十一章五十八節的話,都寫在書上,這卷軸是單數,必在一件,長度不計,可參考三十章二節。

第五十一章六十一節 「耶利米對西萊雅說,你到了巴比倫,務要念這書上的話。」

這書卷是為帶到巴比倫去,看疬念出來。在希伯來文有兩個動詞:「看」與「念」,「看」字中譯本未曾譯出。為什麼又看又念呢?可能是說,要確實念出來。若干英譯本也作這樣的譯詞。513也有譯為「你看疬適當時候與地點念出來。」。514「念」一詞指大聲地宣讀。

第五十一章六十二節 「又說,耶和華阿,你曾論到這地方說,要剪除,甚至連人帶牲畜沒有在這?居住的,必永遠荒?。」

在七十士譯本有兩次「主阿」,或譯為「主耶和華阿」,或「耶和華,耶和華阿」,好似一種非常懇切的祈禱,為要證實這是否真為耶和華所啟示的話。通常在「耶和華」之前,還有一個驚嘆號,如在一章六節,四章十節,十四章十三節以及卅二章十七節。

無人居住,可參考五十章三節。

永遠荒?,可參考五十一章廿六節。

第五十一章六十三節 「你念完了這書,就把一塊石頭拴在書上,扔在伯拉河中說。」

西萊雅應在何處念出呢?聽眾應該是那些被擄的猶大人。以前耶利米勸被擄的人安居,既來之,則安之,因為還有很長的時間局勢才會改變。現在情形不同了,因為在五十章至五十一章,幾次勸在巴比倫的猶大人離開。可見前者的話在廿九章,與現在相隔有一段時日。

這書卷可能是蘆草紙,不易沉下。如果是皮卷,必會沉在幼發拉底河之底下。可參考卅六章廿三節。515

第五十一章六十四節 「巴比倫因耶和華所要降與他的災禍,必如此沉下去,不再興起,人民也必困乏。耶利米的話到此為止。」

念完,扔掉,不必再重拾起來,因為這是耶和華論巴比倫最後的話,決不更改。當時可能也不想引起巴比倫當局的追究、禁止、處理和逼害。

耶利米論列國的話到此為止,他盡了列國先知的職責。列國是關乎以色列民族的前途,是神在歷史中的計劃和作為。



508 Holladay, Jeremiah 2, 432.

509 Holladay, op. cit.,仍接受希伯來經文的為Bernhard Duhm, Das Buch Jeremia, 1901, Fr|*edrich Giesbrecht, Das Buch Jeremia, 1907; Paul Volz, Der Prophet Jeremia, 1928.但見John Calvin, Commentaries on the Book of the Prophet Jeremiah and the Lamentations, 1850-55 reprinted 1950採納七十士譯本。

510 J.A. Thompson, "Symbolic Actions in Jeremiah", The Book of Jeremiah, 71-76.

511 Marcus Jastrow, A Dictionary of the Targumim, the Talmud Babli and Yerushalmi, and Midrashic, Literature, 1903, 798.

512 Holladay, Jeremiah, 2, 434.

513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Jerusalem Bible, New American Bible, New King James Version,可參考cs15John Bright , Jeremiah, 207 (列於廿九章卅二節後,才是五十一章五十九至六十四節)Holladay, Jeremiah 2, 434引用Cornill, Condamin Rudolph。

514 Paul Volz, Das Buch Jeremia.

515 Menahem Haran, "More on Scrolls in the Biblical Periods A Fifth Proof", Tarbiz 52 (1982/1983) 643-644, English Summary by Frederick E. Greenspahn in Old Testament Abstracts 7 (1984) 118.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51.htm
新增日期: 2008/03/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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