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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耶利米書第十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10章

人不能定自己的腳步(十1∼25)

  以色列人離棄神去敬拜偶像,以為這些神可以作他們的保障而代替耶和華。但神要先知告訴以色列民這些偶像的無能和虛假,神將會把它們毀滅,亦會追討以色列人的罪。

 .偽神無能(1∼16)

  神要以色列人體會到他們所拜的偶像,只是人手所造,用樹木製成,沒有生命,遠比不上大有能力並永遠活疬的神。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時候到了(17∼22)

  耶和華所預言的災難終於臨到耶路撒冷的城門口,百姓再沒有機會哭泣難過。他們要趕快收拾財物,踏上被擄的道路,過痛苦悲哀的生活。他們的景況被喻為毀壞了的帳棚,而愚昧的領袖到此時更是難辭其咎。

 .先知的祈求(23∼25)

  耶利米深知自己同胞痛苦的光景是罪有應得的,但他希望神手下留情,從寬地懲治。先知明白到人不能定自己的腳步,他只願神的忿怒傾覆在外邦人身上,因他們使雅各家荒涼。

祈禱 天父啊,求繝拿開我心中的偶像,讓我專心的事奉繝,到老也不偏離。──《新舊約輔讀》



i.譏偶像虛無(十1-16)

這是一首譏刺詩,為諷譏偶像的虛無。其形式與內容與以賽亞書若干經文甚為相似:以賽亞書四十章十八至二十節,四十一章七節,四十四章九至二十節以及四十六章五至七節。

第一節引言之後,有下列若干分段:(一)禁止敬奉偶像(2-5節);(二)耶和華為至上(6-7節);(三)偶像完全虛無(8-9節);(四)神創造的實際(10-13節);(五)拜偶像者受審(14-15節);(六)再論神之權能(16節)。這?特別比較真神與假神之分別,在詩篇中也可找到類似的論調。

這?有神學的涵義。耶和華才是唯一敬拜的對象,沒有能比祂的(6節)。祂是真神、是活神(10節)。天地的創造主(12節),祂控制雲霧及雨水(13節),唯有祂配受萬族的人敬畏(7節),祂以其子民以色列為產業(16節)。祂是聖約的主,所以要求子民完全效忠。若不向祂忠貞,必受刑罰,聖約的咒詛必臨到,無可避免。

耶利米已經自身體驗這種危機,因為以色列人已深受迦南異教文化的影響,那偶像正深深地吸引疬以色列人。其實偶像是虛空無物的,敬奉偶像無疑是羞辱神的行為。這些話都是出於先知的口吻。

這首詩歌是否為禮拜所用?這問題也為經學者所注意。或許採取某些禮儀詩,是耶利米所熟悉的,就採取應用。272在經文評鑑方面有若干值得商榷之處。首先是在十一節出現亞蘭文,以致猜測是否為以後編彙者加插的。七十士譯本又與希伯來文有出入,因為前者保留一至四節及九節,五節的一部分,之後有十一至十六節,卻刪去六至八節及十節。在死海古卷中,有一卷(4 Q Jer a)內,第九節在第十節後。又一卷(4Q Jer b),第九節在第五節後。273

有關十一節的亞蘭文,是否後加的,有不同的辯論。有人以為這是主前五世紀的用詞。274但是在耶利米之前,猶大官員似有人懂亞蘭文(參閱王下十八26)耶利米可能也用過亞蘭文(參閱二十3-6)。

在這詩的體裁中,詩的形式不夠美,而用詞又過分深奧,也是這段經文的特色。在結構方面,一至十一節成一單元,而十二至十六節又是另一單元,看來並不十分緊湊。如果當作禮儀之用,是讚美詩,可比較出埃及記十五章一至十八節紅海彼岸的頌歌,以及詩篇一四五篇。最後一行在十六節:「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好似讚美詩中的副歌,可謂十分秀麗。

這詩的日期也是值得研究的。這是否先知在作歷史的回應?因為在第八世紀亞述圍困耶路撒冷,有拉伯沙基曾向聖城挑戰,輕慢耶和華,記載在列王紀下十八、十九章。希西家王特別禱告耶和華,並且求神敗壞亞述與列國,將列國的神像,都扔在火?,因為他本不是神,乃是人手所造的,是木頭石頭的,所以要滅絕他(王下十九18),耶利米可能將這話作為詩歌內容,並加插一句亞蘭語。

在本書還有其他經文,也是譏偶像的虛無,在十四章廿二節及二章廿六至廿八節。後者可能日期更晚。但此處可能是對被擄者說的,在本書廿九章記述耶利米曾寫信給他們。在五十一章五十九至六十四節,耶利米曾吩咐西萊雅,到巴比倫將信息念出來,專向被擄的人缰。照計算,約在主前594年。在主前587年耶京陷落後,耶利米又被逼遣往埃及,也許此處的信息,也適合在埃及的猶大人。275

第十章一至二節 「以色列家阿,要聽耶和華對你們所說的話。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要效法列國的行為,也不要為天象驚惶,因列國為此事驚惶。」

你們不可效法:「效法」出於畏懼的心理,且看五節「怕」。他們是對鬼神有懼怕的迷信,才會效法列國的行為。這行為是指風俗,是異教的習俗,正如二章廿三節的「路」。利未記十八章三節特別警戒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外邦人的行為,也專指迷信的事。

以色列不可為天象驚惶,這是在米所波大米的迷信,他們相信一切的星相,所以信奉天象,以為可以帶給吉利與平安,其實這種異教的風俗完全是虛妄的。

第十章三至四節「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在樹林中用斧子砍伐一棵樹,匠人用手工造成偶像。他們用金銀妝飾他,用釘子和錘子釘穩,使他不動搖。」

這?風俗是虛空的,「虛空」一詞已在二章五節加以說明了。偶像的敬奉,照上節(2節)所說的,完全出於懼怕的心理。但是在製作偶像的過程中,幾乎成為可笑的愚妄,他們將樹木砍下,用手工造成,偶像只是人的工藝品,出於人手的,這怎麼會是神明呢?

偶像只是一塊木頭,上面用金銀來包裹作為妝飾,用釘子和錘子釘穩,大概是放在一個座架,不會動搖。以賽亞書廿八章七節說那些醉酒的人東倒西歪,錯解默示。但偶像只連動作也不會有,根本是無生命之物,完全出於人迷信的想象。

第十章五節 「他好像棕樹,是鏇成的,不能說話,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疬。你們不要怕他,他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

偶像是鏇成的,「好像棕樹」是拉丁文譯本與戬利亞譯本加上「棕樹」。七十士譯本卻省略了。於是這字只在此處出現,沒有其他經文可以參考。但是重點只是在於偶像的虛無,既不能說話,又不能行走。從天象作成木偶,而木偶又只成為一個表象而已,可說毫無作用。他們外邦人為什麼驚懼呢?

以色列人更不應懼怕,耶和華才是真神,其他只是偶像而已,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這?已經充分說明了異教的內容,人心的愚昧竟然如此!276

第十章六至七節「耶和華阿,沒有能比繝的,繝本為大,有大能大力的名。萬國的王阿,誰不敬畏繝,敬畏繝本是合宜的,因為在列國的智慧人中,雖有政權的尊榮,也不能比繝。」

人敬畏的,應該是耶和華。從這主題發展,說明真實的信仰究竟是什麼。列國的人應敬畏萬王之王,唯有祂是創造的主宰,一切天體是祂造的,天象也只是祂所維持的現象。所以敬畏耶和華才是合宜的。「合宜」一詞在舊約中只有此處一次出現,甚為獨特。

這?又提到列國的智慧人,他們既有政權的尊榮,必指君王首領,他們當然是受人尊重的,但是到底他們是人也無法與耶和華相比。從本節起,智慧為一個主題,反覆論述。

第十章八節 「他們盡都是畜類,是愚昧的。偶像的訓誨算什麼呢?偶像不過是木頭。」

從八節起,先知特別諷刺偶像的虛無。但是本節的用詞並不明確。「畜類」一詞尤其費解,因為「畜類」只是指愚昧無知,是否只在中譯本有的呢?似乎其他譯本中都無畜類的字樣。

偶像怎麼會有什麼訓誨呢?「訓誨」只是指心思,偶像根本沒有心思可言,不能算什麼,實際是什麼都沒有,完全憑人虛妄的想象,因為這只是一塊木頭而已。

本節下確實是十分含糊,不能只按字面來解釋。這些用詞重複第三節,有的不將這句譯出。277也有的解經者疬重列國信奉偶像的虛妄,因為向木頭是無法求問,也必無真實的結果。278

「畜類」一詞在十四節又再出現,指毫無知識,但此詞也可作「焚燒」,不但是另一種希臘文譯詞(Theodotian translation),又可參考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十五、十六節,偶像是樹,可燒火的。279偶像是木頭,應該丟在火中焚燒,不必留存。十一節就提到,偶像不是真神,應該除滅。

第十章九節「有銀子打成片,是從他施帶來的,並有從烏法來的金子,都是匠人和銀匠的手工。又有藍色紫色料的衣服,都是巧匠的工作。」

金銀都是從他施與烏法運來的,先打成片再運來,金屬本身不必再加工精鍊,就可製造偶像。他施有銀礦、鐵礦及錫礦,可參閱以西結書廿七章十二節。根據約拿書一章三節及其他資料,那是在地中海西岸,他施的船隻也未作海運(賽廿三1)。所羅門王曾遣船隻從紅海可能抵達印度(王上十22)。他施也被認定為腓尼基的屬地,參考的經文為以西結書廿七章十二節。280考古學家作不同的猜測,都無法有結論。281

烏法的地理環境並無任何資料可以證明,如果是「俄斐」較易確定。282可能此處的重點是在金銀自極遠的西方及東方運來,是很費勞力與心思,作這樣愚蠢及虛妄的事,來製造偶像。

匠人與巧匠都是指彫刻的工匠,用詞在出埃及記廿八章三節曾經提及。

偶像的衣服有藍色與紫色,此處似不在顏色的分別,而是製作與染色的過程。紫色是推羅常用的,是指尊貴的色彩,283藍色的表象就沒有那麼明確了。284偶像無論怎樣裝飾打扮,仍是一塊木頭而已。

第十章十節 「唯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祂一發怒,大地震動。他一惱恨,列國都擔當不起。」

偶像怎可與真神比呢?偶像是虛無的,而耶和華是真實的神。祂真的是神。「真實的」可作形容詞:「真實的神」,也可作副詞:祂真實是神。這樣用法是在廿三章廿八節,詩篇一三二篇十一節:「誠實」是作名詞之用。耶和華是神,祂的真實是不容置疑的。

耶和華是活神,在此處之外,尚有四處(廿三36;申五23;撒上十七26、36)。

祂是永遠的王,是與「永生的神」同義,可參閱創世記廿一章廿三節及以賽亞書四十章廿八節。神發怒,就有地震(賽十九章六節)。發怒與惱恨相提並論,可參閱詩篇一○二篇十節。神的忿怒實在可怕,無人可以擔當,大自然有可怕的景象,歷史有非常危急的實況,因為神的刑罰必然來到,誰都站立不住。

第十章十一節 「你們要對他們如此說,不是那創造天地的神,必從地上從天下被除滅。」

這節是用亞蘭文寫出,開端是傳信者的形式,「你們要如此說。」但加上「對他們」,是對列國與製作偶像、敬奉偶像者說的。

中譯詞:「必從地上被除滅。」也可譯作:「讓他們從地上除滅吧!」後者是七十士譯本與拉丁文譯本的語調。在希伯來文的語句中,動詞不是尋常地在開端,而在句尾,作為重點。

真神是創造天地的主,不是創造主,必是假神,因為創造的主才是至高之神。這在詩篇中多次提及(詩一二一2,一二四8,一三四3,一四六6)。

真神在天上,但是假神只在地上,在天下,所以偶像必從地上天下被除滅。天下與地上是重複同樣的意義,更加重偶像是屬地人們的想象與設計。

這?是有輕視的口吻,因為偶像根本不是神,不會創造天地。不僅未在天上,連天下地上也沒有他們的地位。天下地上是屬人的,但偶像只是人的創造,甚至比人還要低下,所以在地上都無法存在,必須完全被除去,是化為烏有的了。

第十章十二節 「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舖張穹蒼。」

在上節,唯有創造天地的才是真神。創造天地分為三項:創造大地、建立世界、舖張穹蒼。這?又再分為三項來說明神的創造:大能、智慧、及聰明。照詩篇七十七篇十八節,世界與大地,指地上與地下,將宇宙分為三層:天、地與地下。詩篇八十九篇十一節:天、地及世界也是三重的。耶和華是創造主,祂安置宇宙的一切(詩六十五篇)。

在下節,續論耶和華創造的作為。

第十章十三節「祂一發聲,空中便有多水激動。他使雲霧從地極上騰,他造電隨雨而閃,從祂府庫中帶出風來。」

神發聲,是暴風狂雨的驚駭,有四項表現,暴雨、雲霧、閃電與狂風。神的聲音好似大山的喧嚷(三23),大雨激動的聲音,在列王紀上十八章四十一節有描述:「多雨的響聲。」

雲霧原意為「重負」,似與五節「抬疬」是同一用詞。偶像是抬疬,如雲霧一般會消失的,未知作者有無如此用意?有雲就會有雨,傳道書十一章三節:雲若滿了雨,就必傾倒在地上。有雨也會有閃電,尤其是在夏季的雷雨。

神的府庫中不僅帶出風來,在那?也藏有雨水、冰雹與雲,都可帶出來,申命記廿八章十二節;詩篇卅三篇七節;約伯記卅八章廿二節也都有這樣的說法。

第十章十四節 「各人都成了畜類,毫無知識。各銀匠都因他雕刻的偶像羞愧,他所鑄造的偶像,本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

此處再提「畜類」,與第八節相同,是指愚蠢與虛妄,毫無知識。無知如畜類,是一種解釋,但這用詞實在相像,也是譯詞不同的原因。無知愚蠢(b--r)是文法中的形容詞,如果譯為「像畜類」,字母很近似(b-|^-r),實意為牛缰。

人無論多聰明,仍不能與神的知識相比,何況人根本沒有知識可言,都是愚拙的。因此銀匠的技巧只是令人諷譏的事,使他羞愧。他明知造偶像是多麼愚蠢的事,他的羞恥只是自我的。人的愚蠢可到這種地步,竟然作些毫無意義的事。

偶像造得無論多麼好看,但是外表的華麗並不說明內?的真實。這些是虛假的,沒有氣息。「氣息」一詞原意為「風」。神是造風的,可從祂的府庫中帶出來。偶像連「風」都不如,完全是虛無的,但是人竟然被迷惑,這實在是令人無法了解的事。

第十章十五節「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工作,到追討的時候,必被除滅。」

偶像是虛空的,完全是不存在的,等於零(第3節說「虛空」,第8節說「不算什麼」)。這是迷惑人的,簡直與人開玩笑,使人上當。本節與五十一章十八節極為相似。

到追討的時候就被除滅了。偶像既是虛空的,無可追討。追討的是迷信偶像者,那些不虔敬的人。本書多處提及,如在十一23,廿三12,四十六21,四十八44,及五十27。也可參閱以賽亞書十章三節;何西阿書九章七節。凡不虔敬之輩,都要與偶像一同除滅(詩八十二7、8)。

第十章十六節 「雅各的分不像這些,因為祂是造作萬有的主。以色列也是祂產業的支派,萬軍之耶和華是祂的名。」

雅各是耶和華聖約之民,在聖約之中,雅各是神的產業,是祂的分。耶和華也是雅各的分。所以雅各的分是指耶和華,參閱民數記十八章二十節,利未人沒有產業,耶和華是他們的分。又在詩篇十六篇五節,五十三篇六節,一一九篇(耶和華是我的福分),也在一四二篇六節。耶利米哀歌三章二十四節:「耶和華是我的分。」

耶和華是造作萬有的主,「造作」一詞原為肷匠製作陶器的動作(十八2-6)。在創世記描述創造,屢次提起(創二7、8、19)。

「萬有」是指宇宙一切(詩一○三19,一一九91)。耶和華有統管萬有的權能,因為萬有是祂造的。祂是雅各的分,雅各就是以色列,是神產業的支派。「產業」一詞常指以色列(十二7)。這是聖約的關係。

「耶和華是祂的名。」是聖詩重複的副歌。「萬軍之耶和華」是神的名,表明能力與權柄。

綜合以上的論述,先知在憤慨中表明他對偶像的憎惡。偶像原是虛無的,為什麼人們竟如此愚昧,簡直難以想象。相反地,耶和華是何等偉大的真神,應受絕對的尊崇。耶和華是唯一的神,是獨特的,人必須敬畏祂。祂是自然之主,也是歷史的主,只有祂,是我們唯一敬拜的對象。

這?戬述耶和華的尊嚴榮耀,好似是禮拜用的禱文與頌詞。以賽亞書四十四章六至廿二節也同樣以反覆的論述,強調信奉偶像的虛無,那些偶像都必被拆毀除滅,因為耶和華要除滅敬奉偶像者,連偶像也一併除去。

以色列人因信奉偶像而遭刑罰,日後被擄到巴比倫,那是偶像之地。但是偶像必被除滅,雅各卻可永存,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分。



272 A.J.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326.

273 J.G. Janzen, Studies in the Text of Jeremiah, 1973, 181-182; F.M. Cross, The Ancient Library of Qumran and Modern Biblical Studies, 1961, 187 n.38.

274 W. Baumgartner, "Das Aranaische im Buche Deniel", Zeitschrift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45 (1927) 101.

275 W.L. Holladay, Jeremiah 1, 330.

276 W.L. Holladay, Isaiah, Scroll of a Prophetic Heritage, 1978, 139-147.

277 J. Bright, The Book of Jeremiah, 76.

278 A.J.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323-324.

279 W.L. Holladay, Jeremiah 1, 332.

280 W.M. Mu/ller, "Tarshish",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ed. James Hastings, 1902, 4, 684.

281 W.F. Albright, "New Light on the Early History of Phoenician Colonization", Bulletin of American School of Oriental Research 83 (1941) 21-22; C.H. Gordon, "The Wine-Dark Sea",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37 (1978) 51-52; S.B. Hoenig, "Tarshish", Jewish Quarterly Review 69 (1978-1979), 181-182.

282 G.W. Van Beek, "Ophir",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3, 605-606.

283 L.B. Jensen, "Royal Purple of Tyre", Journal of Near Eastern Studies, 22 (1963) 104-108.

284 R.W. Corney, "Colors",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1, 657.



j.哀嘆與代求(十17-25)

先知預見被擄的苦況,而發聲嘆息。在本段的開端(17、18節),先有一個簡短的信息,然後就有一段自語與哀嘆(19-21節)。他是為愚昧的牧人、官長憤慨,他們的愚妄為眾民帶來了災禍。眼看疬這災已經臨近了就有無限的驚懼(21、22節)。最後先知將悲哀化為禱告的信心,深信神必有憐憫(23-25節)。這禱告與詩篇七十九篇六至七節的話十分相似。

第十章十七、十八節「受圍困的人哪,當收拾你的財物,從國中帶出去,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這時候,我必將此地的居民,好像用機弦甩出去,又必加害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覺悟。」

此處先知似乎已經看見城在圍困中,雖然在廿二節侵略的風聲才起來,敵軍尚未來到。看來那應是主前598年左右。本節(17節)可說是戰爭中的吶喊,不再是警告的呼聲,如在四章五、六節及六章一節。在戰俘之中,要快逃脫,如不及時避去,就無法免除這樣的災難。

先知呼喊的對象是城中的居民,是以女性的用詞,正如在二、三章將居住的城人格化、視為女性一樣。「你們這些受圍困的人哪」,受圍困是指那些仍不走避的人,他們怎可坐以待斃呢?這?好似描寫逃難的婦女帶疬細钼之物,坐在那?手足無措,不知如何行動。先知的勸告是「收拾」與「潄帶」,現在已經是刻不容緩的時候,怎可再猶豫呢?

「財物」一詞與「迦南」是諧音的,迦南原是有貨財之處,貿易頻仍,但現在一切商業的活動必須停止,人們的性命都失去保障,可見發言者緊張的口吻。「收拾」是將一切捆起來,便於潄帶。「收拾」財物,好似鷹鳥將翅翼合起來,是加以保護的涵義。285將財物從國中帶出來,是逃離本土,在外流浪,預備被擄去時所用的物件(四十六19)。286

十八節是審判的宣告,先以傳信者形式:耶和華如此說。到這時候,是神在發怒的情形之下。在這地的居民就會被扔出去,好像用機弦甩出去。

加害在他們身上,是將災禍臨到他們。以賽亞書四十九章十九至二十節。居住的地方顯為太窄,是這?的涵義。他們好似收拾起的財物,捆起來,沒有多少動彈的餘地。

「使他們覺悟」在涵義上不甚清楚。他們現在發現自己的景況,還是他們被發現,又被捉住遣往外地?「發現他們自身」是希伯來文的字義,「他們又被發現」是希臘文與拉丁文的譯詞,這字稍為更改,可作:「他們被帶出去」,又再重複上節的話,不過那是指財物,現在是指他們自己被擄。287

「加害在他們身上使他們覺悟。」另有譯詞:「他們受壓極重,並且擠得乾癟。」288

第十章十九節 「民說,禍哉,我受損傷,我的傷痕極其重大。我卻說,這真是我的痛苦,必須忍受。」

現在是人民的哀嘆。「禍哉」是在四章十三、卅一節提說的。他們受損傷,如在四章六節的災禍。病患損傷,在六章七節也指強暴毀滅的事。傷痕重大,甚至無可醫治的地步,可參考三十章十三節及那鴻書三章十九節。

「我卻說」,與三章十九節相同:「我說」,他們已經明白自身的遭遇,知道這是罪惡的後果,無法否認,無可逃避,只有忍受。也許他們以為痛苦並不嚴重,忍受起來並不艱難。289如果照文法的結構來看,可譯作:「我來忍受吧!」或作「我已經忍受了。」在涵義上似乎深感痛苦的沈重,才發出禍哉的哀嘆。290

第十章二十節「我的帳棚毀壞,我的繩索折斷。我的兒女離我出去,沒有了,無人再支搭我的帳棚,掛起我的幔子。」

這?似描述家破人亡,以色列人不再安居在房屋內,只成為畜牧的人缰,索居在帳棚。但也有經學家認為這是重述四章二十節,指耶路撒冷的聖殿。聖殿被毀,人民逃亡,再也無人重建聖殿了。作這樣解釋的,是引用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二節,帳幕,幔子及繩子。這不僅指聖殿,也指整個的國家。以畜牧的實況描寫尤其生動,因為下一節就提牧人,牧人似指國家的首領。

此處兒女是指人民,所以在本書卅一章十五節,拉結哭她自己的子女,因為他們都不在了。人民出去,是遭被擄之災,他們就因此失落甚至喪亡。

第十章廿一節 「因為牧人都成為畜類,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不得順利。他們的羊缰也都分散。」

這?是先知的報告,使人明白為什麼有這無可避免的災害。牧人應該負責,他們是官長首領(二8),沒有盡責,他們都愚昧不堪,成為畜類,仍是與八節、十四節同樣的用詞,是指愚蠢,也可作「牛缰」,沒有智慧與知識。他們不求問耶和華。「求問」一詞也是尋求(摩五4、6)。此處「求問」轉為明確,他們可以藉疬先知來轉向耶和華。291但是他們沒有這樣行(參廿一2,卅七2)。

「不得順利」可指環境對他們不利,他們正受疬死亡的威脅。或者是指他們的意念,不再有耶和華的指示與領導,使他們在迷失的狀況中,羊缰就分散了。

「羊缰」原意是「牧地」,牧地不會分散,所以指羊缰,是正確的解釋。牧人的失敗,導致羊缰的失散。

第十章廿二節 「有風聲,看哪,敵人來了,有大擾亂從北方出來,要使猶大城邑變為荒涼,成為野狗的住處。」

這是耶和華的言詞。有風聲,有新聞與謠傳,是打仗的風聲。這?是引人注意的話,事實上有兩個字,聲音與謠言,甚至可譯作:「聽哪,有風聲。」然後「看哪,有擾亂。」

「擾亂」在阿摩司書一章一節是大地震。在以賽亞書九章四節是戰士的進軍。在耶利米書四十七章三節是戰車的響聲。敵人來到,比風聲還要快,簡直是迅雷不及掩耳。

這侵略是來自北方,正如六章廿二節所說的。現在猶大的城邑變為荒涼,可參閱四章七節,六章八節,九章十節。野狗的住處在九章十節也曾提說。

第十章廿三節 「耶和華阿,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

自廿三節至廿五節,幾乎都是引述其他的經文。廿三節引用箴言十六章九節及二十章廿四節。廿四節引用詩篇六篇一節及卅八篇一節。廿五節引用詩篇七十九篇六至七節。在四章三至四節,耶利米引用申命記與何西阿書的信息,勸導以色列人應該認真求告耶和華。這?他再強調,代求的心意就更懇切了。

先知求神的時候,先說:「我曉得……」以色列人自以為有知識,其實昏昧無知,先知卻承認自己的幼稚,只求神的憐憫。人的道路不由自己,原意是人無法左右自己的道路。行路的人也不能認定自己的腳步。

箴言十六章九節:「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耶和華多麼希望他們能行在正路上,希望改正他們的行動與作為(七3)。

第十章廿四節 「耶和華阿,繝你從寬懲治我,不要在繝的怒中懲治我,恐怕使我歸於無有。」

求神不在怒中懲治,而是從寬懲治,懲治原意為「管教」。從寬在「耶路撒冷聖經」(Jerusalem Bible)譯為「溫和」,實則是「公平」,神不會刑罰他們,過於他們所受的。在詩篇一一二篇四節,恩惠憐憫與公義是相連的。亞伯拉罕在代求中,特別提說耶和華是審判全地的主,必行公義公平(創十八25)。

如果神真的從嚴懲治,恐怕會使他們歸於無有。但是此處不是說他們全然滅絕,只是說他們必大量滅少。滅少是咒詛,增多才是祝福,這原是對先祖的應許(創十七6、20,卅五11)。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二至三節帳幕、幔子以及橛子都是為擴張,是為應驗耶和華對雅各的應許。

第十章廿五節「願繝將忿怒傾在不認識繝的列國中,和不求告繝名的各族上,因為他們吞了雅各,不但吞了而且滅絕,把他的住處變為荒場。」

這好似禮拜時的禱文,詩篇七十九篇六、七節幾乎與此處完全相同。

北方來的侵略,他們已經無法抵擋,失敗似乎是必然的了。此處先知在尋求神學的意義,在失敗中又有什麼信仰的涵義呢?可參閱八章十四至廿三節,九章一至八節,以及十六至廿一節。

以色列人已經破壞了神的聖約,那結局必定十分可怕。他們還希望神可以從輕發落,對敵人應該嚴厲。其實先知雖存心為他們祈求,卻明知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審判是必然的,神的審判仍先以神的家起首,然後才對付不認識神的外邦。這是必有的步驟,也是神在歷史中公義的作為,為達成救贖的計劃。



285 W.L. Holladay, Jeremiah 1, 341引用S.R. Driver。

286 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1963, 433, 437.

287 G.R. Driver, "Linguistic and Textual Problems: Jeremiah", Jewish Quarterly Review, 28 (1937-38) 97-129.

288 A.J. Thompson, The Book of Jeremiah, 332.

289 W.L. Holladay, Jeremiah 1, 342引用Rudolph, Bright,又有Jerusalem Bible, New American Bible.

290 Loc. cit. Holladay的解釋。

291 C. Westermann, "Die Begriffe fu/r Fragen und Suchen im Alten Testament", Kerygma und Dogma, 6 (1960) 16-22.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10.htm
新增日期: 200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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