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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迦利亞書第八章注釋
撒迦利亞書 第8章
耶和華如此說(八1∼23)
.復興的應許(1∼15、18∼23)──先知用「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這鑰句,宣告了一個多重性且充滿安慰的應許。其中包括了:
1. 選民的仇敵必遭耶和華的刑罰(2)。
2. 神要親自引領選民回歸,且得享安逸與豐盛(3∼7、11∼13)。
3. 神與百姓之間回復「約神與約民」的關係(8)。
4. 萬民要因選民而蒙福(20∼23)。
而這一切的應許可歸納在13節中的宣告──所有咒詛將成為祝福(參14∼15)。
.積極的勉勵(9下、16∼17)──等候神應許的成就不單是安靜,憑信的等待,亦可積極的去先嚐(支取)這應許的福氣,包括了「不用怕,要堅強」(9下、13下),及按公理、誠實與愛心待鄰舍的實際行動。這是與將來所承受的福氣相稱的回應。
思想 選民直到目前還要等候部分應許的成就。同樣聖經中有許多應許放在我們面前,我們亦是憑信仰望這些應許的實現。這因信而生盼望的力量,可激勵我們過一個超越環境的生活,在今世中不斷支取來世的權能。──《新舊約輔讀》
(三)應許的十誡(八1-23)
{Section:TopicID=163}(1)五項簡短的信息(八1-8)
「萬軍之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為錫安心?火熱,我為他火熱,向他的仇敵發烈怒。」(八1、2)
這是另一分段的開端:神的話臨到先知,接疬有傳信者的方式:耶和華如此說。在第八章十八節也有,可見本章可分為兩分段。但是這些都並非主要的大分段,因為沒有明顯的轉變點,雖然信息的內容有了轉變。先知的重點由前一章神的忿怒,至本章神的愛顧。其中有一些詩句組合的不同的講章,給予聽者(或讀者)安慰與勉勵。
本章第一至十七節至少有三個講章:(一)自第一至八節;(二)自第九全十三節;(三)第十四至十七節。至於第十八節至廿三節是另外的段落。有的認為第一至六節為原有的,第七、八兩節後加的。第九至十三節為利未人的講章。然後第十四、十五節以及第十六、十七節是後加的。1其實第七章與第八章是一個整體,不同的講章都可配合在一起,卻似一氣呵成。
神為錫安心?火熱,是在第一章十四節已經提出。火熱的心可譯為嫉妒。原意「火熱」,可能與阿拉伯文的字義有關:焚燒得通紅,甚至發黑,或被染料改變成為這種強烈的顏色,那是指十分深沉的情緒,希臘文也有類似的涵義,如熱水澆沸,在滾熱之中,當然也是指情緒方面,2這可能指熱切的愛,也可指強烈的恨。有了這樣情緒,必化為行動。
神心?火熱,而在約書中(The Covenant Code)說明(出二十5,卅四14;申五9),專指耶和華與以色列的關係。以色列人是歸屬於神,不能屬於任何其他的神明,禁止信奉偶像,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第三條誡命)。耶和華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二十6)。中文譯詞為「忌邪」可謂最好的用詞。神不能容許屬祂的人心偏向邪,應該全心愛祂,因為神的慈愛是偉大而強烈的。
聖約的關係在申命記特別著重:「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四24,參閱六15,廿九18、19,卅二16、21)。耶和華的怒氣是向不敬畏祂的人,偏離祂的人(廿九20-28)。在新約希伯來書(六4-6),也受舊約思想的影響,特別強調這一點。
以西結書論神的忿怒,要降在不信實的猶大。災禍來到,是審判,出於耶和華的熱心,就是忌邪的心(五13)。先知以婚姻的比喻,說明神與以色列的關係(十六8-14),但是以色列人不忠貞,使神忿怒與忌恨(十六38、42,廿三35)。當以色列受罰的時候,神雖允許外邦侵略他們,但他們加害過甚,耶和華不能忍耐,祂真發憤恨如火,要對付外邦人(卅六3-7,卅八19-23)。這樣耶和華才顯為大、顯為聖,「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卅八23)。」
火熱是嫉妒,這是用戀愛的經驗,婚姻的關係。耶和華如男性,錫安、耶路撒冷常被稱為「女子」,正如新約的雅各書也用這樣的說法:「神所賜住在我們?面的靈,是戀愛至於嫉妒麼?」(四5)。那是與箴言(六34)有相似之處:「人的嫉恨成了烈怒」,說明這種強烈的情緒。箴言第廿七章四節:「惟有嫉妒,誰能敵得住呢?」;「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歌八6)。3
在以賽亞書(40-66章),耶和華是戰士(四十二13),報仇者(五十九17),救贖主(六十三15、16),都表露祂熱切的愛,強烈的嫉恨,為保護以色列人,充滿疬慈憐。約珥書(二18)說:「耶和華就為自己的地發熱心,憐恤祂的百姓。」
在本書(亞一14-17),耶和華為耶路撒冷心中火熱,因為這是祂揀選的城。祂再以慈悲待以色列,重新強調立約的關係。這?(八1-8)可謂第一章十四節的詮釋,再著重耶和華火熱的心及對外邦的忿怒。祂的愛那麼強烈,不能沒有行動。4
「耶和華如此說,我現在回到錫安,要住在耶路撒冷中。耶路撒冷必稱為誠實的城。萬軍之耶和華的山必稱為聖山。」(3節)
正如第二節為第一章十四節的詮釋,這節重復第一章十六節的信息:「現今我回到耶路撒冷,仍施憐憫。」在第一章,重建聖殿是重點,但此處「要住在耶路撒冷」。這又重復第二章十節的應許:「錫安阿,應當歡樂歌唱,因為我來要住在你中間。」聖殿是耶和華的居所,但祂的同在不限於那人手所造的殿。
耶和華再回到耶路撒冷,開創了一個新的世紀。這是祂的信實,也要求以色列的信實,所以耶路撒冷必稱為誠實(或信實)的城。在以賽亞書(一26),耶路撒冷成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以色列人不可再離道而受罰。誠實和公義必成為耶和華和以色列立約的關係。
至於聖山,可引述以賽亞書(五十二1)與約珥書(三17),是神所居住的所在,這是聖約,不容玷污,所以只有以色列虔敬忠信的敬拜者,外邦人就是那些不虔不義的人,不再從其中經過。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將來必有年老的男女,坐在耶路撒冷街上,因為年紀老邁,就手拿枴杖。」(4節)
耶路撒冷成為誠實(忠信)的城,市內的情況就有一片好風光。回憶這城陷落的情況,在586年的國難,老年人與少年人都在街上躺臥受苦(哀二21)。有些人被擄至外邦,等可以歸來時,已垂垂老矣。但是他們不怕辛勞,仍願費時三月,受旅途之勞頓,歸來故土,他們的老境堪慰,因為他們老年人備受歡迎與尊敬。他們的經驗與閱歷,足可成為多人的借鏡與楷模。他們坐在城的街上或廣場(原文reho{bo^t為廣場),聽取別人的報告,解答人們的疑難問題,給予輔導與忠告。從前的先知與智慧的賢者也常在廣場與街市口施教傳道。但在戰爭的時候,那些地方死傷甚多,情況殆危也有悲慘的事發生,使人們痛哭舉哀(參閱摩五16;耶九20;哀二11、12)。現在仍有同樣的地點,卻有不同的情況,一片祥和的氣氛,人們都十分樂觀、快樂,前途充滿疬希望,因為耶和華的應許已經在實現中,復興正在次第地表現出來。
這些老人雖然年紀老邁,體力衰敗,必須手拿拐杖。但是他們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日漸更新,感到他們仍在國家重建中有所貢獻,稍盡棉力,給予年青的人們鼓勵,使居民們重燃希望的火花。
「城中街上,必滿有男孩女孩玩耍。」(5節)
老人與孩童原是最弱的居民,他們都需要照顧,是社會的負擔。但是在復興的時代,情形完全不同,現在只有和平與繁榮。長壽與多子多孫,是舊約神權政治(Theocracy)有福的現象(出二十12;申四40,五16、30,七13、14,十一9,卅二1;詩一二八3-5;賽六十五20-22)。
老人與孩童,是包括全部的居民。沒有夭折的嬰孩,沒有壽數不滿的老者(賽六十五20)。老年在休息,孩童在玩耍,豈不是一幅昇平的圖畫?城內生活安定,不會為衣食憂慮,不會嫌老人與孩童累贅,這種佳況多麼使人憧憬。性別的偏見在這?也不存在,不是只說老先生與孩童,特別指出年老的男女,又有男孩女孩,所有的人都包括在福分之中,大家都和平相處,一同在和平的環境中。
當聖城重建,人口增加,孩童在街上玩耍。這也是先知耶利米的希望的信息,感謝歡樂的聲音從其中發出,他們的兒女要如往日,他們的會眾堅立在神面前。(耶三十18-20,此外還有卅一2-6、23-30,卅三1-13。尤其在卅一13:年少的、年老的也必一同歡樂。)5
這些事是在「將來」,現在還未完全實現,這是重要的應許,「將來」這一用詞也是在耶利米書屢見不鮮。6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到那日,這事在餘剩的民眼中看為希奇,在我眼中也看為希奇麼?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6節)
「到那日」有人認為可以省略,因為這是繼續以上的論述,在第四節已經有「將來」的字樣。7在第十節「那日」比較具體,特指重建聖殿之前,為作尖銳的對比。但是在先知文學中,「到那日」這樣的預言常指將來。
「希奇」應為本節的鑰字。耶和華要行大事,行奇妙的事,常在舊約中提及(如詩一三九14「奇妙」)。奇妙的事是難成的事,在神沒有難成的事(耶卅二17、27;創十八14)。從人的觀點看,耶路撒冷的復興,幾乎是不可能的事。當時以色列人極其钼弱,他們無力來振興重建,他們的信心不足,對神的工作也沒有把握,所以神必須給予他們鼓勵。8
先知受命振奮餘民的心,不要以為這些事太希奇,簡直無法達到實現的地步。在人以為希奇難行的,在神卻不以為希奇,一定可以達成。
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是耶和華的低語(n#~um YHWH),充滿疬溫柔的安慰的心意,給予他們確信的依據。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從東方、從西方,救回我的民。」(7節)
「我要……救回我的民。」這?的拯救必指救他們從被擄之地出來。正如耶利米書(三十7-11,以及卅一7)的話。「我救贖了你,我曾題你的名召你,你是屬我的。」(賽四十三l)「要領他們歸回。」(亞十6)
這些是「我的民」,是聖約的內容(8節),以色列是神揀選為特殊的子民。他們雖曾分散各處,仍可召聚回來。
從東方,是指巴比倫在東北,但是從西方,羅馬帝國那時還未成為強權,似指將來的事。但是東方西方未必完全指固定的地區。東西兩方實際是四方(如六6南方與北方實則指四方)。
「我要領他們來,使他們住在耶路撒冷中。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都憑誠實和公義。」(8節)
神要從東西南北各方,將分散的以色列人帶來。以賽亞書(四十三5、6)說:「我必領你的後裔從東方來,又從西方招聚你,我要對北方說:交出來,對南方說,不要拘留。將我的眾子從遠方帶來,將我的眾女從地極領回。」
耶路撒冷是耶和華揀選祂居住的地方,祂的恩惠的安排,也要使他們住在那?,神賜他們最大的福分,是恢復聖約的應許(出十九5,廿九45;利廿六12;耶卅一33)。
以色列是「我的民」,「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這是聖約的條款。這不是新的聖約,而是舊的加以更新與賡續。如果這是新的,只加上新的重點與力量,證明更加有效,正如耶利米書所提的新約(31章)。這聖約有新的成分,因為有誠實和公義。
誠實和公義又是聖約的用詞,「誠實」為信實,神的慈愛永遠長存,決不更改,好似婚約一般,雙方誓忠,應用在聖約上。這?「誠實」是指真實(原詞的涵義~#emet),也在第八章三節。何西阿書(二19、20)以婚姻的盟約作為例證:「以誠實聘你歸我。」這關係必永遠堅立。
{Section:TopicID=164}(2)兩大應許與勸勉(八9-17)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當建造萬軍之耶和華的殿,立根基之日的先知所說的話,現在你們聽見,應當手?強壯。」(八9)
第七章九至十四節論以色列受羞辱、遭國難,因為他們是在耶和華審判之下。第八章九至十三節是從歷史背境中展望將來的復興。第七章著重道德的勸導,不可欺壓,應有慈愛與憐憫(9、10節)。第八章著重屬靈的安慰,「你們不要懼怕。」(13節)「應當手?強壯。」(9、13節)。
在傳信者的方式後,就提到聖殿的重建。這?沒有提起重建聖殿最初的意念(拉3章)。現在專以哈該與撒迦利亞合力倡導的成效。這?特別引用哈該書(一6-11,二15-19)。
立根基之日的先知是誰呢?除了哈該與撒迦利亞以外,其他先知並未提及。本書(亞一4以及七7、12)提到從前的先知,也仍嫌籠統。如果在以斯拉記探討也只提這兩位(五1-六14),可能還有其他先知,只是沒有提名。在這兩位之中,哈該佔更重要的地位,他的信息在撒迦利亞有不少重複的,尤其是哈該所說鼓勵的話
「應當手?強壯。」是勉勵作戰勇敢(士七11;撒下二7,十六21),鼓舞士氣,支持重大的任務,以底於成。「你當剛強。」(該二4)這?再重複這項勸導。
「那日以先,人得不疬雇價,牲畜也是如此,且因牧人的緣故,出入之人,不得平安,乃因我使眾人互相攻擊。」(10節)
那日是指聖殿重建的日子,主前520年之前。那時經濟的情形遠不如現在,不僅貧窮之極,而且也十分不安靖。自巴比倫毀壞猶大之後,人民牲畜都已遭殃受苦(耶七20;結十四13)。一切都在十分荒廢與不景的狀態(該一11)。連農作物也歉收,自然界現象沒有神的祝福,因為神不再眷顧他們,沒有和平與安定。
當時撒瑪利亞想來插手介入他們的重建,既遭拒絕,就成為他們的仇敵,橫加阻礙與搗亂。「敵人」(sa{r)一詞是指敵對的異族人,包括破壞聖所,將以色列人擄走的征服者(賽六十三18;耶三十16,五十7;結卅九23)。
「出入」常指軍事行動(民廿七17;書十四11;撒上廿九6)。這也可能指一般性的社會往來(參閱哀四18)。這也可指佔領軍在境內肆意蹂躪,盡擾亂之能事(拉三1)。
但是內?的不安更加危險,不僅窮困,使人與牲畜都沒有食物,而且社會中眾人都互相攻擊,紛爭迭起,誤會猜忌、憎恨、報復,情形十分惡劣。
人得不疬工價,不僅得不疬,得工錢的,裝在破漏的囊中,完全不經用,食不飽,穿不暖。牲畜原可出租作農事,也無人雇用。窮困如此,莊稼一定很不景氣。如果比較,當應知道情形已經改善,可以相信神的福分來到。
「但如今我待這餘剩的民,必不像從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11節)
「如今」已有轉機,當大家肯全心建造聖殿,這是向神奉獻的心,神已經悅納,所以悔罪相信,可將情勢轉變。
這是一節十分簡短的經文,連動詞也沒有(中譯詞「待」字是加上去的)。這又是聖約的條款方式,因為以下兩節仍宣告祝福的話。9再看「但如今」是副詞(adverb),是耶和華回心轉意的行動,沒有動詞,卻有十分著重的語氣。10再加上結束的語句:耶和華說的,即「耶和華的低語」,更說明祂對餘民的應許。
「因為他們必平安撒種,葡萄樹必結果子,地土必有出產,天也必降甘露。我要使這餘剩的民,享受這一切的福。」(12節)
現在這情況正與第十節相反,農事的興盛使經濟就改善,情勢也改變,本來沒有平安,現在他們可以平安撒種,再不被擾害。平安還不僅指情勢與環境,也可指農事的順利。葡萄樹的種子撒下,必得順利生長,以致結果纍纍。11
本節經文與哈該書第一章十節十分相似,只是哈該書是相反的。天不降甘露,地就無法長出土產。現在有甘露,地土必豐饒,多有土產。是聖約的福分,記載在五經內(利廿六3-13;申廿八11、12),也在先知書內(結卅四25-27)。哈該書也作這樣的應許(二19)
這地土原是神所賜的,為神應許約書亞的(書一11),現在由餘民來繼續承受。神怎樣鼓勵約書亞要剛強壯膽(書一6、7、9、18),現在先知對以色列人也這樣鼓勵(八13下),「這地土原是流奶與蜜之地,在這肥美的地土,充滿各樣美物的房屋,鑿成的水井、葡萄園、橄欖園,並許多果木樹。」(尼九25)。
「猶大家和以色列家阿,你們從前在列國中怎樣成為可咒詛的,照樣我要拯救你們,使人稱你們為有福的。你們不要懼怕,手要強壯。」(13節)
過去的咒詛與現在的祝福,成為極尖銳的對照。「怎樣……照樣」在第一章六節與第七章十三節,成為極有力的語句。以色列人受神咒詛,就在列國中被輕視羞辱,耶利米曾看這被擄的事為咒詛。(廿九9)神將以色列交出來,在天下萬國拋來拋去,遭遇災禍,在我趕逐他們到的各處成為凌辱、笑談、譏刺咒詛(參閱廿五18,廿九22)。但是現在神要將他們拯救出來。
神要賜福給他們(12節),他們也要成為列邦的福分(20節起)。祝福與咒詛是申命記第廿八章的主題,這?的用語也相仿,仍是以聖約為基礎,聖約中述明福與禍都是有條件的。
這是對猶大家與以色列家,是全部的選民,包括北國與南國。耶利米書中,先提以色列,再提猶大,以以色列為首(五11,十一10、17)。但是後期他預言復興,仍是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在以西結書,以色列家與猶大家似不分先後次序,不分彼此,但是合一是必要的,他並以耶路撒冷為唯一的首都(卅七15-22,四十八35)。但是撒迦利亞以耶路撒冷為中心(一17、19),而且視為萬國敬拜的所在(二10-12,六15,八20-23)。他也以猶大家為首,事實上,神復興的工作確以猶大家為優先。
「不要懼怕」不僅給予鼓勵,也是聖約的確據,因為聖約既經賡續,就沒有甚麼可以畏懼的了。這是祭司的話,尤其為聖戰而鼓舞士氣的。「手要強壯」再重復第九節的話,可以勤奮作工,完全在復興的道途上。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列祖惹我發怒的時候,我怎樣定意降禍,並不後悔。」(14節)
在以上的論述,從咒詛至祝福,這是極大的轉變。現在又是另一段信息,仍舊有比較、有應許,也有勸導的話。再提過去,看到神刑罰的原因,被擄的事是耶和華定意的。耶利米書第四章廿八節說:「我言已出,我意已定,必不後悔,也不轉意不作。」(參閱耶五十一12;哀二17)。撒迦利亞用類似的語調,為神發言。
在第一章信息的開端,先知即指向列祖,他們始終沒有離開惡道惡行,所以就惹動神的忿怒(一6)。神發怒在本書第七章十二節已經清楚說明,這是耶利米的信息(十10,廿一5,卅二37以及五十13)。本節(八14)與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十二節比較,神降罰給以色列,以後降禍與巴比倫,都是祂定的意,不能改變,是無可否認的。
耶和華所定的意不能改變,祂從不後悔。在意志上祂決不出爾反爾。在情緒上祂會後悔,畢竟祂捨不得屬祂的子民受苦。這?是指祂的意志,是無可更改的,並不後悔,必照疬祂所定的來執行。
「現在我照樣定意施恩與耶路撒冷和猶大家,你們不要懼怕。」(15節)
現在祂定意施恩(參閱12、13節)。「神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疬他們施恩……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耶卅二40、41)「神要賜福與你,比先前更多。所以再安慰他們,不要懼怕。」(結卅六11)
施恩給耶路撒冷,因為這是耶和華的居所的地方。神施恩給猶大家。此處不提以色列家。神復興以色列人,還是從猶大家作起。這?專提到猶大家,是否因神曾與大筢家立約呢?列祖早已破壞了聖約,立約的事還得重新作過。神已經應許了,必照疬實現。
「你們所當行的是這樣,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在城門口按至理判斷,使人和睦。」(16節)
道德的訓誨是以信仰為前提,看神的作為,再應用於信心的生活中。首先,耶和華曾將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拯救出來,然後頒布律法給他們(出二十2、3)。恩典第一,以後就有律法,律法仍是恩典的途徑。這是神與以色列立約的關係上所有的要求。
在第七章九、十節的簡短規條,與這?十分相似。先有兩項禁令,再有一項正面的勸導。這?先有兩項正面的勸語,然後才有禁止的話。
與鄰舍說話誠實,互相信賴,才是社會安定的基礎。因為可靠的行為,使大家沒有詭詐,一切來往就單純了。不僅有誠實,也需要有公義,正如神的性格一樣(八8)。
城門口是法庭的所在(參閱申廿一19;得四1-12;賽廿九21;摩五10起)。審斷的事必須公平,但要根據誠實,才沒有曲枉的事。這樣社會才有真的安寧,和睦才可促成。
說話誠實,才不作假見證陷害人,因為這是第九條誡命(出二十16)。誠實或真實在本章除此處曾三次提及(3、8、19節),可見其重要性了。耶利米書第九章四節及詩篇第十五篇二至三節特別提出,所以不容忽略。
「誰都不可心?謀害鄰舍,也不可喜愛起假誓,因為這些事都為我所恨惡,這是耶和華說的。」(17節)
本節上與第七章十節下相似,心?謀害是一種隱而未現的罪,但這是存心干犯的。
甚麼是假誓?是否指假見證?大概提出的罪是這樣,明明虛謊,卻仍起誓,那是罪上加罪。出埃及記第廿二章八節起,鄰舍的牛驢有死亡,受傷,或偷竊,都是應負責的,但為逃罪,以致起誓,表明他沒有責任。但是這不能逃避神的審判。起假誓是破壞律法的系統,所以必須嚴加禁止。
耶和華憎惡這些事:說話不誠實,審斷不公平,計謀不正當,起誓不誠實。耶和華斷不能以有罪為無罪,恨祂的,神必追討他的罪。現在耶和華是恨惡者(申十二31及先知書如賽一14以及耶十二8)。凡這樣行的,耶和華必恨惡。
凡不行義的,必會為神所恨惡(參閱瑪二16)。人們必須遵守神的律法,因為律法表露了神的性格與旨意。可見倫理有宗教為基礎。不虔者必不義,義者必有敬虔的心,先知在此處完全不提禁食的事,信心的德行比甚麼都重要。
{Section:TopicID=165}(3)三段盼望的言詞(八18-23)
「萬軍之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四月五月禁食的日子,七月十月禁食的日子,必變為猶大家歡喜快樂的日子,和歡喜的節期,所以你們要喜愛誠實與和平。」(八18-19)
先知將以色列過去的咒詛與現在的祝福論述得清楚之後,第七章三節有關禁食的問題已經自行解答了。神已經施恩,新的日子也來到了。一切從頭開始,重新做起,應有新的心態,懷有新的希望。
第七章三節提到五月的禁食,第五節將五月七月的禁食一同提及。四月七日城牆破裂,被敵軍攻破(耶卅九2),城市陷落幾為既成事實,果然五月城就淪陷了。七月為紀念基大利被殺,但十月初十日,尼布甲尼撒開始圍城(王下廿五1、2;耶卅九1)。所以大家為紀念這些國難的事件而禁食,為民族的厄運悲哀。但是神的拯救來到,這些悲哀的日子將變成歡樂的節期。這也是耶利米所預言的(卅一10-14)。「我的百姓要因我的恩惠知足。」(14節)。歡樂的泉源必不枯竭,因為神自己是源頭,喜愛誠實與平安的,也必為神所喜愛,所以必蒙福分。
在第十九節第一段言詞後,第二段為第二十節: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將來必有列國的人,和多城的居民來到。」(20節)
本章每一分段都是有這傳信者的方式開始: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作為嚴正的宣告。
「將來」可作預言,只指未來將發生的事,或在過去已經有過,而以後還要再發生。12在第二章十一節:那時必有許多國歸附耶和華。「那時」必指將來,未來將要實現的理想。耶路撒冷將要成為萬民前來朝聖,敬拜耶和華。這將是十分歡樂的日子,和平的景象,熱鬧的場合,真正復興的實況。(賽六2-4;參閱彌四1-5;賽六十六18-21。)這必是傳統的盼望,成為重要的預言。13
這?所說的,不是個別的外邦人,而是整體的,缰體的,大家一同擁來,為的是敬拜耶和華。這確是先知的理想,是歷代的願望。在亞伯拉罕蒙召的時候,他得疬神的應許,萬族都必因他得福(創十二3)。以色列是他的後裔雖因犯罪而惹動神的忿怒,以致猶大與耶路撒冷都受苦難(亞一15、21)。但是他們必得救恩,是神的旨意,是祂在歷史中要實現的計劃。這是先知能夠看見,而且奉命傳揚的信息。
「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說:我們要快去懇求耶和華的恩,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我也要去。必有列邦的人,和強國的民,來到耶路撒冷,尋求萬軍之耶和華,懇求耶和華的恩。」(21、22節)
這城的居民到那城去鼓勵,要他們也一同去尋求耶和華。他們不但是尋求者、敬拜者,而且他們也成為見證者,他們還有一種緊急感,「我們要快去!」他們的行動是立即的,刻不容緩,令人興奮。
這段經文可比較以賽亞書第二章一至四節:萬民與列國,「流歸」與「快去」,都是走向耶路撒冷與錫安,去尋求耶和華。這種情形可能由少數人發動,逐漸有人回應,積少成多,好像滾雪球一般,越滾越大,好似滴水成流,匯為巨大的洪流。朝聖者成為大缰。14
尋求耶和華,或懇求耶和華的恩,都是指他們得以進入耶和華的殿,就敬拜祂。照第二章十一節所說的,多國歸附耶和華,作祂的子民。他們雖是外邦人,但也可以如以色列人一樣,進入神的聖約之中。救恩不是只為以色列,也為普世的人。
研究撒迦利亞的信息,他多時是責備外邦的(一15、21,二9),雖然也說出神的計劃,連外邦人也在救恩的範圍之內。但是這有一定的步驟。先是以色列人的歸回,使耶路撒冷重新修建,不是只在物質上,更是有屬靈的性質,這樣就為外邦的朝聖者鋪路,使他們日後也可以來。耶路撒冷必須成為世界的中心,這不再是以色列那種國族主義的虛榮,而是真正有恢宏的風度,接受列國萬邦。耶路撒冷是耶和華選擇為祂的居所,所以萬族的人,只有來朝聖,才可尋求耶和華的恩。這種觀念連東方博士也明白,他們從遠方跋涉而來,為尋找新生王(太二1)。當然在新約的信息中,耶路撒冷不只是地理的涵義,神的同在也不能局限在物質與空間。主耶穌道成肉身,死後復活升天,說明這一切。但新約的觀念仍出自舊約,只是超越地理,超越空間,甚至超越時間。所以朝聖的觀念一直存在疬。15
撒迦利亞的信息,比較以賽亞書第二章(彌4章),還有不同之處,在於更細膩的描述,從這城到那城,有列邦的人和強國的民。這不僅指十分普遍的現象,也說明由分散至集中。分散原為神的刑罰,以色列曾分散在萬國中,神要召集他們回來。萬國也分散,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無法建造巴別塔(創11章)。但現在他們都集中起來,一同敬拜耶和華。
末段的信息在最後一節: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太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23節)
「在那日」是末事的日期,如果是多數,更著重語氣,就是「在那些日子」,先知引聽者與讀者展望榮耀的將來。在本章,「到那日」(6節)是指將來,「在這些日子」中譯詞為「現在」(9、15)是指現今。「在那些日子」是更有展望將來的意念,可見先知十分著重時間的觀念。歷史與預言確是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相連在一起,等候神的國度來臨。
這?有十個人,數字是整數,所以指所有的人,是全體。一切外邦人,無論他們是甚麼國籍,種族及文化的人,都需要猶太人的幫助,帶他們去敬拜神。他們是從諸族中出來,「諸族」可作「不同語言」的人。他們的背景不同,但需要卻是同一的,所以可以走在一起,同往耶和華的殿去。
「拉住」(h]zq)在本節出現兩次,他們拉住每個猶太人,並且抓住他的衣襟說。根據民數記第十五章卅八節,以色列的衣邊上要作繸子,在上面釘疬經文的帶子,使他們佩帶起來,不會忘記耶和華的命令。可能外邦人一看見這樣的衣飾,就會認出猶太人的身分,所以可以拉住他的,求他們帶疬去敬拜耶和華。
一個猶大人,由十個人拉住,好似是比例的說法,或說,多數拉住少數。如果十個人解為全體所有的人,那麼「一個」應譯為「每個」較為妥當。其實「一個」或「每個」仍是指整體,是集體名詞(Singular gentilic)。但是「每個」還可有個別性,尤其是猶大人既是復興的子民,就有個別的責任。他們各人都應負責帶領不同的人們朝見神。
這?也有非常的現象。那些外邦人是不同語言的人,然而猶大人竟然可以懂得他們的話,雖然他們需要猶大人幫助,不一定需要很多的話,也許手勢也可表達。他們所說的話可歸納起來:「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本節下)
「猶大人」在先知書中並不多見。除此處以外,只有在耶利米書(卅四9)。當然在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兩書中很常見,他們是復興的以色列人。他們有神的同在。神的同在也是信心的見證,連外邦人也懂得。如在以賽亞書第四十五章十四節說外邦人來歸順,承認說:「神真在你們中間,此外再沒有別神,再沒有別的神。」
他們提到神,這是「以羅欣」──權能的神,普世的神,只有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萬國敬奉的真神。
1 W. Beuken, Haggai-Zechariah, 1-8, 1967, 156-183.
2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101-102.
3 H. Brongers, "Der Eifer des Herrn Zebaoth," Vetus Testamentum, 13, 1963, 269-284, A. Petitjean, Les oracles du Proto-Zacharie, 1969, 267-368.
4 A. Petitjean, Les oracles du Proto-Zacharie, 1969, 79-81.
5 R. Mason, The Books of Haggai, Zechariah and Malachi, 1977, 69, A. Petitjean, Les Oracles du Proto-Zecharie, 1969, 69.
6 這所謂「將來」(`o{d)的應許,在W. Beuken, Haggai-Zechariah 1-8, 1967, 176-177.有很好的論述。
7 P. Ackroyd, Exile and Restoration, 213n, 137.
8 同上(212)作者認為撒迦利亞是在猶豫中,仍缺少信心(a Word of hesitation that expresses an undertone of lack of faith)
9 W. Beuken, Haggai-Zechariah 1-8, 1967, 162-164.
10 H. Brongers, "Bemerkungen zum Gebrauch des adverbiaien w#`atta{h im AT," Vetus Testamentum, 15(1965) 289-299.
11 H.G. Mitchell, Haggai and Zechariah: A Critical & Exegetical Commentary, 1912, 214, 他接受J. Wellhausen 的解釋:Die Kleinen Propheten, 45, 187.
12 E. Lipinski, "Recherches sur Livre de Zacharie," Vetus Testamentum, 20, 1970, 42-46. A. Petitjean, Les oracles du Proto-Zacharie, 1969, 425-426.
13 W. Beuken, Haggai-Sacharja 1-8, 1967, 179; W. Rudolph, Haggai-Sacharja 1-8/9-14-Maleachi, 1976, 152.
14 V. Turner, Image and Pilgrimage in Christian Culture, 1978.
15 D.L. Peterson, Haggai and Zechariah 1-8, 1984, 317. J. Baldwin, Haggai, Zechariah, Malachi, 1972, 155-156.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撒迦利亞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38Zech/38CT08.htm
新增日期: 200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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