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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卅七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37章

枯骨復生(三十七1∼14)

  這段經文所論及的異象,可說是全書中最具代表性的預言,它是一個極大的屬天應許,關乎以色列國度將來的復興。

  以色列人深覺在巴比倫的生活受盡困苦和欺壓,骨頭也都枯乾,將被滅絕淨盡,沒有復興的指望了(11)。但耶和華對他們的回覆,是要藉疬整個平原的骸骨,來顯示祂的能力和救贖,也帶給以色列人對將來的信心。因為神必會復興祂的百姓,領他們歸回國土,然後潔淨他們的靈性。

  縱然對人的能力來說,這些骸骨是沒有生命的,更沒有回復生命的指望,然而神卻要在以西結的眼前重演一次「創造」的事件(參創二7)──叫新生命誕生,這種復興是個復活的經驗,目的是叫他們再成為一個國家,不論在外表上(骨骼、筋、肉皮)、靈性上(氣息),都是一個完全屬於神的國家(6)。

  在整件重造的神蹟中,我們不能忽略那完全是出自神的能力和慈愛,目的是叫人知道祂是耶和華(6、13∼14),不但懂得祂便是那位能從無變為有,管治天地萬物的神;更是一位關切和體會人的景況,參與在人生活中的天父。因此,當我們成為基督徒後,就必須進入一種簇新的生活態度和表現之中。

  故此,我們在信仰的歷程中,必須慎防撒但的三枝利箭,就是:①疑惑、②懼怕、③灰心。這些均是使我們逐漸在信心中失望、停頓、倒退,甚至跌倒的障阻,我們必須時刻依靠聖靈,才能勝過。

思想 在信仰生活中,我怎樣才能彰顯出重生基督徒的盼望和活潑?

永遠的福分(三十七15∼28)

 .兩國復合(15∼23)

  兩個長久分裂的國家將在神的手中復合,這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很多歷史學者均認為,以色列國分裂為南北兩國的責任在於所羅門王給予百姓的壓力和他的兒子羅波安的愚昧,再加上分裂後兩國經常在宗教信仰、政治、經濟上產生的衝突和矛盾,要將他們復合的理想實難以達成。然而,神對以色列的預言,包含有復合的應許,分別以猶大支派和以法蓮支派為首的兩國將平息干戈,連成一體。不但如此,神更將從四方八面招聚由於戰爭而流落或被擄的人,和因其他原因而散居各地的人,都引領他們歸回本地。在那?有和平、安寧,沒有戰事、分裂、偶像,也沒有罪過,因為神要潔淨他們,作他們的神。

 .永遠之約(24∼28)

  新的國度擁有永遠的應許。以西結宣稱一位神的僕人大衛將統治全國,這使百姓產生一個來自歷史的憧憬。神在這段經文內,指明新國度將賜予每位成員四個永遠的承諾:

  ① 應許之地(25a):永遠住在列祖所住之地。

  ② 大衛為王(25b):永遠有疬最強盛的國度。

  ③ 平安之約(26a):永遠享有從神而來的平安。

  ④ 居於聖所(26b∼27):永遠享受與神同在的福分。

思想 我有沒有由於與別人產生衝突而失去與神同在的平安?──《新舊約輔讀》



七、平原枯骨復生(卅七1-14)

卅七章一至十四節,通常可以分成兩段。第一至十節敘述一個異象,正如一章一節至三章十五節,八章一節至十一章二十五節,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耶和華的靈或手抓住先知,使他看見異象,並明白其中的意義。此處神藉疬靈帶先知出去,到了平原,看見枯骨遍野。於是神問他,而且命令他說預言,於是枯骨復活。這些都是前十節。第二段較為簡短,在十一至十四節,神命令先知傳講並解釋,是特別對以色列家的(11節),給予復興的應許。枯骨的平原,轉移至墳墓,使以色列復甦後,安置在故土本地(14節)。

這兩段是前後相聯的,因為前有表象,後有釋義,同時是向以色列民宣告真實的信息。從文體來看,以西結書十七章與廿一章十分相似,從平原轉至墳墓,是分明的轉變。第十一節引述以色列人的話,然後神即刻回應(12-14節)。而且是以辯論的方式,為他們解惑。以色列人不可放棄希望,應接受神的應許(參閱卅三10起)。十二至十四節在文體評鑑方面,學者有不同意見,因為其中語句有些重複。1但是重點在於神的應許信實,「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可參考十七24,廿二14,廿四14及卅六36)。

在異象部分(1-10節),都是第一人稱的敘述,先知在觀察神的工作。這是本書四大異象之一,另三個異象是在一章一節至三章十五、八節至十一章,以及四十至四十八章。每次異象,先知都被詢問,看有甚麼回應。宣告與觀察都是十分生動的經驗。在這異象中,看見由死亡得生命,是最生動的,可達戲劇性的描繪最高犱。

這個異象,使人聯想先知蒙召的異象。在二章八節至三章三節,書卷有兩個階段,先知先看見,然後吞喫。這?也是如此,枯骨先結合成為身體,然後身體有生命,成為活人。人被造似也有兩個階段,被造之後再有神將生氣吹在鼻孔?,成為有靈的活人(創二7)。

先知的異象不是憑空的,確有實際的背景。這平原可能在耶路撒冷附近,戰爭十分激烈,陣亡的兵士無數,以致屍體橫陳,日久都成堆枯骨。以西結與耶利米一樣,有真實的情事,成為異象的背景與內容。2

在另一方面,先知實在為應付當時的情形,人民都為失望所困(11節),認為復興再沒有可能了,他們不是只要空間的說法,他們需要的是針對現實的情況。3現在先知以戰場的憑弔說起,是十分實際的。神的應許怎會落空?神是創造的主,生命是祂造的,祂怎麼沒有能力使死人復活呢?可見先知宣講的,是有信仰的根據。

由於被擄的情況帶給以色列極大的失望,可能是在被擄的後期。日期雖不能確定,大概是在卅三章之後,四十章之前,以色列復興的黎明前,還有十分幽暗的黑夜。神必須命先知點燃燈火,照亮失望的人們。

「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耶和華藉他的靈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卅七1)

此處與四十章一節十分相似,不同的只在後者先有日期。在第一章一節與八章一節,也有相同的敘述:耶和華的靈降在我身上。「神的靈帶我出去,放在……」只在此處與四十章。耶和華的靈是祂的榮耀。祂將先知帶走,使他從日常生活中出來,接受特別的引導。

在十一章廿四節,「在異象中藉疬神的靈」,在四十章二節「在神的異象中」。神的靈與神的異象實在是分不開的。十一章是帶先知到迦勒底,四十章帶他到以色列。這?先知是被帶到平原。有人根據創世記十一章二節,認為這是示拿平原,就是人們建造巴別塔的地方,可謂人罪惡的所在。4但也有根據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四節,主張這平原的地點,是在橄欖山腳的山谷中。5

在平原,呈現一幅十分可怕的圖畫。屍體沒有收殮,久被鳥獸所食,已成枯骨,因為日曬已久,枯乾與支離。照耶利米書八章一至三節,提到猶大首領的骸骨沒有收殮與埋葬,也必成為枯骨甚至糞土,可與此處的異象比較。可見平原枯骨不只是異象,可能先知以西結實際見過這戰場的慘況。6先知是走在枯骨堆上,使他十分傷懷,這真可稱為極大的死亡。

先知並未表露憎厭,因為接觸屍體是在禮儀上說稱為不潔淨的,他似乎不怕玷污。可能他盼望神會作潔淨的事。本段所著重的不是潔淨與不潔,而是死亡與生命。

「他使我從骸骨的四圍經過。誰知在平原的骸骨甚多,而且極其枯乾。」(2節)

「誰知」原文作「看哪」,是一種十分驚奇的感覺。這?骸骨是以兩種方式來描述。數量十分多,性質十分枯。前者表明這死亡是極可哀痛的,因為當時的慘狀可以想像,戰事一定十分激烈,許多戰士壯烈犧牲,真是動天地的情況。骨頭十分枯乾,死得很慘,死得很久,這就說明以色列民族敗亡的悲哀,而且悲哀日久,已到無可指望的地步。民族的希望既已斷絕了,這是何等痛苦的事。先知一定有這樣的感受。

「他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復活麼?我說,主耶和華阿,你是知道的。」(3節)

神問先知的話是十分深入而發人深省的。這骸骨能復活麼?「能」指以後會不會,可不可以?

先知無法答覆這問題,因為從人的觀點看,這是無望的。所以這只是一個修辭的問題(Rhetorical Question),答案應是反面的、否定的。死的已經死了,這是最後的結局,無可挽回。先知是否相信有復活的事?此處沒有說明。但是他一定堅信神是生命的主,在神萬事都能。

他最好的答案:「繝是知道的。」(參考啟七14)。這答案有兩方面:一方面他承認自己的無知、人的無能,無法面對死亡的現實,不敢確知死後是否有生命的可能。在另一方面,人的無能,正說明神的大能,在神凡事都能。以西結幾乎像約伯一樣(十四14),末日復活的事還一無所知,卻不能否認神的能力,使死者甦醒,甚至復活,因為神是創造的主,在列王紀上十七章十七至廿四節以及列王紀下四章卅一至卅七節,都是先知見證神的大能。在民數記十六章廿二節:萬人之靈的神(又在廿七16),神有絕對的權能。

根據以色列人的傳統觀念,骸骨若不散開,靈魂就沒脫離。現在骸骨一定都散開了,那?還會有復活的可能。7所以先知的答覆,從人的無能,轉向神,只有神作有力的決定。

在此處,當先知聽見神這樣發問,他必意識有一絲希望,所以他以信心的態度,等候神的作為。

「他又對我說,你向這些骸骨發預言說,枯乾的骸骨阿,要聽耶和華的話。」(4節)

先知受命向骸骨發預言。向非生物說預言,在本書中屢次提說,如在六章二至三節,二十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卅六章一、四節。死者既無生命,無疑與非生物相同。

骸骨沒有生命,當然沒有感覺。沒有耳朵,更談不到聽覺,又怎麼能聽見藉先知所傳出耶和華的話呢?但是先知必須憑信心來傳遞耶和華的話。這可說是奉命說權威的話,其影響力一定十分偉大。8

「主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面,你們就要活了。」(5節)

神要先知向骸骨說,現在神直接說,這樣就更顯出能力來。「氣息」在七十士譯本作「生命的氣息」,在六、九、十節可作氣息,但在九節譯作風,十四節譯作靈。氣息進入,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二7)。這應許是將不可能的成為可能的,骸骨都可以復活。

「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14節)。現在神已經說,必可成為事實。先知有這信心,果然信心變為眼見,成為千真萬確的事,令人感奮。

「我必給你們加上筋,使你們長肉,又將皮遮蔽你們,使氣息進入你們?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6節)

以西結照耶和華這樣說明,一定明白身體構造。這是祭司獻祭而有的知識,因為他們對祭牲有研究。埃及人因將屍體封烘,也有這樣的知識。9骨是由筋聯絡起來的,創世記卅二章卅三節,雅各的大腿窩的筋一被觸摸就會扭了。此外在耶利米書四十八章四節以及約伯記十章十一節,四十章十七節都有記載,用到這字。在埃及金字塔的碑文中有這樣的說法:「現在,某某人,你的頭連於骨,骨連於頭。天上的門閂為你打開。」「某某人,你的頭顱要保護,不可鬆開。骨也聯絡好,不可鬆開。10」

在筋上長肉,肉有皮加以遮蔽。身體必須重新建造而成為完整,生命的氣息才可進入。這些都能看出創造者在創造的過程中偉大的工作,使世人因此認識耶和華是生命的主。

「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正說預言的時候,不料有響聲,有地震,骨與骨互相聯絡。」(7節)

先知受命也遵命,神的僕人只有聽從與遵行,有了順服就夠了,其他是神負責的行為。

他正說的時候,表明他的話還沒有說完,奇妙的神蹟就發生了。不料有響聲,在一章廿四節起,三章十二節起,十章五節,四十三章二節。在三章十二節起,有響聲,也有相碰的聲音,正如這?所描寫的。

地震促成了骨頭的相碰與聯絡。骨與骨彼此聯絡之後,改變的過程就在進行了。

「我觀看,見骸骨上有筋,也長了肉,又有皮遮蔽其上,只是還沒有氣息。」(8節)

在上一節,先知又聽又看,現在他只觀看,看著生命在改變之中。枯骨的復原也照耶和華的話(6節),按次序進行,在骨上有筋、肉與皮。如果骨是力量,肉就是生命,力量集中之後,神再賜肉,由筋加以聯絡,必可成為完整的人體。皮不僅保護,也使之美化。身體已完備,只是還沒有氣息,不是神的話沒有能力,而是要分成兩種階段,前後有序,建造起來,有條不紊:正如創造的過程一樣,是十分慎密的事。

創世記內記述動物的被造,沒有分成兩個階段(二9)。惟獨人的被造,在創世記二章七節特別提說神吹氣在人的鼻孔?,使他成為有靈的活人,因為人是神照疬祂的形象造的(一26起)。在傳道書三章二十節起及十二章七節,人的靈魂要離開軀體,將人的生命似分為兩部分。但在傳道書三章,不是「生氣」(創二7),而是「靈」字。

「主對我說,人子阿,你要發預言,向風發預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阿,要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9節)

現在先知受命向風發預言,風是從四方而來,因為地極四方都是東西南北四面而來的,可參考四十二章二十節,又在耶利米書四十九章卅六節及五十二章廿三節。在被擄以後這用詞出現在撒迦利亞書二章十六節,六章五節,但以理書八章八節,十一章四節(可參考歷代志上九24)。

風也是靈,先知受命是向神的靈預言,或向聖靈祈求,於是就有生命的氣息進入,他們就都活了。

在傳道書十二章七節,靈歸於賜靈的神。但是此處不是神的靈再回到人的身體,而是生命的力量進入他們身內,使他們活了。這生命的能力好似風一般,南風與北風(傳一6),在一個時間,隨疬一個方向,正如傳道書十一章五節與約翰福音三章八節所說的。這風吹在被殺的身上。

這些人是在與巴比倫作戰時死亡的,但是這?的復活不是指死亡的個人,而是以此為民族的表象。所以被殺的是表徵整個的民族。

「於是我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骸骨便活了,並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10節)

當先知遵命說預言,氣息就進入骸骨,進入之後就活了,而且站起來,成為極大的軍隊。以色列人需要整備,重整軍備,要再從事爭戰,他們就成為強大的軍隊,為神而且靠耶和華爭戰。

這是以西結書中最重要的救恩信息。在上章提說以色列內在的更新,在以下的論述,專指以色列民族的外在復興。這異象是在這二者中間。這?復活雖指民族整體的,卻也包括個人的生命。因此在這段與其他少數的經節提到復活,是舊約的屬靈見解,可謂準備新約中復活的道理,尤其在本段,有神的話與神的靈,更有屬靈的意味,值得深切思想。

「主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就是以色列全家,他們說,我們的骨頭枯乾了,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11節)

在十一至十四節,先知要對這異象有所解釋,先就針對了目前以色列的現狀,尤其是第九節被殺的人豈不正說中了以色列人麼?十二至十四節才是真正直接對以色列人傳講的信息。

這骸骨是以色列全家,以色列全家仍在悲哀他們的苦情。在文體上好似詩篇的哀歌,在卅三章十節已經表達過。詩篇卅五篇十節:「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阿,誰能像你救護困苦人……」卅一章十節:「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敗,我的骨頭也枯乾。」箴言十七章廿二節好似這?的話:喜樂的心乃是良藥,憂傷的靈使骨枯乾。「良善」可譯作「身體活潑」。11詩篇一○二篇四節:「我的心被傷,如草枯乾。」枯乾是指生命的衰敗。12

指望失去,也在本書十九章五節提到,還有在詩篇九篇十八節;箴言十章廿八節;約伯記八章十三節,十四章十九節。

「失去」原意為剪除,好似剪花草一般。在列王紀下六章四節,是指砍伐樹木。在耶利米哀歌三章五十四節:我命斷絕了。以賽亞書五十三章八節,耶和華的僕人在活人之地被剪除。詩篇八十八篇五節:隔絕。以色列北國在主前七二二年,南國在五八七年失敗與災難,使他們失去希望,好似枯骨一樣。

「所以你要發預言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的民哪,我必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領你們進入以色列地。」(12節)

先知面對失望的以色列人,向他們宣告耶和華的話。這是神的應許,要開墳墓,領他們從墳墓中出來,再帶回到以色列地,在那?,他們從救恩的經驗?得以認識神。

現在不是屍體散布在平原田野,而是收殮埋葬在墳墓?,在墳穴中安置,與活人之地隔絕。但是神要將他們的墳墓打開,好似打開牢獄的門,讓他們出來。他們出來,也是廿一節的意義,領他們歸回本地(卅六24)。

「我的民」,以色列是耶和華的子民,是聖約的民,是有立約的關係,神的信實使他們獲得救恩。七十士譯本中無「我的民」。

以色列民重獲政治的獨立與自由。他們從被擄之地歸回,出來好像從埃及出來一樣。所以這次的復興,實在是一次新的出埃及,是耶和華向他們行的新事,有嶄新的經驗。

「我的民哪,我開你們的墳墓,使你們從墳墓中出來,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面,你們就要活了。我將你們安置在本地,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這是耶和華說的。」(13、14節)

這?再重複上節的話,神有釋放的恩典,神更引領他們出來,又安置他們在本地。他們有了神的靈,就可以活了。「我的靈」是神的靈。再重提卅六章廿七節(卅九29)內心的改變。這地的災害不會再重複。

十三節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十四節再重複「你們就知道我耶和華」。然後再加上:「如此說,也如此成就了。」又是重複卅六章卅六節。耶和華是歷史的主,祂必信守祂應許的話。以色列的復興,是神向世界極大的啟示。

歸納言之,卅七章一至十四節是非常特殊的異象與宣告的信息,在描述方面更顯示極高度的藝術。在杜勒(Dura)的壁畫就將死人的復活描繪出來,在背景有兩邊分裂的山崩,是地震的情況,也是卅七章七節的響聲,是一種末日的景象。猶太著作中還描述那些站立的人還唱歌:歌詞是根據撒母耳記上二章六節:「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這是哈拿之歌。13另有將這段經文當作一種比喻,專指以法蓮人。14

卅七章一至十四節,以兩種景象描述以色列的復興,平原枯骨的復活,從墳墓出來歸本地的復興。復活實在是身子解體後的再復合,從囚禁中再得自由,將生命重生的道理發揮得十分清楚。

複習本段的經意,是為安慰失望的一缰,他們以為一切希望已經斷絕,是一幅死亡的圖畫,枯乾的骨,凋萎的花卉(11節)。神向他們就近,要再給予盼望。他們好似浪子一樣,耗盡父親給他的一切貲財,他們的悲慘情形是因罪自作自受的,沒有甚麼可以怨尤(15、16、20、23節)。

現在先知給予生命的新信息,也是新生命的信息。他們必須回轉,就能存活(十六16,十八23,廿32)。這完全出於神的恩慈,他們沒有甚麼功德可言,所以他們不能要求,只能說,主阿你是知道的。在神,祂清楚地表明:我耶和華如此說,也必如此行了。救恩是完全本乎恩典。「我的民」是耶和華對他們的稱呼,因為神仍愛自己的選民。祂的愛為他們成就救恩,祂這樣作,是為祂名的緣故。祂的慈愛要救他們,祂的信實也不能離棄他們,所以祂實現祂的應許,使以色列人成為新造的子民,神有完全的榮耀。



1 J. Herrmann, Ezechielstudien, 1908. 36.

2 V. Herntrich, Ezechielprobleme, 1933, 117.

3 W. Baumgartner, Zum Alten Testament Und Seiner Umwelt; ausgewa/lte Aufsa/tze 1959, 361.

4 L.E. Browne, Ezekiel and Alexander, 1952. 18f.

5 J. Morganstern, "The King-God among the Western Semites and the Meaning of Epiphanes," Vetus Testamentum, 10 (1960), 138-197, esp. 181.

6 J.W. Miller, Das Verha/ltnis Jeremias und Hezeoh Keils Sprach Lich und theologische untersucht, 1955, 92.

7 W. Zimmerli, Ezekiel, II, 260 引用 Henninger 的說法。

8 R. Rendtorff, "Botenformel und Botenspruch,"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tliche Wissenschaft, 74 (1962), 165-177.

9 H. Grapow "Medizinische Lituratur," in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948, 181-187, u/ber die anatomischen Kenntnisse der ala/gyptischen A:rzte, 1935.

10 H. Kees, "Pyramidentext," 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k, 1/2, 1952, 32, Pyramid Texts, 572, 730.

11 L. Koehler & W. Baumgartner, Lexicon in Veteris Testament, Libro, 1953.

12 A.R. Johnson, The Vitality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 1949, 69f.

13 C.H. Kraeling, The Synagogue, The Yale University Excavations at Dura-Europos final Report 8, Part 1, 1956, M. Noth, "Dura-Europos und Seine Synagogue,"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75 (1959) 164-181; R. Meyer, "Betrachtungen zu drei Fresken der synagoge von Dura-Europos," Theologische Literaturzeitung, 74 (1949) 29-38.

14 W. Neuss, Das Buch Ezechiel in Theologie und Kunst bis zum Ende des xii Jahrhunderts, 1912, 141-154, 50, 56f. 71.



八、猶大與以色列(卅七15-28)

猶大與以色列是兩根木杖,他們必連接為一,將這兩者潔淨,同享救恩,是本段的主旨。關於救恩的宣告,已用不同的意象:牧人、新約、潔淨等,現在本段兩次提到傳信者形式(19、20節),兩先知都受命:要對他們說。十六至十八節是神對先知啟示的信息,然後囑咐他傳講出來。通常自二十節起是另一分段,在廿三節及廿七節有聖約的條款:「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條款在在別處是作信息的結語(十一20,十四11,卅四30)。

在廿四節以後有一用詞重複多次:「直到永遠」在廿五、廿六、廿八節,有時是「永遠」(25節),有一處是「永約」或「永遠的約」。

所以在本段,可分為三小段:十五至十九節表徵的動作:「取……」,如在四章一至二、九至一節,以及五章一節起。你要預備(十二3)。由於動作怪異,就引起人們好奇發問,於是有神的回復,在十二章九節,廿一章十二節。在本段先知的宣告從十九節起,耶和華表明祂的作為。

第二分段在二十至廿三節,是一些解釋的話,再解明救恩的道理,並以聖約的條款作結。

第三分段在廿四至廿八節,將救恩的信息再予解釋與證明,也有聖約的條款在廿七節為結語。本段卻不提說表徵的動作。

以色列與猶大統一的事,在約西亞王的時期曾經提說,可參考耶利米書三章六節起及三十章以後的經義。但是以西結提出,主要是闡明救恩的真義,可參考第二章及廿四章。

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可說整個民族都敗亡了。於是當先知展望將來的復興,這復興不會只在猶大,應該是猶大與以色列,指整體民族。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猶大和他的同伴以色列人,又取一根木杖,在其上寫,為約瑟,就是為以法蓮,又為他的同伴以色列全家。」(15、16節)

先知受命取木杖,木杖是樹木(六13,十七24),以後樹木就結果(卅四27),這木料可取來作工具(十五3),又可作柴燒(廿四10,卅九10)。民數記十七章十六至廿六節,木杖可代表以色列的支派,也有亞倫的杖。在木杖上寫疬亞倫與利未的名稱。這木杖大概不是牧人用的,但在撒迦利亞書十一章四至十七節是牧人的杖,一根寫疬聯索,另一根寫疬榮美。所以撒迦利亞書十一章與以西結書卅七章也許有關聯。15

在以西結書十九章十一節,枝幹可作掌權者的杖,這權杖是否與此處的木杖相同呢?這樣的解釋尚嫌牽強。木杖只是象徵的代表南北兩國,綜合起來為一個民族,並不是如以賽亞書八章一節起所提的大牌。16

兩根木杖,一根稱為約瑟,約瑟是北國主要的支派,所以約瑟代表北國(如摩五6、15,六cs166)。以西結不稱北國為以色列,可能以色列是聖約之民的整體,不能只作北國解。17以色列應有十二個支派(可參考四十七13-四十八29分地)。一根為猶大,猶大包括西緬與大部分便雅憫,不包括基尼洗人與耶拉蔑人,因為他們不被算在十二支派之內。

「又為他的同伴」,在本書唯一的用法,此處出現。以賽亞書一章廿三節「作伴」雖為同一個字,卻在含義上不同。這?只是政治用詞,指聯盟的人民。

為以法蓮,以法蓮山地是北國的中心地帶。在以賽亞書(七2、5、8等)與何西阿書(四17等),以法蓮是指北國。18這些用詞都有代表性,但這些應都合一,神的子民不可分開。

「你要使這兩根木杖接連為一,在你手中成為一根。」(17節)

在本章七節,死人的骸骨應怎樣接在一起,在此兩根木杖也應接連為一。這當然沒有像骸骨聯絡在一起那麼生動,但是在意義上是同一的,都是生的結合,神的子民必是一體的。

十九節的涵義相同,用語也一樣,接連為一。這「一」字應為單數,但在此節為多數,似乎沒有理由。以色列民族成為一體是必然的,雖然他們怎樣連接,並沒有特別說明。可見這?著重必有的結果,不是在於結合的過程。

「你本國的子民問你說,這是甚麼意思?你不指示我們麼?你就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約瑟和他同伴以色列支派的杖,就是那在以法蓮手中的與猶大的杖一同接連為一,在我手中成為一根。」(18、19節)

這個怪異的行動,必為本國子民感到驚奇而困惑。他們的問題,可以參考十二章九節,廿一章五、十二節以及廿四章十九節。十九節的信息,可謂向外傳講的話。

耶和華的話一開始是引人注意的口氣:看哪,我要將……首先是處理約瑟家,他的同伴是屬以色列的支派。提到以法蓮手中的杖,可能指權杖,所以與猶大家的杖接連,是指政權的統一。

這?所疬重的不只是表象,更是應許。耶和華要親手促成這接連的事,不容他們再分開。這是神所應許的,祂必會作成。

「你所寫的那兩根杖,要在他們眼前拿在手中。」(20節)

先知站在眾人面前,以耶和華的使者,照他所受的命令要將兩根杖,併在一起,拿在手中。這是在那些觀望者的面前,公開有這行動。他必要再進一步來宣佈以下的話,就是神所吩咐他說的。

「在他們眼前」是指先知表象的行動,一種宣告信息的方式,使眾人可以明白。

「要對他們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21節)

本節是解釋第十九節的行動,在內容說,幾乎重複卅六章廿四節。這?有三樣動作,神從各國將他們尋找,收取他們。於是再從分散各處的以色列人聚集在一起。再進一步引導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不必再分猶大人或北國以色列人。他們都是神的子民。都在神拯救的範圍,在祂的恩典之中。

「我要使他們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他們不再為二國,決不再分為二國。」(22節)

以往以色列國南北分裂,成為二國。這當然不是神的旨意。將來的復興卻不會這樣,只能有一個國家,一位君王。

這樣看來,復興不是只為猶大,應該包括以色列。但在以西結書中,並未特別提及北國。其實若讀四章四至八節,猶大與以色列二者都不可忽略。在耶利米書三章六節起,又在卅一節?提到救恩一定包括北國在內。神的救恩若不是為整個以色列民族,就不算是成就了。這是神的揀選原有的目的。

有一王,這王是誰呢?必是第二個大筢,雖沒指明他的名。由於以前聯合王國中,大筢是最偉大的王,所以大筢這個君王的形象,仍在他們的心目之中(參考卅四23、24)。

「也不再因偶像,和可憎的物,並一切的罪過,玷污自己。我卻要救他們出離一切的住處,就是他們犯罪的地方,我要潔淨他們,如此,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23節)

以色列的復興,先從內?的更新作起,這是卅六章廿五節起的主題。偶像一定要除掉,可憎之物。在五章十一節,七章二十節,十一章十八、廿一節,二十章七節起,三十節都提及。一切的罪過,是一些叛逆的行為(十四11),都不可保留。

神要救他們,就是使他們得疬復興(卅四22,卅六29)。神要潔淨他們(卅六25),他們再恢復身分,作聖約之民,這?就有聖約的條款。19

如果比較十五至十九節與廿一至廿三節。前者似與耶利米一樣提倡南北的復合。但是後者因兩國都已敗亡不再復合,而是他們蒙神拯救,成為一國的新民,根本沒有兩國之分,只有一國一王。可見在他們信仰的經驗中,有顯著的進展。

「我的僕人大筢必作他們的王,眾民必歸一個牧人。他們必順從我的典章,謹守遵行我的律例。」(24節)

我的僕人大筢,正如卅四章廿三節所說的,大筢一直是君王最好的形象。他也是牧人,由他來領導羊缰,就是將分裂的事完全除去了。

第二位大筢必建立新的秩序,因為他順從神的典章,謹守遵行神的律例。律例與典章在此是同義字,都指神的律法。

「他們必住在我賜給我僕人雅各的地上,就是你們列祖所住之地。他們和他們的子孫,並子孫的子孫,都永遠住在那?。我的僕人大筢必作他們的王,直到永遠。」(25節)

雅各的地,是耶和華應許給族長的,這應許現在仍舊有效。「永遠」與「直到永遠」是表明神旳信實是沒有後悔的,永久地堅持下去,不會廢去。這?有四項應許可以歸納:(一)人民要有永遠居住的地方,不但子孫,而且子孫的子孫,不再有被擄的危險。(二)大筢作王,他的治權是永遠的。他是君王,也是首領(照本節及24節都作首領)。還有兩項應許在下節。

「並且我要與他們立平安的約,作為永約。我也要將他們安置在本地,使他們的人數增多,又在他們中間設立我的聖所,直到永遠。」(26節)

還有兩項應許:(三)救恩的約是永約,在十六章六十節已經提及,在以賽亞書五十五章三節及六十一章八節也提到。照撒母耳記下廿三章五節,這約凡事堅穩,因為一切所想望的都能成就。這是法律的用詞。耶和華與挪亞的約(創九16)及與亞伯拉罕的約(創十七7、13、19),又在詩篇一○五篇九節;歷代志上十六章十七節的永約。這永約是平安的約。「平安」有救恩的涵義。人數增多,是耶和華對列祖的應許,也必實現(卅六10起、37)。

(四)最後的應許,永遠設立聖所,這聖所是永遠的。將來聖殿不會再被火燒燬。新的聖殿就詳述在四十至四十八章。其實在二十章四十節起已經論述了。「聖所」在本書中也屢次提說(五11,八6及九6)。

「我的居所必在他們中間,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27節)

「居所」也在本書廿五章四節,但這是「我的居所」,是耶和華的居所,表明祂的同在。在撒母耳記下七章六節,神常在會幕和帳幕中行走。從會幕發展至聖殿,記載在歷代志上六章卅三節;歷代志下二十章六節;詩篇廿六篇八節以及七十四章六節。20約櫃是表明神的同在。所以神的居所在他們中間,是說明神與他們同住(四十三7、9)。

這?再提到聖約的條款,因為以色列人是聖約的民。在廿三章已經提說,這?再重複,表明這是重點,也可聯想利未記廿六章十一節起的論述。

「我的聖所在以色列人中間直到永遠,外邦人就必知道我是叫以色列成為聖的耶和華。」(28節)

這是耶和華向普世啟示祂,為使外邦認識祂。祂的啟示,是揀選的作為,使以色列成為聖,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廿二26)。在二十章十二節,先知以西結已經提到安息日是為神分別以色列為聖的記號。這?說明神的聖所將永遠在以色列中間。「直到永遠」在廿五至廿七節一直強調。

「我的聖所在他們中間」在這兩節(27、28節)一直強調。在四十至四十八節,就會有詳細的描述。這是神主要的作為,為使列國都知道,並且認識耶和華。



15 W.W. Cannon, "Some Notes on Zeehariah, c. 11," Archive fur Orientforschung, 4(1927) 146.

16 K. Galling, "Eln stu/ck juda/ischen Bodenreehts in Jesaia 8," Zeitschrift des deutschen Palaestina-Vereins 56(1933) 213, note 3.

17 W. Zimmerli, "Israel im Buche Ezechiel," Vetus Testamentum 8 (1958) 75-90, M. Noth, History of Israel, tr. Stanley Godman, 1960, 55ff, 76f.

18 A. Alt, "Die Rolle Samarias bei der Entstehung des Judentums," in Kleine Schriften zur Geschichte des Volkes Israel, 2, 1953, 319 note 1.

19 R. Smend, "Die Bundesformel," Theologische Studien, 68, 1963.

20 F.M. Cross, "The Tabernacle: A Study from an Archaeological and Historical Approach," 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10(1947)45-68; F. Dumermuth,"Zur deuteronomischen Kulttheologie und ihren Voraussetzungen," Zeitschrift fur die alttestamenliche Wissenschaft, 70(1958) 59-98.



本章概要

本章描述以色列復興,好似死人復活一樣,從枯骨至完整的身體,有了氣息,不僅站立起來,而且成為戰士,強壯奮勇。以色列全國成為極大的軍隊,可以出戰。這就使失望的人,重新振作。這是神救恩的能力,是對以色列整個民族,從平原的枯骨至墳墓的遺體,都復活起來,並在本地安居。這是第一至十四節的要義。

從十五節起,有象徵的動作,將兩根木杖,寫疬猶大與約瑟的,都接連起來,成為一根,因為以色列的民族是整體的,不再為二國。

當猶大經歷約西亞王提倡的改革,他要將許多聖所與多種形式,要合併為一個(申六4)說:耶和華是獨一的神,只可有一個聖所,是神自己選擇為立祂名的地方。以色列雖有十二個支派,但只有一個民族。他們曾經分裂過,成為二國,有三根權杖,但是他們必須合一。他們分裂的創傷必須補合,得疬醫治。

這是神的應許,也是祂的作為。祂所應許的,必如此成就。所以祂帶他們出來,聚集在一起,領回本地安居。祂的救恩,要潔淨他們,使他們離棄偶像及一切的污穢。潔淨之後,才可得疬新的心靈(14、25節)。有了新靈,才有順服的心,合一的事就能做成了。

在合一的民族中,君王領袖必是神的僕人大筢。以色列人仍以大筢君王的形象,建立彌賽亞的盼望。但是彌賽亞只是耶和華的僕人,因為只有耶和華才是以色列的王。這樣的信仰不可偏差。

早期先知,如阿摩司與何西阿,他們根據出埃及的傳統,認為耶和華的王權必須尊重,所以本書(以西結書)在他們影響之下,還是強調這事。耶和華說:我總要作王(二十33)。耶和華也是唯一的牧人,牧養以色列缰羊。這就有關以色列高處的山,這是聖山,上面有聖所,以色列全家都要事奉耶和華(廿四40)。這是耶和華的居所(參閱賽二2-4;彌四1-4)。所以卅七章廿四至廿八節可謂結論。耶和華住在他們中間,耶和華的僕人必作他們的王。這是神為以色列民族建立永約,就是平安的約,是救恩的應許,也必實現在以色列中。

以色列人要永遠安居在本地,不再飄流在外邦。希伯來書四章九節:另有一種安息,是為神的子民存留的。神差祂的兒子降世,是另一位大筢,祂必治理神的子民。可見以西結所論述的救恩,等日後在新約時代就完全實現了。

所以這?論神最後的作為,分別祂的百姓為聖,潔淨他們。祂住在他們中間,向普世啟示,使萬民都能認識祂這獨一的神。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37.htm
新增日期: 2008/03/0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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