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彙編 11月23日 星期六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以西結書第四章注釋

以西結書 第4章

罪與罰(四1∼17)

  以西結奉命表演一連串啞劇,作為以色列家受懲罰的預兆。

 .耶路撒冷受攻擊(1∼3)

  以西結扮演攻擊耶路撒冷城的角色(3),象徵神對猶大國的懲罰。這懲罰不是過度性的,而是毀滅性的。歷史上攻擊耶城的是巴比倫(主前五九八年),然而歷史的主宰是神,巴比倫不過是神懲罰猶大的器皿,像亞述一樣,是神「怒氣的棍」(參賽十5)。認識神在歷史中掌權的地位,可使我們在這動盪不安的世局中,更能有所歸趨,嚴謹度日。

 .被擄的象徵(4∼8)

  以西結向左(代表北方)側臥390日,承擔以色列的罪孽;然後向右(代表南方)側臥40日,承擔猶大的罪孽。那些日數的意義已無法稽考,所能肯定的是它們代表罪罰──甚可能代表長期的國破家亡。當以西結做?這種預言性的表演時,他懷?怎樣的心情?他應該明白猶大之亡是無可避免的厄運了;而同胞的頑梗,加上因承受罪孽所受的苦楚,一定使他內心充滿?無法衡量的愴痛。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悲傷禱告時,祂心中的愴痛可能尤有過之!

 .糧絕的預兆(9∼17)

  每日吃餅20舍客勒(約230克),喝水一欣六分之一(約1.1公升)是極度貧窮的表示。「憂慮而吃……驚惶而喝」(16)比一刀戳死更為悲苦。這是至極的刑罰。神的恩典,可以至大無限;然而當祂的公義施行,可以絕無憐惜。人犯罪時,可有想到罪的結局?但神在施行刑罰之前,總是處處存留恩典,給予悔改機會。當先知大聲疾呼時,當先知沉默不言時,當先知忍痛表演象徵預言時,豈不是神顯示恩典的時刻麼?

  回轉吧,何必滅亡呢?

思想 猶大在瀕臨破滅的邊緣,若肯聽先知的話回轉,應可挽狂瀾於既倒。然而她自閉心耳,任情奔馳,終招滅絕。這是否可作為你的鑒戒?──《新舊約輔讀》



(b)在圍城中(四1-8)

「人子阿,你要拿一塊磚,擺在你面前,將一座耶路撒冷城,畫在其上。」(四1)

以磚石當作一種文件,在巴勒士坦並不普遍。這是巴比倫的作法,甚至從示拿建造巴別城與塔,已予例證可援(創十一3)。作磚也是以色列人在埃及的勞工,埃及人也在磚石上畫圖樣,有歷史的考古可尋。1

這是建屋用的磚,在未曾被陽光烤烘乾燥之前,先刻劃,乾了之後,就成為清楚的地圖。在巴比倫的用途,專在磚上刻有列王的名字,作為史記的資料。2

「又圍困這城,造臺築壘,安營攻擊,在四圍安設撞錘攻城。」(2節)

圍城之戰咯,為亞述人所發明。圍城最主要的先斷絕一切的支援供應,使城完全孤立。造台築壘,使外面任何支援,都無法送至圍困的城。錘子是為撞城門的,城門?為防禦,也置放這樣錘子,為使城牆堅硬,不被撞破。可見錘可攻也可守。3

此處先知從神得命令,作這象徵性的解釋。耶路撒冷已被圍困,這?實際反映當時的情況,因為情況實在緊急,但是如何挽救,先知也無法給予一個具體的方法,先知的心更為困惑。

「又要拿個鐵鏊,放在你和城的中間,作為鐵牆。你要對面攻擊這城,使城被困。這樣好作以色列家的豫兆。」(3節)

鐵鏊是指圍困的軍隊面對的鐵牆,圍困的情況實在太嚴重了,以致城?的人一定無法逃脫。這鐵牆也可指神與他們的阻礙,他們的罪也太多了,無法蒙神搭救。以賽亞書五十九章二節:「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先知已經預料敵人一定不肯放棄,直至奪取這城。這是對以色列全家的預兆。

當先知以西結預言時,尼布甲尼撒軍隊已經重重圍困耶路撒冷城。假先知只勸慰城中的人,說這城必不被敵人攻取。這是大眾所願望的。耶路撒冷是聖城,是聖所的所在,以色列屬靈生活的中心。但是這只成為夢想而已,耶路撒冷是不能保全了,敵軍在城四周築起高壘,已處非常優越的地位。他們在數年之內,曾兩度奪取這城,以色列民族的敗亡已成為定局,這歷史的浩劫實在悲慘,這苦難真是無法形容的。

在四章一節至五章四節,連續有四項象徵的行動,都是描寫以色列被侵犯而成為荒廢,四章一至三節是第一項行動。

堅固的城牆,是十分活潑的隱喻。耶利米書一章十八節,神向耶利米保證,要使成為堅城、鐵柱、鋼牆。但是這?神以同樣的隱喻,卻將耶路撒冷不能確保的噩耗,要以西結表明出來,先知自身也不能安全了。其嚴重的情形可想而知。

這情形不是只在耶路撒冷城,實在是禍及以色列全家,無人可以倖免,沒有誰可以逃脫。這災難必須由大家一同來承當。

「你要向左側臥,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要按你向左側臥的日數,擔當他們的罪孽。」(4節)

在前一個象徵的動作,有關圍城的事(四1-3)。在後一個象徵的動作,是關乎日後的災禍(四9-11)。在這二者中間的動作,是專指以色列及猶大的罪孽,由先知的象徵的動作,表示擔當。

上節已經說明,這是以色列全家的事。此處以色列全家是指猶大,事實上包括北方以色列與南方猶大,是神的子民整體,在廿三章阿荷拉就是北國撒瑪利亞、阿荷利巴是南國耶路撒冷。兩國都包括在內。四章四至五節指北國,六節才指猶大南國。

「因為我已將他們作孽的年數,定為你向左側臥的日數,就是三百九十日。你要這樣擔當以色列家的罪孽。」(5節)

當先知向左側臥,是向北方,所以這是特別指以色列北國,他向左側臥的日數竟需有三百九十日。北國的罪孽更加沉重,所以被擄的時間也長。

照七十士譯本,不是三百九十日,而是一百九十日,在本節及九節都是如此。如果計算以色列人被擄,首先是被提勒毗勒撒在主前七三四年的作為(王下十五29)。從那時起至耶路撒冷城陷落,南國淪亡,時在主前五八六年,那麼共一百四十八年。可見數字未必完全正確,但為時較長卻是事實。

另一種計算的方法,是在此有三百九十天,再加上六節的四十天,共四百三十日,正好是他們在埃及為奴的時期共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但在使徒行傳七章六節與加拉太書三章十七節,只作四百年的時期。

作孽的年數也有譯為受罰的年數,四百三十年是從掃羅王(一○一七年)至南國敗亡(五八七年)。這些又可作相當理由的解釋。有人認為北國比南國敗亡早一百五十年,則與上述一百四十八年十分接近。可見不同的算法,似都有充分的理由。

「再者,你滿了這些日子,還要向右側臥,擔當猶大家的罪孽。我給你定規側臥四十日,一日頂一年。」(6節)

「再者」是指第二次,另一個階段,新的開始,一項新的動作。這個字在七十士譯本並未出現。先知原向左側臥,他是否起來再重新躺臥?但他這一動作是有新的涵義。

向右是向?猶大家,右邊是指南方,正如在十六章四十六節:所多瑪是在右邊,即指南邊,在耶路撒冷之南。

四十日,一日為一年,則共四十年,民數記十四章卅四節,摩西遣十二個探子在迦南地窺探四十日,一年頂一日,擔當罪孽。先知以歷史的借鏡,將四十年曠野的漂泊作為以色列人因背逆而遭受的苦楚,來說明猶大未來所受的刑罰。

數字方面,在七十士譯本不盡相同,因為在那?,先知向左側臥為一五○日,右邊仍為四十日,共計一百九十日,兩國的苦難有那麼多年。以一五○減去四○則為一百一十年,以色列比猶大早敗亡有百餘年,確為事實。有人以挪亞洪水的日子來計算,下雨共四十天(創七12、17),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創七24)。4

「你要露出膀臂,面向被困的耶路撒冷說預言攻擊這城。」(7節)

攻擊有力,以露出膀臂為一種姿態。以賽亞書五十二章十節:耶和華在萬國眼前露出聖臂,地極的人都看見我們神的救恩了。耶利米書廿一章五節:耶和華用伸出來的手,並大能的膀臂親自攻擊。

在第三節已經說明,先知要對面攻擊這城,在四至六節先知象徵性的動作,也是對人們一種非常嚴重的譴責。先知攻擊耶路撒冷,為本書前半部重要的信息(參閱六2,十一4,十三2,廿一2、7)。

「我用繩索捆綁你,使你不能輾轉,直等你滿了困城的日子。」(8節)

這是重複三章廿五節的話,先知受了捆綁,就不得自由行動,但是因捆綁不能輾轉,他又怎麼能從左邊側臥,再轉向右邊呢?或者,在轉身側臥之後,再受捆綁,但是動作的先後並非十分重要,主要的著重這些都是困居在圍城中之情況。

先知盼待釋放的日子,卅九章廿五節,神果真讓雅各被擄的人歸回,他的盼望終於實現。南國與北國都同時得以復興,復興是包括十二個支派(四十七13起)。



1 C. Kuhl, "Das Schauplatz der Wirksamkeit hesekieis, Elin Lo/sungsversuch," Theologische Zeitschrift 8, (1952) 410-418; B. Meissner, Babylonien und Assyrien, I, plates 154, 159, p. 290.

2 B. Pritchard, Ancient Near East in Pictures, 1969, #253,260.

3 Y. Yadin, The Art of Warfare in Biblical Lands 2, Vols, 1963.

4 U. Cassuto , from Noah to Abraham, 1959, 67.



(c)在飢饉中(四9-17)

四章九至十一節所描述的,仍與先知表徵性的動作有關,因為他仍在側臥中。他所要吃的食物有各種,描寫圍城中的困境。

「你要取小麥、大麥、豆子、紅豆、小米、粗麥,裝在一個器皿中,用以為自己作餅,要按你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喫這餅。」(9節)

小麥與大麥是巴勒士坦與巴比倫的主食,在用字方面,似指巴比倫的農產。5豆子與紅豆是巴勒士坦的土產(撒下十七28,廿三11)。這?小麥與大麥為一組,豆子與紅豆為一組,以成雙為單元。

「小米」在舊約中只有此處出現,此字dhn與亞甲文duh
u十分近似,似只在巴比倫出產。6粗麥在出埃及記九章卅二節提及,是在埃及出產的。以賽亞書廿八章廿五節,在麥田的邊上種這種粗麥。

先知必須將這些不同的穀類放在一起,滲和起來,再來烘烤作餅。根據利末記十九章十九節(又申廿二9),在同一田?,不可撒兩種不同的種子。現在因食物缺少,必須用滲雜的穀物來作餅,這也因此成為不潔淨的食物(參閱13節)。

滲離的食物以後仍為禁止的。在巴比倫的猶太法典(Babylonian Talmud: Erubin 81a),在這第三世紀的著作中提出,這種食物連狗都不碰。

這食物是在側臥的三百九十日喫的,即指先知向左側臥的時候。

「你所喫的,要按分兩喫,每日二十舍客勒,按時而喫。」(10節)

以當時的量度計萛,一舍客勒為一一.三公分,二十舍客勒應為二二六公分,即為七.九兩,不到八兩。7在那時窮苦人每日只喫兩餐,而每餐四兩,怎能果腹?這是糧食極為缺乏的日子。這是每日的量,又「按時」而喫,只有那麼多,維持一段相當長的日子,必艱苦萬分。

「你喝水也要按制子,每日喝一欣六分之一,按時而喝。」(11節)

一欣為一加命,共四夸特(quart)。現只○.七五夸特,也可說十分有限。圍城的情況十分嚴重。在十六節有清楚的說明:喫餅要按分兩憂慮喫,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先知靠那麼有限的飲食,是難以維生的,可能他在半饑餓的狀況下,常需禁食禱告,仰望神的救贖。

「你喫這餅,像喫大麥餅一樣,要用人糞在眾人眼前燒烤。」(12節)

大麥餅是窮人喫的,中產階級以上的才喫小麥的食品。8在東方,以牲畜的糞,滲有碎草,曬乾後可作燃料,是極普遍的。但在律法中必視為污穢,更河況是人糞?

以色列人只能在營外找一個地方作為便所,便溺後必須鏟去掩埋,不可污穢(申廿三12起)。現在公然在眾人面前燒烤,更不可設想。

在眾人面前,主要的使他們看見,見證污穢的可怕,強調聖潔的重要。

「耶和華說,以色列人在我所趕他們到的各國中,也必這樣喫不潔淨的食物。」(13節)

以色列人被趕逐出本國,至外邦那些不潔淨之地。在以色列外,都不潔淨。可能那些地方都是拜偶像之地(本書卅六18下)。以色列人被擄到外邦,是在不潔淨的狀況中,食物的預備與喫用,都不潔淨,好似喫居喪者的食物(何九3起,參閱申廿六14)。

在耶和華之地外,都不潔淨(t]ame),在約書亞記廿二章十九節及阿摩司書七章十七節都曾提及。可見被擄的經驗是玷染污穢的。

「我說:哎,主耶和華阿,我素來未曾被玷污,從幼年到如今沒有喫過自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14節)

這是先知首次的答覆,他一向是在聖殿中,怎可忍受這樣的羞恥呢?他悲嘆說:哎(在九8,十一13及廿一5),他是一定要避免一切不潔的事。在約書(The Book of the Covenant)禁止食用被野獸撕裂牲畜的肉,為要保持聖潔(出廿二30)。

自死的牲畜的肉喫了就不潔淨,在申命記十四章廿一節及利未記十七章十五節特別提及。以西結書四十四章卅一節也再禁止喫用自死的或是撕裂的,尤其是任祭司的更應謹慎。祭牲的肉,等到第三天就不可喫,因為這原為聖潔的也成為不潔的了(利七18,十九7)。在以賽亞書六十五章四節,肉類可能成為可憎之物。

先知的話確實表明聖潔的理想,既否認罪愆,也表明清白。試比較申命記(廿六13-15)有一連串的否認,其中以四節上為最主要的。

污穢是以口為主,入口必為不潔(利十一44),以賽亞書五章十四節也以「口」為玷污之處,所以先知再經強調。

「於是他對我說,看哪,我給你牛糞代替人糞,你要將你的餅烤在其上。」(15節)

先知的困惑,可參閱使徒行傳十章十四節起,彼得為不潔淨之物而感困擾,但主保證他俗物可得潔淨。這?神給予以西結特殊的許可,讓他將牛糞當作燃料,仍是象徵性的。在耶利米書十三章九節,十九章十一節,廿八章十一節,以色列人將在列邦中喫不潔淨之物。何西阿書九章三節,以法蓮在亞述喫不潔淨的食物。在外邦污穢之地連食物也都污穢了。但是這並非不可避免,因為但以理可以在異邦的宮廷中潔身自好,所以不是做不到的。

以西結書十一章十六節,他們所到的列邦,竟可暫作他們的聖所,神可保守祂的子民,不沾染世俗。

在這些象徵的動作與物件,主為使先知明白未來敗亡與被擄的事無可避免,玷染污穢也是必有的。在宣告審判與刑?中,神不是沒有憐憫,仍有無限的恩慈,不但供應食物,使先知不致飢餓與乾渴至死,而且給予許可,將污穢的都可成為潔淨,至少使先知不會那麼困難而接受與遵行。這必是十分艱苦的過程,但先知存心忍耐與受苦,神公義的信息得以傳出,在神的公義中仍有慈愛,雖然慈愛不是縱容,神有無限的公正。

「祂又對我說,人子阿,我必在耶路撒冷折斷他們的杖,就是斷絕他們的糧,他們喫餅要按分兩,憂慮而喫,喝水也要按制子,驚惶而喝。」(16節)

這節經文幾乎是引述利未記廿六章廿六節,折斷他們的杖,是使他們斷絕糧食而失去力量。在以西結書五章十六節饑荒的嚴重,十四章十三節也有與本節同樣的涵義。在利未記廿六章卅九節:他們因罪孽而消滅,在十七節也有同樣的語句,可參閱本書廿四章廿三節及卅三章十節。

此處十六節下,也可聯想十二章十八節起,是一幅被擄的慘情。他們在喫喝時心懷驚懼與不安,因為危險隨時來到,防不勝防。

「使他們缺糧缺水,彼此驚惶,因自己的罪孽消滅。」(17節)

「使」可譯為「結果」,是一種結語的形式(可參閱六6,十二19,十四5,十六63)。他們缺少飲食,物質的貧乏是說明神旳咒詛,而他們是自取滅亡,因為罪孽有自行毀滅的力量,無人可以逃脫。他們自知罪愆,因此驚惶不已,而且被此恐嚇,自知無法退避,惟有等候神大而可畏的審判。



5 Immanuel Leow, Die flora der Juden, 1, 707-723, hordeum, Gustaf Dalman, Arbeit und Sitte in Pala/stina 2, 243-46, 251-55.

6 Bruno Meissner, Babylonien und Assyrien, I, 198.

7 Yigal Shiloh, "The City of David-Recent Excavations at Jerusalem," 講詞引用在W.H. Brownlee, Ezekiel 1-19, 76.

8 H. Lewy, "Some Old Assyrian Cereal Names," Journal of Ancient Oriental Society, 76 (1956) 203.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以西結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6Ezek/26CT04.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以西結書第4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