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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節--神常與你同在

申命記 第2章

神的同在與保守(1∼7):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正是他們失卻進入應許地福分的結果。由於他們對神的不信和諸多埋怨,他們要承受當得的懲罰,然而神的恩典卻遠遠超越人的軟弱和失敗(7)。在曠野散居四十年的日子中,神仍與他們同在,祂一直不離不棄地陪伴這一群失敗者,可見神不單在人得勝時與之同在,更在人失敗流浪時、甚至是正在承擔刑罰時,仍與祂的百姓同在。以色列民一無所有,然而神一直供應他們,使他們「一無所缺」。以色列人本以為在埃及地寄居幾百年後,就可在那裡建立家園,靠自己的努力可以無憂無慮地安居;但神卻引領他們出埃及、甚至要他們暫居曠野不毛之地。事實讓他們看到,因著有神的同在,他們反而沒有生活上的缺欠,而且在所辦的一切事上,均有神的賜福呢!

神的大能與主權(8∼23):當以色列人重新向迦南地進發之時,四周領域上的主權也有了很大的變化。在他們所經之地,神都讓他們知道祂怎樣分配地土,也讓他們瞭解到神同時亦恩待和眷顧其他人:將某些地「賜給」外族人(5、9、12、19);「為」這些族民除滅敵人(21∼22)。這正是神向新一代的以色列人(14)顯示出祂的能力和主權、以及以掃和羅得的子孫怎樣經過有神帥領的爭戰而獲取地土的明證,好讓以色列人也可效法,放膽去爭戰,好承受神所分配的疆界。

神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在我們失落無助之時,甚至是在刑罰之中,神仍然與我們同在!不單與我們「共富貴」,也與我們「共患難」。

試唱出《青年聖歌》中「神同在」這首詩歌,再回想過往神在你怎麼樣的處境下曾與你同在。

祈禱:天父哪,你是該受稱頌的,求把你的律例教導我。(詩119:12)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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