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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箋記 --作好事

箴言 第24章

作好事

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箴二四﹕11)


雖然律法沒有規定,對不作"好撒瑪利亞人”的處罰,人的內心總會知道,見義勇為是好的品德,忽略當盡的義務,不是好事。律法規定:"若遇見你仇敵的牛或驢,失迷了路,總要牽回來交給他。"(出二三:4)如果對仇敵失迷的牲畜,還要愛護,對失喪的人又當如何?聖經有更高的要求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四﹕17)

人不能憑行善得救,但得救以後的人必然有善行。在所有的善行當中,莫過於以天父的大愛,拯救將滅亡的人。"叫一個罪人從迷路上轉回,便是救一個靈魂不死,並且遮掩許多的罪。”(雅五﹕20)

你在患難之日若膽怯,你的力量就微小。人被拉到死地你要解救﹔人將被殺你須攔阻。你若說﹕"這事我未曾知道。”那衡量人心的豈不明白嗎﹖保守你命的豈不知道嗎﹖祂豈不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嗎﹖(箴二四﹕11,12)

要作救人的事工,必須先勇敢,因為自己可能遭受患難。但要注意,不是力量小而膽怯,是膽怯使人消失力量。甘於冒險犯難,有"保守你命的”神同在,沒有甚麼好怕的。

拯救將亡的人,不能等待,不能推給別人去作。神把你安排在那裡,有祂的美意,是要你堵住破口,使人不至滅亡。

迷失在罪惡中的人,以犯罪為快樂的事,在危險中而不自知。正如醉酒的人,無覺於生命的不安全。(箴二三﹕34)只有清醒的人,能分辨安危,能儆醒謹守(帖前五﹕4-10)。因此,神把救人的責任,託付給得救蒙恩的聖徒。"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九﹕17),是不容推脫的。那位全知的神,是造人的心,也鑒察人心的﹔神是全能的神,當你遵行祂的旨意,為祂爭戰的時候,祂會負責保守你的生命,不容仇敵侵害,救你"脫離諸般的凶惡...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7,18)﹔祂是公義的,必照各人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今天的世代邪惡,"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 神的兒女"不可徒受祂的恩典”(林後六﹕1,2), 作世上的光,睜開眼睛,看見人的需要,伸出手,為主作拯救的工作。


資料來源: 聖經硏究 (于中旻)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_cont.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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