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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箋記 --義人的禱告

箴言 第15章

15. 義人的禱告

耶和華遠離惡人卻聽義人的禱告(箴一五﹕29)


神與人的距離,不是地理上的空間問題,而是靈的問題。罪人不能親近神,因為神是聖潔公義的。

一個生來瞎眼的人,得到主耶穌治好了;當世的宗教人,懷疑耶穌醫病的能力,帶他去反復查問。他以自己的經歷,回答他們的問題:"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祂旨意的人,神才聽他。"(約九:31)那瞎眼復明的瞎子,有屬靈的智慧,似乎是在引用箴言的經文: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祂所喜悅。惡人的道路,為耶和華所憎惡;追求公義的,為祂所喜愛。(箴一五:8,9)

義人不是自以為義的人。耶穌看不過那些宗教人的嘴臉,就設個比喻教訓他們: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稅吏,在聖殿禱告的時候狹路相遇。自以為義的法利賽人哪裡有心禱告,他發覺旁邊有人,就自言自語起來:他表示自己不作惡事,甚至還每禮拜禁食兩次,又奉獻十分之一,篤守宗教禮儀。那個稅吏並不敢跟誰比賽熱心,只是要解決自己罪擔的問題;他知道有人鄙視他,趁早站得遠遠的,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哀悔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一八:9-14)結果,誰的禱告蒙了應允?主耶穌說:"這人[稅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賽人]倒算為義了。"

也許在人看來,法利賽人的品德沒有問題,奉獻記錄也很好;只是他無法滿足聖潔公義神的要求,沒有辦法遵行全部律法。(雅二:10)因此,我們必須知道,雖然世人不知道我們的罪,但在神的面前是赤露敞開,不能隱藏的;因為沒有人能因行律法而稱義。知道自己有罪,當然還不夠;聖經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這是說,當我們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靠主耶穌在十字架所流的寶血,罪得赦免,便不再算為有罪。因此,得著永遠的生命,成為神的兒女。

聖經又說:"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壹五:14)我們在神的兒子裡,可以奉主的名祈求,是何等大的權利呢!


資料來源: 聖經硏究 (于中旻)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_cont.htm
新增日期: 2008/03/0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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