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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第四章注釋

希伯來書 第4章

【來四1】「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

〔原文直譯〕「所以,既然可進入祂安息的應許還存留著,我們就該心存畏懼,免得你們中間任何人被判定失格。」

〔原文字義〕「似乎」被看為,被認定,被斷為,被判為;「或有人」任何一個;「趕不上」虧缺,落後,落伍。

〔文意註解〕「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祂安息的應許,」『祂安息』指神的安息,又稱『我的安息』(來三11;四3,5)、『祂的安息』(來三18)、『那安息』(來四3,11)、『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來四9),這些都是同義詞,都用來形容在基督?屬靈真實的安息,是舊約時代的『安息日』,即第七日(參4節)和『安息地』,即迦南地(參來十一9)所豫表的。

『進入祂安息』既說進入,便是進入某種範圍之內,三章說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終究不能進入迦南地,迦南地即豫表在基督?(參來三11,14),故進入祂安息即指有分於基督?面的安息。

「就當畏懼,免得我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就當畏懼』表示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對我們言,不僅是一種的權利,並且也是一種的責任,如果我們置權利於不顧,不肯得而享受的話,就會被神定罪;『趕不上』意即有所虧欠,達不到目標,或為時太晚。

〔話中之光〕(一)信徒不應以認識主耶穌為救主,被拯救免去罪的刑罰為滿足,因為祂的救恩不止這些,還包括得以進入祂的安息,所以我們應當竭力追求以得著祂全備的救恩。

(二)基督徒得救之後,並不是從此無所事事,而是有一段漫長的路正等待著我們向前奔跑,如果跑得不好,就要向主有所交代,所以應當畏懼。

(三)基督徒最終的結局,雖然都要進入永生的領域(約三16),但在永世來臨之前,我們各人必要在神面前交帳(羅十四12;林後五10),所以基督徒的道路有如賽跑(林前九24),不可落後。



【來四2】「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

〔原文直譯〕「因為有好信息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他們所聽見的話,並無益處,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調在一起。」

〔原文字義〕「道」話(第一個字);「道」(第二個字,原文無此字);「調和」將兩件事綁在一起,打成一片。

〔文意註解〕「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福音』原文是動名詞,意『報好信息』,在此不是指贖罪的福音,而是指進入祂安息的應許(參1節)之好信息;『像傳給他們一樣』指能夠進入祂安息的好信息,仍然流傳著,正像在舊約時代一樣。

「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道』指傳給他們的好信息,亦即進入祂安息的應許。

「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此處的原文沒有『道』字,但含有這個意思,即指他們沒有信心去領受所聽見有關進入祂安息之應許的話。

〔話中之光〕(一)基督徒若沒有經歷福音所帶給我們全備的救恩,一定是由於我們本身的毛病,因為我們所聽到的福音跟別人完全一樣,只是我們的反應跟別人不同。

(二)信心是我們接受神的話的惟一工具。缺少信心的人,不能由神的話中得到益處。

(三)我們與神的交通和讀神的話語,必須有信心,因為只有信心能叫我們的心傾向神,渴慕進入祂的安息。



【來四3】「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

〔原文直譯〕「…其實造物之工,自從這個世界奠基以來就已經成全了。」

〔文意註解〕「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已經相信的人』指有信心的人;『得以進入』原文是現在式動詞,表示神的安息不全然是將來才可以得到的,就在現今我們也可以享受得到。

本句明白指出,信心是進入那安息的要件。信心的意思是信靠神而不信靠自己,將自己完全交託給祂,讓祂來負我們一切的責任;故此,信心就是尊重神過於一切,而神也極其看重我們的信心,祂樂意向凡有信心的人打開恩門,迎接他們進入祂的安息。

「正如神所說,」原文為『正如祂說』;『說』字的原文是完成式,表示一直持續有效;引自《詩篇》九十五篇十一節。

「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起誓說』指非常嚴重的宣告;『斷不可』指斷然不能通融;『進入我的安息』指享受神所應許的安息。

「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其實』表示本書作者對神上述的話有所解釋;『造物之工』原文為複數,指神所有創造之工;『已經成全了』意指神的造物之工既然已經因祂的話語而完完全全得著成就了(參詩卅三9),因此,神的子民竟然會不顧神話語的大能(參路一37),而不肯相信祂的應許,實在是一件得罪神的事,難怪神會發怒不容許他們進入祂的安息。

〔話中之光〕(一)獲得那安息的條件在乎信心,惟有真正有信心的人,才得以進入那安息。

(二)我們現在就可以藉著信心,享受到為我們存留在將來的安息和福氣,而毋需等到將來;信心是我們支取神應許的憑藉(參1節)。

(三)信心的眼睛,叫我們能看見神的自己,惟有祂才是我們的安息;信心的眼睛,又叫我們能看見神的造物之工已經成全了,宇宙萬有都在祂的手中,都在為愛神的人效力(羅八28),我們只管安息在神的懷中,享受祂所為我們作成的。

(四)許多基督徒不能享受神的安息,因為他們不認識神的大能,凡我們所交託給祂的,祂必能作得全備(參提後一12)。



【來四4】「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

〔原文字義〕「歇了」停止,歇息。

〔文意註解〕「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第七日』指神創世的第七日;『有一處』指《創世記》二章二節。

「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歇了』不僅是『停工』的意思,並且還含有『功成』及『滿意』的意思;故本句又可翻譯成:『神從祂一切的工作中安息了。』



【來四5】「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文意註解〕「又有一處說,」本句按原文宜翻作:『且(讓我)再提說這句話』;下面是重述第三節中的一句話。

「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這是本書第三次提到相同的話(參3節;三11)。



【來四6】「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

〔原文直譯〕「這樣,既然有其餘能進安息的人,而那些先前不能進去的,是因為不信從所聽見的好信息。」

或者:「這樣,既然有被留下來的安息可容一些人進去,而那些不容進去的,是因為不信從先前所聽見的好信息。」

〔原文字義〕「不信從」悖逆,頑梗,倔強,不信。

〔文意註解〕「既有必進安息的人,」本句的原文有『留下來(it remains)』一詞,它究竟是指『存留的人』或是指『存留的安息』,解經家們意見紛歧,莫衷一是;無論如何,神在前面既然限定某些人『不可』進去(參5節),反過來說,其餘不被神限定的人就是『可以』進去的人。

「那先前聽見福音的,」『福音』仍指神應許人進入祂安息的好信息(參2節)。

「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不信從』與『不信』(參來三12,19)在原文不同字;『不信』是指不信的狀況,『不信從』是指不信的行動。

根據《希伯來書》第三、四兩章,『硬著心或心?剛硬』(參7節;三8,13,15)、『不信或沒有信心』(參2節;三12,19)、『不信從』(參6,11節;三18)似乎是同義詞,可以彼此互換使用。但也有人作如下的分析,可供吾人參考:(1)人最先是由於『心?迷糊』,不認識神(三10);(2)因此就『不信』神的話;(3)漸漸轉為『硬著心』,不肯聽神的話;(4)由此發展出『不信從』的行為來;(5)就被歸類為『不信』的人。



【來四7】「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

〔原文字義〕「限定」規定,指定。

〔文意註解〕「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大衛的書』指《詩篇》;猶太人通常稱《詩篇》為『大衛的書』,稱《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為『摩西五經』,稱《箴言、傳道書、雅歌》為『所羅門的智慧書』。

『又限定一日』指神再度給了機會。

「如以上所引的說,」『以上所引』指來三7~8,15所引《詩篇》九十五篇七至八節的話,下面是本書第三次引述相同的話。

「你們今日若聽祂的話,就不可硬著心,」『今日』指面前的機會。注意,本書一共七次提到『今日』(來一5;三7,13,15;四7;五5;十三8),可見其重要性。

〔話中之光〕(一)信徒失去了屬靈的祝福,往往不是因為他們犯罪作惡,而是因為他們忽略了蒙福的機會,沒有抓住神所限定的『一日』。

(二)有智慧的人,乃是懂得抓住機會的人(參弗五15~16)。

(三)『今日』是神所賞給我們的機會,我們必須抓住『今日』聽從祂的話,因為今日可能是我們的最後一天。



【來四8】「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

〔文意註解〕「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約書亞』指那位繼摩西之後,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領袖何西阿,約書亞即為其希伯來名字(參書一1~2;民十三16);約書亞的希伯來文字義與希臘文的『耶穌』字義相同,意『耶和華救主』或『耶和華救恩』(參太一21),故約書亞豫表主耶穌,將神的百姓帶進安息。

『若是…已叫他們享了安息』此為假定語氣,表示並未叫他們得享安息。

「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別的日子』就是『今日』(參7節;三7,13,15),也就是神所應許為我們存留的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參9節)。

〔話中之光〕(一)以色列人雖然進入了迦南地,但仍享受不到所應許的安息,因為真正的安息只有在基督?面才能得到(參太十一28~30)。

(二)神的應許若沒有成就在我們身上,並不表示祂的應許落了空,而是因為我們沒有提供給這個應許落腳之處(參林後一20)。



【來四9】「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

〔原文字義〕「安息日的安息」歇工,停工,安息,息勞(原文Sabbatismos在新約聖經中僅見於此處,與其他經節的安息日Sabbaton有別)。

〔文意註解〕「這樣看來,」這是承上啟下的話,表示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並沒有真正享受到神所應許的安息,而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羅四21),因為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都是實在的(林後一20),故此神所應許的安息仍然為我們存留(參1節)。

「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意指與舊約的安息日不同的安息。神設立舊約安息日的目的,是要祂的子民藉著每週一日暫免於勞苦作工,而與神同享神創造之工所給人帶來的身心上的安息。但這種安息,還不是真正的安息,只不過豫表神新造之工(參弗二10;林後五17)所給人帶來心靈上的安息。那種安息,才是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是人藉著堅守信心而在基督?面得著的(參來三14)。

著名聖經學者Westcott將本節意譯如下:『即使今世的信徒也可預嘗那安息日的安息,只要他看自己是死的,並且完全的順服基督。他不是自己活著,而是基督活在他?面(加二20)。他已經完全歇了自己的工。』

〔問題改正〕安息日會的人認為新約的信徒仍應守安息日,但我們不能贊同,理由如下:

(1)安息日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今天在新約時代,安息日的實際──基督──已經來到,要緊的是享受?面靈的實際,而不是守外面的儀文(羅二29)。

(2)不守安息日並不是廢掉神的誡命,因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成全了安息日律法的要求(參太五17~19),我們今天乃是在基督?面享受祂所為我們成就的救恩──真正的安息。

(3)主耶穌身為『人子』,祂自己理當盡諸般的禮儀(太三15原文),但祂不僅沒有吩咐門徒們守安息日,反而讓猶太人斷定祂干犯了安息日,因此起意要殺祂(路四16,31;六1~6;十三11~17;十四1~6;約五18)。

(4)使徒保羅出身法利賽人,他守盡律法上的義(腓三5~6),他多次在安息日進入會堂,目的是趁著猶太人聚集的時候傳道,而非遵守安息日(徒十三13~41,44~49;十六13~14;十八4)。

(5)主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神在舊約時代設立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引導人認識安息日的主──基督,如今基督既已來到,我們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加三24~25)。

(6)新約的信徒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並不是改變或破壞神的律法(參但七25),因為我們已經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七4;加五18),沒有必要回頭去負那連猶太人也不能負的軛(徒十五10)。

(7)一切有關道德的誡命,凡新約聖經明文吩咐我們須要遵守的,我們務必遵守,例如吩咐單要敬拜神五十次,不可拜偶像十二次,要孝敬父母六次,不可姦淫十二次,不可偷盜六次,不可作假見證四次,不可貪戀九次,不可殺人七次,『十誡』中惟獨守安息日這一項,並未出現於新約聖經,可見它不是為我們外邦人信徒設立的,所以我們沒有遵守的需要。(註:至於十誡中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這一項,在新約聖經中雖無直接的禁止,但從主禱文:『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可以看出新約信徒仍不可妄稱神的名。)

(8)安息日會的人只是外表遵守安息日,實際上並未完全遵守安息日的規條,例如必須二十四小時都守(利廿三32),不可負重(耶十七21),不能生火(出卅五3),不能烤煮(出十六23)等;而人只要違犯一條,就是違犯了眾條(雅二10),所以他們還是沒有全守安息日。

(9)當主掛在十字架上時,已經把一切有礙於我們的律法都撤去,釘在十字架上了(西二14),所以安息日的律法不能再捆綁新約的信徒了,我們何必再去自投羅網,把自己置於律法的軛下呢(加五1)?

〔話中之光〕(一)既然另一安息日的安息是我們這新約的信徒存留的,只要我們的光景合乎條件,今日我們也就可以預嘗這個安息。

(二)新約信徒所能享受的安息,不單是消極地免於勞苦擔重擔的安息(太十一28),並且是積極地因享受主而以祂為安息。



【來四10】「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

〔原文字義〕「歇了」停止,安息(動詞)。

〔文意註解〕「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歇了自己的工』是說停止反抗神這種徒勞無功的活動,亦即除去死行(參來九14),完全倚靠神,投進神安息的懷抱。

「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正如神歇了』表示人真正的安息,乃是像神那樣的安息;『歇了祂的工』本句說明神的安息,源於祂對祂的創造之工完全滿意,毋需加添或改善,而完全停止工作,安然享受工作的成果(參創二2~3);『一樣』指神如何對祂的工作滿意而停工,人也照樣因神的滿意而滿意,只管停工安然享受祂所為我們成就的救恩。

〔話中之光〕(一)神歇了祂的工,表示對祂工作的成果完全滿意;我們歇了自己的工,也就是表示我們完全滿意於神工作的成果。

(二)信徒若要享受神的安息,必須接受神的工作,以神的滿意為滿意,自然就會有神那樣的安息。

(三)人無論怎樣作工,根本不可能達到至善至美的地步,所以也就不可能獲致完全的安息;人惟有停下自己的工作,而讓神來作,才有可能獲得像神那樣的安息。



【來四11】「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

〔原文字義〕「竭力」快快地,趕緊,殷勤。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務必竭力』與『歇了自己的工』(參10節)意思完全相反,但卻沒有矛盾;『歇了自己的工』是指停下自己天然肉體的掙扎努力,『務必竭力』是指竭力持定信心,不讓自己效法那不信從的樣子。

「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免得』意指若非如此,就會產生不良的後果;『學那不信從的樣子』就是效法失敗的榜樣;『跌倒了』指被判定不合格,無法達到目標。

〔話中之光〕(一)在進入那安息的事上,基督徒不是『竭力工作』,而是『竭力不作』,單單仰望、信靠主。

(二)每一個人都應該對他自己的屬靈光景負責──這是我們個人與神的關係,任何人或團體都不能代替我們向著神的信心。

(三)我們也不能以任何事物代替我們對主的信心和順服;我們得著安息和快樂的途徑無它,乃是藉著信而順服,才能進入基督?面,而活在祂的安息?。



【來四12】「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原文字義〕「道」話(logos即神常時的話);「活潑」活著的,有生命;「有功效」能運作,有能力,能成事的;「更快」更易割切;「辨明」審判。

〔文意註解〕「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神的道』指神常時的話,在此特別是指傳給以色列人、也藉福音傳給我們關於進入祂安息的應許的話(參1~2節),也就是新舊約聖經上的話;『活潑』指話中之生命的表現,神是生命的源頭,所以祂的話中滿帶著生命的能力(路一37);『有功效』指話中之靈的功用,能發光照耀,使人辨明是非(參詩一百十九105,130)。

神在聖經上的話,若經轉換成應時的話(rhema),對聽見的人(參2,7節)而言,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因此乃是活潑而有功效的。

「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兩刃的劍』表徵能刺入並剖開的能力。

「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魂與靈』人有靈與魂與身子三部分(參帖前五23),外面的身子(即肉身)容易察覺,但?面的魂與靈常被人混為一談,而將出於魂的己生命的感覺和活動,誤認為出於靈,許多問題由此產生,故有分辨的必要。

『骨節與骨髓』因骨髓深藏在骨節?面,若不打開骨節,人就不能看見骨髓,故此處用來比喻藏在人心?最隱密的意念,即記在下面的『心中的思念和主意』。

『刺入剖開』刺入含有穿透的意思,剖開是分開使成不同部分;合起來乃是比喻神的話帶著透徹性的功用,能使人分辨原來隱藏並糾纏不清的存心與動機。

「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心』包括心思、情感、意志和良心;『思念』指人心思中的思念;『主意』指人意志中的定意;『辨明』在原文用來形容農夫簸麥子分開糠皮和麥粒,此處則指分別心中思念和主意的好壞。

十二、十三節放在這一段安息的勸勉之後,表示神願意幫助我們去獲得這種心靈的安息,而祂所用幫助我們的方法,就是藉著祂的『話』──『祂口所出的話,…要成就祂所喜悅的』(賽五十五11)。

〔話中之光〕(一)聖經指明神的話是活潑、有功效的:

(1)神的話是聖靈的寶劍(弗六17);它能刺透人的?面,顯明人?面的光景與動機(來四12)。

(2)神的話是顯明人真面目的鏡子(雅一22~25);它能返照並暴露一個人的真實情形(羅三9~27)。

(3)神的話是焚燒的火(耶廿三29);它能燒毀人心所不該有的(耶五14),又能使人心靈火熱起來(路廿四32)。

(4)神的話是大錘,它能打碎人剛硬的心(耶廿三29)。

(5)神的話是不能壞的種子(彼前一23);它能使聽見的人得著重生(羅十17)。

(6)神的話是靈奶(彼二2~3);它能使靈命長大並得著建立(太四4;來五12~14;徒二十32)。

(7)神的話是引導信徒的亮光(詩一百十九105)。

(8)神的話是潔淨並聖別信徒的水(約十五3;十七17);它能將教會洗至聖潔沒有瑕疵(弗五25~26)。

(9)神的話是量度信徒的準繩,它能使人在神面前得蒙喜悅(提後二15)。

(二)神的話是有功效的,它一發出去,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神所喜悅的(賽五十五10~11)。

(三)骨髓如何深藏在骨節?面,靈也照樣深藏在魂的?面;我們若要分開骨節與骨髓,便須刺入並剖開骨節;同理,若要分開靈與魂,便須刺入並剖開魂。

(四)惟有藉著神的話,才能刺入並剖開我們的魂;神話中的亮光,能使我們看見甚麼是出於魂的心思、情感和意志,從而使我們明白我們一些的感覺和行動,是出於魂中的己生命,而非出於靈。

(五)主耶穌的話告訴我們說,若有人要跟從主,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主(太十六24);而這個己生命,就是人的魂(太十六25原文)。可見,在跟從主的事上,必須對付魂。

(六)我們必須否認魂,就是不體貼人肉體的意思(太十六23;羅八5),才能在靈享受主的同在(提後四22)和恩典(加六18原文)。

(七)正如神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二23),神的話也能刺入人的內心深處(參徒二37),剖開人心中的思念和主意,並且顯明人隱藏的動機。

(八)人只有生活和思想被神活潑的生命之道所完全照明的,才能進入真正的安息。

(九)信徒有了神話語的浸潤和照亮,必然明白神的旨意,又從話中得著生命的能力,能遵行神的旨意。

(十)神的話是活潑的、有功效的、更快、能刺入、能剖開、能辨明;神的話對我們能產生如下的作用:

(1)不是死的字句道理,因此能供應生命、叫人活。

(2)不是停滯的,而是富有動力的,因此能叫人從新得力。

(3)不是遲鈍的,而是快利的,因此能叫人覺得扎心。

(4)能刺入,因此能解決人?面深處的問題。

(5)能剖開、能辨明,因此叫人藉以較量和審斷。



【來四13】「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原文直譯〕「…原來所有的造物,在我們須向祂交帳的那位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原文字義〕「顯然」顯明,顯露,藏不住;「關係」帳目,話(logos);「赤露」裸體;「敞開」抬頭露項。

〔文意註解〕「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祂面前』指神的面前;本書作者在此處將神的作為和神的道之作為(參12節)連在一起,表示神的話之所以在我們的?面產生作用,就是神自己藉著聖靈在我們?面作工的結果(參約十四16;十六13)。

『沒有…不』意即全部都如此;『顯然』指摔跤時頸項被向後扳,至呈面孔朝天的狀態,意指無所遁形及毫無能力反抗。

「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面前』意指我們都向神負有責任。

本節由兩個子句組成。第一個子句是反加反──『沒有一樣不顯然』;第二個子句是正加正──『萬物都赤露敞開』

〔話中之光〕(一)我們無論作甚麼事,都逃不過主的眼目,所以行事為人應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

(二)我們要與神發生關係,亦須恪守其道(話),所以我們對神的話應該更加的信靠和忠實遵行。

(三)神的話不但能幫助人,去蕪存菁(參12節),甚至萬物在神面前也不能隱藏;隱匿之物常常會有污垢,而公開就無從遮掩,容易潔淨(參弗五12~13)。



【來四14】「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原文直譯〕「所以我們既然有一位經過了諸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堅守『這個信仰告白』(the confession)。」

〔原文字義〕「持定」牢固的抓住,不斷的持守,黏附。

〔文意註解〕「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既然』表示下面的話乃是對前面『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大祭司的耶穌』(來三1)的接續和演繹;『已經升入高天』原文作『經過了諸天』,意指祂經過了第一、二層天,並未在那?停留,而直接升入第三層天,神的寶座前(參林後十二2;啟五6);『尊榮』指祂的身位、工作和成就,乃是至尊且榮耀的(參來一3,8;二9;六19;九24)。

『大祭司』這個稱呼用來與『使者』作對比(參來三1),形容基督的兩種不同的職任:『使者』重在指奉神差遣,在人面前作神的代表,或將神帶給人;『大祭司』重在指作屬神之人的代表,帶著我們到神面前,為我們盡中保的職任(參來七21~25;八1,6)。

「就是神的兒子耶穌,」『神的兒子』重在指祂的神性;『耶穌』重在指祂的人性;全句給我們看見祂兼具神、人二性,適合擔任大祭司的職份,作神人之間的中保。

「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所承認的道』指我們的信仰,即『共信之道』(多一4;猶3)。

〔話中之光〕(一)我們有一位尊榮的大祭司,祂的一切所是、所有、所作和所經歷的,都是為著我們,我們可以支取祂的一切,以應付我們的需要。

(二)許多時候,我們的境遇叫我們覺得受壓,無法超越,但那位樂意幫助我們的大祭司,祂已經為我們升入高天,一切都在祂的腳下,只要我們求祂,祂必使我們勝過一切。

(三)祂是『神的兒子耶穌』,祂兼具神人二性,一面擁有神的大能,另一面又能俯就我們人的軟弱(參15節),惟祂值得我們信靠。

(四)我們只能憑信心來支取祂的豐富;誰一失去信心,誰就無分於這一位大祭司耶穌,所以我們『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這是祂對我們惟一的要求。



【來四15】「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

〔原文字義〕「體恤」與之一同受苦;「沒有犯罪」離開罪,在罪之外,與罪隔開。

〔文意註解〕「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體恤』含有感同身受的意思;『我們的軟弱』指我們為人方面、肉身與生俱來的軟弱,就如我們會疲倦,遇難思避、逢苦求免的傾向等。

「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凡事』指人生所可能遭遇的一切試探的三種類型(參約壹二16),並不是指每一個人所經歷的細節;『受過試探』指主耶穌在原則上曾經受過相同的試探,但祂都得勝了(太四1~11)。

「只是祂沒有犯罪,」指祂在被試探時從來沒有墮入圈套,不僅在行動上無過,並且連心思意念也清白;正如一位醫生,他沒有病人的症狀,但他完全明白病人的痛苦並懂得怎樣診治病情。

〔話中之光〕(一)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林後十一29)?軟弱並非罪惡,但人卻有可能因軟弱而犯罪,因此我們必須對自己的軟弱給予正確的評價,並求得解決之道。

(二)基督是我們軟弱中的幫助:(1)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2)祂的恩典賞賜夠用的能力來覆庇我們的軟弱(林後十二9)。

(三)當一個人在自己失敗之時,得知有一位在相同的經歷上從來沒有失敗過,安慰和鼓舞便由此而生。

(四)祂凡事受過試探,所以祂能體恤我們;祂沒有犯罪,所以祂能幫助一切陷在罪?的人。

(五)主耶穌是體恤我們的軟弱,並不是同情我們的罪;祂的體恤,最終目的是要使我們能勝過罪,叫我們靠祂得勝有餘。



【來四16】「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原文字義〕「坦然無懼」勇敢,放膽;「來」挨近,親近;「隨時」及時,應時。

〔文意註解〕「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坦然無懼』含滿有信心之意,指用不著驚慌失措、默然無語,而只管坦誠的認罪,並且把我們的需要告訴祂;『我們…來』原文是現在式,表示是一種重複、習慣性、繼續不斷的動作;『來』指親近,在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常用它來形容祭司在履行職任時就近神的動作,如今,祭司得以就近神的特權竟伸延到基督徒身上;『施恩的寶座』取材自舊約時代約櫃上的施恩座(出廿六34),象徵神的同在(利十六2)和恩典。

『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既稱寶座,應是指天上神和羔羊的寶座(參啟七17;廿二1,3);而我們這些仍活在地上的人,能夠來到寶座前,必不是指將來被提升天後才發生的事。故此處的意思,乃是指在靈?獻上真實的敬拜(參約四23~24),因為神和基督現今就住在我們的靈?(羅八9~10原文)。

「為要得憐恤,蒙恩惠,」『得憐恤』重在指針對我們已過的失敗和罪惡,需要大祭司的憐憫慈悲(參來二17);『蒙恩惠』重在指我們為著現在的困境和將來會面臨的問題,需要大祭司的忠信(來二17)來幫助我們。

「作隨時的幫助,」『幫助』在原文是由呼喊和奔跑二字組成,原用來形容當一個母親聽到她嬰兒的苦喊,立時跑來照應;此處轉用來表明我們儘管坦然向祂呼求,祂必立刻給予我們所需的幫助。

〔話中之光〕(一)惟有認識祂的人,才有膽量坦然來到祂面前;所以我們應當追求更多認識主,更多認識祂的身位和工作。

(二)我們來到的不是一個審判的寶座前,而是施恩的寶座前。假如神只坐在審判的寶座上,這個世界就不堪設想了。

(三)『憐恤』是當人在軟弱中,神所預備要給隨時取用的(參15節);『恩惠』是按個別的需要尋求而得著的。

(四)『恩惠』不是別的,乃是祂自己給我們享受和經歷,而我們所享受、所經歷的這一位,就成了我們軟弱中的力量,作我們應時的幫助。

(五)人間的大祭司每年只有一天(贖罪日)才能幫助人,但天上的大祭司不僅天天,且隨時都能幫助我們。

── 黃迦勒《希伯來書註解》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58Heb/58CT04.htm
新增日期: 2008/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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