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以後,他帶我到一座門,就是朝東的門。 |
| 2 | 以色列神的榮光從東而來。他的聲音如同多水的聲音;地就因他的榮耀發光。 |
| 3 | 其狀如從前他來滅城的時候我所見的異象,那異象如我在迦巴魯河邊所見的異象,我就俯伏在地。 |
| 4 | 耶和華的榮光從朝東的門照入殿中。 |
| 5 | 靈將我舉起,帶入內院,不料,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 |
| 6 | 我聽見有一位從殿中對我說話。有一人站在我旁邊。 |
| 7 | 他對我說:「人子啊,這是我寶座之地,是我腳掌所踏之地。我要在這裡住,在以色列人中直到永遠。以色列家和他們的君王必不再玷污我的聖名,就是行邪淫、在錫安的高處葬埋他們君王的屍首, |
| 8 | 使他們的門檻挨近我的門檻,他們的門框挨近我的門框;他們與我中間僅隔一牆,並且行可憎的事,玷污了我的聖名,所以我發怒滅絕他們。 |
| 9 | 現在他們當從我面前遠除邪淫和他們君王的屍首,我就住在他們中間直到永遠。 |
| 10 | 「人子啊,你要將這殿指示以色列家,使他們因自己的罪孽慚愧,也要他們量殿的尺寸。 |
| 11 | 他們若因自己所行的一切事慚愧,你就將殿的規模、樣式、出入之處,和一切形狀、典章、禮儀、法則指示他們,在他們眼前寫上,使他們遵照殿的一切規模典章去做。 |
| 12 | 殿的法則乃是如此:殿在山頂上,四圍的全界要稱為至聖。這就是殿的法則。」 |
| 13 | 以下量祭壇,是以肘為度(這肘是一肘零一掌)。底座高一肘,邊寬一肘,四圍起邊高一掌,這是壇的座。 |
| 14 | 從底座到下層磴臺,高二肘,邊寬一肘。從小磴臺到大磴臺,高四肘,邊寬一肘。 |
| 15 | 壇上的供臺,高四肘。供臺的四拐角上都有角。 |
| 16 | 供臺長十二肘,寬十二肘,四面見方。 |
| 17 | 磴臺長十四肘,寬十四肘,四面見方。四圍起邊高半肘,底座四圍的邊寬一肘。臺階朝東。 |
| 18 | 他對我說:「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建造祭壇,為要在其上獻燔祭灑血,造成的時候典章如下: |
| 19 | 主耶和華說,你要將一隻公牛犢作為贖罪祭,給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後裔,就是那親近我、事奉我的。 |
| 20 | 你要取些公牛的血,抹在壇的四角和磴臺的四拐角,並四圍所起的邊上。你這樣潔淨壇,壇就潔淨了。 |
| 21 | 你又要將那作贖罪祭的公牛犢燒在殿外、聖地之外預定之處。 |
| 22 | 次日,要將無殘疾的公山羊獻為贖罪祭;要潔淨壇,像用公牛犢潔淨的一樣。 |
| 23 | 潔淨了壇,就要將一隻無殘疾的公牛犢和羊群中一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
| 24 | 奉到耶和華前。祭司要撒鹽在其上,獻與耶和華為燔祭。 |
| 25 | 七日內,每日要預備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也要預備一隻公牛犢和羊群中的一隻公綿羊,都要沒有殘疾的。 |
| 26 | 七日祭司潔淨壇,壇就潔淨了;要這樣把壇分別為聖。 |
| 27 | 滿了七日,自八日以後,祭司要在壇上獻你們的燔祭和平安祭;我必悅納你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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