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但願你們寬容我這一點愚妄,其實你們原是寬容我的。 |
| 2 |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 |
| 3 | 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 |
| 4 | 假如有人來另傳一個耶穌,不是我們所傳過的;或者你們另受一個靈,不是你們所受過的;或者另得一個福音,不是你們所得過的;你們容讓他也就罷了。 |
| 5 | 但我想,我一點不在那些最大的使徒以下。 |
| 6 | 我的言語雖然粗俗,我的知識卻不粗俗。這是我們在凡事上向你們眾人顯明出來的。 |
| 7 | 我因為白白傳神的福音給你們,就自居卑微,叫你們高陞,這算是我犯罪嗎? |
| 8 | 我虧負了別的教會,向他們取了工價來給你們效力。 |
| 9 | 我在你們那裡缺乏的時候,並沒有累著你們一個人;因我所缺乏的,那從馬其頓來的弟兄們都補足了。我向來凡事謹守,後來也必謹守,總不至於累著你們。 |
| 10 | 既有基督的誠實在我裡面,就無人能在亞該亞一帶地方阻擋我這自誇。 |
| 11 | 為什麼呢?是因我不愛你們嗎?這有神知道。 |
| 12 | 我現在所做的,後來還要做,為要斷絕那些尋機會人的機會,使他們在所誇的事上也不過與我們一樣。 |
| 13 | 那等人是假使徒,行事詭詐,裝作基督使徒的模樣。 |
| 14 | 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
| 15 | 所以他的差役,若裝作仁義的差役,也不算希奇。他們的結局必然照著他們的行為。 |
| 16 | 我再說,人不可把我看作愚妄的。縱然如此,也要把我當作愚妄人接納,叫我可以略略自誇。 |
| 17 | 我說的話不是奉主命說的,乃是像愚妄人放膽自誇; |
| 18 | 既有好些人憑著血氣自誇,我也要自誇了。 |
| 19 | 你們既是精明人,就能甘心忍耐愚妄人。 |
| 20 | 假若有人強你們作奴僕,或侵吞你們,或擄掠你們,或悔慢你們,或打你們的臉,你們都能忍耐他。 |
| 21 | 我說這話是羞辱自己,好像我們從前是軟弱的。然而,人在何事上勇敢,(我說句愚妄話,)我也勇敢。 |
| 22 | 他們是希伯來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以色列人嗎?我也是。他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嗎?我也是。 |
| 23 | 他們是基督的僕人嗎?(我說句狂話,)我更是。我比他們多受勞苦,多下監牢,受鞭打是過重的,冒死是屢次有的。 |
| 24 | 被猶太人鞭打五次,每次四十減去一下; |
| 25 | 被棍打了三次;被石頭打了一次,遇著船壞三次,一晝一夜在深海裡。 |
| 26 | 又屢次行遠路,遭江河的危險、盜賊的危險,同族的危險、外邦人的危險、城裡的危險、曠野的危險、海中的危險、假弟兄的危險。 |
| 27 | 受勞碌、受困苦,多次不得睡,又飢又渴,多次不得食,受寒冷,赤身露體。 |
| 28 | 除了這外面的事,還有為眾教會掛心的事,天天壓在我身上。 |
| 29 | 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
| 30 | 我若必須自誇,就誇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 |
| 31 | 那永遠可稱頌之主耶穌的父神知道我不說謊。 |
| 32 | 在大馬色亞哩達王手下的提督把守大馬色城,要捉拿我, |
| 33 | 我就從窗戶中,在筐子裡,從城牆上被人縋下去,脫離了他的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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