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
| 2 | (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 |
| 3 |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 |
| 4 | 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我們)的喜樂充足。 |
| 5 | 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
| 6 |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
| 7 |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
| 8 |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
| 9 |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
| 10 |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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