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
| 2 | 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 |
| 3 |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
| 4 |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
| 5 |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
| 6 | 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
| 7 |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
| 8 |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
| 9 |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
| 10 |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
| 11 |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
| 12 |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
| 13 |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
| 14 |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 |
| 15 | 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
| 16 | 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 |
| 17 | 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 |
| 18 | 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
| 19 | 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 |
| 20 |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 |
| 21 | 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嗎? |
| 22 | 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 |
| 23 | 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 |
| 24 | 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什麼不可呢? |
| 25 | 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我要稱為「蒙愛的」。 |
| 26 |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
| 27 | 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 |
| 28 | 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的完結。」 |
| 29 | 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
| 30 |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 |
| 31 | 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 |
| 32 | 這是什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
| 33 | 就如經上所記: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