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
| 2 |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
| 3 | 耶穌就用比喻說: |
| 4 |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
| 5 |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
| 6 |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
| 7 |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
| 8 |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嗎? |
| 9 |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
| 10 |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
| 11 |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
| 12 |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
| 13 |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
| 14 |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
| 15 |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 |
| 16 |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
| 17 |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 |
| 18 |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
| 19 |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
| 20 |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
| 21 |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
| 22 |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
| 23 |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
| 24 |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
| 25 |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
| 26 |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 |
| 27 |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
| 28 |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
| 29 |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
| 30 |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
| 31 |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
| 32 |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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