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十二月,乃亞達月十三日,王的諭旨將要舉行,就是猶大人的仇敵盼望轄制他們的日子,猶大人反倒轄制恨他們的人。 |
| 2 | 猶大人在亞哈隨魯王各省的城裡聚集,下手擊殺那要害他們的人。無人能敵擋他們,因為各族都懼怕他們。 |
| 3 | 各省的首領、總督、省長,和辦理王事的人,因懼怕末底改,就都幫助猶大人。 |
| 4 | 末底改在朝中為大,名聲傳遍各省,日漸昌盛。 |
| 5 | 猶大人用刀擊殺一切仇敵,任意殺滅恨他們的人。 |
| 6 | 在書珊城,猶大人殺滅了五百人; |
| 7 | 又殺巴珊大他、達分、亞斯帕他、 |
| 8 | 破拉他、亞大利雅、亞利大他、 |
| 9 | 帕瑪斯他、亞利賽、亞利代、瓦耶撒他; |
| 10 | 這十人都是哈米大他的孫子、猶大人仇敵哈曼的兒子。猶大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
| 11 | 當日,將書珊城被殺的人數呈在王前。 |
| 12 | 王對王后以斯帖說:「猶大人在書珊城殺滅了五百人,又殺了哈曼的十個兒子,在王的各省不知如何呢?現在你要什麼,我必賜給你;你還求什麼,也必為你成就。」 |
| 13 | 以斯帖說:「王若以為美,求你准書珊的猶大人,明日也照今日的旨意行,並將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在木架上。」 |
| 14 | 王便允准如此行。旨意傳在書珊,人就把哈曼十個兒子的屍首掛起來了。 |
| 15 | 亞達月十四日書珊的猶大人又聚集在書珊,殺了三百人,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 |
| 16 | 在王各省其餘的猶大人也都聚集保護性命,殺了恨他們的人七萬五千,卻沒有下手奪取財物。這樣,就脫離仇敵,得享平安。 |
| 17 | 亞達月十三日,行了這事;十四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
| 18 | 但書珊的猶大人,這十三日、十四日聚集殺戮仇敵;十五日安息,以這日為設筵歡樂的日子。 |
| 19 | 所以住無城牆鄉村的猶大人,如今都以亞達月十四日為設筵歡樂的吉日,彼此餽送禮物。 |
| 20 | 末底改記錄這事,寫信與亞哈隨魯王各省遠近所有的猶大人, |
| 21 | 囑咐他們每年守亞達月十四、十五兩日, |
| 22 | 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大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 |
| 23 | 於是,猶大人按著末底改所寫與他們的信,應承照初次所守的守為永例; |
| 24 | 是因猶大人的仇敵亞甲族哈米大他的兒子哈曼設謀殺害猶大人,掣普珥,就是掣籤,為要殺盡滅絕他們; |
| 25 | 這事報告於王,王便降旨使哈曼謀害猶大人的惡事歸到他自己的頭上,並吩咐把他和他的眾子都掛在木架上。 |
| 26 | 照著普珥的名字,猶大人就稱這兩日為「普珥日」。他們因這信上的話,又因所看見所遇見的事, |
| 27 | 就應承自己與後裔,並歸附他們的人,每年按時必守這兩日,永遠不廢。 |
| 28 | 各省各城、家家戶戶、世世代代紀念遵守這兩日,使這「普珥日」在猶大人中不可廢掉,在他們後裔中也不可忘記。 |
| 29 | 亞比孩的女兒王后以斯帖和猶大人末底改以全權寫第二封信,堅囑猶大人守這「普珥日」, |
| 30 | 用和平誠實話寫信給亞哈隨魯王國中一百二十七省所有的猶大人, |
| 31 | 勸他們按時守這「普珥日」,禁食呼求,是照猶大人末底改和王后以斯帖所囑咐的,也照猶大人為自己與後裔所應承的。 |
| 32 | 以斯帖命定守「普珥日」,這事也記錄在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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